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32153053
编辑推荐
萨缪埃尔·本谢特里特的《诚心在外》是一部中篇小说集,曾获2009年*受读者欢迎奖。主人公是10岁小孩,他居住的地方有兰波大楼。他从来不知道兰波是个诗人。他居住在贫民区,可是阳光灿烂。他有个爱他的妈妈:“《廊桥遗梦》是我妈*爱的电影,她每天可以看一百遍,而且每一遍她都会哭得死去活来。”可是有一天,警察要来找妈妈。我想把妈妈藏起来,亲爱的妈妈,她犯了一点小小的错,她还是进了拘留所。
内容简介
《诚心在外》是一部中篇小说集,曾获2009年最受读者欢迎奖。主人公是10岁小孩,他居住的地方有兰波大楼。他从来不知道兰波是个诗人。他居住在贫民区,可是阳光灿烂。他有个爱他的妈妈:“《廊桥遗梦》是我妈*的电影,她每天可以看一百遍,而且每一遍她都会哭得死去活来。”可是有一天,警察要来找妈妈。我想把妈妈藏起来,亲爱的妈妈,她犯了一点小小的错,她还是进了拘留所。
目 录
第一章 生活第二章 8:00第三章 8:20第四章 9:30第五章 10:00第六章 10:15第七章 10:30第八章 10:50第九章 11:10第十章 11:30第十一章 12:15第十二章 13:25第十三章 15:40第十四章 16:30第十五章 16:50第十六章 17:20第十七章 18:10第十八章 19:20第十九章 22:50第二十章 23:40译后记
前 言
中篇小说的“合法性” ——“中经典”总序 毕飞宇 在中国的当代文学里,“中篇小说”的合法性毋庸置疑。依照长、中、短这样一个长度顺序,中篇小说就是介于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之间的一个小说体类。依照“ 不成文的规定”,十万字以上的小说叫长篇小说,三万字以内的小说叫短篇小说,在这样一个“不成文”的逻辑体系内,三万字至十万字的小说当然是中篇小说。
然而,一旦跳出中国的当代文学,“中篇小说” 的身份却是可疑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常识告诉我们,尽管《阿 Q正传》差不多可以看做中篇小说的发轫和模板,可是,《阿Q正传》在《晨报副刊》连载的时候,中国的现代文学尚未出现“中篇小说”这个概念。
如果我们愿意跳出汉语的世界,“中篇小说”的身份就越发可疑了。行家告诉我们,在西语里,我们很难找到与“中篇小说”相对应的概念。英语里的Long short story 勉强算一个,可是,Long short story,一看就是 Short story 的转基因,它是后来的聪明人在实验室里捣鼓出来的,如果出现了另一个同样聪明的人,他偏偏不喜欢Long short story,他非得说Short novel,我们这些不聪明的人似乎也只能接受。
想起来了,那一次在柏林,我专门请教过一位德国的文学教师,他说,说起小说,拉丁语里的Novus这个单词不能回避,它的意思是“新鲜”的,“从未出现过 ”的事件、人物和事态发展,基于此,Novus当然具备了 “叙事”的性质。意大利语中的Novella,德语里的 Novelle和英语单词Novel都是从Novus那里挪移过来的。——如果我们粗暴一点,我们完全可以把那些单词统统翻译成 “讲故事”。
德国教师的这番话让我恍然大悟:传统是重要的,在西方的文学传统面前,“中篇小说”这个概念的确可以省略。姚明两米二六,是个男人;我一米七出头,也是男人,有必要把我叫做“中篇男人”么?这样的精确毫无意义。
我至今还记得一九八二年的那个秋天,那年秋天我读到了《老人与海》。这让我领略了“别样”的小说,它的节奏与语气和长篇不一样,和短篇也不一样,铺张,却见好就收。对我来说,《老人与海》不只是“新鲜的” 、“从未出现过”的,它太完整了,阅读这样的小说就是“ 一口气”的事情。《老人与海》写了什么呢?出海,从海上归来。
就这些。这应当是一个短篇小说容量,可是,因为是出 “海”,短篇的容积似乎不够。——不够怎么办?那它只能是一个长篇。然而,《老人与海》的“硬件”毕竟有限:一个倒霉的老男人,外加一条倔强的鱼;因为老人同样倔强,那条鱼就必须倒霉。这可以构成一个长篇么?似乎也不够。
