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52021912
介绍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区域合作的新方式
重点讨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背景、内容和启示
本书是由姚勤华研究员和胡晓鹏研究员等作者共同撰写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区域合作新机制》。本书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背景、内容和启示进行了系统地研究。在撰写过程中,本书多次组织专家学者对书中相关内容进行研讨。
章 前世今生:“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比较001
节 古今“海上丝绸之路”概述001
一、 背景分析001
二、 航线和参与国002
三、 沿线港口作用004
四、 功能定位005
五、 精神传承007
第二节 古今海上丝绸之路与全球化008
一、 互利共赢的全球化008
二、 贸易受阻的全球化009
三、 开放包容的全球化010
四、 友好合作的全球化011
第三节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的中国角色012
一、 承载中国智慧与大国责任012
二、 对世界经济发展作用不可替代013
三、 中国的独特优势014
第二章 开放包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东南亚的区域合作016
节 东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展情况与特点016
一、 东盟017
二、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019
三、 “10 3”023
第二节 东南亚区域与域外大国/地区的关系027
一、 东南亚区域与美国的关系028
二、 东南亚区域与俄罗斯的关系031
三、 东南亚区域与欧盟的关系033
四、 东南亚区域与日本的关系035
五、 东南亚区域与印度的关系038
第三节 东南亚区域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支点国家及其节点港口041
一、 印度尼西亚及其节点港口042
二、 马来西亚及其节点港口048
三、 泰国及其节点港口054
第四节 促进东南亚区域经济合作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058
一、 东南亚区域经济合作与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关系059
二、 进一步推动东南亚区域经济合作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060
第三章 砥砺前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南亚的区域合作063
节 南亚联盟发展概况063
一、 南亚联盟发展历程063
二、 南亚联盟组织机构065
第二节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在南亚面临的挑战067
一、 中国热情邀请印度加入“一带一路”倡议067
二、 印度对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犹豫不决068
三、 印度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担忧071
第三节 印度的“季风计划”072
一、 “季风计划”的内涵072
二、 “季风计划”的现实073
三、 印度国内对“季风计划”的评价075
四、 中国对“季风计划”的看法076
第四节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与印度“季风计划”的对接078
一、 内涵对接078
二、 设施对接080
三、 人员对接083
第四章 共创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西亚(中东)的区域合作086
节 西亚(中东)区域合作的基本条件086
一、 地缘环境及其战略意义086
二、 自然资源及经济结构088
三、 人文和社会环境090
第二节 西亚(中东)区域组织发展现状091
一、 西亚(中东)区域组织及其合作特点092
二、 阿拉伯国家联盟(League of Arab States)093
三、 海湾国家合作委员会(Gulf Cooperation Council)095
四、 经济合作组织(Economic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100
第三节 中国与西亚(中东)的区域合作现状103
一、 中国与西亚(中东)共建“一带一路”104
二、 中国与西亚(中东)区域组织的关系105
第四节 西亚(中东)地区主要节点国家和城市(港口)109
一、 西亚(中东)节点国家和城市(港口)的考量109
二、 节点国家110
三、 节点城市(港口)114
第五节 域外经济体与西亚(中东)的区域合作120
一、 美国121
二、 欧盟122
三、 俄罗斯125
四、 印度127
五、 日本128
第六节 推进西亚(中东)区域合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30
一、 加强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130
二、 对接和提升双边、多边贸易和投资政策132
三、 结合所在国国情推介中国经验133
四、 防范各类投资风险134
五、 协调与域外国家的战略136
