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纯质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5831683
自序 / 5
部分 显性存在
章 感官存在 / 004
1. 感官的存在意义 / 004
2.如何界定感官存在 / 011
3.感官存在与客观存在 / 014
第二章 概念存在 / 017
1.概念存在的意义与对人类的价值 / 017
2. 如何看待概念存在 / 024
第三章 知境存在 / 028
1.知境存在的整体描述 / 028
2. 从“理”与“见”开始 / 031
3. 对“知”的初步探讨 / 034
4. 再谈“理”与“见” / 039
5. 标准 / 042
6. 产生“标准”的根源——欲望 / 048
7. “理”与“情” / 052
8. 信仰的作用及与其它知境存在的关系 / 056
第二部分 隐性存在
章 知 / 065
1. “知”如何认知 / 066
2. “知”与“知境存在”的关系 / 073
3. 再谈欲望 / 078
4. 人与其它生命的本质区别 / 086
5. “知欲”对人类的意义 / 088
6. “知欲”对“知”的推动作用 / 092
7. “知”的自我成长 / 096
第二章 意识 / 106
1. 意识所处的三种状态 / 108
2. 意识的建立 / 114
3.如何驾驭意识 / 117
4. 其它因素对意识的作用 / 119
5. 对意识的进一步思考——意识与艺术创作 / 124
6. 意识与人 / 127
第三章 知能 / 132
1. 涉及“能”的物理概念及初探“知能” / 132
2. 知、意识与知能的关系 / 135
3. 睡眠的奥秘 / 139
4. 知能的几个性质 / 142
5. 知能的增长及对“知”的促进作用 / 144
第四章 知境 / 148
1. 知境——“知”所在、所造、所化的“空间” / 148
2. 交流即为知境之间的碰撞 / 153
3. 境界的碰撞方式 / 156
4. 知境的具体表现:视野与视角 / 160
5. 对隐性存在的统一认识 / 164
第五章 时间 / 166
1. “时间”概念的起源 / 167
2. “意识”决定着“时间” / 169
3. “时间”,变与不变 / 173
4. 变化的规律 / 178
5. 大爆炸理论的哲学基础 / 181
6. 时间到底是什么? / 185
第三部分 存在
章 认知与存在的关系 / 189
1.先有鸡?先有蛋? / 189
2. 自然与使然 / 196
3. 使然存在的源头 / 200
4. 人为什么而活?仅仅是为了满足不断产生的
欲望吗? / 203
5. 战争:自然之产物?使然之产物? / 207
第二章 存在的统一 / 219
1. 存在等同于物质吗? / 220
2. 精神与物质;人脑与电脑;生命与非生命 / 222
3. 生命存在的起源 / 227
4. 生与死 / 231
5. 对存在整体的初步描述 / 234
6. 对“有”的探求 / 239
7. 力及其本源:“能” / 242
8. 从一个杯子想到的 / 245
9. 物质的源头:粒子?还是其它? / 248
10. 对粒子论的一些探讨 / 251
11. “能”的引入 / 255
12. 在“能”的框架中探讨生命 / 258
13. 在“能”的框架中探讨知与意识 / 270
14. 疾病产生的根源 / 274
15. 知与能 / 282
16. 探讨“思考” / 285
17. “能”在精神层面的其它体现及其影响 / 290
18. “能”与“道” / 295
19. 对《道德经》的一些思考 / 299
跋 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 / 307
此章节所讨论的内容主要集中在:1.人类认知“存在”的重要工具——感官,2. 在感官的感知范围内显而易见的那些存在物。在此章的末尾将简要地将“感官存在”与“客观存在”放在一起进行比较讨论。