我不知道海明威在写《老人与海》的时候有没有想到 “中篇小说”这个概念,我估计他没那么无聊。读完《老人与海》,我能感受到的是咄咄逼人的尊严感。一个写作者的尊严,一个倒霉蛋的尊严,一条鱼的尊严,大海的尊严,还有读者的尊严。
尊严就是节制。尊严就是不允许自己有多余的动作,在厄运来临之际,眨一下眼睛都是多余的,它必须省略。
同样的尊严我也从加缪那里领略过,也从卡夫卡那里领略过,也从菲利普·罗斯那里领略过。
话说到这里其实也简单了,不管是Long short story还是Short novel,这些概念说到底是可以悬置的。写作的本质是自由,它的黄金规则叫“行于当行、止于当止” 。从这个意义上说,谁又会真的介意有没有“中篇小说”这个概念呢,如果有,我情愿把“中篇小说”看做节俭的、骄傲的Novel,也不愿意把它当做奢侈的、虚浮的Short story。
我的结论很简单,无论“中篇小说”这个名分是不是确立,在小说家与小说体类这个事实婚姻中间,“中篇小说”是健康的,谁也没能挡住它的发育和成长。
也许我还要多说几句。
我对“中篇小说”有清晰的认知还要追溯到遥远的 “伤痕文学”时期。“伤痕文学”,我们也可以叫做 “叫屈文学”或“诉苦文学”,它是激愤的。它急于表达。
因为有“伤痕”,有故事,这样的表达就一定比“呐喊” 需要更多的时间和更大的篇幅。但是,它又容不得十年磨一剑。十年磨一剑,那实在太憋屈了。还有什么比“中篇小说 ”更适合“叫屈”与“诉苦”呢?没有了。
我们的“中篇小说”正是在“伤痕文学”中茁壮起来的,是“伤痕文学”完善了“中篇小说”的实践美学和批判美学,在今天,无论我们如何评判“伤痕文学”,它对“中篇小说”这个小说体类的贡献都不容抹杀。直白地说,“伤痕文学”让“中篇小说”成熟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可以从寻根文学、先锋文学、新写实文学到晚生代文学那里读到中篇佳构的逻辑依据。中国的当代文学能达到现有的水准,中篇小说功不可没。事实永远胜于雄辩,新时期得到认可的中国作家们,除了极少数,差不多每个人都有拿得出手的好中篇。这样的文学场景放在其他国家真的不多见。—— 中国的文学月刊太多,大型的双月刊也多,它们需要。它们为“中篇小说”实践提高了最好的空间。
说“中篇小说”构成了中国当代小说的一个特色,这句话也不为过。
所以说,“合法性”无非就是这样一个东西:它始于非法,因为行为人有足够的创造性和尊严感,历史和传统只能让步,自然而然地,它合法了。
然而,一旦跳出中国的当代文学,“中篇小说” 的身份却是可疑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常识告诉我们,尽管《阿 Q正传》差不多可以看做中篇小说的发轫和模板,可是,《阿Q正传》在《晨报副刊》连载的时候,中国的现代文学尚未出现“中篇小说”这个概念。
如果我们愿意跳出汉语的世界,“中篇小说”的身份就越发可疑了。行家告诉我们,在西语里,我们很难找到与“中篇小说”相对应的概念。英语里的Long short story 勉强算一个,可是,Long short story,一看就是 Short story 的转基因,它是后来的聪明人在实验室里捣鼓出来的,如果出现了另一个同样聪明的人,他偏偏不喜欢Long short story,他非得说Short novel,我们这些不聪明的人似乎也只能接受。
想起来了,那一次在柏林,我专门请教过一位德国的文学教师,他说,说起小说,拉丁语里的Novus这个单词不能回避,它的意思是“新鲜”的,“从未出现过 ”的事件、人物和事态发展,基于此,Novus当然具备了 “叙事”的性质。意大利语中的Novella,德语里的 Novelle和英语单词Novel都是从Novus那里挪移过来的。——如果我们粗暴一点,我们完全可以把那些单词统统翻译成 “讲故事”。
德国教师的这番话让我恍然大悟:传统是重要的,在西方的文学传统面前,“中篇小说”这个概念的确可以省略。姚明两米二六,是个男人;我一米七出头,也是男人,有必要把我叫做“中篇男人”么?这样的精确毫无意义。
