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555625
土司和土司治理问题一直是历史学和民族学研究的重要领域。明代西南地区土司势力比较集中,且多桀骜不驯,此地的治理考验着历代统治者的智慧。他们在西南土司治理问题上的制度、措施、思考和论述,对当今社会处理民族问题不乏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本书选取明代后期黔蜀毗邻地区这一特定时段、特定区域,对发生在水西安氏、永宁奢氏、镇雄陇氏、乌撒安氏、播州杨氏诸土司间的疆土纷争、承袭之争等各类土司纷争,以及黔蜀地方官员在处理这些纷争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做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并对从中暴露出的明后期在土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绪 论
一、选题目的与意义 // 001
二、学术史回顾 // 003
三、相关概念的界定 // 024
四、史料支撑和研究方法 // 027
五、研究内容 // 033
六、创新之处与不足 // 034
章 明代黔蜀毗邻地区概况
节 明代黔蜀毗邻地区区划概况 // 039
一、四川三司和贵州三司的设立 // 039
二、明代黔蜀毗邻地区区划沿革 // 042
第二节 明代黔蜀毗邻地区诸土司 // 046
一、明代的土司职衔 // 046
二、黔蜀毗邻地区四川诸土司 // 048
三、贵州宣慰司 // 051
第三节 明代黔蜀毗邻地区的统治政策 // 052
一、兼制之制 // 053
二、卫所制度 // 059
三、协济制度 // 064
本章结语 // 067
第二章 明后期黔蜀毗邻地区土官议处纷争
节 播州宣慰使杨应龙议处纷争 // 068
一、从五司七姓请剿至杨应龙松坎听勘 // 069
二、从杨可栋客死重庆狱至杨应龙正式叛乱 // 077
三、明廷态度及处置措施 // 079
四、杨应龙议处过程反思 // 081
五、小结 // 087
第二节 贵州宣慰使安疆臣议处纷争 // 087
一、四川官员的征剿主张 // 087
二、贵州官员的招抚主张 // 090
三、明廷态度及处置结果 // 093
四、小结 // 096
第三节 安尧臣冒袭镇雄土知府议处纷争 // 096
一、抚剿纷争与撤兵之议 // 097
二、蜀官对安尧臣冒袭图谋的批驳 // 101
三、镇雄府改流之议 // 108
四、镇雄土知府承袭者的议立纷争 // 109
五、小结 // 112
本章结语 // 113
第三章 明后期黔蜀毗邻地区疆土纷争
节 水西与播州地界纷争 // 114
一、水播边界争议地区及由来 // 114
二、水播争议地界议处纷争 // 117
三、水播地界勘问纷争 // 127
四、明廷态度及处置措施 // 129
五、小结 // 130
第二节 水西与永宁地界纷争 // 130
一、万历年间水西与永宁龙场之争 // 131
二、天启年间水西与永宁地界纷争 // 133
三、水蔺地界纷争的处置 // 136
四、小结 // 137
第三节 蜀属土司改隶黔省纷争 // 137
一、黔蜀毗邻地区同城分隶之土司与卫所 // 138
二、明后期永宁、乌撒地区的社会问题 // 140
三、永宁宣抚司、乌撒府改隶贵州纷争 // 143
四、蜀属土司未能改隶贵州原因分析 // 150
五、小结 // 152
第四节 卫所与土司田土纷争 // 153
一、赤水卫白撒所与永宁宣抚司田土纷争 // 153
二、永宁卫与永宁宣抚司田土纷争 // 156
三、小结 // 159
明后期黔蜀毗邻地区土司纷争研究 004
本章结语 // 159
第四章 明后期黔蜀毗邻地区土官承袭纷争
节 四川乌撒土知府承袭纷争 // 160
一、安效良与官保、安云翱争袭 // 161
二、安其爵、安其禄、安边争立 // 165
三、小结 // 171
第二节 四川永宁宣抚使承袭纷争 // 172
一、永宁宣抚司争袭过程 // 172
二、黔蜀围绕永宁宣抚司争袭产生的纠纷 // 175
三、小结 // 183
第三节 贵州水西宣慰使承袭之争 // 183
