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2467090
目录
章绪论
节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第二节拔尖创新人才的基本定义和基本性质
第三节国内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模式分析
第四节国外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先进经验借鉴
第五节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第六节本课题研究的基础、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本章参考文献
第二章学前教育和初等教育阶段拔尖创新人才苗子的早期发现与培养
节拔尖创新人才苗子早期发现和培养的重要性与国内外实践
第二节学前教育和初等教育阶段拔尖创新人才苗子
早期发现的途径及策略
第三节学前教育和初等教育阶段拔尖创新人才苗子
选拔及培养的机制探索
本章参考文献
第三章高中教育阶段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
节高中教育阶段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意义
第二节高中教育阶段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模式及途径
第三节改革高中教育阶段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主渠道
第四节高中教育阶段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的创新和探索
第五节高中教育阶段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和探索
第六节打造高中教育阶段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坚实基础
本章参考文献
第四章普通本科教育与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
节经济社会对普通本科教育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需求
第二节我国普通本科教育中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国外高等教育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模式借鉴
第四节我国普通本科院校拔尖创新人才招生选拔培养的思考
本章参考文献
第五章研究生教育与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
节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是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
第二节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创立
第三节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第四节国外研究生教育制度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模式与评价
第五节深化我国研究生教育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改革的思考
与建议
本章参考文献
第六章高等职业教育与技术技能型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
节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历程的简要回顾
第二节我国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第三节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取得的巨大成就和遇到的严峻挑战
第四节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培养技术技能型拔尖创新人才的
思考与探索
本章参考文献
第七章继续教育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
节继续教育的产生和在我国的确立
第二节继续教育在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第三节我国继续教育发展成绩及存在问题
第四节继续教育的改革途径及发展趋势
第五节构建继续教育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本章参考文献
第八章国家教育考试机构与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
节国家教育考试概述
第二节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和国家教育考试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第三节国家教育考试机构的职能与运行机制
第四节做好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是国家教育考试机构的
重要职责
本章参考文献
第九章深化拔尖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节深化拔尖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第二节拔尖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第三节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发展管理体制改革
第四节深化拔尖创新人才发展机制改革
第五节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本章参考文献
附录A作者简介
附录B重庆招生考试研究会“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研究”
项目工作大事记
附录C我与高考改革同行四十年的故事
2017年3月
定稿于北京清华园
节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是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层次,也是学校教育的后阶段。就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造就而言,研究生教育显得更为重要和关键。可以说,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或者说重要的任务就是培养造就各相关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无论是学术学位研究生,还是专业学位研究生,都概莫能外。这种提法与研究生教育主要培养高层次人才或者高端人才的提法是相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研究生教育的学业标准是: “硕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引文中着重号为作者加注,下同)。而对本科生规定的学业标准则是: “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很显然,对硕士生的要求要高得多,人才培养标准和质量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和层次。至于对博士生学业标准的规定又有所提高: “博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总之,这是对研究生教育的学业标准和人才培养质量从法定意义上作出的确认。虽然,随着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上述法律条文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法也有待进一步修订,但在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之前,至今仍是我们应当遵循的法律条文,其基本精神是正确的。这正是我们提出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是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或者重要的任务的法定依据。从实践上看,也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世界上多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出自美国的大学,但他们大都出自研究生教育。我国现今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许多都有海外留学研究生的经历。现在,美国名校研究生中也处处充斥着中国留学生的身影。他们在国外接受的研究生教育助推了其成为拔尖创新人才。许多人认为,拉大我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同美国差距的不是本科生教育,而是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本科教育固然为研究生教育夯实了基础,但研究生教育确实更为关键和重要。这是它作为高等教育的层次和学校教育的后阶段的地位所决定的。当然,拔尖创新人才的后成就还有赖于工作实践和创新创业阶段来完成,但它的雏形已经造就,学校教育阶段已经完成,离后成就只是一步之遥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研究生教育规模跃居世界第二,培养质量稳步提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人才,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了杰出贡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新的历史征程中,我国研究生教育应当培养出更多的拔尖创新人才,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第二节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创立一、 新中国成立前的研究生教育(一) 研究生教育制度的萌芽
1840年爆发的鸦片战争打破了清王朝“天朝上国”的迷梦,帝国主义用坚船利炮迫使中国由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沦落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晚清先进的知识分子开始探索救国强种的出路。1902年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学堂章程》,规定要建立比大学本科高一级的研究生院性质的大学院。这是我国学制系统中早明文规定设置的相当于当今研究生院的机构。后将《钦定学堂章程》进行修订,更名为《奏定学堂章程》,将大学院改名为通儒院,通儒院为研究院性质,只有京师大学堂开设。上述文件对具备研究院性质的通儒院招生、培养、毕业、待遇等问题均有明文规定,明确提出了研究生教育制度的设想,标志着清朝末期我国研究生教育已经进入酝酿阶段。(二) 中华民国时期的研究生教育制度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了,对清政府的教育制度和体制做了重大改革,陆续公布《大学令》《专门学校令》《大学规程》等一系列法律,史称“壬子癸丑学制”。该学制将学堂改称为学校,培养研究生的通儒院改为大学院,并次提出了对大学院学生授予学位的问题。1922年11月,北洋政府以总统徐世昌名义公布了《学校系统改革令》,在学制等方面效仿美国,对民国初期的学制进行了系统改革。1918年后,部分高校开始招收研究生,但各高校在研究生招生、培养、学制、毕业等方面做法不一,各有特点。1935年国民政府公布了《学位授予法》《学位分级细则》和《硕士学位考试细则》,明确规定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对授予学位的程序及要求做了具体规定。1940年公布了《博士学位评定会组织条例》《博士学位考试审查及评审细则》。以后还公布了一系列关于研究生教育的规定和制度。但是,由于南京国民政府只是形式上统一了全国,因此这些法规制度并未真正贯彻,效力很差。二、 新中国探索建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一) 新中国成立初期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初创(1949—1956年)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翻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的研究生教育主要是在学习借鉴苏联教育经验、改造国民政府时期旧的教育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50年8月14日公布《高等学校暂行规程》,规定大学及专门学院为培养及提高师资队伍,加强研究工作,经中央批准,设立研究部或研究所。1951年6月11日中国科学院、联合发布的《1951年暑期招收研究实习员、研究生办法》指出,中国科学院所属各研究机构与中央所属高等学校研究部为培养科学研究人才和高等学校师资,决定招收各研究所研究实习员、各校研究生。1951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规定大学和专门学院设研究生部,修业年限为2年以上,招收大学及专门学院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与中国科学院及其他研究机构配合,培养高等学校的师资和科学研究人员。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首次以重要法规的形式明确研究生教育在我国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1953年11月27日高等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暂行办法(草案)》,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发的部研究生教育的法规,对该历史时期的研究生教育制度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这部法规实行时间较长(一直到苏联专家全部撤走),以苏联专家为主培养了近万名研究生,不仅解决了新专业的教学问题,还为新中国教学和科研工作培养了骨干力量。(二) 研究生教育的探索与完善(1957—1965年)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中国共产党开始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1957年至1960年的教育大革命时期,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1961年至1965年研究生教育开始调整、巩固,研究生教育事业有了较大发展。1961年3月,开始起草的《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教六十条》),其中将研究生培养工作单列一章,使研究生教育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作用及培养办法有了政策依据。在此基础上,不断改进和完善研究生招生工作,从1961年起不断增加招生计划,完善选拔办法。在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总结、调研、调整、整顿的基础上,于1963年1月召开了研究生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我国研究生培养经验,确定研究生培养工作必须以提高质量为中心。会议讨论了《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草案)》《关于高等学校理、工、农、医各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草案)》等文件。这次会议在我国研究生教育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把我国多年积累的研究生教育的经验以法规的形式予以确认并具体化,对研究生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标志着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进入了新阶段。(三) “文化大革命”对研究生教育的破坏(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十年给我国研究生教育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刚刚建立的研究生教育制度被迫中断。首先,“文化大革命”在理论上否定了研究生教育存在的合理性。