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0220925
本书系PPP领域的扛鼎之作,由资深的PPP研究者和实践者合作编写,出版后在澳大利亚获得布莱克·道森·沃尔德伦商业图书奖,并在世界各地受到追捧。本书论述了PPP模式的本质及其为基础设施领域带来的革命性变化,描述了PPP项目中政府角色的转变,并借助多个PPP项目实际案例,深刻地分析和总结了PPP项目获得成功的要点,同时,对于PPP项目的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探讨。
对于中国PPP模式的决策者和推动者、PPP项目的实践者,以及在“一带一路”战略下希望借助PPP模式走出国门的中国企业而言,本书提供了极佳的国际经验和实战借鉴。
中文版序
前言
第1章 PPP的本质
引言
PPP的本质
PPP的类型
PPP的一般特征
具体特征
关于PPP模式的问题
第2章 基础设施领域的革命
基础设施的性质
基础设施的影响
基础设施的公共特征
基础设施商业化
私营部门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两条私营收费公路
第3章 PPP的起源
引言
历史
英国的收费公路
法国的特许经营之路
私人融资模式
DBFO模式
伙伴式项目管理模式
小结
第4章 PPP与传统形式的基础设施采购
引言
传统采购方式的不足之处
PPP是答案吗?
PPP中政府角色的转变
PPP的优势
第5章 合作协议的框架
采用PPP模式的时机
什么是核心政府服务?
案例:医院
案例:监狱
PPP模式
PPP的组织
参与者的角色
案例分析
第6章 PPP中的问题
引言
商业预测
捆绑
融资成本
资金使用价值
贴现率问题
资金使用价值的证据
风险和不确定性
问责制
公共利益
PPP取得成功的条件
西米德尔赛克斯大学医院项目
第7章 风险管理
PPP的风险
风险分担战略
风险分析实践——实例研究
第8章 PPP的管理
PPP交易的各个阶段
合同管理
管理框架
第9章 新兴市场中的PPP
引言
利益和难题
私营部门参与基础设施项目
融资结构
PPP的障碍
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建立一个 PPP小组
特许经营供水项目
第10章 结语
PPP的特点
影响PPP的因素
激励机制
对PPP模式的担忧
参考文献
词汇表
译后记
再版后记
曹远征:PPP模式——一场静悄悄的革命
这场始于20世纪80年代,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为主要内容的全球性制度革命,虽然静悄悄,但领域如此广泛,影响如此深远,正在持续、深刻地改变着我们所处的经济社会环境。
——曹远征
一、PPP是如何发展起来的?其本质是什么?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 PPP)是一种涉及基础设施的制度安排形式。按照制度经济学的理解,有效的制度安排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PPP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与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进程是一致的。早在19世纪工业化初期,人们便意识到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它是构成各种独立经济活动的基础性外部条件。但也正是由于这一点,使它不同于私人产品而具有特别的性质。
基础设施独有的种种特征使其自产生之日起就陷入公共性和企业性的两难之中。所谓公共性与普遍服务相关,所谓企业性与提供服务的可维持程度相关。从企业性的角度观察,如果基础设施企业化经营,因盈利的约束,在降低成本、改善效率的同时,因自然垄断极易形成价格的提高,歧视性定价和对高支付能力区域服务的“撇奶油”行为等,势必伤害普遍服务目标。从公共性的角度观察,低收费或者免费能满足普遍服务目标,这必然造成需求过度并需要政府的介入和巨额的财政支持,而一旦财政能力有限,其可持续性便令人怀疑。
历史表明,在工业化初期,基础设施供给如同其他竞争性私人产品一样由市场提供,随后,由于社会力量的博弈,基础设施的提供转到了政府一边。20世纪70年代以前,各国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城市公共事业大多采用了“国有化”模式,其投资、建设、运营完全由政府承担,而作为产业主体的政府部门,尽管采用行政垄断的形式在理论上是次优的,但无论从行政管理还是利益驱动上说,这是可行的制度安排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讲,当时的基础设施供给是公益型的行政垄断性的公营事业。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维持公营事业的制度安排形式日益艰难。从表面上看,公营事业性质决定的低效率难以使既有的供给能力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需求,而巨额亏损造成的财政负担使既有供给能力的维持都捉襟见肘,更遑论投资扩大供给能力。基础设施供给瓶颈成为困扰社会的难题。从深层次看,一方面,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消费者主权的诉求日渐高涨,产生了用商业规律约束基础设施的生产和销售,从而实现用更低成本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的社会需求;另一方面,或许更为重要的是,由于资源的稀缺性,持续的经济发展就必须以效率为导向,以私营部门为产业主体,结合竞争机制的市场化制度安排是符合效率性要求的,而基础设施一般具有收入稳定、现金流充沛等特点,对追求稳定回报的社会资金具有极强的吸引力。于是在政府财力难以为继的条件下,使用者的需求与私营部门的投资冲动共同导演了以PPP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变迁。
