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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020106189丛书名: 外国文学大师读本丛书
本书收入D.H.劳伦斯中短篇小说、散文随笔、文论、画论的部分代表作以及五部长篇小说的精彩章节,力求让读者通过一本书对劳伦斯有一个全貌性的认识。译文全由翻译、研究劳伦斯的专家毕冰宾(笔名:黑马)一人完成。
中短篇小说选
牧师的女儿们
菊香
普鲁士军官
你摸过我
英格兰,我的英格兰
木马赌徒
散文随笔选
夜莺
花季托斯卡纳
文明的日与夜
陶斯
新墨西哥
鸟语啁啾
诺丁汉矿乡杂记
自画像一帧
爱
性感
女丈夫与雌男儿
唇齿相依论男女
文论画论选
小说之未来
关于小说
道德与小说
小说何以重要
小说与感情
哈代与艺术家的偏爱
纳撒尼尔·霍桑与《红字》
赫尔曼·麦尔维尔的《白鲸》
弗洛伊德之精神分析与道德
书话
书之孽
作画
墙上的画
色情与淫秽
长篇小说(节选)
儿子与情人
虹
恋爱中的女人
袋鼠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我译劳伦斯三十年(代后记)
附录
名家点评
劳伦斯生平及创作年表
前言
劳伦斯的小说、散文与绘画
毕冰宾
在天才辈出的20世纪英国文坛上,既拥有众多的忠诚追随者,又引起激烈争议、召来众多的反对者,这样的作家恐怕只有D.H.劳伦斯一人了(David Herbert
Lawrence,1885-1930)。“劳伦斯是和文学史上一班独特的作家,如法国的卢梭、阿瑟·兰波、美国的爱伦·坡、英国的布莱克等同性质的人物,不是给人骂得一文不值,就是被认为特别伟大的怪才。”几十年来,劳伦斯一直是人们热衷的话题,但真正了解、细读其作品者寥寥,倒是以讹传讹,人云亦云,对他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偏见,评家也多有訾议,而从众心理下“慕名”寻“黄”者更不乏其人。他生前文运多蹇,历尽劫难,兴文字狱者甚至以“黄过左拉”为题蛊惑人心,煽动仇恨。
只是在他谢世多年之后,笼罩在他卷帙浩繁的作品上的阴霾才逐渐散去。他的创作终因其对摧残人性的工业文明的抗议、为人性解放的可能性所做出的努力以及帮助当代人从虚伪的道德羁绊中得到解脱的“真诚不懈的渴望”吸引了众多读者,魅力俱增。在艺术上,正如他的同胞批评家F.R.利维斯所言:劳伦斯“虽然不是莎士比亚,但他有天分,他的天分表现为奇迹般敏锐的洞察力、悟性和理解力。”他的天分特别表现在“诗意地唤起景物、环境和氛围”方面。
笔者以为,劳伦斯之所以魅力不衰,主要是由于他的艺术创作处在批判现实主义和现代主义道路的交叉点上。在他的作品中,对于环境的再现、对生活细节的描述同朦胧神秘的象征、非理性主义的渗透、情节的淡化并代之以氛围的渲染及感觉的强化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可以说,劳伦斯是以现实主义小说传统的继承人和现代主义小说的探索者之一的双重身份震惊文坛并占有一席特殊地位的。而在近些年新进的后现代主义理论观照下,其作品亦彰显新意。
劳伦斯生于矿工之家,毕业于诺丁汉大学学院师范班,当过工厂职员和小学教师。自幼习画、练习写作。在短短20年的写作生涯中,出版了12部长篇小说,70多篇中短篇小说,多部诗集,大量的散文随笔和一些翻译作品,还举办了画展,出版了绘画集,在现代绘画实践上亦是英国现代作家人,其绘画实践自然赋予其小说以强烈的画面感和绚烂斑驳的色彩感,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其小说现代派表现手法的重要源泉,文与画相得益彰。其画论颇具天马行空风范,见解超凡脱俗。其散文随笔鞭辟入里,激情四射,很有几篇可传世,他的文艺批评随笔还为他赢得了优秀批评家的美誉。这样非凡的成就造就了一个难得的文艺通才。
一 劳伦斯的长篇小说
劳伦斯的部长篇小说是《白孔雀》。耐人寻味的是,他的小说以后的发展,不过是不断修改《白孔雀》的过程。15年后劳伦斯重读《白孔雀》,觉得它像是“别个什么人写的,奇怪而又遥远,”但他仍然承认:“我在风格和形式上虽然变了,但我从根上说绝没有变。” 他早期的作品就是他的整个创作的序曲,这样的序曲自然奏响了全部作品的基调。