1. 感官的存在意义在对感官存在进行深入探讨之前,有必要对“感官”本身及其功能先做一些阐述。所谓感官,是我们人类被赋予的能够感受外界存在的器官及其官能,即视觉器官、听觉器官、嗅觉器官、味觉器官以及触觉器官。它们是连接我们内在的“知”与外界万有存在的重要桥梁。每一个感官所具有的功能都赋予了我们一个认识“存在”整体的窗口。唯有通过它们,我们才能够发现不同的局部个体存在之间的差异。不同的色彩、不同的声音、不同的气味和味道,以及不同的触感,这些通过感官所传递过来的不同之处共同组成了局部个体的表象特征,从而将其从“存在”整体的庞大背景中突显出来,成为我们“意识”去认知的对象。如果失去感官的帮助,我们将无法通过那些彼此之间不可替代的、独特的“窗口”去识别,进而去界定整体中任意局部个体的表象差别。那么我们也就不可能去感觉,不可能去认识,更不可能理解其它“外在”的存在形式,甚至对我们自身的模样也会完全懵然不知。再进一步说,如果失去对外在世界的识别和界定能力,那么我们的“知”也将沉睡,或者说会一直处于其原始、初级的状态之中。在这种状态下,“意识”将无从产生,同时“知”也就始终无法被自身所认识。
人类并非是自然之中具有感官的个体存在,其它生命形式也都或多或少、或强或弱的拥有感知外界的功能。我们在认识“生命”这一局部存在时所界定的“动物”与“植物”,就是基于人类自身感官所辨识出的两种生命形式之间的差别,其中为显著的一点即是“动物”与“植物”在感官上的不同。就目前人类所达至的认知范围来看,很多不同种类的动物都被相对丰富地赋予了类似人类的感官,尽管在具体官能的界定范围上往往差别巨大,但它们感知和分别存在个体的能力与人类是相仿的。相比之下植物的感官就完全不同了。按照人类目前对感官的界定,在绝大多数被归属于植物的生命形式身上都没有任何符合“感官”概念所描述的器官出现。同时在人类的感官范围内观察,大部分植物类的生命体也没有展现出任何感官所具有的功能。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仅仅凭借人类自身对感官的界定和自身感官所观察到的结果就贸然断定“植物”是没有感官的生命形式。
明确了这一点之后,我们能做出判断的是,植物感官的存在形式、能够界定的范围以及发挥作用的方式都与我们人类所熟悉的、在动物群体中较为普遍的感官有着巨大的差别。我们需要明白,正是由于身为人类所被赋予的感官的局限性,使我们无法在此局限下界定植物的感官,更无法了解植物通过什么方式在感知这个世界和其它的存在。但有一个事实是可以确定的,即植物的确具备“感”这一能力。科学家们借助科技已经能够侦测到植物在与不同的存在物(光,动物,声音,气味等等)发生某种程度的接触之时,自身会发生一些通常情况下难以为我们所察觉的微妙变化。它们并非对自身之外的世界漠不关心,也不是始终处于被动改变的状态。绝大多数植物都会根据外界环境因素的变化来主动地,但是相对缓慢地对自身的诸多状态进行调整,叶片的分布、枝桠的朝向、根系的延展等等,都是它们在生存过程中能够加以控制的对象。这就意味着植物具备对外部存在物的感知能力,只不过它们所感知的对象、方式和途径与人类和动物相比有很大差别。
植物们倾向于去感知的都是攸关它们生死存亡的那些存在物,比如光、水源、温度、风向等等。而对动物来说,这些因素的变化在通常情况下并不会直接威胁它们的生存状态,它们需要的是眼睛与耳朵,以用于快速发现可以用来果腹的食物与可能会带来危险的捕食者;是可以追踪猎物、辨别食物是否有毒的鼻子和舌头;是可以感知温度和疼痛的触觉,这些才是直接决定着它们能否生存下去的重要因素。如此看来,似乎感官的形成与生命体对外界存在的感知需求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生命在生存过程中有着什么样的感知需求,其感官就会相应地发展出能够满足这一需求的感知能力。
所有的生命种类都在以其独有的方式生存着,那么相应地也就有着其独有的感官结构与感知需求。每一种生命所感知到的世界都是确实、特别的,但是那并不是完整的世界。即使把所有生命所感知到的世界拼凑在一起,那也仍然不是世界的本来面目。所以“感官”的存在也是一个双刃剑,它在给予我们这个精彩的世界的同时也愚弄了我们,对它过度的依赖使得我们沉迷于自己所能感知到的世界中难以自拔、自以为是,却不知自己所面对的世界不过是真实存在中的很小一部分。
既然植物与动物一样具备感官,那么石头、水流、空气是否也同样有感官呢?答案是否定的,本来没有生命的存在不仅没有感官,也没有运用感官的动机。一块石头无论在什么条件下都不会表现出任何“感”的可能,它不需要去感知外界环境和因素的变化也可以维持其存在的状态。或许有人会说它是在以一种不在我们感知范围内的方式来“感”,但是这种观点仅仅是一种无法被证明的猜测而已。如果石头的确以其所特有的方式在感知着外在世界,它感知的目的是什么呢?它感知之后会做出对自身的调整吗?它会主动改变形状去适应吹过的风和流过的水吗?它会躲到阴影中以避开烈日的暴晒吗?这些问题听起来或许很荒谬可笑,却是能够证明感官存在价值和意义的重要考量:如果其中任何一个问题的答案被证明是肯定的,那么都会成为“石头具有感官”这一论点的有力支撑。