其次,研究生教育的物质基础遭受严重破坏,许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被迫搬迁、撤销、合并,培养研究生的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损失严重。再次,指导教师特别是部分学术造诣较深的导师长期受到错误的批判和斗争。科研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业务变得生疏落后。后,刚刚建立起来的全国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全被打乱破坏。三、 研究生教育制度的恢复和学位制度的建立(一) 研究生教育制度的恢复(1977—1980年)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我国各项建设开始走向正轨。1977年(1977年和1978年实行两年合并招生)至1980年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恢复时期,邓小平同志亲自关心和领导,党中央专门研究部署研究生教育方针政策,广大科学家和教育工作者及时抓住了这个“科学的春天”,迅速恢复了研究生教育制度。1977年至1980年共招收研究生22424人,接近1949年至1965年招生人数总和,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的恢复和发展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为正式建立我国学位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 学位制度的正式建立1979年3月22日,根据中央建立学位制度的指示,、国务院科技干部管理局联合组成了以时任长蒋南翔同志为首的“学位小组”,再次开始研究我国建立学位制度的问题。在总结过去两次拟订学位条例的历史经验、调查当时高等教育现状、研究国外学位制度发展趋势的基础上,1980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并于198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随后,1981年5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我国学位制度的建立几经曲折,来之不易,它的建立形成了尊重知识、尊重知识分子的社会风气,提高了我国学术研究水平,促进了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和专门人才的成长,推动了学科发展和国际学术交流。第三节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一、 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1981—1999年)
从1981年起,国家实行在毕业研究生中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制度,使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不断改进并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这一时期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一) 研究生教育规模有了相当大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全国每年招生仅1000~2000人,在学研究生不足5000~6000人。学位制度建立后,到20世纪末,经过20年的发展,每年研究生招生已近10万人,在学研究生已超过20万人,授予博士学位4万余人,硕士学位40余万人。研究生教育已经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教育阶段。(二) 我国研究生教育由单一层次发展到博士和硕士两个层次我国建立学位制度后,首次公布了博士学位授权点及其学科专业名单,开始规范招收和培养博士生。这是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博士研究生教育制度,截至20世纪末,在学博士生已达3万多人。(三) 研究生培养类型由单一化向多样化发展新中国早期的研究生教育,基本上属于教学型(当时称为“师资研究生”,教学工作训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专门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逐渐发展为多种培养类型,在继续培养科学研究型人才的同时,增加了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同时,培养模式也有变化,既有脱产学习,也有在职学习(半脱产,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在职人员通过自学,按规定的办法也可申请硕士和博士学位。(四) 研究生培养单位也在扩大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研究生教育主要由部分高等学校和中国科学院来承担; 我国正式建立学位制度后,培养单位已逐渐扩大到国家一级科研院所、军事院校及中共中央党校系统,涵盖了许多具备培养条件的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的机构。1984年起,国务院先后批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34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1994年,国家正式实施“211工程”,1998年5月,国家开始启动“985工程”。纳入“985工程”、“211工程”建设的高校获得的科研经费和教育经费大幅增长。从全国范围来看,形成了数量较多、覆盖较广的一批具有培养研究生条件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同时,高等学校之间、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之间、高等学校和大型企业之间、国内高水平大学和国外高等学校之间合作培养研究生的机制已较为成熟,合理地整合了研究生教育资源,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五) 学科结构逐步优化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建立起了学科门类基本齐全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在20世纪80年代前,培养研究生条件较差,培养条件制约了研究生教育的学科、专业发展。1987年评选出416个国家重点学科,予以重点支持和建设。到2007年为止,共组织了三次评选工作,共评选出全国286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7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17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六) 管理体制改革效果明显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研究生教育规模很小,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管理由国家实行集中管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不仅管方针、政策,而且对研究生的招生、培养、管理和工作分配等各项具体工作都实行直接管理。随着学位制度的建立和研究生教育规模的快速发展,在管理体制上,实行国家、省市、学位授权单位三级管理。总之,上述几个方面的发展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主要依靠外国,即新中国成立前依靠英美等西方国家,新中国成立后依靠苏联的学位制度和研究生教育模式,实现了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基本立足于国内这一重大目标,逐步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二、 新世纪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2000年以后)当人类社会跨入21世纪的时候,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国的研究生教育推进了一系列的改革,在扩大规模、保障质量、调整结构、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效。(一) 研究生教育规模迅速扩展,我国步入研究生教育大国行列2005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迈入大众化教育阶段,我国研究生教育对此也作出了贡献。到2015年,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647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0%。10年时间,毛入学率提高25%,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就研究生教育来说,2015年研究生招生共64.51万人(其中博士生7.44万人,硕士生57.06万人),在读研究生共191.14万人(其中博士生32.67万人,硕士生15847万人),是普通高校在读学生2625.30万人的7.28%。这标志着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整体规模已经稳居世界前列,我国已经成为事实上的研究生教育大国。虽然研究生教育规模的快速扩张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但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建设人才强国的必由之路。发展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是可以克服和解决的。(二) 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体系经过不断的改革创新,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体系已经建立起来,并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创立的基本学位制度为中心,学位授予权审核制度、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制度、研究生招生制度、研究生导师遴选与任职制度、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制度、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研究生院制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制度、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研究生就业制度等不断健全和完善。这些反映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基本规律、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制度的确立和完善,为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保障条件。(三) 研究生教育结构逐步优化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顺应研究生教育的基本规律,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共同努力,不断调整和优化研究生教育的学科专业结构、教育层次结构和类型结构。继1990年和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两次组织修订《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之后,2009年,第三次修订工作正式启动。2011年,新一轮的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完成,《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颁布,涵盖了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定期修订学科专业目录,使我国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遵循和反映研究生教育的基本规律,不断适应社会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对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愈发迫切。为尽快改变长期以来研究生教育学位类型单一的局面,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探索创建专业学位制度。199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设置和试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几点意见》,决定在我国开始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的试点工作,这标志着我国专业学位制度正式建立。2009年,决定从当年开始,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等管理类专业和少数目前不适宜应届毕业生就读的专业学位外,其他专业学位均面向应届毕业生招收,实行全日制培养。这标志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将逐渐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转变,实现研究生教育结构的历史性转型和战略性调整。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颁布《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我国专业学位改革的目标是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2014年,等六部委颁布《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教育有机结合的典范。到2015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已占当年招生总数的45.8%,年招生规模由1997年的9395人增加到2015年的252272人,年均增长近30%。截至2016年,我国已设置专业学位类别40种。(四) 研究生培养质量管理卓有成效为了加强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管理,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正确的目标导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把服务和服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作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基本目标,把培养适合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人才作为衡量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主要标准,并以有效的方式将这些标准具体化、规范化。研究生培养单位普遍注重对发展目标的把控,坚持按照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需求的标准招收培养研究生。2003年,我国启动了“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这标志着研究生扩招后,我国研究生发展战略开始转型,由重视发展规模向重视教育质量转变。2013年,启动的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确立了“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更加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更加突出科教结合和产学结合,更加突出对外开放”的总体思路。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全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作会议,这是自1978年恢复研究生教育以来,首次全国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作会议,标志着研究生教育开始进入“质量时代”。