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628911
节 国际结算概述
第二节 国际结算中的往来银行
第三节 国际结算中的支付系统
第二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节 票据概述
第二节 汇票
第三节 本票
第四节 支票
第五节 票据风险、票据诈骗及其防范
第三章 汇付
节 汇付的概念及当事人
第二节 汇付的种类及操作程序
第三节 汇付的特点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使用
第四节 汇付的风险及防范
第四章 托收
节 托收的概念及当事人
第二节 托收的种类及操作程序
第三节 托收的特点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使用
第四节 托收的适用及风险防范
第五章 信用证业务
节 信用证概述
第二节 信用证的开证形式与内容
第三节 信用证的种类
第四节 电子信用证
第六章 跟单信用证实务
节 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第二节 信用证项下的融资及风险防范
第三节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解析
第七章 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
节 银行保函概述
第二节 备用信用证
第三节 《URDG758》与《UCP600》和《ISP98》的初步比较
第八章 国际保理业务
节 国际保理业务方式概述
第二节 国际保理业务的类型
第三节 国际保理业务的程序
第四节 国际保理与传统结算方式的比较
第五节 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第九章 福费廷业务
节 福费廷业务概述
第二节 福费廷业务的运作程序
第三节 福费廷业务与其他融资方式的比较
第四节 福费廷业务的成本
第五节 我国开展福费廷业务的风险及防范
第十章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及其审核
节 单据概述
第二节 商业单据
第三节 运输单据
第四节 保险单据
第五节 其他单据
第六节 单据审核
第十一章 非贸易结算
节 非贸易外汇收支项目
第二节 侨汇和外币兑换业务
第三节 旅行支票
第四节 信用卡
附录一
附录二
附录三
实训练习答案
参考文献
(一)保兑信用证
保兑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换句话说,一份信用证上除了有开证银行确定的付款保证外,还有另一家银行确定的付款保证。这家参加保兑、承担保兑责任的银行称为保兑行,保兑行通常是通知行,但也可以是其他银行。
保兑信用证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受益人一般对开证行的资信不够了解或不信任,或对进口国家的政治或经济形势有所顾虑,很可能提出保兑要求;另外,有的开证行,由于自身实力有限,担心自己所开出的信用证不被受益人接受或不易被其他行议付,可能主动要求另一家银行对该信用证加具保兑。被授权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可以不保兑该信用证,但必须将自己的决定及时告知开证行。信用证经另一家银行保兑后,对出口方受益人而言,就取得了两家银行的付款保证。按《UCP600》第八条b款规定,信用证一经保兑,即构成保兑行在开证行以外的一项确定承诺。《UCP600》第八条a款规定,保兑行对信用证所负担的责任与信用证开证行所负担的责任相当。即当信用证所规定的单据提交到保兑行或任何一家指定银行时,在完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情况下则构成保兑行在开证行之外的确定承诺。保兑行在付款后,即使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保兑行对受益人也没有追索权。《UCP600》第八条c款规定:“其他指定银行承付或议付相符交单,并将单据转往保兑行之后,保兑行即承担偿付该指定银行的责任。无论另一家被指定银行是否于到期日前,已经对相符提示予以预付或者购买,对于承兑或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相符交单金额的偿付在到期日办理。保兑行偿付另一家被指定银行的承诺独立于保兑行对于受益人的承诺。”
信用证加保兑的做法:①开证行在给通知行的信用证通知书中授权另一家(通知行)在信用证上加保。例如:Adding your confirmation。②通知行以加批注等方法列入信用证条款,以示该信用证具有保兑功能。例如:This Credit is Confirmed by Us。
银行只能对不可撤销信用证加具自己的保兑。
保兑行有权决定是否将自己的保兑责任延展到信用证的修改书条款,并将自己的决定在传递修改书的同时,通知开证行和受益人。因此,受益人要注意保兑行的保兑责任是否延展到修改书的条款。
若保兑行是出口地银行,则受益人必须向保兑行交单;若保兑行不是出口地银行,则受益人在向出口地银行交单时应提请接受交单的银行,必须向保兑行寄单索偿或索汇,而不能绕开保兑行径向开证行寄单索汇或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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