接下来我不禁要问,为什么感官仅能存在于生命之中呢?生命与感官在存在上是什么样的关系?这两个问题尝试从“感官”的源头去发掘,于是不可避免地就会涉及到“感官”的主人,也就是“生命”。与此类似的所有关乎“生命”的问题都不可避免地要去认识“生命”这一存在形式的本质是什么,在没有充分说明“知”与“意识”等隐性存在的现阶段很难给出一个让人满意、易于理解的回答。简单的概括说来,“生命”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复合性的存在,是多个阶次的存在完美结合的产物。有趣的是,从人类感官的界定范围来看,生命作为一种存在的表现形式,在结构上与存在本身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它们都是显性存在与隐性存在的结合体。
以人类为例,看得见摸得着的身体就属于显性存在,无形无状,难以被人们清晰察觉到的“意识”和“知”则属于隐性存在。这两种存在的不同结合形式造就了我们每个人类个体的特点,比如有的人身体生来就很强健,但是因为“知”缺乏锻炼,所表现出来的“意识”就很弱小;有的人身体或许因为疾病的原因变得很瘦弱,但是在经历过许多苦痛和挫折之后却将他的“意识”磨练得很强大。除去显隐两种存在各自表现出的特点之外,这两种存在形式既然在“生命”上互相结合,必然也会相互影响。感官很可能就是隐性存在对显性存在产生影响的体现之一,而这种影响直接导致了自然界中不同生命在感知能力上的差别。感官虽然是以显性存在,也就是身体一部分的形式存在着,其实质却是为“知”与“意识”的隐性存在服务。如果在某一霎那我们所有的感官全部都封闭起来,我们能够认识和感觉到的只有自己的意识状态的话,映照在意识之中的会是什么样的情境呢?或者说当我们真正地彻底摆脱掉感官的辅助同时也是束缚的时候,这个世界的真实相貌是否会呈现于我们面前呢?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可以明确的一点是,对于人类来说,感官这一联系的被隔绝或者彻底崩坏所导致的结果必然是意识与躯体的分离。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就意味着生命这一由意识与躯体相复合的存在形式有了质的改变,没有意识的躯体与没有躯体的意识,都不能再被赋予生命的定义。基于这个猜想,我们可以推断出任意的纯显性存在与任意的纯隐性存在,都不可能具有感官。
感官为意识服务的性质决定了它必然只能单方面的向意识之外的世界延展扩张,而不能向内帮助意识去认识自身。所以当人类尝试回答“我是谁?”这样的问题时,感官是爱莫能助的。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迫切地希望一直能够为我们所依赖的感官能够给予些许的帮助。许多人在思考“我是谁”这个问题时总是习惯性的纵容自己的“意识”(或者说根本没有想到去控制自己的“意识”)重走感官所铺下的老路,于是很容易就首先将“我”与自己的身体联系起来。他们不知道对自身身体的认识已经是感官向“内”认知的极限了。
就当前人类的认知水平来看,以“我”为界的外向认知显然比内向认知要发展得更完善。尤其是在过去的三个世纪中,科学的发展极大的延伸了我们感官的感知范围,帮助我们能够以前所未有的广大视角去加深对“存在”的认识,对“我”的认识也附带着取得了相当巨大的进步。我们不仅能够通过显微镜监测体内细胞和病毒层级的生命,还能够借助基因测序仪来分析自身的遗传序列,用核磁共振观察我们大脑中神经元的信号传递。在这些先进科技的帮助下,“我”的躯壳似乎从一个仅仅拥有四肢和五官的有限且渺小的肉体转变成了无穷无尽的、宇宙银河般的宏大画卷。数不清的科学家在其中孜孜不倦的努力钻研,帮助我们不断的深入认识着我们躯体的不同角度、大小组成、复杂结构。可以说,对“我”的外向认知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但是在“意识”认知的方向上殊途并不能同归,即便对“我”的显性存在部分研究的再高明,也始终无法对隐性存在,也就是“意识”与“知”的探索有着丝毫的贡献。这就是为什么直到现在我们对“意识”的研究仍然停留在表面,无法进一步深入的原因。造成这种认知不平衡的原因不在于科技,而在于我们始终不能摆脱感官在我们认知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我们总是将判断、认识、理解这些思维活动建立在感官所传输进来的信息之上,认为基于观察所做出的研究是为可靠的。这种方式在对显性存在的研究上卓有成效,但是却完全无法应用到对我们内在精神世界的认识中。