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顶层设计、深化培养模式改革、增强投入保障等有力措施,逐步确立了“五位一体”的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研究生参与科技创新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五)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逐步深化改革创新已经成为我国以质量为核心的研究生教育体系持续完善的动力源。在与研究生教育体系相关的一系列重要改革中,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备受重视,且取得了积极成效。2014年起,研究生教育实施全面收费制度,并完善了奖助学金制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紧紧围绕以人才培养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经费资助制这一核心,遵循研究生教育基本规律,使研究生能够真正“在研究中学习、在研究中创新”,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主观动力和客观条件保障。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了导师责任,优化了研究生教育的学科专业结构和类型结构,优化了研究生教育的资源配置,促进了研究生培养单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推动了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的体制机制创新。三、 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研究生教育面临的挑战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要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努力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求我们必须重视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改革中的问题,迎接面临的挑战。(一) 研究生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脱节研究生教育的终目标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高层次专门人才,但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从培养规模来看,研究生数量的快速增长,直接推动力并非来自劳动力市场,而是行政干预的结果。研究生教育的经济社会效益不仅没有充分显现,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力、物力资源浪费。二是从类型结构来看,专业学位研究生发展较晚。这造成我国的专业学位教育无论规模还是专业,都无法满足产业结构升级对多层次、多类型高级技术型人才的需求。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缺乏与职业教育并轨,培养质量普遍不高。三是从学科和专业结构来看,许多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以及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新兴学科不能及时设立,导致学科专业体系僵化老化,脱离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研究生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脱节问题,在就业环节表现突出。近年来,高学历人才供大于求,研究生就业难的问题日益凸显。(二) 人才选拔模式难以适应拔尖人才培养需求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个环节。目前,我国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行政权力过度干预研究生招生考试,学术人员在确定选拔方式、制定考试标准等方面的作用得不到真正体现,不利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二是研究生招生考试存在“重初试、轻复试”,“重笔试、轻面试”的倾向,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有限。三是考试内容难以真正有效考核学术潜力、创造性等高层次人才的素质,特别是公共考试科目外语和政治理论占据了很大分量,加重了考生负担,挤占了专业学习的时间,加剧了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试倾向,冲击了本科教学的正常开展,不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三) 培养环节存在诸多问题研究生培养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为关键的环节。该环节涉及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法、考核评价机制等诸多内容。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培养目标单一,过分强调培养“坚实的理论基础、深厚的专业知识、从事科研的能力”,研究生的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发展极不均衡,未能真正掌握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往往简单移植或套用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培养目标不明确。二是课程体系建设滞后,学科前沿的成果未能及时引入教学。对人才的素质结构缺乏深入研究,课程设计缺乏系统性,学生学到的是大量支离破碎的知识,难以融会贯通。三是教学方法落后。许多高校没有充分考虑研究生学习的特点,课堂讲授仍是主要的教学方法。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探究式学习没有得到真正重视,教学效果不理想。四是考核评价方式单一、僵化,不少学校简单以论文发表数量为考核依据,不利于学生创造力的挖掘。五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关系没有很好协调,许多导师的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没有真正确立。(四) 学位授权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学位授权制度同时存在“放得过宽”和“管得过死”的问题。“放得过宽”主要表现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未规定高校学位授权的期限,这意味着高校一旦获得学位授予权,将永久保有,缺乏对其重新审核和监督的机制。尽管2005年进行了首次学位点的定期评估工作,但离形成学位点真正“能上能下”的动态监督与调控机制还有一段距离。“管得过死”主要表现为: 政府对学位授予权实行严格控制,高校难以根据办学规模扩展、层次结构调整的实际需求开展学科建设,办学自主权受到限制,致使高校片面重视学位授权审核,忽视授权后办学质量的提升。特别是在现行制度下,高校能否获得学位授权与其资源获取机会存在密切关系,这就诱使高校使尽全身解数“争点”,而不建设“点”。(五) 研究生教育社会评价机制缺失建立一套持续、公开、客观的研究生教育的社会评价机制,有利于政府及时把握、引导研究生教育发展方向,有利于社会公众对研究生教育施加有益影响,有利于大学自身对研究生教育的质量进行持续改进。纵观美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国家、社会、院校三级联动的研究生教育评价机制在规范研究生办学、促进培养质量提升方面功不可没。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客观、公开、准确,以数据为支撑的持续社会评价机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缺乏一套社会公认的能够科学评价研究生教育质量、效益的指标体系; 二是缺乏一套持续采集研究生教育投入、过程和产出等相关数据的机制,研究生教育评价数据支撑不充分; 三是缺乏权威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实施评价的主体仍以政府机构或所辖事业单位为主,研究生教育评价的客观性难保障。以上问题导致政府对研究生教育的指导存在滞后性,社会舆论对研究生教育的监督缺乏客观性,高校发展研究生教育存在盲目性。第四节国外研究生教育制度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模式与评价
一、 俄罗斯(一) 俄罗斯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的基本模式
俄罗斯高等职业教育阶段设有学士、硕士和专家文凭三类学位(学衔)。专家文凭与硕士学位并无衔接关系,两者属于平行的学位(学衔)。但在俄罗斯的高等教育体系中,三者都被视为大学水平的教育阶段,因此无论是硕士学位还是专家文凭阶段的教育,都不能归入到研究生教育中,俄罗斯所谓的研究生教育,只指副博士和博士阶段的教育。根据俄罗斯《职业教育法》的规定,俄罗斯所指的研究生,是指“具有高等职业教育学历,在研究生部学习并准备科学副博士学位论文的人员”,而“具有科学副博士学位,被博士研究生部录取准备科学博士学位论文的人员”则被称为“博士研究生”。除被研究生部和博士研究生部正式录取的研究生外,俄罗斯还存在一类“学位申请生”,这类研究生一般只招收在职人员,他们不参加各高校和科研机构研究生部和博士研究生部安排的学习,只需在培养单位通过相关专业的副博士考试,定期向教研室报告和通过教研室的学年鉴定,并参加副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和答辩。(二) 俄罗斯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特点1. 坚持在导师指导下以个人研究为主
科学导师对提升研究生质量起着重要作用。研究生制订研究计划,准备副博士考试,选择学位论文方向,收集和研究材料,科学实验,撰写学术报告和学位论文,都需要导师的必要指导和帮助。在俄罗斯,科学导师还特别注意在指导过程中放手让研究生发挥的独立性和创造性。俄罗斯研究生入学后,就要在有关教研室和导师的指导下,制订出本人在修业期间的个人研究计划。这个计划主要包括两部分: 一是学习有关课程并通过这些课程的副博士考试; 二是完成科研工作并撰写学位论文。研究生只有圆满地完成这个计划,才能终毕业。从时间安排和精力分配来看,个人研究都是主要的。这为研究生将来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打下了基础。2. 重视科学训练和教育训练科学训练和教育训练是整个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研究生的教育质量。研究生的科学训练包括深入研究国内外该专业和相近专业的科学书籍、资料、熟练掌握研究方法、撰写科研报告、撰写以及发表与科学研究有关的论文和专题科学书。其中,撰写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学训练的中心,导师和研究生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研究生教育训练是俄罗斯研究生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苏联时期,不论什么专业的研究生,都要学习教育的理论知识,进行实际教学训练,这是苏联研究生教育的经验,对俄罗斯研究生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教育训练内容包括学习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研究本专业的教学法、听导师和其他教师主讲的课程、参加导师主持的其他教学活动、独立地进行某种形式的教学工作、掌握一些教学技能技巧、参加教研室的教学工作等。研究生每年至少要向教研室报告两次科学训练和教育训练情况,教研室则要在每一学年末对研究生进行考核鉴定。3. 学位授予标准严格为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俄罗斯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要求非常严格,学位授予程序非常规范。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完整的科学著作,论文要体现出科学研究和实践两方面的新结论和新建议,并能看出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独立才能及其对所攻学科所具有的高深理论和专门知识,反映出作者鲜明的观点和有力的论证。学位论文答辩前,专门委员会要对答辩人的申请书、学位论文以及完成论文所在单位的结论进行初步审查,合格者方可提出答辩。答辩时,每一份学位论文要有两名副博士以上的专家、学者对答辩内容作出评价。二、 美国(一) 美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基本模式
美国研究生学位制度从纵向上来看分为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两级,从横向上来看分为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其中学术型学位包括文学硕士、理学硕士和哲学博士,专业型学位包括专业硕士和专业博士。1. 硕士学位硕士学位是指获得学士学位后继续攻读1—2年研究生课程而获得的高级学位。但在美国,有些高校不设硕士学位,允许持有学士学位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不过修业年限略长一些。因此,硕士学位并不是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硕士学位大体上可分为两类。类是学术型硕士学位,如文学硕士、理学硕士。攻读这一类学位通常是为了毕业后担任中小学教师,或作为攻读博士学位的中间阶段。第二类是专业型硕士学位,主要针对学生将来可能从事的职业进行技能培训。因此,部分领域的专业硕士学位是取得执照的先决条件。目前美国专业硕士学位的授予数量已占所有硕士学位授予数量的80%以上,并呈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如出现了很多新兴的学科和领域,这体现了美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所发生的变化。2. 博士学位博士学位是美国正式授予的学位,分为三类: 哲学博士学位、专业博士学位和专业学位。1) 哲学博士学位哲学博士为美国传统研究型博士学位,以高深学术研究为目标,以培养终生从事创造性研究工作的人才为目的。学位获得者无论专攻何门学科,都称为哲学博士。自1981年从德国引进哲学博士学位以来,该学位一直是受尊敬的学位。2) 专业博士学位专业博士学位也称为应用研究型博士,以应用研究为目标,专业博士学位属于实用性、应用性学位,获得者大多从事实践或开发工作。其教学计划均参照哲学博士学位的标准,只是在课程侧重点、培养方向及论文性质等方面有所不同。有的专业同时设立哲学博士学位和专业博士学位,如医学,前者偏重理论研究,后者侧重实践技能。3) 专业学位专业学位称成职业博士,以完成一定课程学习之后的职业实践为目标,反映的是高层次的职业水准而非学术水平。该学位是美国学士后教育中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标志着达到了在某一专业领域执业之前所需的学习课程要求,并具有超出一般学士学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水平。专业学位与哲学博士学位之间是平行的,并且只在某些强调实践和技能的特定领域授予。(二) 美国研究生教育的特点美国既是研究生教育世界大国,也是世界强国。早在20世纪80年代,许多研究型大学,如哈佛大学、加州理工学院、麻省理工学院、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等在校研究生已超过本科生,全国范围内的学士学位与博士和硕士学位之比已达5∶2。许多学者认为,美国的研究生教育已过渡到大众化教育阶段。一百多年来,正是本着积极开拓的精神,美国的研究生教育才不同于其他的几个教育发达国家,有了自己显著的特点。1. 有一套严格的研究生考核淘汰制度和高标准的论文要求美国研究生在录取后要进行系统的课程学习,学生只有通过全部的课程,才有资格进行论文的撰写。博士研究生要求更加严格,在博士论文的撰写前,要参加一次跨学科的综合考试,只有通过这次考试才能成为正式的博士候选人,获得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机会。据统计,一般研究生院淘汰率在10%~15%,名牌大学30%~40%。博士论文是博士培养计划的终体现,是对博士生重要的要求,也是其完成学业的关键。美国研究生院委员会的一项政策明确规定,博士论文要达到两个目的: 它是一种取得学业成就的训练及经验,表明申请博士学位者具有在该研究领域独立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 它对于知识有创造性的贡献。2. 研究生教育能够积极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美国的研究生教育与国家社会发展需要积极互动并形成良性发展态势。与德国不把科学研究和研究生教育与国家需要直接对应不同,美国研究生教育自始至终与国家战略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美国科学研究的主要部分都是放在大学里,由导师和研究生来完成。这就赋予了美国研究生教育以重要的责任,科学研究始终是美国博士生学习计划的一个重要环节,科研能力是衡量博士生水平重要的指标。所以美国各大学普遍重视研究生参加各种科研活动,美国在军事、宇宙空间技术、海洋开发等方面的大批科研成果都有大量研究生的参与。在研究生教育质量观与发展战略的互动方面,美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针对不同的问题,确立历史的、具体的、有现实针对性的教育质量观,使美国研究生教育始终保持较高的整体质量、宏观质量、体系质量。3. 课程设置系统、灵活并和科研紧密结合美国非常重视课程学习,尤其重视基础理论课程,基础课程授课时数的比例逐年上升,专业课程学习时间逐渐下降,研究生院为学生提供可供选修的课程。而且在教学计划上具有灵活性,学生对选修课有较大的自主选择权。研究生根据自己的基础、特点和兴趣,参加本系、本院和其他各大学的课程设置,制订出符合自己需要的个人学习计划。其中有些课程是本系的,有些是跨学科和跨系的。研究生院既规定了必修课,又规定了选修课,这样既有共同计划,不放任自流,又充分发挥了研究生个人的特长和创造性。大学与企业合作,共同培养研究生,因为企业拥有大批杰出的科学家及先进设备,研究生在这种环境中科研能力提高得很快。4. 注重开放性和国际性当代美国研究生的培养特别注重研究生学术交流的开放性和国际性。通过各种校内和校际的学术活动,如学术报告会、研讨会,校内和几个学校联合邀请外国的专家、教授举行讲座和做专题报告,一般来说这些报告都代表了该领域在国际学术上的先进水平。高校广泛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以开阔研究生视野。美国大学任教的教师中,外国教师也占了相当比例。广泛的国际学术交流,使各学科的科研成果得以从开放的环境中汲取营养,有利于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交流。三、 英国(一) 英国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基本模式