所谓PPP,其本质是充分发挥政府(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各自的禀赋优势,进行相互合作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安排下,产业运营由私营部门主导,不仅发挥了资金筹集和管理方面的优势,而且由于其明晰产权结构中内在的激励性而具有更敏感的市场边际效应能力,从而明显地提高了基础设施的经营效率。与此同时,在这种制度安排下,政府部门因其拥有制定规则的权力,可进行不完全对称性的制度设计和安排,特别是在市场准入、价格形成和公共服务方面监管和督促运营企业为社会提供不间断的物美价廉的产品和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兼顾效率和公平的互补性的关系,正如本书书名所示,是一种旨在增加基础设施供给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显然,这是对政府与私营部门或对立或从属的传统关系的革命,是制度的创新。
二、PPP如何对当今社会产生革命性的影响?
PPP虽然是发生在基础设施领域的制度创新,但却具有深刻的社会影响,按照《PPP革命》一书的理解,基础设施更宽泛的定义是“经济代理机构可用的所有物质、制度和人文能力的总和”。本书将基础设施分为经济和社会两大类,并因其物质形态不一,又区分为硬软两种。在经济基础设施中,硬设施包括交通、电信、能源等,软设施则包括职业培训、商业金融服务、研发促进和技术转让等。在社会基础设施中,硬设施包括医院、教育、排污、养老,甚至监狱等设施;软设施则包括社会保障系统、社区服务等。作者暗示在这个定义宽泛的基础设施领域,都可尝试用PPP模式进行制度创新。这就引出了一个饶有兴趣的问题,即PPP的革命性的社会影响。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什么是公共产品。一般以为公共产品区别于私人产品的重要特征在于该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长期以来,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习俗以及社会利益集团的博弈等因素,人们相信,某种产品只要具备上述特征中的任何一条,它便是公共产品而必须由政府提供。但事实上,更多的产品并不同时具备上述两条特征。某些产品具有非竞争性,但却具有排他性,成为俱乐部性的公共产品;某些产品具有非排他性,但它的使用量达到一定水平后又具有竞争性,成为拥挤性的公共产品。显然这类产品虽具有某种公共产品的特征,但又不全然是公共产品,至多是准公共产品。这类产品可以不由政府独家提供,成为PPP的。更有甚者,那些被视为的公共产品的产品,如司法、国防等,也因时代的变化而渐渐变成某种准公共产品,也可以实行PPP,《PPP革命》一书中列举的英美监狱的情况便是例子。由此推想,法国的“海外兵团”,即雇佣军提供的国防服务似乎也可以从这里找到答案。
第二,什么是核心政府服务。准公共产品领域的扩大,对政府的职能提出了挑战。从经济学意义上讲,公共产品特别是准公共产品的提供应遵循比较优势原则。如果政府提供服务比市场提供更具优势时,就应该由政府提供。但现实的情况往往出人意料,由于政府的治理结构迥异于企业的治理结构,在商业项目中,政府机构难以形成像企业机构那样的内在激励机制;政府行政层次的组织方式,相对于企业的组织方式,不仅信息搜寻和传递成本高,而且决定了它是风险厌恶性的,从而创新不足。凡此种种使政府在提供基础设施服务方面处于比较劣势。这种劣势不仅构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兴起的条件,也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原因。那么,什么是核心政府服务?按照《PPP革命》一书的理解,政府的基本职责是“提供一种我们可用以修改规则的途径,调解我们在规则含义上存在的分歧以及强制少数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遵守规则”。这实际上是表明政府的核心服务是制度的生产。建立和维持一整套法律和制度体系,以保障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是政府的主要功能。如果说政府还是“有责任照顾社会中的穷人和其他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公共产品的话,提供的方式不是生产,而是购买。因为“PPP的本质在于公共部门不再是购买一项资产,而是按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一整套服务”。
第三,什么是私营部门。基础设施投资浩大,传统上认为这是构成私营部门不愿或无力从事基础设施供给的重要原因,因此只能由政府从事,但是现代金融理论和金融技术的发展,可以针对不同项目的特点设计不同的融资方式,这些设计既可针对整个项目的全流程,也可针对项目的某个或某几个环节。这种因项目而异、因流程而异量体裁衣式的金融工程,衍生了多种融资形式,诸如JV、BOO、 BOT、BOOT、DBF、DBFO、DBFOT等,这从《PPP革命》一书列举的众多案例中可窥见一斑。基础设施工程和金融工程相结合架起了社会资金与基础设施的桥梁,不仅使资金筹措问题大为改观,更为重要的是它使私营部门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有别于传统的私人资本,金融工程所筹措的资金是具有社会性的,它是通过不同的金融工具在金融市场上向社会大众募集的,这些社会大众是终的所有者或债权人。相形之下,那些基础设施的投资公司或运营公司,即便具有私人性质,也是不完全拥有终剩余索取权的代理公司,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多数情况下,PPP下的私营部门已不再是原来纯粹意义上的私营部门。