在不少人看来,书中的景物是他故乡伊斯特伍德附近风景的翻版,但它们一旦进入本文,就不再仅仅是景物而已,“它是小说的一个积极参与者。它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亦是其评论者,时而又是优于人物生活的某种道德(或非道德的)力量。”在《白孔雀》中,自然描写与人物的命运交织在一起,指向一个新的真实即劳伦斯式主题:摧残自然与复归自然。
小说中的中产阶级女子莱蒂与农家小子乔治真心相爱,可终她却弃乔治而高攀富家弟子莱斯利。在此劳伦斯绝不是在重复传统小说中通俗的三角恋或讲述一个虚荣女子攀富弃贫的爱情故事。这里“戏剧冲突”已不再是乔治·爱略特或早期哈代式的。格拉姆·哈夫指出,在此劳伦斯“想把他认为重要的东西付诸表达或象征,”从而开始发展他的形而上学。人们注意到,劳伦斯甚至在写作他的处女作时已发现,他必须“使用某种‘形而上学’作为启发性手段”,否则“便别无其它出路”。这种通过象征达到的形而上学意义即是“人挣扎于文明和自然之间”这样一个“根本的神话”。
从此,劳伦斯的作品中不断发展着《白》的意象,到《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发展到极致。这正如韦勒克与沃伦在《文学理论》中指出的那样:“一个作家早期作品中的‘道具’往往转变成他后期作品中的‘象征’。”这一理论对评述劳伦斯的创作是十分中肯的。
作为向《儿子与情人》的过渡作品,《逾矩》为我们研究劳伦斯式主题的发展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质朴的坦白陈述。这部小说取材于他的密友海伦·霍克的悲伤经历,一经劳伦斯的虚构和富于想象的整合,表现的却是一个崭新的主题:在小说中,代表文明的女人在精神上推毁了代表野性的男人。“叙述者”不无悲伤地谴责这种对男性的“阉割”。
莱蒂和海伦娜(《逾矩》)不过是《儿子与情人》中的母亲葛都德的雏形,而葛都德的原型是劳伦斯的母亲(“父亲”的原型则是他的父亲)。
“父亲”在《儿子与情人》中的所作所为与生活中劳氏的父亲很贴近。但劳伦斯后来不再谴责父亲。反之,他认为错的是母亲-“母亲”。“父亲”莫瑞尔这个代表着自然生命和神赐野性力量的活生生存在,竟被清教徒式的精神恶魔——“母亲”所贬毁,沦为醉鬼。肉体的与意识的、血液的与精神的对立,正表现为父亲与母亲的对立。劳伦斯承认:“并非道成肉身,而是肉身成道。道来自肉身,道有限,如同一件木器,因此有穷尽。而肉身无限,无穷尽。”
“他是侪辈富想象力的作家。”
——E.
M. 福斯特
“他是一个天才,居于英国文学的中心,在世界文学中也有他稳定的位置。”
——多丽丝·莱辛
“劳伦斯那种清晰流畅、从容不迫、强劲有力的笔调,一语中的随即适可而止,表明他心智不凡、洞幽烛微。”
——弗吉尼亚·吴尔夫
“对抽象知识和纯粹心智的厌恶导致他成为某种神秘物质主义者。”
——阿尔都斯·赫胥黎
“他有能力理解或者说似乎能理解与他完全不同的人,如农夫、猎场看守、牧师,还可以加上矿工……他的故事是某种抒情诗,他之所以写得出这样的作品,靠的仅仅是观察某些陌生莫测的人时自己的内在生命忽然间经受的一段强烈想象。”
——乔治·奥威尔
“他仍然是我们这个文明阶段的大家。”
——F. R. 利维斯
牧师的女儿们
一
林德里先生是个来阿尔德克罗斯当牧师的人。这里的农舍仍像小村子初成时那样静卧于此。一到阳光明媚的礼拜天早晨,村民们就穿过街巷和田野去两三英里外的格雷米德教堂做礼拜。
可是,随着这里的煤矿得到开采,大路两边建起了一排排简陋的房子,住进了一批新居民。他们算得上是残渣废品般的劳工中脱颖而出的精兵强将。新房建成,新矿工来了,这些乡民和农舍就被人遗忘了。
为方便新来的矿民,得在阿尔德克罗斯建一座教堂。由于经费短缺,小教堂建得很没样子,像一只驼背的石头泥灰老鼠蜷卧在村舍与苹果园之间的田野上,离大路边的新房子远远的。西边角上的两座角塔楼,看上去就像老鼠的两只耳朵。这个样子显得心有余悸、怯生生的。为了掩饰新教堂的猥琐模样,人们在它周围种上了些宽叶常青藤。这样一来,小教堂就掩映在绿叶丛中,在田野中昏睡着。而四下里的一座座砖房却缓缓向它逼近,大有把它挤垮之势。其实它不用别人挤,它早已自暴自弃了。