英国的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模式与美国有所不同,主要有三种类型: 文凭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以及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1. 证书或文凭研究生这类研究生结业后只发给研究生证书或文凭,课程类别多样,从教育到管理再到网络工程等学科,通常要求全日制修读一年时间,取得专业资质。2. 硕士学位研究生这类研究生入学前一般要求申请者获得一级或二级荣誉学士学位。学习年限一般为一年,一般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修读: 授课型和研究型。前者学制一般为一年,课程学习时间至少半年,还需提交一篇小论文或者研究报告,审查通过者可授予科学硕士学位。后者通常需要两年时间,主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专题研究,这类学位的学生一般把它作为继续攻读哲学博士学位的过渡期。3. 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是大学本科毕业生,但一般要求较好的学习成绩,如一级荣誉学士学位获得者,同时要进行面试,也可以是科学硕士获得者。通常来说,哲学博士研究生主要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学生需要3—4年的时间完成并汇报一个主要研究项目,还必须撰写学位论文并接受评审。(二) 英国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特点英国的研究生教育发轫于19世纪后期,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是一种典型的精英模式,规模相对较小,入学制度较严,恪守历史传统,关注导师对学生的指导和培养,重质量甚于数量。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尤其是近年来这种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呈现了新的趋势。英国现代研究生教育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1. 研究生教育的规模保持稳定增长现代英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呈稳定增长态势,且比本科生发展快。从研究生与本科生的比例来看,1939年研究生只有本科7.8%,1959年研究生与本科生之比上升到1∶16,1972年达到1∶6。到了20世纪80年代,由于本科生入学人数的下降以及高等教育经费的削减,英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模有所控制。1980年的研究生人数为10826人,到1990年达1.25万人,整个80年代约增加了24%。20世纪90年代后英国研究生教育继续保持快速扩展的势头。1991年英国研究生上升到169073人,1995年达到306242人。1996—1997年,英国研究生数量已达到高等教育在学人数的21%。2. 建立严格的研究生导师制度在英国,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研究生从选定论文题目,到制订科研计划、阅读书刊等,都是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的。要使研究生能创造性地开展研究工作,必须由富有创造精神的导师来指导。因此,英国在选择导师时特别注重导师的科研创造能力,以能否培养出具有高科研能力的研究生作为评判导师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导师的指导方式和时间是各不相同的。如牛津大学实行导师个别指导,每周进行一次,每个导师指导一两名学生,学生要把导师指定的阅读材料综合写成笔记交给导师,通过导师的指导培养研究生独立思考、解决问题和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3. 研究生教育培养目标的多样化由于各类大学建立的时代背景、办学宗旨和学术传统不同,英国不同类型的大学研究生培养目标有所不同。如古典大学强调培养学生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其目标是为大学和科研机构培养优秀的教师和高级科研人员。新大学和城市大学强调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其目标是为工商企业的革新培养高级专门人才。而技术大学和多科技术大学则更强调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尽管各大学的培养目标和要求不同,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尤其是近一二十年来,英国各类大学的培养目标呈现出某种程度的融合,即各校在注重保持原有传统和特色的同时,都强调培养能促进社会发展、经济繁荣、科技进步的高级专门人才。4. 注重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英国大学十分重视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虽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只有一两年,但仍要求他们参加实际研究工作。特别是攻读哲学硕士和哲学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都是科研工作的主力。例如,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的船舶和航海技术系开设的一年制硕士学位课程计划分成两个阶段: 阶段除了修读课程外,还穿插进行专题—案例研究; 第二阶段主要进行课题研究,写出论文。计划中的“专题—案例研究”是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专题讨论,其目的是使研究生综合应用课程学习中获得的知识,结合阅读文献资料,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5. 重视跨学科的综合研究现代科技和现代生产的发展,要求研究生教育的课程必须加强学科间的交叉和横向联系。在英国,许多大学的研究生选题来自生产实际,涉及多种学科领域,需要有关学科的专家和研究生协同工作。因此,一些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的研究生往往是由几位导师共同指导的。由于研究课题的综合性,学校必须组织跨系的教师和专家共同指导研究生。这样,同一课题可由多种学科的专家和教授集体指导,有利于发挥各人的长处,从不同的角度开展研究工作。从研究生的培养来看,综合性课题可使研究生扩大视野,得到实际工作的锻炼,并能培养在集体中与别人合作共事的能力。6. 注重提高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在英国,研究生培养的整个过程中都非常重视质量。如英国博士生教育建立了严格的学位审查程序: 先审查论文,不合格的被淘汰,或建议改为申请哲学硕士学位。经审查认为达到了哲学博士水平的论文,由考试委员会主持进行答辩,并举行必要的笔试和实践考核。考试委员会由包括导师在内的数人组成,还要聘请其他大学同专业的教授,这有助于审查学位授予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利于保证学位质量。在英国,几乎所有大学的高级学位都很难获得,因为它要求学生长期从事独立研究。例如,要获得伦敦大学教育哲学博士学位,应在获得级学位后再进行6年的全日制研究或10年的部分时间制研究。为确保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1993年英国还成立了研究生质量的监控机构—研究生教育委员会,委员会以促进研究生教育和研究工作协调一致、建议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质量标准、讨论研究生教育的有效领导和管理方法、改善研究生教育的状况为工作宗旨。7. 开设多种规格和不同要求的学位课程在英国,学位课程形式灵活多样,除了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外,还有大量的为在职人员开设的部分时间制课程和工读交替计划等。如沃里克大学根据市场和社会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开辟了90多个硕士培养计划,包括一年制硕士学位计划、跨学科学位计划、访问研究生计划以及不同学习形式的MBA计划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部分时间制研究生占研究生总数的比例一直保持相当快的增长速度,如20世纪50年代初为31%,20世纪90年代初达到41.3%。英国高教界人士认为,与全日制研究生相比,部分时间制研究生课程有更多的优越性。因为在部分时间制研究生课程中,学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学课程,把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1994年英国首次开设了非全日制博士学位课程,由英国经济和社会研究委员会为攻读该学位的博士生提供资助。8. 重视高校与工商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为了培养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英国大学重视与工业部门、企业和政府研究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这主要体现在工程研究生的教育中。如曼彻斯特大学的工程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与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者进行合作,开展科研工作; 同时学习管理课程,参加技术讲座。每个研究生各有一位学术方面的导师和一个企业中的合作者。英国工业界对研究生教育的资助,主要是通过科学和工程研究委员会与工业部门联合设置多种研究生奖学金项目进行的。目前除了教育和科学部的理工研究委员会为工程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外,政府还专门设立理工科合作奖学金,为从事工程技术科学研究的研究生提供资助,但研究课题必须以实际工程为背景。大学与工商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的实施,不仅可以为大学提供更多的科研经费,改善大学的科研条件,而且也有助于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为企业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同时还有助于锻炼研究生把理论应用于生产实践的能力,促进研究生加强与企业界的联系,为毕业后的就业打下基础。四、 日本(一) 日本研究生教育学位体系
日本研究生教育从层次上看,可以分为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两级,其中硕士学位中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占较大比重,在专业人才培养中发挥着重大作用。1. 专业学位1998年日本模仿美国的专业学院,从培养高级专业人才的目的出发,以培养法律界人士的法科研究生院为中心,开始设立专门职业大学院,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以硕士为主,学制两年。2. 硕士学位在设有博士课程的学校,硕士课程也被称为博士前期课程,其毕业条件和硕士课程一样,两者均为两年制,在研究生院学习两年以上,修满30学分,并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硕士论文,或者是特定课程的审核及规定考试,由答辩委员会起草决议,经教授会投票通过即可获得硕士学位。3. 博士学位博士学制为三年,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博士论文的审核及相关考试,并由答辩委员会起草决议,经教授会投票通过即可获得博士学位。论文博士是日本特有的一种博士学位,这类博士学位申请者不需要在研究生院在读,只需通过博士论文的审查并被确认具有与博士课程毕业生同等学力,即可获得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博士是很多在校期间未能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后期通过大量研究成果以及博士论文重新获得学位的途径。(二) 日本研究生教育的特点日本是世界教育发达国家之一,其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实施的研究生教育改革,在促进本国经济与科学技术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20世纪末至今,日本研究生教育领域发生了引人注目的变革,通过出台一系列针对性强而又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极大地促进了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本国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1. 研究生培养收费标准较低相对我国大陆地区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而言,日本研究生教育收费较低。日本为减轻研究生负担,鼓励政府、地方公共团体及民间企业财团在高等院校大学设立奖学金,以此激励和资助生活困难且品学兼优的研究生。2. 大学院教授具有较高决定权力日本的大学院分为不同的研究科,每个研究科都有若干个相关的专攻领域,而不同的专攻领域又由专门的教授负责。教授权力很大,可以使用自己的名字来命名研究室,同时拥有研究室的人权、物权和财权,此外还拥有对硕士生、博士生的录用权力,知名度较高的教授也直接拥有对特别研究员(相当于中国的博士后)的聘用权。3. 研究生教育的基础较好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日本的研究生比例稍低,但研究生教育的基础却比其他发达国家要更加扎实,这得益于日本快速发展的基础教育,其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发展也在世界上名列前茅。另外,日本的教育与经济直接挂钩,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教育的发展直接培养出了许多应用型人才,他们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这使得政府对教育的投资力度加大,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也得益于此。4. 研究生教育重视与企业的协作日本的企业内教育闻名于世。科技是发展经济的基础,而科技的核心又是人才,日本产业界为了开拓新的技术领域,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很重视与大学院的研究协作。他们还专门拨出一部分资金赠予高校,资助和奖励学术研究活动。日本高校通过与企业协作,一方面获取一定的资金,另一方面也充分培养应用型人才,直接推动经济发展。5. 研究生教育注重质与量的协调发展日本研究生教育在扩大量的同时,也对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这一点对于正处于研究生教育发展改革关键阶段的中国大陆地区研究生教育尤其值得借鉴与思考。日本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方向明确,保证高效地进行科学研究,培养高层次学术型和专业型的人才。在研究生数量不断增加的前提下,实现研究生教育目标的多样化; 研究生教育注重对受教育的人群进行分类(分类主要基于社会和个人发展需求); 对能够从事研究生教育的院校进行功能性划分,如研究型大学以国立为主,社会服务型大学以公、私立为主等。第五节深化我国研究生教育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一、 切实加强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理论研究