由上所述,PPP不仅影响我们赖以活动的基础设施供给,而且更为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社会关系,调整着我们的社会角色。或许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理解作者为什么在书名中使用“革命”一词。
三、PPP在中国
PPP 的实质在于充分发挥政府(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各自的禀赋优势,兼顾效率和公平的互补性合作,核心在于公私的伙伴关系,只有公私两方处于平等地位才可以成为伙伴,也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反思依靠地方融资平台来投资运营基础设施,其弱点也正在于此。尽管这种模式不再与私营部门对立,从而有别于传统的依靠政府出资、准事业经营模式,但是,毕竟还未脱胎换骨,仅演进为政府主导、私营部门从属的关系,与真正的伙伴关系还相去甚远。也正因为如此,其投资理念、运营原则、项目管理与纯粹的商业考虑明显分野,并在项目实施时不断产生冲突。商业的不可持续性导致了基础设施现有投资运营模式的不可靠性。从这个意义上讲,构建公私伙伴关系是PPP模式在中国健康发展的真谛,是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和投资运营机制改革的关键。
目前,在中国发展基于公私伙伴关系真正意义上的PPP模式的条件已经成熟。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以及居民收入的持续提高,对基础设施质量和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并且范围日趋广泛,不仅是“硬”的基础设施,而且扩展到诸如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环保、
养老等为数众多的“软”的服务领域。而这些领域,投资门槛低而质量要求高,需求个性化而呈现多样性,市场变化快而需灵敏度,私营部门具有天然的适应能力,成为PPP大发展的有利环境。另一方面,随着中国进入工业化的中后期,以投资驱动经济增长的历史使命告一段落,中国政府职能也因此由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由此决定,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市场开始起决定性作用。提供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并加以监管执行成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务,反映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市场准入、价格形成和不间断地提供公共服务的专业性监管体系和能力正在建立,开始为PPP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正是基于对中国经济社会的新变化的深刻认识,基于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要求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追求,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任务。其中,PPP模式登上舞台。2014年9月23日,财政部颁布《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同年12月2日国家发改委颁布《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这两个文件一道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了详细明确的界定,成为新时期我国发展PPP模式的纲领性文件。随后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分别颁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对PPP操作进行了详尽说明。更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是2015年4月25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颁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把PPP模式纳入统一的制度框架。
在制度规范的同时,PPP在中国的应用也在深化中。2014年12月4日,财政部首批推出了投资规模达1800亿元的30个示范项目,涉及供水、供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线设施等多个领域。2015年9月29日,财政部又公布了第二批示范项目206个,投资规模达6589亿元,投资领域扩展到文化、旅游、科技、养老、教育等服务领域。2015年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在其门户网站专门开辟了PPP项目库,首批公布项目1043个,涵盖水利、市政、交通、资源环境等众多领域,总投资达1. 973万亿元。2015年12月19日,发改委又颁布了第二批1488个项目,总投资达2.26万亿元。至2015年底,财政部和发改委两个批次公布的项目总投资额已经超过3.4万亿元。
