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3696473
内容简介
本书以唐与清末中日法律文化的输出与输入为视点,集中比较和探讨了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动因、选择、继受与变通、效果与影响、成败得失的原因,以及在其中起支配作用的一般原理和特殊意义,后附有隋唐及清末中日法律与文化相关事项年表等参考资料。全书具有深度分析和高度概括的特点,对中日和中外法律文化交流的历史理解与当代实践,均有启发和参考价值。
目 录
引子:我与本书
绪言 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简况
章 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动因比较
节 古代日本输入唐代法律文化的动因
第二节 晚清中国输入日本法律文化的动因
第二章 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选择比较
节 古代日本输入唐代法律文化的选择
一、古代日本输入域外法律文化对象国的选择
二、古代日本输入唐代法律文化途径和方式的选择
第二节 晚清中国输入日本法律文化的选择
一、晚清中国输入域外法律文化对象国的选择
二、晚清中国输入日本法律文化途径和方式的选择
第三章 中日法律文化交流中的继受与变通比较
节 古代日本对唐代法律文化的继受与变通
一、古代日本对唐代法律思想、体系和篇目的继受与变通
二、古代日本对唐代法律制度和相关内容的继受与变通
第二节 晚清中国对日本法律文化的继受与变通
一、晚清中国对日本法律思想、体系和篇目的继受与变通
二、晚清中国对日本法律制度和相关内容的继受与变通
第四章 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效果与影响比较
节 古代日本输入唐代法律文化的效果与影响
一、古代日本输入唐代法律文化与天皇制的确立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古代日本输入唐代法律文化与法制社会的形成
三、古代日本输入唐代法律文化中的形式主义失误及其本土化趋势
第二节 晚清中国输入日本法律文化的效果与影响
一、晚清中国输入日本法律文化的效果与影响之一:外患与官制改革和预备立宪
二、晚清中国输入日本法律文化的效果与影响之二:领事裁判权与内乱问题
三、晚清中国输入日本法律文化的效果与影响之三:皇位不固及其他意义
第五章 中日法律文化交流成败得失的原因比较
第六章 原理与意义:对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透视
附录1 隋唐及清末中日法律与文化及相关事项年表
附录2 参考文献
绪言 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简况
章 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动因比较
节 古代日本输入唐代法律文化的动因
第二节 晚清中国输入日本法律文化的动因
第二章 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选择比较
节 古代日本输入唐代法律文化的选择
一、古代日本输入域外法律文化对象国的选择
二、古代日本输入唐代法律文化途径和方式的选择
第二节 晚清中国输入日本法律文化的选择
一、晚清中国输入域外法律文化对象国的选择
二、晚清中国输入日本法律文化途径和方式的选择
第三章 中日法律文化交流中的继受与变通比较
节 古代日本对唐代法律文化的继受与变通
一、古代日本对唐代法律思想、体系和篇目的继受与变通
二、古代日本对唐代法律制度和相关内容的继受与变通
第二节 晚清中国对日本法律文化的继受与变通
一、晚清中国对日本法律思想、体系和篇目的继受与变通
二、晚清中国对日本法律制度和相关内容的继受与变通
第四章 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效果与影响比较
节 古代日本输入唐代法律文化的效果与影响
一、古代日本输入唐代法律文化与天皇制的确立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古代日本输入唐代法律文化与法制社会的形成
三、古代日本输入唐代法律文化中的形式主义失误及其本土化趋势
第二节 晚清中国输入日本法律文化的效果与影响
一、晚清中国输入日本法律文化的效果与影响之一:外患与官制改革和预备立宪
二、晚清中国输入日本法律文化的效果与影响之二:领事裁判权与内乱问题
三、晚清中国输入日本法律文化的效果与影响之三:皇位不固及其他意义
第五章 中日法律文化交流成败得失的原因比较
第六章 原理与意义:对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透视