正是因为我们过于习惯了“科学”所要求的方式,将感官所观察到的实验现象作为我们进行认识活动的必要条件,许多没有现象作为支撑的认识行为要么逐渐从人类的主流思潮中淡出,要么改变自身做出妥协,千方百计地向“现象”去靠拢。我们的“意识”也因此而越来越难以独力凭借自身的努力去触碰那些超越我们感官感知范围的隐性存在。这就意味着我们用于认识“存在”——无论是显性还是隐性,内向还是外向——的重要的工具在逐渐锈蚀、钝化。要知道,认识水平的高低是人类一切创造的基础,“科学”作为被人类创造出来的一种认识世界的方式自然也不例外。正是因为我们的认识行为过于单方面的集中于一面而忽略了另一面,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认识水平发展的失衡和局限,基于认知之上所创造的科学也就必然会受到巨大的影响。总的来说,人们对感官的过分依赖导致了在认识上的失衡,同时认识的失衡又局限了科学的平衡发展,这是一个互为因果的恶性循环。
2.如何界定感官存在对感官的探讨至此告一段落,那么何为“感官存在”呢?一切能够被人类的感官所界定的存在都属于感官存在。正是由于它们确实地存在在那里,我们的感官才能有的放矢地去感知它们,也唯有从它们身上才能体现出“感官”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如果我们诞生于空无一物的空间中,没有任何物体需要眼睛去看、身体去触,也没有任何声音需要耳朵去听、没有任何味道需要鼻子和嘴巴去分别,那么我们的感官也会逐渐退化、消失,因为它们存在的目的没有了。“感官”与“感官存在”就像镜子的两面,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一面,另一面也会随之消失。我们所见所闻所嗅所触之物,莫不属于感官存在。随着人类感官官能的增强,感官存在的范围也会相应扩张,比如现今科技的发展极大地拓展了我们的感官功能,之前所未感知到的存在物现在已经进入了我们的感知范围,能够被我们去进一步认识和分析。但是无论感官存在的范围如何扩张延展,它也始终从属于“存在”整体之中。这类存在的共性在于它们在时间上有连续性,在空间上也具有稳定性,但是在被感知的方式上具有灵活性。
所谓时间上的连续性是指任何感官存在都是连续地、不间断地存在着。它们的整个存在过程都无一例外的有开始也有终结,在这个有始有终的时间跨度范围内,它们不会因为是否被我们感知到而受到丝毫影响,也不会突然消失之后又突然出现,它们以各自的方式和状态持续地存在,直到转化为下一个截然不同的、崭新的存在物。这里提到的“空间”是泛指那些能够将感官存在凸显出来的背景。比如一个物体能够为我们所见是因为其存在背景是“空”,所以可以用眼睛轻松将其界定出来。如果它与其它感官存在物化为一个整体,那就没有“空间”能够将这个被观察的个体凸显出来。声音、气味等感官存在的界定同样需要“空间”作为背景。空间上的稳定性则指的是一切感官存在在背景的衬托下都稳定存在着,虽然在存在过程中的每一分每一秒其局部细微之处都在变化,但是存在物本身则始终保持不变。比如声音通常情况下都是以声波这种固定的形式被耳朵感知,即使在传递过程中会遇到干扰、阻碍、衰减等“背景”因素的影响,但是声波所承载的声音在其消逝或完全被“背景”因素同化,转变为一团杂音之前却是始终可被听觉器官辨认的(现在科技已经能够消除和屏蔽“背景”因素的干扰,从乱麻般的声波中将所传输的声音“清理”出来)。从被感知的方式上来看,一切感官存在都可以被一种以上的感官去同步感知,即使它们的存在形式单一不变,但是只要感官的官能获得充分的延展,也可以从不同的感官角度去感知这些存在物。仍然拿声音举例,在没有科技辅助之前,听觉是一种能够感知声音的感官,但是现在它可以在仪器的帮助下以波动图形的方式来被视觉所感知。显示在示波器上的波形随着声音的抑扬顿挫而有节奏的上下波动,它所展现出的不是一个崭新的、不同的存在物,而只是“声波”这一存在物的另一面而已。