通观中国政府有关PPP的相关文件以及项目清单,可以得知,PPP除迎来黄金时期外,还出现了新的特点。以2014年10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为标志,明确了要逐步剥离地方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职能,推广PPP,使部分地方政府债务转化为企业性质的债务。换言之,将地方融资平台的项目打开,在项目本身的收入和现金流基础上讨论债务重组和后续融资安排,并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这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的项目融资安排。与传统项目融资安排相比,其顺序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建设、运营、移交(BOT),而是移交、运营、建设(TOB),只不过这里的移交不是私营部门移交于政府,而是政府以移交或授权的方式交给私营部门运营。这是对传统项目融资安排的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讲,PPP在中国正孕育着新鲜经验。
(本文作者为中国银行原首席经济学家,摘自《PPP革命:公共服务中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再版序,有删节。)
这场始于20世纪80年代,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为主要内容的全球性制度革命,虽然静悄悄,但领域如此广泛,影响如此深远,正在持续、深刻地改变着我们所处的经济社会环境。《PPP革命》一书为我们经营基础设施打开了视野,为我们管理城市提供了新的思考维度,为我们提升以城市为中心的现代社会的治理能力形成了可资借鉴的操作规范。
——曹远征(中国银行原首席经济学家)
我国政府力推PPP两年的实践表明,能力建设问题迫在眉睫,因为PPP涉及面极广,其前沿性、综合性和应用性也都极强。济邦咨询重译再版的《PPP革命》一书,在这几方面都堪称国内外少有的优秀图书之一。为济邦咨询致力于PPP的理论推广和实践应用点赞!
——王守清(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PPP革命》这部经典之作结合本轮PPP热潮对相关概念和名词进行更新再版,更具可读性和指导性,为探索PPP改革中国之路的顶层设计者和项目实践者以及沿“一带一路”扬帆出海的中国企业,打开了一扇借鉴国际实践的大门。
——肖光睿(亚洲开发银行高级PPP官员)
PPP革命何以席卷全球?
我们为什么要写《PPP革命》这本书?
私营部门参与基础设施已经有很长的历史,比如英法海底隧道,英国和美国以私人收费公路形式发展公路系统,英国、法国、美国、加拿大和南美的铁路系统,伦敦的地铁网络以及法国的供水等都得益于PPP模式。另外,印度的殖民开拓和南澳大利亚建州也都足以作为PPP的范例。写作《PPP革命》一书的原因之一就是展示这一段丰富的历史。
但这并不是我们写作《PPP革命》一书的主要原因,PPP涉及工程、经济、金融、会计、公共政策等多种不同的学科门类,但我们认为没有单独哪一个学科能够抓住PPP的实质:工程学强调项目管理及一揽子合同的缔约和管理;经济学关注一揽子合同的交易成本和贴现率问题;金融学从项目融资的角度将PPP看作结构融资的一种形式;会计学则更注重PPP模式的会计处理,以及公共部门是否应当将项目形成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的问题;研究公共政策的学者则把PPP 视作私有化进程中的一个环节(而我们认为并不尽然)。对PPP的研究不仅应整合这些不同的视角,而且还需要分析某些未被关注的特征,比如不确定性和激励结构的显著作用。
现有的PPP理论就是这样在不同学科门类中被肢解和片面理解的,不仅如此,在不同的国家,PPP的理论研究侧重点也各不相同。英国当然更关注私人主动融资(PFI),PFI 在国家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这个问题受到(几乎是病态的)关注。在澳大利亚,城市收费道路和收费隧道很早就已经开始使用PPP模式运作,风险分担机制和融资模式引起了诸多争论,理论研究也主要围绕这些主题开展。在美国,PPP也已经有了很长的历史,但与英国和澳大利亚不同的是,美国的PPP更多是在政策层面而不是项目层面的合作。这种由政府和私营部门合作共同规范教育、交通、技术政策和城市改造是美国理论界研究的核心问题。有意思的是,虽然法国在制水输配、污水处理、城市供热、垃圾处理等领域采用特许经营形式的PPP模式有着很长的历史,但法国几乎没有关于PPP的理论研究,也许对他们来说特许经营协议平凡得不值得一写。
我们写作《PPP革命》一书的初衷就是要综合以上所有的观点和理论,以全球化的视角来研究PPP市场。此外,我们认为,在一定程度上,由于理论研究和实践的脱节,现有的研究理论对PPP的评价并不恰当,我们试图通过这本书来弥合这种差异。
由于我们各自不同的背景——一位是PPP的实际运用者和工程师,另一位是学者和经济学家,使得我们自信能够实现上述的目标。也许,《PPP革命》中译本的出版可以看作是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我们的既定目标。
PPP模式如何证明自己能节约成本并提高效率?