附录1 隋唐及清末中日法律与文化及相关事项年表
附录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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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动因比较
节 古代日本输入唐代法律文化的动因
人类总是在一定的动机和原因的驱使下开展文化交流的,而交流又往往是从信息传递开始的。日本大规模地输入唐代法律文化以创制自己的法典,依《近江令》计是公元671年,以《大宝律令》为准是公元701年,它们分别距日本从留学生那里获得唐代法制信息并接受建言已过去48年和78年。公元623年,即唐高祖六年,日本推古天皇三十一年,此前留学中国隋唐的学生学成回国,他们带回去的一条重要信息是:“大唐国者,法式备定珍国也,常须达。”日本于是“遂决意编纂法典”。其实,这只是揭开了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序幕,只有到了公元645年大化改新后,日本才实际开始这项宏伟的事业。但毫无疑问,这条在日本正史中记录下来的信息和随后的提议,应是日本采取重大行动的一个刺激性因素。
一般认为,法律文化有其政治性和制度化的特点,因此,它们的交流必定有着深刻的政治和文化原因。从日本的情况看,引进律令是对大化改新的支撑和完备,而大化改新直接同时亦是重要的目标就是模仿中国唐制,确立中央集权的天皇体制,使日本天皇在法律和事实上的权威都接近或类于中国的皇帝。要达到这一政治目标,首先遇到的内部障碍是苏我氏贵族的擅权。日本历史学家坂本太郎说:“痛感有必要改革国政的形势之一是,苏我氏的独裁势力急遽增大,皇室的权威受到威胁,面临危机。特别是苏我人鹿认为圣德太子的王子山背大兄王的存在,是他确立自己霸权的障碍,便举兵袭击皇宫,杀死了山背大兄王。这件事不能不使有识之士感到苏我氏的跋扈,已到了必须加以打击的地步了。”日本当时的这种部族化的政治局面不止使天皇蒙受屈辱,亦使日本远远落后于已高度礼法人文礼仪化的东亚大陆,所以留学生带回去的信息给苦闷中的天皇和拥护皇室的大臣们指明了方向,加速了大化改新的到来。但要将大化改新所确立的政治精神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必须借助制度化和法律化的途径。因为“在这个时代,东亚各国与中国的交往,是以此为中心展开,并因此获得各种文化的。中国的国家机构建制及其运作,规定于律令之中。因此,对于各国而言,重要的是学习此律令,引入律令所规定的各项制度。……
节 古代日本输入唐代法律文化的动因
人类总是在一定的动机和原因的驱使下开展文化交流的,而交流又往往是从信息传递开始的。日本大规模地输入唐代法律文化以创制自己的法典,依《近江令》计是公元671年,以《大宝律令》为准是公元701年,它们分别距日本从留学生那里获得唐代法制信息并接受建言已过去48年和78年。公元623年,即唐高祖六年,日本推古天皇三十一年,此前留学中国隋唐的学生学成回国,他们带回去的一条重要信息是:“大唐国者,法式备定珍国也,常须达。”日本于是“遂决意编纂法典”。其实,这只是揭开了中日法律文化交流的序幕,只有到了公元645年大化改新后,日本才实际开始这项宏伟的事业。但毫无疑问,这条在日本正史中记录下来的信息和随后的提议,应是日本采取重大行动的一个刺激性因素。
一般认为,法律文化有其政治性和制度化的特点,因此,它们的交流必定有着深刻的政治和文化原因。从日本的情况看,引进律令是对大化改新的支撑和完备,而大化改新直接同时亦是重要的目标就是模仿中国唐制,确立中央集权的天皇体制,使日本天皇在法律和事实上的权威都接近或类于中国的皇帝。要达到这一政治目标,首先遇到的内部障碍是苏我氏贵族的擅权。日本历史学家坂本太郎说:“痛感有必要改革国政的形势之一是,苏我氏的独裁势力急遽增大,皇室的权威受到威胁,面临危机。特别是苏我人鹿认为圣德太子的王子山背大兄王的存在,是他确立自己霸权的障碍,便举兵袭击皇宫,杀死了山背大兄王。这件事不能不使有识之士感到苏我氏的跋扈,已到了必须加以打击的地步了。”日本当时的这种部族化的政治局面不止使天皇蒙受屈辱,亦使日本远远落后于已高度礼法人文礼仪化的东亚大陆,所以留学生带回去的信息给苦闷中的天皇和拥护皇室的大臣们指明了方向,加速了大化改新的到来。但要将大化改新所确立的政治精神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必须借助制度化和法律化的途径。因为“在这个时代,东亚各国与中国的交往,是以此为中心展开,并因此获得各种文化的。中国的国家机构建制及其运作,规定于律令之中。因此,对于各国而言,重要的是学习此律令,引入律令所规定的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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