我至今还记得一九八二年的那个秋天,那年秋天我读到了《老人与海》。这让我领略了“别样”的小说,它的节奏与语气和长篇不一样,和短篇也不一样,铺张,却见好就收。对我来说,《老人与海》不只是“新鲜的” 、“从未出现过”的,它太完整了,阅读这样的小说就是“ 一口气”的事情。《老人与海》写了什么呢?出海,从海上归来。
就这些。这应当是一个短篇小说容量,可是,因为是出 “海”,短篇的容积似乎不够。——不够怎么办?那它只能是一个长篇。然而,《老人与海》的“硬件”毕竟有限:一个倒霉的老男人,外加一条倔强的鱼;因为老人同样倔强,那条鱼就必须倒霉。这可以构成一个长篇么?似乎也不够。
我不知道海明威在写《老人与海》的时候有没有想到 “中篇小说”这个概念,我估计他没那么无聊。读完《老人与海》,我能感受到的是咄咄逼人的尊严感。一个写作者的尊严,一个倒霉蛋的尊严,一条鱼的尊严,大海的尊严,还有读者的尊严。
尊严就是节制。尊严就是不允许自己有多余的动作,在厄运来临之际,眨一下眼睛都是多余的,它必须省略。
同样的尊严我也从加缪那里领略过,也从卡夫卡那里领略过,也从菲利普·罗斯那里领略过。
话说到这里其实也简单了,不管是Long short story还是Short novel,这些概念说到底是可以悬置的。写作的本质是自由,它的黄金规则叫“行于当行、止于当止” 。从这个意义上说,谁又会真的介意有没有“中篇小说”这个概念呢,如果有,我情愿把“中篇小说”看做节俭的、骄傲的Novel,也不愿意把它当做奢侈的、虚浮的Short story。
我的结论很简单,无论“中篇小说”这个名分是不是确立,在小说家与小说体类这个事实婚姻中间,“中篇小说”是健康的,谁也没能挡住它的发育和成长。
也许我还要多说几句。
我对“中篇小说”有清晰的认知还要追溯到遥远的 “伤痕文学”时期。“伤痕文学”,我们也可以叫做 “叫屈文学”或“诉苦文学”,它是激愤的。它急于表达。
因为有“伤痕”,有故事,这样的表达就一定比“呐喊” 需要更多的时间和更大的篇幅。但是,它又容不得十年磨一剑。十年磨一剑,那实在太憋屈了。还有什么比“中篇小说 ”更适合“叫屈”与“诉苦”呢?没有了。
我们的“中篇小说”正是在“伤痕文学”中茁壮起来的,是“伤痕文学”完善了“中篇小说”的实践美学和批判美学,在今天,无论我们如何评判“伤痕文学”,它对“中篇小说”这个小说体类的贡献都不容抹杀。直白地说,“伤痕文学”让“中篇小说”成熟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可以从寻根文学、先锋文学、新写实文学到晚生代文学那里读到中篇佳构的逻辑依据。中国的当代文学能达到现有的水准,中篇小说功不可没。事实永远胜于雄辩,新时期得到认可的中国作家们,除了极少数,差不多每个人都有拿得出手的好中篇。这样的文学场景放在其他国家真的不多见。—— 中国的文学月刊太多,大型的双月刊也多,它们需要。它们为“中篇小说”实践提高了最好的空间。
说“中篇小说”构成了中国当代小说的一个特色,这句话也不为过。
所以说,“合法性”无非就是这样一个东西:它始于非法,因为行为人有足够的创造性和尊严感,历史和传统只能让步,自然而然地,它合法了。
在线试读
最初我以为兰波是一幢大楼,因为我们会说“兰波大楼”。后来我的朋友叶烨告诉我,兰波其实是一位诗人。我不太明白为什么我住的大楼要用一个诗人的名字命名。叶烨说,因为他死掉了,而且他曾经很出名。我问他,是不是因为他看见了这幢大楼才死掉的。叶烨说不是,他老早就死掉了。我说那很好,因为这幢大楼实在太难看,如果他知道这幢大楼和他共用一个名字,他肯定会非常难过。叶烨说,他很希望有什么东西也可以用他的名字命名。我对他说,我觉得叶烨大楼听上去很蠢。他让我闭嘴,他认为我的名字更蠢。
我的名字叫做查尔利。
——查尔利大楼听上去比叶烨大楼更蠢。
我也这么觉得,但我同样让他闭嘴。
我们继续谈论着这些,东西因为我们的街区里,有一大堆用诗人名字命名的建筑。比如说,魏尔伦大楼、雨果小区、纪尧姆·阿波利奈尔商业中心,而且它们一个比一个难看。不过诗人在看到它们之前,就都已经死掉了,所以也无所谓。