在如英国和澳大利亚这样已建立PPP的市场,2004年以来,有更多的项目启动或者完成融资。在世界各地,PPP模式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更多的证据表明PPP的方法在基础设施领域比传统采购方式更有利于实现资金使用价值(VFM)。
在《PPP革命》一书中,我们提供的近的一个关于VFM比较的案例发生在2003年的英国。2003年英国财政部对61个PFI项目进行调查,发现89%的项目提前或准时交付,所有的项目都在预算内完成。另外,2003年英国国家审计署也对PFI项目的施工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与采用传统采购方式的项目不同的是,绝大多数PFI项目都按时(PFI 项目76%、传统采购项目30%按时完工)并在预算内(PFI 项目78%、传统采购项目27%在预算内完工)完工。值得注意的是,在PFI 项目中,没有一例需要由公共部门来承担超出预算的成本,这是与以前不同的,在非PFI模式下,项目遇到困境时相关的成本都是由政府预算来消化的。
从那以后,对传统采购和PPP项目的建设情况的比较数据逐渐积累起来。传统采购的结果是:
l 2005年丹麦一项对210个交通项目的研究发现,铁路项目的客流量预测平均超出实际的106%,而一半的道路项目预测流量和实际交通流量之间相差20% 以上。
l 2004年英国财政部的一份报告指出,传统采购方式下,实际项目成本比计划高出2%-24%。
下面是在建设施工方面,传统采购和PPP项目的对比统计:一家欧洲投资银行对其参与融资的10个PPP项目进行了深度研究,只有3个项目发生了工期延时或超支的情况,但相关的费用是由项目的发起人而不是公共部门承担。与此形成对照的是,50个以传统方式采购的基础设施项目中,60% 延期超过一年。
上面的数字揭示了在建设成本和建设周期上的差异。VFM校验以传统采购方式下项目发生的成本(公共部门比较值或PSC)为基准,对PPP方式进行参照对比, 这种方法使得我们可以将PPP方式所能获得的综合效益进行量化。显然,由于所有项目都还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的实际效益还很难计算,因此评估时采用的是预测的项目结果。
l 2003年的一份报告指出英国国防PPP项目合同相比传统采购方式节约成本5%-40%。
l 2004年澳大利亚对维多利亚伙伴关系政策进行了一项调查,找到了PPP模式提高净收益的有利证据:参与评估的8个PPP项目,其加权平均节省费用为项目全部投资的9%。
l 在德国,2004年开始实施的一项针对PPP项目的小型试验,VFM校验分三步实施:选择项目阶段;招标前预测VFM收益;招标以后采用中标方的数据进行VFM计算。项目运行至今,已经计算了PSC的基准数值,招标前对所有项目进行的VFM收益预测为1%-25%不等,招标以后根据中标方数据计算得到的VFM收益则为6%-15%。
后,《PPP革命》一书中还包含了一系列案例分析,荷兰Delfland污水处理PPP项目(欧洲的水务 PPP项目)在2003年完成,预期比PSC节约15%的成本。在本书中(以及2005年发表的一系列论文中),我们提供了8个PPP项目,其中3个没有做PSC计算,资金价值是通过竞争性招标程序实现的,还有2个案例,VFM收益很小(低于0.5%),剩下的3 个项目中VFM收益为9%-16%。
“混合型”PPP模式