(一) 准确把握新的时代背景下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更高要求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机遇与挑战并存,任务和要求更加艰巨。只有深刻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个发展”新理念的深刻含义,科学研判新形势,准确把握新要求,才能使我国的研究生教育水平呈现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1.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出了新要求“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总方略,是开创性的大战略、大布局。在这个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处于中心位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是战略举措,全面从严治党是战略保证。每一个“全面”都是一个系统工程。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冲刺阶段,研究生教育作为国民教育序列的层次,肩负着“高端人才供给”和“科学技术创新”的双重使命,对实现国家战略、支撑现代化强国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必须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质量”这个中心,全面深化改革,不断优化结构布局和推进培养模式转变,逐渐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实现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发展。2. “五个发展”理念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供了新机遇我们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集中体现了今后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发展思路、方向和着力点。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必须贯彻落实“五个发展”新理念。创新发展要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必须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的科技创新能力,为各方面创新提供高素质人才、知识和技术支撑。协调发展要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必须动态调整优化学位授权和学科专业布局,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紧密对接。绿色发展要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在保持稳定的发展速度的同时更加关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同时坚决遏制学术腐败,形成研究生教育的一方净土。开放发展要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必须加强与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在研究生教育各方面的深度交流合作,同时注重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将产学研深入融合。共享发展要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必须运用“互联网 ”等高科技信息技术加快推进课程、师资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研究生教育整体水平再上台阶。3. 新科技革命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出了新挑战当前世界范围内新一轮科技革命蓄势待发,它将是一场新生物学和再生革命。新兴交叉学科和关键技术领域的重大理论和核心技术,无疑是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新机遇和制高点。我们必须加速创新、培养大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尽快掌握这些关键技术的核心部分,才能缩短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时间差”,占领世界科技前沿。一是采用超前的发展理念、培养模式、教育手段,培养全球学术领军人才和引领产业创新发展的行业领袖人才。二是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引进外部资源,深度加强研究生教育的开放、交流与合作。三是要发挥研究生教育创新要素高度汇聚的优势,抢抓新科技革命机遇,形成更好的科教协同、交叉融合发展机制,更好地发挥研究生教育对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四是加快构建质量评价标准和保障体系,使研究生教育进入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4. 教育现代化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出了新任务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教育现代化要取得重要进展,达到这一目标,时间紧迫,任务艰巨。研究生教育具有高端人才和智力密集的优势,对各级各类教育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在教育现代化中应当走在前列。研究生教育的现代化,关键是要看发展理念、质量观念、体制机制等是否符合现代化的要求。这些内容涉及千头万绪,要实现研究生教育现代化必须做好顶层设计、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前进步伐。(二) 全面认识经济社会发展与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的相互作用我国经济社会的腾飞离不开高层次人才支撑、智力支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是我国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的途径。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深入全面地把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是关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对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具体表现在: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提供了大批高层次人才,研究生已成为我国各项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成为推动社会进步、转型的重要保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成为经济社会稳定快速发展的助推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快速提高了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促进和保障了高水平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推动了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快速进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极大地促进了文化繁荣,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全面提高了我国综合国力,极大地促进了国防事业建设,加强了国防力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充分满足了人民群众更高的精神追求,对于全面提高国民整体素质、道德水平、文化程度、科技知识具有重要影响。(三) 深入研究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1. 研究生教育以人为本的核心规律
研究生教育的本质是对人的教育,这就决定了研究生教育的规律要以人为本,这可以体现为人的智力开发和能力发展的规律以及人的心理和健康全面发展规律两个方面。人的智力发展需要符合科学的教育规律,而对于研究生教育而言,不仅要符合教学规律,同时更要符合科研的规律,使教学与科研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同时,研究生教育要全方位塑造高素质的人才,因此人的心理和健康全面发展规律同样也对研究生教育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 研究生教育供给角度的基本规律从研究生教育的供给角度来看,研究生教育规律需要符合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自身发展以及学科专业的知识体系构建的规律和要求。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自身发展的角度而言,研究生教育是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实力体现,要与其自身发展规律相契合。学科专业知识体系的构建是研究生教育规律的重要内容,也要为研究生教育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3. 研究生教育需求角度的规律从研究生教育的需求角度来看,研究生教育规律要满足用人单位的专业需求以及知识服务于社会的公共需求的基本规律。研究生教育越来越强调创新性与应用性,用人单位的专业需求和社会的公共需求一起为研究生教育提供了有效需求,因此研究生教育规律需要充分考虑和关注社会的需求变化情况。二、 以制度创新驱动我国研究生教育深化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改革(一) 选拔制度1. 招生考试制度
1) 简政放权,落实招生单位主体地位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放权,由直接控制转向间接的政策建议,切实确立招生单位和导师的主体地位。科学、有效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体制应是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宏观调控和监督,根据社会需求和学科点的布局,审核和监督招生院校的招生规模,对学位授予单位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建立优胜劣汰的招生资源竞争机制,实现“政府宏观管理”。考试机构提供考试服务,根据招生单位的要求,研究考试内容,编制试卷,组织考试,为招生单位提供考生成绩及有关评价信息,切实做到考试与招生分离。招生单位根据市场需求、学校资源,自主决定招生人数及各专业招生名额,自主确定录取要求,实现学校依法自主招生。2) 完善初试形式,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目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形式主要有统一考试、免试、单独考试、联合考试等。统一考试考生占初试考生的绝大多数,仍然要以统一考试为主体,统一考试有利于降低成本和加强监督,使招生透明简约,也有利于国家认同感的形成。可继续增大免试比例,进一步规范免试工作程序,探索多种渠道选拔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增加直博生授权单位数量。规范联合考试和单独考试程序,在报名条件、资格审核、考务管理、复试录取等方面制定更加公开透明、规范合理的工作制度,提高联合考试和单独考试的公信力。从博士层面的研究生招生模式来看,目前国内主要有普通招考、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四种博士生招生方式。其中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直接攻博是从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选拔,硕博连读是从优秀在读硕士生中进行选拔,“申请—审核”制是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招生单位提出申请,招生单位组织专家审核其是否具备入学资格。国外大学的博士生招生基本上全部采用“申请—考核”制,但不同国家的申请和考核方式有所不同。由于国外高校大多享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很多高校的招生规模和考核方式由学校自己确定,因此,同一国家不同高校的申请和考核方式也有所不同。我国不少高校已开始试行“申请—审核”制,但从实践效果来看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定“申请—考核”制的模式要充分考虑到不同招生单位、不同招生学科和不同研究方向的特点。完善考生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将考生申请材料审核结论与考核方式密切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全面考核评价申请者的知识、能力和潜力。通过全面综合的考评结果,择优选拔录取博士研究生。在保障措施方面要做到大力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加强高水平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加强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等。3) 探索初试一年多试,实现招生考试两段制针对研究生招生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美国的有益经验,把我国现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两段制考试,将目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共科目(外国语、政治理论、数学等)改变为资格考试,由国家统一实施,实现每年多次考试,规定成绩有效期。专业课由各高校自行组织、自行阅卷、自行确定合格分数线。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作为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资格,至于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时间、次数及资格证书的有效期,可以进一步研究。这种基础考试与学校专业考试分离的做法,既减轻了招生单位的工作压力,使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关注研究生综合素质的考核,也减轻了考生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实施两段式考试不仅提高了整个工作效率,也保障了研究生的录取质量。美国研究生考试GRE、GMAT、LSAT都值得借鉴,GRE、GMAT为计算机化考试,考生可以随时报名参加考试,LSAT一年举办四次,考生可以多次报考。这种方法可以有效解决入学考试的高利害性,变初试选拔性考试为水平考试,降低初试在录取选拔中的权重,使更多的具有创新精神、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在复试中涌现并被选拔出来,提升复试的地位和作用,给予学术团队和导师更多的招生自主权。同时,一年多次考试还可以降低单次考试的风险,减少考生的考试成本。