第五章 对接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欧盟的区域合作139
节 欧盟经济一体化的进展情况与特点139
一、 欧盟经济一体化进程及其特点140
二、 与欧盟相关的区域合作机制144
三、 “容克计划”与“一带一路”倡议150
第二节 欧盟与域外大国的关系154
一、 欧盟与美国的关系154
二、 欧盟与日本的关系157
三、 欧盟与俄罗斯的关系158
第三节 欧盟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重要港口161
一、 希腊比雷埃夫斯港(Piraeus)161
二、 意大利那不勒斯港(Naples)164
三、 罗马尼亚康斯坦察港(Constata)165
四、 克罗地亚里耶卡(Rejeka)168
五、 比利时安特卫普港(Antwerp)170
第四节 在欧盟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需要重视的方面172
后记174
丛书后记175
总 序
中共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打开国门搞建设,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不发达国家援助力度,促进缩小南北发展差距。中国支持多边贸易体制,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报告还明确指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强调“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这一重大判断不仅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继续对外开放的态度和信息,也进一步明确了“一带一路”建设的科学内涵、重大意义和实践路径。实际上,“一带一路”建设既对引领新型全球化发展、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完善、加快中国全方位开放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对促进世界经济理论、国际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理论创新和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重要启发。
“一带一路”建设与新型全球化发展
2008年以来,世界经济总体复苏缓慢,全球结构性困境依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大国经济贸易政策调整,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抬头,世界经济增长再次出现新的不确定性因素。笔者认为,从2008年的世界经济危机及其发展,到近两年来出现的反对全球化、逆全球化思潮,其背后折射出的图景则是:上一轮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发达国家产业转移、资本转移等带来空心化、实体经济衰退、虚拟经济过热,进而引发发达国家内部出现诸多发展不平衡问题;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参与全球化历史进程中,同样也是内部出现结构性失衡,且和发达国家之间也出现严重的结构性不平衡;全球化利益分配在一国内部以及不同国家之间均出现失衡。诸多失衡,本身表明以市场化机制推动的全球化的增长逻辑,虽然带来了全球经济发展和繁荣,但的确产生了很多弊端。客观来说,这种失衡及其再平衡本身也是经济全球化发展不平衡规律的必然结果。但是问题在于,2008年的金融危机和随后的全球性经济危机,使得这种失衡和不平衡问题更加突出、更加严重;危机从外部冲击视角,进一步加剧了不平衡和失衡,也使人们把注意力逐渐转向反思全球化本身。特别是,经济全球化从传统的国际分工体系、产业分工体系逐渐转向全球价值链分工、产品内分工发展以后,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加入全球价值链的地位和角色不同;垂直化国际分工体系的位置、角色在本质上取决于一国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而非必然由传统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来决定。经济全球化内在机制发生的这种变化,既使得世界经济格局发生很大变化,也造成全球化发展进一步失衡。面对全球化发展失衡,需要通过改革和完善全球治理体系,为全球发展注入新的公共产品、发展动力、治理手段、治理规则。
在这种现实的困惑和背景下,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建设,便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选择和新的全球化发展机制,对于推动全球化再平衡、修复失衡以及促进完善全球治理,推动全球化朝着更加包容、平衡、普惠和开放的方向发展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也为引领新型经济全球化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一带一路”倡议秉持包容性发展新理念,强调推动全球化更加包容和平衡发展。中国通过实施“一带一路”倡议,与世界各国共同发展和进步,推动一个更加包容和平衡的全球化新时代。无疑,“一带一路”倡议必将使国际资本流动和贸易增长加快,为世界经济增长和全球化朝着更加健康的目标发展提供重要的解决方案。