2004年以来发生的另一个变化是“混合型”PPP模式的出现,模糊了传统的PPP和公共采购模式的界限。虽然有充分的、压倒性的证据表明PPP相对于传统采购模式的优势,但PPP的推行并不是没有困难的。对小型项目来说,采用PPP模式过于复杂,并且成本很高。有时候PPP模式的运作和管理超出了公共部门的能力范围。另外,有些项目周期较长,要精确定义项目成果非常困难。这些问题催生出了新的混合型PPP模式。新的模式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对基础设施的需求保持适度的弹性,体现了不同程度的PPP,但仍以清晰的责任界面和适度的激励为基础。
出现了多种不同形式的“管理合同”,公共部门雇用一个合同商在一个总价合同下代表政府管理包括设计、建档和建造在内的全部或部分(总价包括管理费和子合同下提供服务的工作成本)。采用这种类型合同的优势在于它的灵活性,并且管理公司能够充分运用他们在采购、建档和分包等方面的专业能力。
这种管理合同的一种形式是“渐进式伙伴关系”。政府和私营部门缔结一个框架合同,由私营部门代为采购必要的基础设施和服务。随着项目要求的逐步明晰,政府部门可以取消单个的合同而不必受任何长期承诺的约束。私营部门通过竞争程序向分包商采购服务和设施,利用自己的采购专业能力获得惠的交易。私营部门对服务水平满足项目要求承担终责任。然而,当局保留使用其他服务提供商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合同和许可证可能回过头来被授予公共部门。这样可以避免缔结大额合同,公私双方作出长期承诺并受其约束,造成更改困难的情况。
英国出现的另一种情况是捆绑一批项目,分阶段实施。这种方式是与一个单个的合同商签订合同,内容包括分步实施几个小型项目,这样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缩短采购程序。这种方法的基础是建立一家合资公司,不同的公共部门在合资公司中拥有少数比例的权益。这样就可以由这一家私营伙伴来完成初的工作,建立资金使用价值的基础数据,随后公共部门可以通过合资公司的运营以市场化途径检验项目方案成功与否。英国的地方金融改善基金(LIFT)就是通过这种模式以伙伴方式提供地方基础医疗,并完成“Building
Schools for the Future”计划。
“联盟”也是一种采购模式。在一个“联盟”协议下,在营造“不责备”和“结果导向”合作文化的基础上,公共部门和合同商分担风险。其中,合同商根据直接成本加公司管理费用和合理利润获得报酬,当然这要建立在会计公开的基础上,要确定完成项目的目标成本。当项目以低于目标值的成本完成时,双方分享收益,同样地,超支的成本也一样由双方分担。比较复杂的项目由于不确定性较高、设计创新的空间较大,适合采用这种方式。这种方式的前提是公共部门在管理基础设施项目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有能力管理主要的项目风险。这种合作框架背后的思想来源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出现的“伙伴”协议,对此我们在书中也有详细论述。
另一种新的方式也开始在英国试行,叫做信用担保融资(CGF)。这种方式使用政府贷款,但由私营部门提供一揽子风险管理。特殊目的PFI项目公司可以使用公共贷款,私营金融机构则提供担保,承诺如果项目公司无法偿还公共贷款,则该机构将承担还款责任。这种安排的目的是降低公共部门的融资总成本,但同时仍然由私营部门承担一定的风险,从而激励私营部门追求资金使用价值并从中受益。
传统采购方式和典型PPP模式的区别开始变得模糊,这种趋势是由于满足不同的风险偏好和基础设施服务需求的需要而产生的。因此不存在硬性的标准或现成的规则来决定什么样的情形下适合采用PPP模式。真正的问题应该是:对某个项目而言,可以选择哪些采购方式,哪一种PPP形式是合适的。
PPP对于中国这样的国家有何帮助?