伊达尔戈先生是我哥昂利的老师,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教什么,但是他曾经说过,用艺术来装点丑陋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然而大多数人并不在乎,因为那些小区和大楼其实都有其他名字。比如说,住在勒内·夏尔大楼里的人从来不说自己住在勒内·夏尔大楼里,他们都叫它蓝楼。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要这么叫它,那幢大楼根本不是蓝色的。我私底下告诉你,它是灰色的。不过你也可以去问一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认为那幢楼是蓝色的。还有商场另一端的毕加索小区,从来没有人叫它毕加索小区,就算那里有个公交车站也叫做毕加索,但人们还是合叫它老鹰小区。
我保证,那个小区里的老鹰肯定要比毕加索画的画多。
我曾经跟叶烨一起想过一些名字。如果一个名字能被一直沿用,那肯定超级过瘾。很明显,那些最早叫它老鹰小区的人,如果知道我们直到现在还这么叫它,一定会特别开心。
我也希望能够编出一个笑话或者一个鬼故事,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
如果有一天这种事情真的发生了,我肯定会哈哈大笑。
我会对人们说: ——别走,哥们儿,这段鬼故事是我编的。
我跟叶烨曾试着想过一些鬼故事,但这很难。因为到了最后,我们总是发现,那些故事已经被人用过了。我哥昂利曾经跟我讲过一个鬼故事,听了之后,我至少三个礼拜没过安稳。他说有几个瘾君子吸毒过量死了,但他们阴魂不散。他们都躲在大楼的地下室里想要用那些恶心的针筒扎我。从那以后,我几乎再也没有去过地下室。后来我把这个故事告诉了叶烨,叶烨说这个故事很蠢,我哥就是一个瘾君子,他应该是吸毒产生了幻觉,所以才见到了鬼。我让叶烨闭嘴,我让他自己管好他哥的烟包,因为他哥也在吸毒。他对我说那是同一包,因为他哥和我哥在一块儿吸毒。
叶烨就是我们所说的那种世上最令人讨厌的家伙。我保证,每当你想好好跟他说话的时候,他只会来作弄你。虽然他只有十二岁,但他已经是全世界最会作弄人的家伙了。
如果不拦着他,他就会成天待在大楼前或者门厅里,他会在那里作弄所有经过的人。如果他看见一个老太提着购物袋上楼,他非但不会上去帮忙,还会跟她说: ——夫人,你的丈夫怎么从来不回家? 很明显,其实这个老太的丈夫已经死掉了。
幸运的是,我不止叶烨一个朋友。我们是一帮疯子。如果继续看,你就会发现,他们也不全都是坏蛋。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就互相认识了,很明显,因为我们从小就互相认识。你从来不会去想,从什么时候开始你认识了你妈,同样,我跟这些人也是自出生的那一刻起就互相认识了。
至今已经十多年了。叶烨也一样,尽管他比我们大了两岁,但这是他自己的问题,他不得不又等了我们两年。叶烨做得很好,为了补习他的功课,并且有机会跟我们同班,他选择留了两级。
我想告诉你,我们是一帮疯子。私底下所有人都这么说。尽管有些人讨厌我们,但他们都知道我们的关系很好。
当然,每个人所说的意思其实并不一样。
比如,我们的英语老师汉克女士,她会说: ——他们是一帮疯子! 她的意思不是说我们可爱,她讨厌我们,她认为我们是一帮头脑不正常的蠢货。
又比如,我们的足球教练罗洛费先生,他会说: ——他们,就是一帮疯子! 这其实是一句好话,因为我们赢得了比赛,我们是一帮超级中前场。
你必须知道,我们靠踢这个破球来打发时间。如果把时间花在学习上,我们早就拿到诺贝尔奖了。我哥昂利常说,在郊区的小学里我们是最好的,但如果去了巴黎或者其他什么地方,我们就是最烂的。尽管他说得可能有道理,但我还是不想跟他讨论这个话题。
对我来说,这里就是最好的。
P3-5
我的名字叫做查尔利。
——查尔利大楼听上去比叶烨大楼更蠢。
我也这么觉得,但我同样让他闭嘴。
我们继续谈论着这些,东西因为我们的街区里,有一大堆用诗人名字命名的建筑。比如说,魏尔伦大楼、雨果小区、纪尧姆·阿波利奈尔商业中心,而且它们一个比一个难看。不过诗人在看到它们之前,就都已经死掉了,所以也无所谓。