一、水西宣慰使安位之死与承袭纷争 // 183
二、明廷议处纷争与朱燮元的“分土世官” // 187
三、小结 // 192
本章结语 // 192
第五章 明代土司关系与黔蜀毗邻地区土司纷争
节 明代黔蜀毗邻地区诸土司的族源与联姻 // 194
一、黔蜀毗邻地区诸土司的族源 // 195
二、黔蜀毗邻地区诸土司间的联姻 // 200
第二节 无事则互起争端,有事则相为救援 // 207
一、争疆夺地 // 208
二、争袭仇杀 // 209
三、暗通为援 // 211
四、联合反叛 // 212
五、明廷的应对措施 // 214
本章结语 // 217
第六章 明代土司政策与黔蜀毗邻地区土司纷争
节 明代卫所制度与西南土司 // 218
一、西南卫所与诸土司的地域分布 // 219
二、明后期西南卫所的崩坏 // 222
三、明后期西南土司与卫所的关系 // 234
四、小结 // 239
第二节 明代的土官承袭制度 // 240
一、明代的土官承袭规定 // 240
二、明代的土官承袭纷争 // 245
三、明代的土官冒袭现象 // 248
四、明代的土官借袭现象 // 251
五、土官承袭纷争原因分析 // 258
六、小结 // 261
第三节 明代的土官惩治与“驭夷”思想 // 262
一、明代的土官惩治规定与贯彻执行 // 262
二、明代的“驭夷”思想 // 265
三、明代土官议处中暴露出的问题 // 268
四、小结 // 276
第四节 明代的改土归流与革流复土 // 276
一、明代改土归流的类型 // 277
二、明代的革流复土现象 // 280
三、明廷对改流问题的态度 // 283
四、朱燮元的渐进式改流思想 // 286
五、小结 // 290
本章结语 // 290
结 论
参考文献
后 记
前言
土司和土司治理问题一直是历史学和民族学研究的重要领域。明代西南地区土司势力比较集中,且多桀骜不驯,此地的治理考验着历代统治者的智慧。他们在西南土司治理问题上的制度、措施、思考和论述,对当今社会处理民族问题不乏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黔蜀毗邻地区则集中了当时几个较大的土司:播州杨氏、思州田氏、水东宋氏,以及水西安氏、镇雄陇氏、乌撒安氏、永宁奢氏等,历来号称难治。为加强对这一地区的统治,明统治者在政区划分、卫所设立、经济协济、土职袭替、土官惩治等方面采取了诸多措施。但有明一代,此地区土司纷争依然不断。尤其在明后期,这一地区的土司纷争呈现出错综复杂的态势,既有土官土舍间的疆土之争、承袭之争,又有土司土民与当地卫所军民间的田土纷争,还有明朝官员在议处上述纷争问题上产生的矛盾纠纷。
从国内外研究现状看,学界对于明后期黔蜀毗邻这一特定地区因土司问题出现的诸多纷争,以及明政府对这些纷争处置过程的研究还很薄弱。从目前研究成果看,有的虽然对黔蜀毗邻地区某一土司内部或某两土司间出现的某一纷争作了探讨,但未就这一地区出现的土司疆土之争、土官承袭之争、明廷议处纷争等各类纷争进行全面系统地梳理和研究;有的只是在通史著述中论及本选题的某一部分内容,亦未就纷争的过程、处理、影响及与明政府土司治理政策的关系作全面探讨。
本书正是针对上述不足,选取明后期黔蜀毗邻地区这一特定时段、特定区域为研究对象,对该区域出现的各类土司纷争以及明政府在处理这些纷争过程中暴露出的土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展开全面系统地探讨。全书共分为七个部分。首先是绪论,介绍了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本论文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以及创新和不足等。
章对明代黔蜀毗邻地区概况作了介绍。共分为三节:节主要对贵州立省以来黔蜀毗邻地区区划的演变过程作了梳理,如贵州立省之时黔蜀毗邻地区区划的形成,嘉靖初凯里安抚司改属贵州,万历间播乱平定后播州南部改属贵州,天启初原属贵州之永宁卫改属四川叙州等等;第二节主要对明代黔蜀毗邻地区与本书内容直接相关的永宁宣抚司、播州宣慰司、贵州宣慰司、乌撒军民府、镇雄军民府诸土司状况作了详细介绍;第三节对明廷在此地区实行的兼制之制、卫所制度、协济制度作了阐述。本章所述内容意在为其后几章的论述在地域范围、论述对象、政策背景等方面作好铺垫。