复试由招生单位主办,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复试的基本要求(包括初试的分数要求)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公布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达到招生单位对复试的基本要求即可申请复试。4) 改革初试内容,取消初试自命题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改革的重点在初试,初试改革的重点在考试内容改革,根本是将目前全国统一命题与招生单位自命题并存改变为全国统一命题,招生单位的自命题全部放在复试阶段进行。同时,打破目前按学科设置考试科目的思路,从选拔硕士研究生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两方面考虑设置考试科目。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可以考虑设置外语、综合能力和专业基础综合,其中综合能力考查书面表达能力、阅读理解能力、推理能力和数学运算能力。还要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出的要求,积极探索有的科目“实行社会化考试”。2. 复试录取制度1)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研究生复试在人才选拔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功不可没。它一般可以以三种模式发挥作用: 一是合格式复试,即复试不改变初试的排名顺序,只是将参加复试者简单划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将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予以淘汰。二是补充式复试,即复试是初试的必要补充,将初试中未能考核或不便考核的知识、素质、能力在复试中予以考核,将复试合格者的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重新确定考生排名。三是竞赛式复试,即所有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无论过去成绩、能力相差多大,一律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纯粹按照复试成绩重新确定考生排名。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各招生单位以实行合格式复试为主,近两年补充式复试成为复试模式的主流,个别单位、个别学科专业开始研究、尝试竞赛式复试。因此,要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必须转变“重初试轻复试”的旧的思想观念,从思想认识上切实重视起来。2) 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研究生复试一般实行学校和院系二级管理模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通常是在校长领导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校长、研究生处处长、各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系负责人和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组成。各院系应成立以分管负责人或学科点负责人为组长、多名导师参加的复试工作小组。研究生处负责整个复试工作的组织安排,确保各个环节能够在既定程序下有条不紊地进行。院系作为政策的实施者,要在复试管理规定的指导下,规范操作,确保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前召开复试工作会议,制订具体的复试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职责。各学科专业提前将复试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上报研究生处,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任何违规行为,逐级上报,严肃查处。3) 引入结构化复试,保障复试标准统一首先根据对报考专业的分析,确定复试的测评要素,在每一个测评的维度上预先编制好考试题目并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考试过程遵照一种客观化的评价程序,对被试者的表现进行量化分析,给出一种客观的评价标准。考评中对所有的评价者均使用相同的评价尺度,以保证判断的公平合理性。结构化考试在过去被广泛应用于企业招聘等选拔中,效果非常显著。在研究生复试中引入结构化复试模式必须在充分体现研究生招生选拔特点的基础上,设计一套科学、完整的复试标准化指标体系,制订既有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全面考核,又有可操作性的标准化、规范化的考试、面试方案,保证复试的客观性、公正性,用程序和制度消除主观的随意性,从而根除招生的不规范。4) 强化复试内容,严格复试程序复试内容与复试形式是研究生复试无法摆脱的一对矛盾。复试形式演化为复试形式主义,那么解决的办法就是强化它的对立面,即复试内容。知识经济时代的高层次人才,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还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出色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因此,研究生复试必须明确严格的复试标准和要求,在强调思想政治素质的基础上,着力考查考生专业知识基础及相关知识的广度; 全面检验考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加强综合素质的考查。当然强化复试内容并非忽视复试形式。随着研究生复试地位和作用的强化,复试程序的公平、公正日益凸显。毕竟程序公正可以保证实体公正的实现,复试程序公正有助于保证考生权利,有助于限制人为因素,从而保证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学校应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自身特点,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制订公平、公正、规范的复试程序,并及时予以公示。首先应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确立合理的复试权重,目前明确规定复试权重一般占30%~50%。然后要明确规定复试的组成,根据研究生培养要求,合理确定笔试、面试及英语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的分值比例。同时,组成研究生复试小组,由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以减少个人因素的影响。复试前应确定考察的基本内容,尤其是面试须提前准备供考生选择的面试试题,以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复试时应坚持宽严适度,始终如一; 复试后,坚持逐人逐项评分,取加权平均分作为考生后评分,并终由复试小组签署评语作为考生终得分。5) 加大复试工作透明力度,建立有效的复试监督机制研究生复试过程的高透明度,是众多考生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期待,因此应以公开、合理、客观的姿态取信于考生。这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互为补充,辩证统一。研究生复试时,教育主管部门有必要监督与控制复试实施的进度,并随时进行适当的调整。有效的监督机制应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一是公示制度。招生单位要积极利用网络、张贴等各种渠道对初试成绩、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录取名单等招生全过程进行公示。要确保社会监督发挥效力,就必须充分发挥广大考生的监督作用。二是监察制度。招生单位必须加强校级管理,实行集体领导,规范复试工作,成立以主管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门监督小组,联合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三是评价制度。复试实施成效的评估是对复试品质的检验。因此复试实施应成立评估小组,在特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报告,以作为及时修正或改进的参考。四是复议制度。成立复议工作小组,公布举报电话及联系方式,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解决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 培养制度1. 明确培养目标,形成多样化人才培养定位
研究生培养目标规定了培养人才的规格和质量标准,是研究生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制约着研究生培养模式的选择。培养目标是稳定性与发展性的统一,指导着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及各个方面,同时带有时代的烙印,反映时代的需求。根据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社会对硕士研究生应用能力的需求及为博士生阶段输送人才创造条件,制定符合硕士研究生发展的培养目标体系,现在既需要学术型人才,更需要高效率的应用型人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制定的关键点是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实行培养目标的分层定位与重新定位。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有关专业学位的政策法规对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各个方面规定已相对完善,但是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关于硕士研究生教育阶段培养目标的规定并不能很好地体现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所以,从法律法规和政策上高度重视并重新定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形成清晰多元的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是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的首要任务。我国研究生教育从起步至今,一直非常注重借鉴、学习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但由于具体情况的差异,在实践运用中常常流于形式。培养目标定位不清、分层不清与我国长期以来单一的培养模式息息相关。定位清晰的培养目标是多元培养模式良性发展的前提,只有对各类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作出具体而明确规定,才能在目标的指引下选择和应用与国际化趋势相吻合又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为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输送各类人才。2. 实现不同学位类型的分类指导,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由于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社会角色定位和未来发展方向不同,使得培养目标上存在差异,因此必然带来指导方式的不同。学术型研究生教育是以学科为基本单位开展的围绕学科领域进行的教育,研究生通过课程学习和科研训练掌握某一领域的系统的理论知识,专业与精深是其主要特征。学术型研究生不仅担负着传递高深学问的历史重任,还肩负发展知识、创新思想和科学研究的责任,因此,学术型研究生的学术培养是应坚守和传承的。2010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和《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积极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大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是当前和今后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从上述描述可看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主要方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作为专业学位教育的主力军,承担着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重任。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树立正确的多元研究生教育职能观,转变和纠正社会各界存在的对专业学位的片面认识是首要任务,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等环节是与学术型研究生完全不同的。在实践探索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能够运用理论知识、技术能力有效从事专业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是专业学位的定位所在。3. 改革研究生培养年限,实行弹性学制我国现行教育法规体系对弹性学制有相关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指出: “改革研究生培养制度和培养模式,形成有利于高层次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也明文规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四年”。由此可见,法律对研究生培养年限虽做了明文规定,但对具体细节没有涉及,致使弹性学制改革方向还不甚明确,深层次大力度的学制年限改革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切实推进弹性学制的执行,制度上和政策上的支持保障是必须的,更是必要的,政府由过去行政指令监督的方式可以向督导服务的方式转变。教育行政部门应减少对学校行政的干预,在出台新的学位条例等相关政策文件时,减少对学制的限制性规定,为研究生教育学制改革留下空间,同时对高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加强督导评估,通过立法规范高校教育质量保障行为,发挥在教育评估中社会中介机构的积极作用。制度政策的强力支撑是研究生学制改革的基石,而广泛的社会认同是研究生教育学制改革实施的沃土。学制改革不仅仅是一种培养方式、培养手段的变革,更是一种教育理念的根本革新。因此,树立学校对社会的质量责任意识,用实际成效表明弹性学制下,不同类型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是可靠的,才能赢得社会赞可。4. 加强课程内涵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1) 优化课程结构,改变课程设置方式课程设置是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实质性要素和体现教育思想的载体,是课程体系的构成形态。研究生课程设置应该在广泛的学科基础上,既体现其实践性与应用性,又具备前沿性、灵活性与开放性,以拓宽学生视野,提倡跨学科培养。专业学位课程主要是反映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是拓宽专业基础知识的重要途径,对研究生的专业理论和知识深化起关键作用,要不断更新课程内容,增加反映学科重要成果及发展动态的信息,与现代学科群的动态发展相呼应,这类课程的设置必须精选且数量适中。选修课的开设应体现课程的灵活性与广泛性,一方面能使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广泛自主选择课程; 另一方面允许学生跨专业在全校范围内自由选择,允许不同专业学生资源共享。此外,根据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不同培养类型,课程设置应体现其突出特色,学术型研究生课程设置应该体现教学与科研的紧密结合,教学是科学研究的基础,科学研究是教学的深化,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既有利于培养创造性人才,同时有利于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的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应贯穿应用性、职业性、综合性原则,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紧密结合,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共同提高,突出专业技能培养,打破学科界限。