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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1156339
目 录
公法前沿
改革试验区的公法问题
我国开发区的发展历程与思考——以宪法学为视角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宪法评价
公法理论
知识产权的人权性质检讨
我国社会法的概念及其公法属性——以德国法为例
宪法是型构社会——政治共同体的根本规则
宪法是人在一定社会生态里的有序生活方式
宪法与行政法研究
《立法法》的合宪性问题研究
“训政”——近代中国走向民主宪政的范式与路径
制宪权理论的更新及其对宪政实践的诠释
中国宪法文本中的“计划生育”条款探析
论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劳动权及其保障——我国二元化劳动立法模式之检讨
1979年宪法修改与改革开放以来宪法体制的变迁
论公民财产权宪法保障的正当性与平衡性
从不正当利益政治到责任政治——反腐败之路的公法学思考
论我国行政立法听证制度的完善
关于改进我国高校教育申诉制度的思考
行政职权相对集中的实践样本及其简要评析
房屋权属争议救济途径之惑——行政诉讼抑或民事诉讼
诉讼法研究
中国语境下刑事和解的独特功能——以刑案“私了”问题及其解决为起点的分析
域外法与比较法
宪法法官与法律比较
一国两制的宪政价值及其发展
公法动态
当前宪法学教学的实践及其发展——“宪法学教学研讨会”会议综述
《钦定宪法大纲》颁布100周年学术研讨会综述
第三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综述
《公法评论》启事
改革试验区的公法问题
我国开发区的发展历程与思考——以宪法学为视角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宪法评价
公法理论
知识产权的人权性质检讨
我国社会法的概念及其公法属性——以德国法为例
宪法是型构社会——政治共同体的根本规则
宪法是人在一定社会生态里的有序生活方式
宪法与行政法研究
《立法法》的合宪性问题研究
“训政”——近代中国走向民主宪政的范式与路径
制宪权理论的更新及其对宪政实践的诠释
中国宪法文本中的“计划生育”条款探析
论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劳动权及其保障——我国二元化劳动立法模式之检讨
1979年宪法修改与改革开放以来宪法体制的变迁
论公民财产权宪法保障的正当性与平衡性
从不正当利益政治到责任政治——反腐败之路的公法学思考
论我国行政立法听证制度的完善
关于改进我国高校教育申诉制度的思考
行政职权相对集中的实践样本及其简要评析
房屋权属争议救济途径之惑——行政诉讼抑或民事诉讼
诉讼法研究
中国语境下刑事和解的独特功能——以刑案“私了”问题及其解决为起点的分析
域外法与比较法
宪法法官与法律比较
一国两制的宪政价值及其发展
公法动态
当前宪法学教学的实践及其发展——“宪法学教学研讨会”会议综述
《钦定宪法大纲》颁布100周年学术研讨会综述
第三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综述
《公法评论》启事
在线试读
公法前沿
改革试验区的公法问题
王广辉 杨盛达
内容摘要中国进行的改革开放是一种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而在社会经济领域,为了减少改革不可避免带来的阵痛,限度地降低风险,国家有选择性地建立了各种形式的改革试验区,进行制度性的创新与变革试验。然而改革试验区的建立与运行过程中所涉及的不仅仅是社会经济方面的问题,也有许多公法方面的问题。对之进行回顾和研究,不仅有助于推动改革试验区的改革全面和深入地进行,也有助于将依法治国的理念贯彻到改革试验区的制度建设与创新之中,使改革试验区的改革能够在法治化的基础上进行,并取得预期的效果。
关键词改革试验公法法治
我国在改革开放上的举措之一是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批准重庆、成都为国家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区,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加上前两年相继批准的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国将形成东(上海、天津、深圳)、中(武汉、长株潭)、西(成都、重庆)互动的试点格局。这些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是继20世纪80年代设立的14个经济特区之后,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又一次集中的战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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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试验区的公法问题
王广辉 杨盛达
内容摘要中国进行的改革开放是一种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而在社会经济领域,为了减少改革不可避免带来的阵痛,限度地降低风险,国家有选择性地建立了各种形式的改革试验区,进行制度性的创新与变革试验。然而改革试验区的建立与运行过程中所涉及的不仅仅是社会经济方面的问题,也有许多公法方面的问题。对之进行回顾和研究,不仅有助于推动改革试验区的改革全面和深入地进行,也有助于将依法治国的理念贯彻到改革试验区的制度建设与创新之中,使改革试验区的改革能够在法治化的基础上进行,并取得预期的效果。
关键词改革试验公法法治
我国在改革开放上的举措之一是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批准重庆、成都为国家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区,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加上前两年相继批准的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国将形成东(上海、天津、深圳)、中(武汉、长株潭)、西(成都、重庆)互动的试点格局。这些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是继20世纪80年代设立的14个经济特区之后,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又一次集中的战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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