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说的,“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开展跨国互联互通,提高贸易和投资合作水平,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本质上是通过提高有效供给来催生新的需求,实现世界经济再平衡”;“特别是在当前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如果能够使顺周期下形成的巨大产能和建设能力走出去,支持沿线国家推进工业化、现代化和提高基础设施水平的迫切需要,有利于稳定当前世界经济形势”。由此,可以看出,“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开放发展理念,推动沿线国家地区相互开放发展,融开放于创新发展之中,实现开放与创新融合发展、联动发展,为加快创新世界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世界经济更加开放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权衡:《“一带一路”开辟全球化新纪元》,《经济日报》,2017年5月13日,第8版。在笔者看来,与以往全球化发展和全球化治理机制不同,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建设,一是坚持合作共赢,只有合作共赢方可扭转传统全球化的利益失衡,也只有合作共赢,方可体现世界经济“相互依赖性”规律和趋势;二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体现了共商共建中的开放与平等的合作方式,因此克服了传统治理机制在事实上的不平等性。因此,“一带一路”建设不是“某一方的私家小路,而是大家携手前进的阳光大道”,真正体现了新型的全球公共产品新趋势和新特征。因此,面对世界经济复苏发展的不确定性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受阻,面对全球化发展再平衡和全球化治理体制机制的完善,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建设有助于推动和引领新型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推动世界经济更加包容、开放、普惠和平衡发展。
“一带一路”建设与中国全面开放发展
从中国国内改革开放与创新发展的时代要求来看,“一带一路”建设也是新时代中国开放经济发展升级转型的重要路径,是改革开放40年后中国对外开放再出发的必然选择。过去40年的发展,开放经济对中国发展的历史性变革产生了十分深刻和重大的影响。从四个特区试验到沿海沿边开放发展,再到保税区开放发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国开放经济已经走过了40年的实践探索和创新发展。中国开放经济的创新发展不仅为世界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也为中国经济自身的改革创新提供了重要动力和源泉。中国积极引进外资、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开拓国际市场,逐渐与国际化、全球化发展的通行规则对接,有力地推动了国内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发展。开放型经济发展在中国改革创新发展40年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十分重大的作用。
面对全球化发展的新阶段和新趋势,面对中国发展的新时代和新要求,中国开放经济亟待转型升级:一是中国要从国际经贸规则的遵守者向参与者、制定者转变,通过主动提出新议题、新方案,反映发展中国家新诉求,体现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应有地位和作用;二是要推动企业从低成本制造向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转变,特别是随着劳动力资源供求结构和比较优势的变化,传统产业的低成本优势正在消失,依靠成本优势参与国际竞争的产业亟待向依靠创新、升级的新兴产业发展和转型;三是要从以要素参与国际分工向全方位参与价值链合作转变,顺应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变化、水平型分工向垂直型分工转变、比较优势向创新竞争优势转变等新趋势,推动中国产业升级创新,提高中国产业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中的位置,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营销”“中国质量”“中国品牌”的转型;四是要从东部沿海引领开放向沿海、内陆、延边协同开放转变,推动构建陆海联动开放、东西互济发展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从而增强开放型经济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一带一路”建设正是从中国开放性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面临新问题出发,引领中国开放经济升级转型、推动中国开放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抉择。“一带一路”建设,有助于推动中国开放经济实现“引进来”与“走出去”,加快要素双向流动与开发战略升级转型;有利于推动对外投资发展,提高中国国际投资影响力,实现投资强国战略,提高中国国际经济地位;有利于扩大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优化国际贸易结构,提高贸易竞争力,实现贸易强国战略;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发展,使中国成为金融强国,提升中国国际金融地位和影响力;也有利于中国东、中、西部区域经济开放联动,推动不同地区市场开放、规则对接和区域一体化发展,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一带一路”建设把中国巨大的区域经济发展与周边地区和国家发展有效衔接,相互开放,有利于为中国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地缘政治和经济新格局。