2) 完善课程教学,优化教育教学方式有学者提出现在研究生教育出现“本科化”现象,其明显表征之一是把研究生教育作为本科教育的自然延伸,大批量培养,课程教学大班化,讲课方式的灌输法、填鸭式。对此应改变教学方式,除公共课和部分选修课外,上课方式以小班为主,允许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加强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和讨论,这样学生不仅获得了大量的知识信息,开阔了视野,同时培养了学生创新思维和发散思维。充分利用“互联网 ”所带来的便利,广泛运用MOOC平台,激发学生学的自主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侧重于科学探索、知识创新,注重探究性和研究性,从而促进其科研能力的提高。因此,在授课方式上,教师应针对不同课程采用多种授课方式,如有的课程宜采取系统讲授,有的课程则注重启发式授课,教师和学生为教学的共同主体,在相互启发、相互激励的课堂交流模式中使学生学会研究方法、学会发现和探究,从而获取知识和提高学术研究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学习的基本理论知识外,更注重实践能力的提高,更加注重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紧密结合,因此,在教学方式上,采取多元化课程教学是其必然途径,将课堂讲授与专题研讨、案例教学有机结合,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其中,提高教学效果。特别是要加强案例教学,让学生通过亲身经历和实践,训练其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案例教学不仅有助于促进研究生理论水平的提高,而且能够培养其实践技能和举一反三的应变能力。5. 改善师资队伍结构,实施导师指导方式的改革1) 严格导师遴选制度,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现代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承担人才培养重担的师资队伍既是这个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推动工程进展的主要动力。无疑,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是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招生规模的扩大必然伴随师资力量的增加,绝不能因为研究生数量的增多而降低导师选拔标准,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导师遴选制度作保障。通过多渠道引进人才,选拔国内外优秀的博士、博士后充实教师队伍,重视在专业前沿有学术造诣并取得优异成果的导师的引进。打破导师队伍遴选中的形式主义,制定相关激励措施,弱化终身制,弱化职称要求,强化竞争聘任制,逐步建立研究生导师淘汰机制,对其科研水平、学术能力作明确要求,实行导师定期培训计划。有必要指出的是,应用型研究生导师队伍应积极聘请实践领域的专家,大力吸收实践部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参与教学活动。除保证必要数量的专职教师外,适当聘请一定数量在工作线的优秀兼职教师,实行专兼结合,优势互补。2) 实施导师指导方式的变革我国导师指导方式沿袭了“师傅带徒弟”的个别指导方式,随着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扩展,我国研究生培养方式明确规定实行导师负责下的集体培养制度,但从实践观察,个别指导方式仍然盛行。随着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兴起,导师队伍与学生数量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导师指导方式亟须变革。由于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日益增多,导师个人指导的力量不仅薄弱而且难以满足研究生形形色色研究指导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建立导师组指导方式,在实施导师负责的同时,辅之以小组集体指导制,让来自不同学科背景、知识结构各异的教授专家共同指导。导师组可根据研究生不同的学术研究能力、兴趣研究点及不同就业意向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因材施教,突出个性化教学。针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制订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相结合的指导方式,由具有深厚理论基础、丰富指导经验的校内导师进行学术理论指导,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强基础理论的职业部门导师进行实践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既能保证学术论文的质量,同时有助于实践能力的切实提高。6. 转变培养质量观念,科学制定评估指标体系高等教育评估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和管理职能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倡导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时代背景下,构建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成为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1) 转变培养质量观念,突出应用型与创新性人才的培养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背景下,大量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应用型人才成为社会需求的重点趋向,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的重心必须从传统的过程模式转移到以产出为主的产品模式上来。培养单位应根据不同类型人才的培养标准制定相应评估标准,这是知识经济时代下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2) 重视社会中介机构的评估作用,规范研究生质量保证体系研究生质量保证体系应淡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作用,强调以中介机构为主体的社会功能效应,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和社会的联系。教育行政部门只负责出台相关指导性质量控制政策和可操作程序,由社会中介机构从办学条件、科研力量、师资水平等方面对培养单位进行监督,实现评估制度的公开化与透明化,使各培养单位终建立起与自身特点相适应的研究生质量保证体系。3) 构建评估激励机制,完善高校自评工作构建对高校的评估激励机制,有利于激发高校自评积极性,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 “各培养单位必须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的自我评估制度。”高校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自我评价应是自上而下,从校领导到教师,再到每一位学生都应积极参与其中,以评促建,及时发现和解决培养过程中的问题,建立起具有自我完善功能的质量保证和监督机制。(三) 学位授予管理1. 加强学位制度建设
培养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在实施细则的指导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陆续制定有关学位文件,并且根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通过这些规章措施,学校管理人员和导师可以有条不紊地部署研究生的论文工作,开展论文的监督检查工作,能避免混乱、低效的管理局面出现,从而形成健康、有效、科学、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2. 实行学位论文目标管理学位标准是指导教育和教学的准则,是培养人才的目标,对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引领作用。学位标准所确定的人才培养目标要通过全方面的培养和训练才能达到,学位管理要与时俱进。各培养单位应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本单位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位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明确规定: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学术水平者,可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把条例中抽象的学术水平转化为可操作的量化指标,是当前高校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也是实现目标管理的一种措施。3. 做好涉及学位授予人员质量的认定工作根据学位授予的工作特点主要涉及的人员有: 学位申请人、指导教师、学位管理人员、评阅专家、答辩委员、学位评定委员会。因此,根据全面质量管理原则,首先需要做好涉及与学位授予相关的所有人员的质量认定工作,可以通过文件通知等方式达到目的。从思想上强化对学位授予质量重要性的认识,从知识上保证对学位授予工作的熟悉,从行动上保证对学位授予工作的足够参与。强化全员、全过程控制观念,保证所有工作环节都在质量控制范围。4. 贯彻质量管理,做好学位授予各个环节管理1) 把好学位论文撰写质量关学位申请人要按学位授予要求、按相关论文规范要求,认真撰写学位论文; 指导教师要按照经验,严格把关,重视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指导,发挥“卡关”的主导作用。对论文做进一步的形式审查和大致学术水平审查。后学位管理人员对上交论文做后形式把关,使论文符合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在这个过程当中,体现全面质量管理的作用,不断修正,提高学位论文撰写质量。2) 把好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关资格审查主要是指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学位申请人在学位申请前的基本条件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给予认定。对此,要坚决杜绝走过场、走形式,对不符合要求的学位申请者坚决不予进行论文答辩,这是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基本要求。对学位课程、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发表论文情况等各个环节全面审核。3) 把好学位论文评审质量关学位论文评审是学位论文学术水平的初步体现,评阅结论决定着论文能否参加答辩,在论文学术水平质量控制方面起着重要的把关作用。为保证论文评阅的客观性,院系要组织指导教师结合专业情况选定合适的评阅人,严格执行论文评阅相关规定,严格把关论文评阅人的资历条件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严格实行“双盲”送审制。学位管理人员做好评阅意见的回馈整理工作以及评阅的审批备案等工作。4) 把好学位论文答辩质量关学位论文答辩可以理解为学位授予环节的为关键的一环。为此,一要坚持预答辩制度,使答辩工作有个演习环节,实现学位论文事前控制; 二要按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设计统一、规范的答辩评分体系。可供答辩专家把握评分标准,减少答辩评价的随意性; 三要严格控制答辩优秀成绩比例,使论文成绩形成合理的符合实际的成绩梯队; 四要加强后续论文抽查检查工作,同时把论文抽查和优秀论文评选工作挂钩,保证学位授予质量。5) 把好学位论文评定质量关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对学位申请和答辩材料做后把关,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是学位授予真正实现的行政许可。为此,一是学位管理人员要做好材料准备工作,方便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 二是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把好学位评定的后一关。5. 加强对学位授予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学习和掌握学位授予工作是一项专门专业的工作,涉及专业的学术知识、专业的管理知识。因此,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管理文件、办法的学习工作。保证学位资格申请的有效控制,保证论文评阅和答辩有针对性的组织,保证论文评阅和答辩的专业水准,保证整个学位授予工作处在一个专业技术评价、专业管理控制的评价体系之中。6. 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全员参与一要突出导师在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地位,建立一定的科学奖励和惩戒措施,对于在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导师们要加大奖励力度,反之则给予一定的惩罚。二要实施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以此进一步激励学位申请人认真从事论文工作。三要明确管理人员在学位授予工作的分工,对工作精细出色的给予奖励,对工作出错甚至作假的给予惩戒。这些也是全面质量管理关于激励措施的具体体现。三、 加快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工作的保障体系(一) 管理体制
目前负责高层次人才选拔的管理机构主要分为三级,一级是国家层面的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主要是及其职能部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制定相关招生政策,在涉及招生指标、培养经费、考试安全等方面,将与发改委、财政部、公安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考试中心主要负责招生考试具体工作。二级管理机构主要是各省市教育厅、教育考试院,负责执行招生考试政策,具体负责本省市国家统考科目试卷印制、阅卷,组织本省市招生单位、考点培训,制定本省市具体招生政策等。三级管理机构主要是招生单位和考点,在国家及所属省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完成本单位的招生考试工作。三级管理体制总体上来说行之有效,但招生单位和考点分布太散,数量太多,尤其是随着招生规模不断增大,一些新的招生单位或考点不熟悉业务,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初试环节泄题事件屡有发生。一些违法机构通过各种渠道渗透到三级管理部门内部,导致大面积的泄题,给国家带来了极大危害。在复试录取环节,对政策把握不透,或者存在违反招生纪律的情况,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因此,加强三级管理机构建设,尤其重视对新批准的研究生招生单位和新设置的考点进行培训,加强管理,确保初试、复试录取工作公正规范。(二) 人员队伍在当前研究生招生规模和在校生规模快速增长的背景下,专职的研究生招生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尤其是设置在高校的考点,负责考务工作的人员一般还要承担招生以及其他工作,专职人员短缺的情况长期存在。有限的人手要完成大量的工作,工作人员长期超负荷运转,能够不出差错地完成考务、招生等工作已属不易,难以指望在完成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对进一步做好人才选拔工作进行思考。至于招生考试其他环节需要的兼职人员,更是难以找到合适人选,监考人员、招生单位内部各院系复试管理人员一般属于兼职,在特定工作时间内集中参与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因任务重、责任大、报酬低,几乎无人主动参与,通过行政命令安排的兼职人员,往往效果不佳。因此,人员队伍建设已成为三级管理机构的重点,招生单位和考点要适当增加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建设一支经验丰富、严守纪律、尽责勤奋的专职队伍。(三) 制度保障要加强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需要探索不拘一格的人才选拔模式,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等环节,要更加注重考生创新能力和创造能力,传统的招生考试方式在这方面较为欠缺。如博士生“申请—审核”制度,硕士生更加灵活多样的免试制度等应该成为创新人才选拔的改革方向。为杜绝改革中因制度缺陷造成的违法违规事件,必须要有完善的制度做保障。由于研究生招生环节多、周期长,任何环节的不规范都可能带来不良的影响,因而从招生政策的宣传、招生计划的编制、考试科目的设置到命题小组、评卷小组、复试小组及政审人员的确定以及各项工作的要求,都应有具体、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要具有可操作性。建立外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纪委等职能部门监督,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及各项招生制度,要确保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四) 待遇奖励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有自身的特点和工作规律,责任大、纪律严、任务重,对工作人员的要求非常高,不仅要按时按量完成工作,还必须保证工作万无一失,否则引起的社会不良效应将给单位甚至整个行业带来严重影响。与招生工作的高要求相比,工作人员在待遇奖励等方面有待提高。主管部门应认真研究工作量及工作要求,按不同项目适当增加劳务费用,提高工作人员待遇。应根据工作实际,定期组织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的评选,给予优秀工作单位和个人应得的奖励,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本章参考文献