第二章共分三节,分别对明政府尤其黔蜀两省官员在议处播州宣慰使杨应龙、贵州宣慰使安疆臣及其弟安尧臣骄纵不法诸事中产生的纷争作了论述。认为产生纷争的主要原因在于明廷的政策和措施失当,如兼制之制带来的事权不一,协济制度引起的黔蜀矛盾,对土官的一味安抚笼络等等。
第三章对明后期发生在黔蜀毗邻地区的各类疆土纷争进行了论述。其中包括水西土司与播州土司、水西土司与永宁土司间的疆界纷争,黔蜀两省官员围绕永宁宣抚司、乌撒土府改隶贵州一事产生的纷争,赤水卫白撒所、永宁卫与永宁宣抚司间的田土纷争。认为土司争疆夺地乃西南地区的常态,而众多卫所的存在,以及“犬牙相制”“司卫同城分隶”等治理措施,加剧了明后期该地区的疆土纷争和黔蜀矛盾。
第四章对明后期黔蜀毗邻地区的乌撒土知府、永宁宣抚使、水西宣慰使三大土司的承袭之争进行了论述。认为这些争袭对明代的土官承袭制度造成了极大破坏。众多争袭势力的存在和明朝官员的腐败是造成土官承袭纷争的主要原因。从争袭过程还可以看出明后期卫所制度的崩坏之状,以及大小土官的日益骄纵。
第五章对明代黔蜀毗邻地区诸土司的族源关系、联姻关系作了梳理和阐述,并对由此形成的土司间“无事则互起争端,有事则相为救援”这一关系作了论述。通过本章,我们可以对上述土司间在疆界、土职袭替等方面纷争不断的原因有更加深入的理解。
第六章对明代的卫所制度、土官承袭制度、不法土官惩治、土司改流等土司治理政策和措施作了系统地梳理和阐述,并结合上述几章所述黔蜀毗邻地区诸土司纷争对这些措施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论述。从上述纷争可以看出,明后期,由于卫所制度崩坏,已经不能有效弹压诸土司,土官遂变得日益骄纵,卫所反而成了土官土目动辄烧杀掳掠的对象。土官争袭仇杀常发则反映出,明后期土官承袭制度遭到破坏,已对土司失去约束力。而明廷针对土官骄纵不法制定的惩治措施,亦因措置乖方、吏治腐败而未能得到有效贯彻。本章后对土司纷争中部分官员动辄提出的改土归流问题做了论述,认为改土归流是明统治者对土司地区治理的终极目的。但从明代的情形看,土司实力依然强大,明代并不具备实行大规模改土归流的条件,因此明代改土归流的情形相对较少。明末朱燮元的渐进式改流思想实为这一状况的无奈之举。上述反映出,明后期一系列的土司治理政策和措施已经遭到严重破坏,明王朝已丧失对西南土司的有效控制。
限于笔者的学养和历史资料的局限,本书虽在某些方面有些许创新,然定存在不少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值得商榷的地方,这些笔者将会在今后通过专业知识的不断扩充和思考的不断深入来予以弥补。后,希望本书的探讨对明代土司问题这一课题的研究有所裨益。
绪论
我国历朝历代统治者无不重视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元明清历代帝王、官僚和学者则在涉及土司治理问题上留下了丰富的政策、措施、思考和论述,它们有的被统治者付诸实施,为安邦定国发挥了重要作用;有的因时代、观念等的局限而未能实施,但难掩其智慧的光芒,对当今社会处理民族问题不乏重要的启示和借鉴。
明代作为我国土司制度的繁荣时期,在土司治理方面具有不少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但亦有不少值得吸取的教训。明代西南地区土司势力比较集中,历来号称难治。黔蜀毗邻地区则集中了当时几个较大的土司:水西安氏、镇雄陇氏、乌撒安氏、永宁奢氏等彝族土司,以及播州杨氏、思州田氏、水东宋氏等土司。这些土司或因具有相同的族源,或因互通联姻,而形成“无事则互起争端,有事则相与为援”的复杂关系,致使这一地区成为明代土司关系为复杂、政治局势不安定的地区之一。整个明代,该地区诸土司纷争不断,既有土官土舍因争疆夺职而相互攻杀,又有土官土舍反抗明廷统治的抗争,又有土司土民与当地卫所军民间的田土纷争,这在明后期表现显著。
本书即围绕明后期该地区出现的土官骄纵不法、土司疆土纷争、土职承袭之争诸土司问题,以及明廷对于这些纷争的处置过程,对明代在土司治理问题上的利弊得失进行探讨。
一、选题目的与意义