“一带一路”建设通过加速中国与国际经济的“联通”,将有效提升中国在国际规则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有效推动国内产业转型升级,有效提升中国国际营商环境,有效提升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分工的核心竞争力,进而推动中国开放型经济迈向更加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一带一路”建设将引领中国对外开放走向更加公平开放、双向开放、全面开放的新发展格局,将推动中国开放型经济引领新一轮经济全球化发展。
“一带一路”建设与理论体系构建问题
“一带一路”建设既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相比较近几年“一带一路”建设的实践和取得的成效而言,目前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理论研究还是相对滞后。而且,现有的理论体系和理论准备还不足以支撑和满足“一带一路”建设的实践和要求。“一带一路”建设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庞大的系统性工程,涉及的理论问题十分复杂,和许多学科都有关系。这就需要我们坚持理论创新的思维,从经济学、国际投资、贸易、金融、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经济学等许多学科和领域出发,深入系统地研究“一带一路”的理论体系问题。这应当包含两个方面的理论体系:一个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经济学理论体系、国际经济学理论体系、世界经济和地缘政治理论依据、国际关系等理论体系和理论基础;另一个是“一带一路”建设对现有的国际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世界经济理论、国际投资理论、国际贸易理论、国际金融理论、全球公共产品理论、国际体系与全球治理理论等各方面可能带来的创新和发展。这些都是“一带一路”理论体系研究方面需要思考的重大问题。
笔者认为,“一带一路”建设的研究至少要回答以下若干方面的重大理论问题:
一是“一带一路”建设与传统比较优势理论及其拓展问题;
二是“一带一路”建设与国际分工理论体系拓展及全球价值链理论问题;
三是“一带一路”建设与国际贸易理论创新及其拓展问题;
四是“一带一路”建设与国际金融理论创新及其拓展问题;
五是“一带一路”建设与国际投资理论创新及其拓展问题;
六是“一带一路”建设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理论及其创新问题;
七是“一带一路”建设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创新发展问题;
八是“一带一路”建设与发展中国家崛起及其与国际体系关系问题;
九是“一带一路”建设与全球公共产品理论及其创新问题;
十是“一带一路”建设与全球经济治理理论及其拓展问题;
十一是“一带一路”建设与全球地缘政治理论及其拓展问题;
十二是“一带一路”建设与新型经济全球化发展理论问题;
十三是“一带一路”建设与发展援助实践和理论问题;
十四是“一带一路”建设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系及其理论问题;
十五是“一带一路”建设与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关系及其理论创新问题;
十六是“一带一路”建设与政府和市场关系及其理论创新问题;
十七是“一带一路”建设与国际经济学前沿发展与创新问题;
十八是“一带一路”建设与发展经济学前沿发展与创新问题;等等。
以上只是初步考虑的一些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理论体系问题。应该说,随着实践的发展,“一带一路”建设还会有更多值得从理论上思考和探讨的问题。而且,这些理论问题不会是某一个单一学科或者理论,例如仅仅从国际贸易理论、国际投资理论、国际金融理论等进行简单分析。“一带一路”建设作为一个庞大的国际性系统工程,必然需要从多个学科甚至交叉学科和理论出发,需要跨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来进行分析和解释。这个过程,既是深入思考和研究“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也是深入推动理论创新和发展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一带一路”建设和实践发展为丰富国际经济学、国际关系理论等重大学科和理论发展提供了宝贵资源和重大机会。“一带一路”建设不仅是中国对世界经济和政治的一个贡献和智慧,也必然是中国理论、中国思想对人类文明思想及其创新发展提供的一个绝佳机会。我们对此拭目以待,充满信心。