伊达尔戈先生是我哥昂利的老师,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教什么,但是他曾经说过,用艺术来装点丑陋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然而大多数人并不在乎,因为那些小区和大楼其实都有其他名字。比如说,住在勒内·夏尔大楼里的人从来不说自己住在勒内·夏尔大楼里,他们都叫它蓝楼。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要这么叫它,那幢大楼根本不是蓝色的。我私底下告诉你,它是灰色的。不过你也可以去问一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认为那幢楼是蓝色的。还有商场另一端的毕加索小区,从来没有人叫它毕加索小区,就算那里有个公交车站也叫做毕加索,但人们还是合叫它老鹰小区。
我保证,那个小区里的老鹰肯定要比毕加索画的画多。
我曾经跟叶烨一起想过一些名字。如果一个名字能被一直沿用,那肯定超级过瘾。很明显,那些最早叫它老鹰小区的人,如果知道我们直到现在还这么叫它,一定会特别开心。
我也希望能够编出一个笑话或者一个鬼故事,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
如果有一天这种事情真的发生了,我肯定会哈哈大笑。
我会对人们说: ——别走,哥们儿,这段鬼故事是我编的。
我跟叶烨曾试着想过一些鬼故事,但这很难。因为到了最后,我们总是发现,那些故事已经被人用过了。我哥昂利曾经跟我讲过一个鬼故事,听了之后,我至少三个礼拜没过安稳。他说有几个瘾君子吸毒过量死了,但他们阴魂不散。他们都躲在大楼的地下室里想要用那些恶心的针筒扎我。从那以后,我几乎再也没有去过地下室。后来我把这个故事告诉了叶烨,叶烨说这个故事很蠢,我哥就是一个瘾君子,他应该是吸毒产生了幻觉,所以才见到了鬼。我让叶烨闭嘴,我让他自己管好他哥的烟包,因为他哥也在吸毒。他对我说那是同一包,因为他哥和我哥在一块儿吸毒。
叶烨就是我们所说的那种世上最令人讨厌的家伙。我保证,每当你想好好跟他说话的时候,他只会来作弄你。虽然他只有十二岁,但他已经是全世界最会作弄人的家伙了。
如果不拦着他,他就会成天待在大楼前或者门厅里,他会在那里作弄所有经过的人。如果他看见一个老太提着购物袋上楼,他非但不会上去帮忙,还会跟她说: ——夫人,你的丈夫怎么从来不回家? 很明显,其实这个老太的丈夫已经死掉了。
幸运的是,我不止叶烨一个朋友。我们是一帮疯子。如果继续看,你就会发现,他们也不全都是坏蛋。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就互相认识了,很明显,因为我们从小就互相认识。你从来不会去想,从什么时候开始你认识了你妈,同样,我跟这些人也是自出生的那一刻起就互相认识了。
至今已经十多年了。叶烨也一样,尽管他比我们大了两岁,但这是他自己的问题,他不得不又等了我们两年。叶烨做得很好,为了补习他的功课,并且有机会跟我们同班,他选择留了两级。
我想告诉你,我们是一帮疯子。私底下所有人都这么说。尽管有些人讨厌我们,但他们都知道我们的关系很好。
当然,每个人所说的意思其实并不一样。
比如,我们的英语老师汉克女士,她会说: ——他们是一帮疯子! 她的意思不是说我们可爱,她讨厌我们,她认为我们是一帮头脑不正常的蠢货。
又比如,我们的足球教练罗洛费先生,他会说: ——他们,就是一帮疯子! 这其实是一句好话,因为我们赢得了比赛,我们是一帮超级中前场。
你必须知道,我们靠踢这个破球来打发时间。如果把时间花在学习上,我们早就拿到诺贝尔奖了。我哥昂利常说,在郊区的小学里我们是最好的,但如果去了巴黎或者其他什么地方,我们就是最烂的。尽管他说得可能有道理,但我还是不想跟他讨论这个话题。
对我来说,这里就是最好的。
P3-5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