笔者的学位论文选题《明后期黔蜀毗邻地区土司纷争研究》,既侧重于民族史和地方史的研究,又牵涉到政治制度史、经济史、军事史的诸多内容,选取这一课题作为研究对象,有着明确的目的和意义。
(一)补充明代土司研究之不足
明代作为我国土司制度的繁荣期,在土司治理方面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学界对明代土司问题的研究成果颇多,本书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明代的土司纷争、土官承袭制度、土司与卫所关系、改土归流与革流返土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其中有些内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补充学界对明代土司研究之不足,如第三章第三节“蜀属土司改隶黔省纷争”,对学界少有关注的明代黔蜀毗邻地区土司与卫所治地同城但分隶两省的情形(本书称之为“司卫同城分隶”)作了系统阐述;第六章第二节“明代的土官承袭制度”中对借袭和冒袭现象所做的论述,对明代土官承袭制度的研究具有补充意义;再如第六章第四节“明代的改土归流与革流复土”中,对朱燮元渐进式改流思想的阐述,亦对明代土司改流问题的研究有所裨益。
(二)分析明代黔蜀毗邻地区诸土司间的关系
明代西南诸土司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明太祖将其精辟地概括为:“无事则互起争端,有事则相与为援”。至于诸土司形成这一关系的原因和主要表现,本书专列一章,以黔蜀毗邻地区诸土司为例,用大量史料和实例作了详尽分析。究其原因有二:一是地域相邻诸土司通常族源相同,如黔蜀毗邻地区的永宁奢氏、镇雄陇氏、乌撒安氏、乌蒙禄氏、东川禄氏、水西安氏诸彝族土司,皆出于普里之先第三十一世祝明;二是诸土司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联姻关系,如上述诸彝族土司间,诸彝族土司、水东宋氏、思州田氏、石砫马氏、酉阳冉氏、播州杨氏土司间亦相互联姻。正是上述两个原因决定了明代西南诸土司间“无事则互起争端,有事则相与为援”的关系,此亦即黔蜀毗邻地区各类土司纷争的根源所在。
(三)探讨明代土司治理的利弊得失
明廷在西南土司治理问题上有得有失,如在土官袭替问题上,在元代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并形成一套完善的土官承袭制度。这一制度对于规范土官袭替、维护土司地区的稳定起了重要作用,但同时因明廷对某些规定不能严格施行,致使这一制度对诸土司失去了应有的威慑力;再如明初在黔蜀毗邻地区的乌撒和永宁地区采取的“司卫同城分隶”的治理措施,在利于卫所军队就近弹压不法土司的同时,却导致了事权不一、两省官员互相推诿、土司拖欠协济粮饷、土民与卫所田土纷争等弊端。通过本选题的研究,我们可以对明代在土司治理问题上的利弊得失有较为全面的认识。
(四)全面认识明代西南土司与地方政府和卫所的关系
地方政府是西南土司的直接统治者,卫所则为弹压当地土司而设,因此,西南诸土司与地方政府和卫所存在着密切关系。明前期,在地方政府强有力的控制和卫所强大实力的威慑下,西南诸土司尚能奉职守法。但到了明中期尤其后期,随着地方官员腐败日甚,以及卫所制度的日益崩坏,西南诸土官变得日益骄纵。一是土官向明廷各级官吏行贿的事例司空见惯;二是土官不服从明廷调遣、多方抵制之事常见;三是卫所对土司的弹压作用已然丧失,土官土目兴兵烧劫杀掳卫所军民之事常发;四是土司反叛朝廷之事多发,就其规模较大者观之,从万历年间的播州之乱,到天启、崇祯年间的“奢安之乱”,再到崇祯以至清初的“沙普之乱”,参与叛乱的土官土目越来越多,叛乱规模越来越大,持续时间亦越来越长。上述事实反映出,明后期,中央政府已丧失对西南土司的有效控制。
二、学术史回顾