也正是带着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再加上2018年适逢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之喜,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专门组织各研究室组建团队进行集体攻关。对于重大专题进行集体攻关研究,是世界经济研究所的一个优良传统。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决定把2018年集体攻关的主题锁定为“一带一路”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并将整套丛书定名为“‘一带一路’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丛书”,发挥各研究室专长,分别从金融、贸易、投资、全球治理、大国合作等八个方面对“一带一路”建设的不同领域进行研究阐述,形成了《“一带一路”建设与中国开放型经济新阶段》《“一带一路”建设与沿线自由贸易区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与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新方向》《“一带一路”建设与人民币国际化新机遇》《“一带一路”倡议与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新突破》《“一带一路”倡议与大国合作新发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与中国—东盟经贸新合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区域合作新机制》几部专著。
现在将上述专著呈现给各位读者。我们期待这套丛书能够对于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共同为深化“一带一路”建设的实践和理论体系研究做出当代学者应有的贡献。
是为序。
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权衡
2018年5月4日于中央党校掠燕湖
第二章 开放包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东南亚的区域合作
节 东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展情况与特点
二、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
较之于2009年因美国加入而全面启动、2015年10月结束谈判、2016年2月签署的TPP,本就起步晚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先是未能面对TPP已达成的重压按照预期在2015年底结束实质性谈判,后又没能把握美国总统大选所带来的TPP生效不确定性增加的机遇在2016年底达成终的共识。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看似已拥有五个“10 1”广泛合作基础的RCEP,其利益博弈的复杂程度要远远大于整合现有五个FTA。
1. RCEP谈判的启动及现实进展
2011年东盟峰会明确,由其主导与FTA伙伴构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2012年8月,峰会通过《RCEP谈判的指导原则与目标》;同年11月,“10 6”领导人共同发布《启动〈RCEP〉谈判的联合声明》。2013年5月,谈判正式启动;除贸易谈判委员会外,货物、服务贸易、投资、竞争政策、经济技术合作、知识产权等工作组具体负责相关领域的谈判。截至2017年5月,共举行18轮谈判,已就经济技术合作、中小企业章节达成一致,竞争政策章节亦已取得重要进展,统一关税表、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贸易便利化等重要议题形成初步共识,市场准入自由化模式、核心领域出要价、各领域案文的实质性谈判正在进行中。
尽管依然挑战不断,面对TPP签署后的“戏剧性”变化,尤其美国已于2017年1月宣布退出TPP, RCEP各经济体的态度更为积极,无论领导人会议,还是部长级会议都在反复重申尽早结束谈判;虽然进展比预期缓慢,但2016年以来更为密集的谈判过程中的利好因素也在不断增加,就连印度这一内部的重要阻力也已更为配合。2017年5月的RCEP部长级会议,不但明确谈判已进入关键时期,而且强调实质性结束谈判已被确定为2017年东盟成立50周年的重要成果。RCEP谈判有相对较大的可能在2017年达成终的共识。
2. RCEP的主要特点及现实问题
(1) RCEP的主要特点。
RCEP以覆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知识产权、竞争政策、争端解决和其他议题,现代的、全面的、高质量的、互惠的经济伙伴协定为目标;承认东盟在新兴区域经济结构中的中心地位及其FTA伙伴的利益,支持并有利于经济一体化和公平发展,加强参与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ASEAN, Guiding Principles and Objectives for Negotiating the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November 2012, p.1.其主要特点可简单概括为:
,现代、全面而高质量。
即顺应区域经济合作尤其是FTA发展的时代潮流,不但拆除贸易、投资的非关税壁垒,而且覆盖知识产权、竞争政策等新兴议题,并明确在“经济技术合作”中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以参与国协商同意为基础还可纳入其他与商业有关的新兴议题。
第二,开放而渐进灵活。不仅体现在对成员的开放准入上,还体现在对议题的开放添加上,更体现在对贸易投资及其相关规则程序的透明要求、对欠发达成员的相对包容及差别待遇上;务实,兼顾各方关切及现在与未来发展,并不追求一步到位,也不刻意“一刀切”。
第三,坚持东盟方式和东盟中心地位。
这是东盟对外区域经济合作一贯的基本立场;已签署的五个“10 1”FTA是RCEP谈判及其制定规则标准的基础。
第四,强调经济技术合作。