对于类似于中国这样的新兴经济体而言,PPP模式有着传统公共采购模式所不具备的优势。
首先,在总体上,我们认为PPP能够给公共采购过程注入不同于以往的激励机制。PPP理论认为,以一个囊括设计、建造和运营维护的一揽子合同的形式赋予私营部门一定的控制力,并将成本超支和工程延期的风险转移给私营部门,这种方式有利于在基础设施的采购活动中引入激励措施,提高效率。同时,在实践层面,私人资本在本质上是有其风险性的,私人资本的参与给项目建立了不同于传统采购方式的“游戏规则”。
其次,由于激励结构的存在,PPP模式能够给基础设施的提供过程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这部分得益于恰当的风险转移。一般而言,PPP合同架构下,项目超支的风险往往部分或全部地由公共部门转移给私营部门。合同往往规定支付与实现绩效目标挂钩。另外,由私营部门来运营基础设施往往比公共部门更为经济。私营部门这种成本控制能力来源于他们在项目管理、“全寿命周期”运营维护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同时私营部门能够避免公共部门常犯的诸如“镀金”和“过度建设”行为以及由此形成的成本放大现象。后,PPP相关的项目融资结构提供了资本投资流入的机会。
第三,使用PPP模式具有潜在的社会效益:比如能够更好地促进外国投资者向国内的公共部门转移技术(比如先进的收费技术);选择恰当的项目类型(比如能源和通信项目)有助于推动竞争和市场化行为,有利于运用先进技术、鼓励创新;公共部门能够从资金限制等问题中摆脱出来,吸取私营部门的经验、接触的技术诀窍等。
第四,更有利于环保。由于PPP模式将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捆绑成为一个一揽子合同,对实现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非常有利的。在PPP模式下,除了考虑初的资本投入以外,合同商有了直接的经济动力去综合考虑设计、全周期运营成本以及终处置等成本因素。如果某些项目虽然初期投资较高,但整个寿命周期内的运营维护成本较低,因而致使全成本降低,合同商就会在设计阶段投入更多资源,形成一个更为优化的方案,既不牺牲项目全周期的资金使用价值,又满足环保要求。通过一个具有整合效应的设计方案,水可以得到循环利用,垃圾可以更有效地处置,能耗得以降低。
《PPP革命》中译本如何帮助中国发展PPP模式?
中国在“硬经济”基础设施项目上运用BOT技术已经有了较好的经验,比如来宾电厂B厂和上海延安东路隧道复线等。在其他一些处在PPP前沿的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PPP模式的应用领域正在发生变化。PPP初的应用更多地集中在“硬经济”领域(道路、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机场、通信、电力),随后逐步推广到“硬社会”基础设施(医院、学校、政府办公楼、住宅、供水、污水处理、监狱、城市改造)。现在,PPP涵盖了包括“软经济”(研究开发、技术转移、职业培训、囚犯改造)和“软社会”(社区服务、社会福利、安全保障、环境规划)在内的所有基础设施领域。
我们希望中国沿着这条路径发展。《PPP革命》一书对不同类型PPP模式的应用作了介绍,在8个案例分析中,包含两个电子收费高速公路项目(一个是澳大利亚的,另一个是美国的),两个监狱项目(一个在英格兰、另一个在威尔士),两个医院项目(一个在澳大利亚、另一个在伦敦),其余两个是水务项目(一个在苏格兰,另一个在保加利亚)。
多样性是我们希望《PPP革命》中译本能够帮助中国PPP市场发展的另一个方向。在该书中我们反复强调,PPP模式提供基础设施服务是一种非常灵活的方式,这些模式包括公共和私营部门不同程度的合作关系(租赁、商业特许经营、特许经营、BOT、BOOT、DBFO、DCMF以及合资公司),在很多国家使用,涉及多个领域的基础设施需求,收费方式可以是真实收费或者影子收费,具有较高的运行可靠度和透明度。
这样就不存在统一的PPP模式,我们建议把PPP看作一个过程、一个系统化的方式,从确认服务需求、界定项目成果和支付机制、评估并量化项目的财务影响和内在风险、找到合适的采购方式、建立商业规则、确认资金使用价值、监管设计和建设过程、管理合同,一直到移交和服务的监管。如果每个合同都能严格地使用这个程序,结果必然是每一个项目使用不同的方式,我们认为,如此执行的项目获得理想结果的可能性就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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