厄尼斯特·林德里牧师在二十七岁新婚不久就来主持这座教堂,这之前他在萨福克当副牧师。他只是个在剑桥读书并得了学位的普通青年而已。他妻子是剑桥郡一位教区长的女儿,是个自以为是的少妇。她父亲一年内把他的千元积蓄花得精光,一分钱也没给林德里太太。于是这一对新婚伉俪来到阿尔德克罗斯,靠大约一百二十镑的年薪维持一种优越的地位。
这些粗犷鲁莽、怨气冲天的新矿工居民对他们夫妇并不热情。林德里先生习惯了农民的生活,他认为自己无可争议地属于上层或有身份的人。尽管他对名门望族毕恭毕敬,但他总归是他们的一员,而与黎民百姓不是一个层次的人。对此他深信不疑。
他发现这里的矿工们并不接受这种安排。他们的生活用不着他,他们冷冷地这样告诉他。女人们只是说“他们忙着呢。”要么就说:“唉,你们来这儿干嘛呢?俺们又不信你那个教。”至于男人们,他只要不惹恼他们,他们就还算对他不错。他们对他的蔑视是通过嘻嘻哈哈的玩笑流露出来的,对这种成见他只能认了。
初的愤懑演变成默默的厌恶,终这种情绪变成了对周围群氓们有意识的仇恨和对自己无意识的仇视,他不得不把自己的活动范围局限于几户农家。他不得不忍气吞声。他总是靠自己的职位来获得在人们中的地位,一点脾气没有。现在他一贫如洗,甚至在这个区里的庸俗商人眼中也没有社会地位了。他不想同他们友好交往,这是性情使然;可他又无力在他愿意获得承认的地方树立起自己的威望来。那就只能脸色苍白、孤独自怜地离群索居,混日子而已。
初他的妻子恼羞成怒。她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架式来示威,骄横乡里。可她收入过于微薄了,应付商人的帐单令她穷相百出,若再装腔作势就只能招来大家一通冷言讥讽。
她的自尊心受到了致命伤害,她发现自己在这个冷漠的人群中十分孤独。她开始在家里和家外大发脾气,可她很快就发现在家外发火是要付出惨重代价的,所以只能躲在家中闹一闹了。她的脾气太大,大得令她自己都恐惧。她发现自己仇视自己的丈夫,她甚至知道如果她不加小心,她就会毁了自己的生活,从而给丈夫和自己都带来灾难。意识到这种恐惧,她开始平静下来了,也全然被这种恐惧击垮了,痛苦不堪,只有这阴暗贫陋的牧师宅邸是她在世上的避难所了。
每年生一个孩子,她几乎是机械地尽着母亲的义务,这纯粹是强加于她的。渐渐地,她被自己强烈的愤懑、痛苦和厌恶压垮了,终于病倒,卧床不起了。
孩子们倒是长得很健康,但他们得不到温暖,一个个很呆板。他们的父母对他们施以家庭教育,把他们教得傲慢而虚荣,从而残酷地把孩子们置于上层社会之中,不与周围的庸俗世界为伍。这样,孩子们生活得很孤独。林德里家的孩子个个模样秀气,一看上去就知道是那种穷酸而与人格格不入的斯文人家的孩子,干净水灵得出奇。
日复一日,林德里夫妇完全没了办法,一年到头苦苦地挣扎也只能混个勉强糊口,可仍旧不忘鞭策孩子们,用斯文优雅的标准要求他们,鼓励他们胸怀大志,给他们肩上压担子。礼拜日早晨,除母亲之外,全家人都上街去教堂。长身长腿的姑娘们穿着又瘦又小的上衣,男孩子们则身着黑衣,下身穿着不合身的灰色裤子。孩子们从父亲的教民面前走过,净洁的小脸儿上毫无表情,孩子气的嘴傲慢地紧紧抿着,像面临着什么厄运一样,幼稚的眼睛已经目空一切了。领头的是大姐玛丽,她又瘦又高,面容娇美,高傲纯洁的神情表明她志向高远。老二露易莎则长得矮胖,神态坚毅,她没什么志向,倒是有不少敌意。她负责照管小点的孩子们,玛丽则看管大点的。矿工们的孩子眼巴巴看着牧师家这些脸色苍白与众不同的一行人默默走过,他们感到与这几个穷酸的孩子格格不入。他们嘲笑那几个小儿子裤子不合适,其实是感到自愧不如,于是只剩下愤愤不平的份儿了。
后来,大姐玛丽就当了家庭教师,收了几个商人的女儿教着。露易莎则负责管理家务,来往于父亲的教民家庭之间,教矿工的女儿们弹钢琴,每上二十六节课收费十三个先令。
英国的市民和工人中有一批人是不信英国国教的新教徒,这些新教徒所属的主要教派包括:浸礼会、公理会、卫理公会、长老会、贵格会、神教派和联合新教。小说中的林德里是英国国教的牧师,可见不受新教徒们的欢迎。当年劳伦斯故乡伊斯特伍德镇上的英国国教教徒主要是保守的中产阶级人士和乡民,劳伦斯认为这些人很势利。劳伦斯的父亲成家立业后就几乎不进教堂了,孩子们是跟随母亲参加公理会教堂的活动,应该说是在公理会教堂里长大的。
劳伦斯中学毕业后在诺丁汉城里的一家假肢厂当小职员,每天工作12个小时,周薪是13个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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