无论多么渺小的存在,只要它能够直接或间接地被我们的感官所分辨,从其所在的整体中界定出来,那么其必然具备这三个性质。在我们的感官所感知的结果来看,这类存在在时空中的开始和终结,以及以何种形式被感知,都是被动的,非自发的,也是被设定的,即使它们是有意识的生命体也对此无能为力。比如按照科学家的测定推算,一个人的躯体在自然条件下从出生到死去的时间跨度(按照人类的标准来计算)在120-150年之间。这是在作息规律,没有不良嗜好习惯,没有生活和工作压力,也没有疾病或者其它意外情况下,理想的状态。也就是说150岁基本就是“人类”躯体寿命的极限,是人类自身不可改变的设定。这个躯体的高矮胖瘦、肤色是深是浅、脸蛋是美是丑等等局部细节也同样是生来即被决定了的,躯体本身无法自主地对其进行任何更改。同样的道理,一个杯子,它被人类根据需求而造设出来,其形状,大小,色彩,材质也都是被人类所设定,它作为存在的开始和终结同样不是它自身能够把握的。
当然,人类作为被赋予了生命和“知”的存在与杯子这种既没有被赋予生命也没有被赋予“知”的存在有相当巨大的差别。被赋予了生命的感官存在有着天然的、自发的欲望去维系其自身的存在状态,而没有生命的感官存在则没有这种想要“生存下去”的愿望。此外具有“知”的生命体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左右自己的躯体的存在状态,健康还是病弱、长寿还是短命等等,“知”帮助它们在被动之中掌握着些许的主动,而像杯子那种没有“知”的存在物则完全处于被动的、被设定的状态之中,它们无法凭借意识去决定自身的任何存在状态。但是总的来说,如果将“意识”的作用剥离,人类的躯体作为一种感官存在其存在意义与杯子没有什么不同。
3.感官存在与客观存在我之所以将对“感官存在”的探讨放在开始,是因为它在人类的认知过程中扮演着为基础的角色,同时也是其它存在之所以能够存在的原因之一。后面将要探讨的其它显性存在都是建立在感官存在的基础上,甚至在隐性存在中将被着重讨论的“意识”,也与感官存在脱不开干系。很多人或许会容易将“感官存在”所指代的这部分局部存在与现代哲学中常用的一个概念“客观存在”相混淆,但实际上两者的含义差别很大。
所谓的“客观存在”强调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就是说这些存在的存在状态不受人的意识所影响,人在或是不在都没有关系。这个概念的提法其实隐藏着一些问题。如果我们不去观察这些存在物的话,又怎么知道它们的存在状态是否受到了我们“不在场”这一条件的影响呢?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我们去观察了,那么无论这些存在物是否受到“意识”的影响而有所变化,它们身为“客观存在”的前提条件就已经被自动否定了。而且,“客观”与“主观”这一组分别的提法从根本上就来自人类对存在的认识,如果没有人类意识的参与的话,自然界本身并不会做出这种分别观。所以对“客观”这个概念的理解和认识本来就源于人类的“意识”,也就是说“客观”就是“主观”的,这不是明显的前后矛盾吗?所以“客观存在”的概念定义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
这个伪命题的根源就在于尝试以“能否为人的意志(或意识?)所影响”这个标准来区分整个存在。更具体的说,“人的意志”是其中为关键的要素,它可不仅仅是“人想要去做某件事的愿望”那么简单,而是牵扯到部分显性存在与整个隐性存在的庞然大物!如果连“意志”(或者“意识”)是什么都没有搞清楚就立下了这个标准去区分“存在”,这又是“主观”行为还是“客观”行为呢?相比之下,“感官存在”不但没有排除“人”的因素,反而将人的感知能力和认识水平视为“感官存在”之所以存在的关键,这就是其与“客观存在”之间的不同。那么两种提法孰优孰劣呢?我们可以提一个问题作为评判的标准:“存在”本身就是人类对自然、宇宙、自我、他物进行认知活动所产生的结果,如果没有人的参与的话,探讨和区分“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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