[1]吴镇柔.中华人民共和国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史[M].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1: 2335.
[2]吴本厦.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创立及实践[M].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1927.
[3]薛天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5(09): 1619.
[4]周洪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史[M].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634.
[5]潘懋元.新编高等教育学[M].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98124.
[6]黄宝印.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回顾与思考(上)[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06): 36.
[7]赵长林.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问题[J].继续教育研究,2011(7): 1821.
[8]吴启迪.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提高质量积极促进专业学位教育较快发展[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6(5): 25.
[9]姜炳军.社会转型时期俄罗斯研究生教育发展状况述评[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3): 2123.
[10]郭玉贵.美国和苏联学位制度比较研究[M].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1991: 186194.
[11]符娟明,迟恩莲.国外研究生教育研究[M].北京: 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 103117.
[12]研究生教育评估制度研究及体系构建课题组.国外研究生教育评估制度研究[M].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194205.
[13]赵蒙成.发达国家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趋势与问题[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0(4): 2730.
[14]内华敏.对美国研究生教育的研究与思考[J].高等教育研究学报,2005(2): 1823.
[15]孙沉鲁.美国研究生教育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广西大学学报,2000(2): 912.
[16]郭小曼.美国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继续教育研究,2007(5): 2325.
[17]潘武玲.美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中的三种主要力量[J].现代教育科学,2006(09): 1314.
[18]黄德峰,刘猛,王本余.美国研究生制度的比较与借鉴[J].现代大学教育,2003(1): 912.
[19]李现飞.美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趋势和经验[J].理工高教研究,2005(2): 2628.
[20]张巍.从美国研究生教育的历史进程看其发展的特点及优势[J]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6(4): 2931.
[21]周玉清.美国的研究生教育评估及带给我们的启示[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2(4): 3134.
[22]胡钦晓.英国新制博士学位的特色与启示[J].教育研究,2013(8): 1416.
[23]易红郡.英国现代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及特点[J]比较教育研究,2002(10): 2629.
[24]鲍健强.90年代日本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研究[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1(2): 2427.
[25]丁妍.日本研究生教育扩充政策的矛盾分析[J].教育发展研究,2005(12): 2628.
[26]张凤莲.日本怎样发展研究生教育——兼谈我国发展研究生教育问题[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2): 2426.
[27]胡建华.20世纪末叶日本研究生教育改革述评[J].比较教育研究,2001(2): 2325.
[28]董俊虹,王润孝,程智勇.从中外研究生教育模式看创新人才的培养[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 3637.
[29]黄宝印.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时代[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10): 26.
[30]周叶中.目标转换与模式重构: 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必由之路[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4): 1619.
[31]丁雪梅,甄良,宋平.实施分类培养构建应用型人才质量保证体系[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2): 1922.
[32]马焕灵.论高校学生管理中自由与秩序的限度[J].教育研究,2011(3): 2325.
[33]邓刚.以人为本与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改革[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1618.
[34]陈睿.对我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历史回顾[J].中国考试,2006(04): 35.
[35]潘金龙.对高校研究生招生考录制度的思考[J].武警学院学报,2006(8): 911.
[36]卢箐.硕士研究生招生改革诌议[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2(8): 1619.
[37]曹京华.谈硕士生招生考试办法的改革[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2001(3): 47.
[38]曹叔亮.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改革试探[J].扬州大学学报,2006(6): 3134.
[39]刘旭明,张永泽.浅议建立科学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应遵循的原则[J].中国考试(研究版),2007(3): 912.
[40]郭钊.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的思考[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2): 2427.
[41]夏广忠.关于深化我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J].煤炭高等教育,2005(11): 1921.
[42]邓松.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若干思考[J].财经政法资讯,2008(6): 1618.
[43]方丽.改革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二段制考试方式[J].教育改革与管理,2000(2): 811.
[44]杨淑华,马永斌.改革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与录取工作的思考[J].高等工程教育,2001(4): 2123.
[45]章小辉,李国红.我国研究生招生体制改革初探[J].现代教育科学,2003(2).: 2628
[46]王春喜,李子江.当前我国研究生招生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J].交通高教研究,1999(3): 69.
[47]刘惠琴.研究生人才选拔方式亟待改革[J].中国高教研究,2003(9): 913.
[48]张亚群.大众化阶段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演化趋向[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1): 1720.
[49]陈睿.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设置一般能力测试的调查研究[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1(7): 1619.
[50]彭宗德.加大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力度[J].中国高等教育,2001(2): 1922.
[51]章小辉.我国研究生招生体制改革必要性初探[J].高教研究,2002(2): 710.
[52]于鹰宇.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10): 2123.
[53]方丽.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保障体系研究[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2(05): 2629.
[54]高明国.关于改革现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思考[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5(1): 1822.
[55]于鹰宇.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思考[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 3133.
[56]邵凯祺.现行博士招生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3(5): 1821.
[57]陈谦.深化博士生招生机制改革刍议[J].江苏高教,2013(1): 911.
[58]戴飞.申请者·评价者·招生者——美国研究生入学评价制度中参与主体的互动关系[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3(4): 3236.
[59]余桂红,张应强.博士生招考方式改革: 特征、论争与反思[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1(7): 912.
[60]陈亮.“申请—考核”博士招生改革制度优化路径探究[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5(4): 1923.
[61]周善宝.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思考与实践[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5(2): 69.
[62]吴苏苏,王云兰.试论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发展与规范[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06(10): 1619.
[63]左岫仙.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应当规范化[J].中国研究生,2004(4): 1819.
[64]肖萍.对研究生复试环节的探索和思考[J].首都医科大学学报,2006(6): 3335.
[65]郭锐.新时期我国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探究[J].高教探索,2013(5): 912.
[66]别敦荣,万卫.论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1(4): 2629.
[67]武毅英.对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现状的思考[J].教育研究,2008(09): 2528.
[68]王毅.研究生课程设置问题及对策研究[J].继续教育研究,2008(3): 3134.
[69]李春根.从就业指导到职业生涯规划教育[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8(12): 1517.
[70],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Z].教研[2013]1号.
[71]英爽,丁雪梅.我国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4(2): 1619.
[72]黄宝印.加快建立健全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4(3): 2427.
[73]宋协青.加强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4): 3537.
[74]陈伟.加强博士学位授予质量管理的若干探讨[J].教育与现代化,2004(3): 1113.
[75]王志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位授予质量[J].兵团教育学院学报,2003(4): 1011.
[76]马灯秀.提高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的思考与实践[J].石油教育,2009(5): 910.
[77]龙朝茹.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研究[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 3133.
[78]陈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的几个问题探讨[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0(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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