土司问题一直是历史学和民族学研究的重要领域,自 20 世纪二十年代以来,便有畲贻泽、凌纯声、林耀华、龚荫等前辈学者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史料,对土司制度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涌现出大批研究成果。如凌纯声先生侧重研究了土司起源、土官职衔、土职袭替等。从论著看,吴永章先生的《中国土司制度渊源与发展史》系统论述了土司制度的渊源、形成、发展及衰微的过程,并对土司制度下的人口、赋役、兵役、土地制度、文化政策等作了深入探讨;龚荫先生的《中国土司制度史》一书亦系统地阐述了土司制度从起源至衰落的整个历史过程,该书还将全国边疆十四省(区)少数民族土官土司的治所、族属、承袭及事迹一一作了稽考、整理,堪称我国土司研究的代表作;李世愉先生的《清代土司制度考》探讨了土司制度及其源流,并对土司职官的内涵变化作了探讨,拓展了土司制度的研究视野。
此外,田敏的《土家族土司兴亡史》,王承尧、罗午的《土家族土司简史》,尤中的《中国西南民族史》,马大正的《中国边疆经略史》,方铁的《边疆民族史探究》,陆韧、凌永忠的《元明清西南边疆特殊政区研究》,张瑜、邹建达、李春荣主编的《土司制度与边疆社会》,田玉隆、田泽、胡冬梅等的《贵州土司传》,刘祥学的《明朝民族政策演变史》等著作均对土司和土司制度有较多论述;于毓铨主编的《中国通史·明时期》中专列一节对明代西南地区的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作了论述;毛佩琦、张自成著的《中国全史·中国明代政治史》则把“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单独列为一个条目进行了研究。除论著外,国内外学术论文更是丰硕,下文对此有详述,在此不赘列。
另外值得欣喜的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在致力于构建一门专门学——“土司学”。早提出创建“土司学”的是吉首大学的成臻铭教授,他在2009 年广西忻城县举办的“全国土司文化研讨会”上首次提出“土司学”及其理论构建。此后,成教授通过学术论文或研讨会对土司学的历史发展、研究对象、研究主题、主要内容、核心层面、现代意识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土司学”的构想,对该领域的学术发展具有开创性意义。之后,学界对“土司学”的构建表现出极大热情,众多学者刊文阐述自己的观点。《青海民族研究》更是首辟“土司学研究”专栏加大刊发“土司学”研究成果的力度。在众多土司研究专家的长期辛勤耕耘下,土司研究取得丰硕成果,现将与本书选题相关的研究状况分述如下。
(一)明代黔蜀毗邻地区诸土司研究状况
1.对播州杨氏土司的研究
作为明代西南地区“思播田杨,两广岑黄”四大土司之一的播州杨氏土司,因万历间宣慰使杨应龙之乱及播州改流而成为后世学者土司研究的重要对象之一,因此学界对于播州杨氏土司的研究成果颇多,以播州作为硕士论文选题的即有8篇,期刊论文则更多,它们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研究。
其中对播州之役的研究成果多,如李良品、莫代山的《双输之战:“平播之役”爆发原因考察》一文认为“平播之役”,无论对明朝来说,还是对播州杨氏来说,都没有赢家,而是一场“双输之战”。李世模的《平播战争胜利原因初探》认为平播战争胜利的主要原在于平播军比之明朝中后期其他军队,军纪较为严格,赏罚较为分明,执法较为坚决。刘旭东的《李化龙与平播战争》,陈季君、陈旭的《论明代播州杨氏土司的历史终结》一文认为杨应龙叛乱的原因主要是土司制度固有的弊端和杨应龙个人因素以及中央和地方官处置失当。
播州改流是明后期西南地区的一件大事,它对黔蜀毗邻地区区划以及明后期西南政局影响巨大,学界亦有众多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如林瑜的《明代播州宣慰司的改土归流》,陶军舟的《播州之役后播州地区善后研究》,廖佳玲的《论播州改土归流后的社会重构》,赵宜聪的《平定播州后明王朝对黔北的“改土归流”》和《由真安州建城窥明代对播州的改土归流》 i 等,对播州改土归流的善后措施、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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