更注重缩小发展差距和实现多边收益化;在拓宽并深化经济一体化、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同时,也要推动区域经济的公平发展。
第五,独立性。
不以兼并、整合、取代为己任,而是要与参与国及其相互间既有及未来的FTA并存,通过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其高标准规则的构建,共同推动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
(2) RCEP谈判的现实问题。
RCEP通常而言相对于TPP的某些优势,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自身能否如期顺利结束谈判并切实推动自身经济一体化的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
,成员的差异性和利益诉求的复杂性。
7个经济体、16个国家,占全球48.5%的人口、30.6%的GDP、 28.9%的对外贸易;ASEAN Secretariat, ASEAN Statistical Leaflet—Selected Key Indicators 2016, Jakarta: ASEAN Secretariat, September 2016, p.1.发展道路、政治体制、宗教信仰有别,人口从40多万到13亿,国土面积从700多平方千米到960万平方千米,人均GDP从1000多美元到超过5万美元;既有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也有普通发展中国家,更有不发达国家……成员间如此巨大的差异,意味着谈判各方的利益诉求、主要顾虑和基本立场不可避免地存在相对较大的分歧。而金融危机后世界对全球化的反思更是进一步增加了谈判的复杂性,RCEP各经济体所面对的压力也相应增大。
第二,5个“10 1”FTA的多样性和规则整合的困难度。
作为RCEP谈判及其制定规则标准的基础,相对成熟的既有五个“10 1”FTA,无论自由化水平还是开放程度均不尽相同。这也使RCEP各经济体对现有五个“10 1”FTA的整体升级必然存在承受能力和关注重点的差异。如何平衡谈判各方的利益,并弥合相互间在货物贸易敏感产品和原产地规则、服务贸易开放模式及其领域和程度、投资和知识产权及竞争政策等方面的复杂分歧,进而以一个相对较快的速度形成一个相对折中而适度且具可行性的标准,绝非易事。
第三,区域身份认同和东盟主导地位。
共同意识和身份认同是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极为重要的基础。而东亚经济体的民族主义、国家主权意识浓厚,RCEP谈判各方在政治上的互信不足及领土争端、对区域外部的依赖和区域内部的竞争,恰恰意味着这一关键要素的相对欠缺,其也成为RCEP谈判进展缓慢的又一主要原因。
较之于美国对TPP谈判的强力主导和引领,作为东亚区域合作先行者和“驾驶员”的东盟作为RCEP谈判发起者和主导方的领导能力也不可同日而语。
第四,中日、中印的协调。
在RCEP谈判各方中,中国尚未同日本、印度展开双边FTA谈判,中日、中印之间的协调对于RCEP的顺利推进尤为重要。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日益提升,日本对中国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地位、作用、影响力的警惕和防范不断升级。作为参与TPP的发达经济体,日本在RCEP谈判中发挥自身规则优势、一步到位形成高标准协定的要求日渐强烈。在美国已宣布退出TPP的情况下,日本对RCEP高标准要求及其程度的坚持有待进一步观察,其会否因此拖延RCEP达成一致的时间依然是个未知数。
印度对中国的警惕和防范同样从未放松,谋求在亚洲区域经济合作中的更大发言权的努力更是不曾懈怠。虽然早在2007年10月双方就已经完成区域贸易安排联合研究报告,但截至目前都未能启动FTA谈判。究其原因,一是认为构建时机尚不成熟;二是在中印经贸关系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双边贸易的不平衡也在加剧。印度国内对是否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是否同中国达成FTA的争论从未间断,而且反对的声浪相对更为猛烈。
第五,外部势力、非经济因素的牵制。
对RCEP谈判进行牵制的区域外部势力主要为美国及其所主导签署的TPP,TPP因美国的退出增加了生效的不确定性,即使终生效也会因美国的缺席而在影响力上大打折扣。此外,这一地区纠纷的非经济因素依然是历史问题及其遗留的领土争端,且美国在其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
第六,东北亚FTA谈判推进和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
东北亚“3”的制度性整合与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是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关键组成部分,能够为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构建提供更好的基础和动力。截至2017年4月底,中日韩FTA谈判已进行12轮,尚未缩小关税领域的分歧。而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对东盟在RCEP中的领导能力和主导地位至关重要。
第七,经济上对区域外部的依赖和区域内部的竞争。
前者主要指外部市场的约束,区域外部市场依然是东亚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量和稳定因素。后者主要指结构的同构,区域内部的竞争性依然是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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