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205648
内容简介
本书将为您介绍犯罪立法模式的社会选择、罪犯处遇的理论蕴涵、人性假设与罪犯成因的多维视角、罪犯处遇的结构和价值构造、罪犯处遇的政策和原则、罪犯处遇的方式定位、处遇实现的控制机理、刑罚执行的流程设置、罪犯处遇变更的法治规制、刑事执行过程中的检察权配置等十一章内容。
目 录
章 犯罪立法模式的社会选择
一、我国现行犯罪立法模式评析
二、我国采取“定性+定量”犯罪立法模式的成因剖析
三、在目前社会环境下“定性+定量”犯罪立法模式的弊端
四、“只定性不定量”犯罪立法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第二章 罪犯处遇的理论蕴涵
一、刑罚与罪犯制裁理论的历史嬗变
二、我国学界对罪犯处遇理论研究的现状
三、罪犯处遇范畴的应然定位
第三章 人性假设与罪犯成因的多维视角
一、社会、国家和犯罪人的人性假设是同一的,还是分裂的
二、行为犯罪立法化的评判
三、犯罪人的社会属性
四、社会防卫行动的恶害性和成本性
五、罪犯成因的立体透视
第四章 罪犯处遇的结构和价值构造
一、罪犯处遇的结构
二、罪犯处遇的价值
三、罪犯处遇价值目标选择之模式
四、我国罪犯处遇价值评析及重塑
第五章 罪犯处遇的政策和原则
一、罪犯处遇政策的理性选择
二、罪犯处遇的基本原则
第六章 罪犯处遇的方式定位
一、罪犯制裁的范畴界定
二、惩罚性制裁措施的合理化思考
三、预防性制裁——保安处分的名至实归
四、罪犯的救助性社会处遇
五、罪犯的民事和行政的转移处理
第七章 处遇实现的控制机理
一、刑事权力三分法确立刑事行政基本范畴的存在空间
二、行刑法治的对象和价值结构
三、行刑法治的机制
四、刑罚执行权力的外部控制途径
五、刑事执行官员的内在控制机制——教育和培训机理分析
第八章 刑罚执行的流程设置
一、监禁刑执行的流程设计
二、非监禁刑执行的困境与出路
三、完善监禁刑执行法律责任的构建
第九章 罪犯处遇变更的法治规制
一、奖励机制的合理运作
第十章 刑事执行过程中的检察权配置
一、刑事执行过程中的检察权配置模式考查
二、我国检察权在刑事执行中配置的现状与特点
三、关于完善我国刑事执行过程的检察权配置的
思考和建议
第十一章 罪犯处遇中的人权保障
一、人权理论嬗变的历史轨迹
二、刑事执行相对人范畴的定位
三、刑事执行相对人权利的构成
四、罪犯处遇过程中权利-权力的正当博弈建构
参考文献
一、我国现行犯罪立法模式评析
二、我国采取“定性+定量”犯罪立法模式的成因剖析
三、在目前社会环境下“定性+定量”犯罪立法模式的弊端
四、“只定性不定量”犯罪立法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第二章 罪犯处遇的理论蕴涵
一、刑罚与罪犯制裁理论的历史嬗变
二、我国学界对罪犯处遇理论研究的现状
三、罪犯处遇范畴的应然定位
第三章 人性假设与罪犯成因的多维视角
一、社会、国家和犯罪人的人性假设是同一的,还是分裂的
二、行为犯罪立法化的评判
三、犯罪人的社会属性
四、社会防卫行动的恶害性和成本性
五、罪犯成因的立体透视
第四章 罪犯处遇的结构和价值构造
一、罪犯处遇的结构
二、罪犯处遇的价值
三、罪犯处遇价值目标选择之模式
四、我国罪犯处遇价值评析及重塑
第五章 罪犯处遇的政策和原则
一、罪犯处遇政策的理性选择
二、罪犯处遇的基本原则
第六章 罪犯处遇的方式定位
一、罪犯制裁的范畴界定
二、惩罚性制裁措施的合理化思考
三、预防性制裁——保安处分的名至实归
四、罪犯的救助性社会处遇
五、罪犯的民事和行政的转移处理
第七章 处遇实现的控制机理
一、刑事权力三分法确立刑事行政基本范畴的存在空间
二、行刑法治的对象和价值结构
三、行刑法治的机制
四、刑罚执行权力的外部控制途径
五、刑事执行官员的内在控制机制——教育和培训机理分析
第八章 刑罚执行的流程设置
一、监禁刑执行的流程设计
二、非监禁刑执行的困境与出路
三、完善监禁刑执行法律责任的构建
第九章 罪犯处遇变更的法治规制
一、奖励机制的合理运作
第十章 刑事执行过程中的检察权配置
一、刑事执行过程中的检察权配置模式考查
二、我国检察权在刑事执行中配置的现状与特点
三、关于完善我国刑事执行过程的检察权配置的
思考和建议
第十一章 罪犯处遇中的人权保障
一、人权理论嬗变的历史轨迹
二、刑事执行相对人范畴的定位
三、刑事执行相对人权利的构成
四、罪犯处遇过程中权利-权力的正当博弈建构
参考文献
在线试读
章 犯罪立法模式的社会选择
我国目前的厉而不严的刑法结构和国际上普遍采取的严而不厉的结构差异,体现了不同的人性认识和理论侧重,在中国厉而不严的刑法结构下,“定性+定量”的犯罪立法模式不仅在刑事立法中大行其道,而且在对检察和审判工作起指导作用的司法解释,也对刑事立法中的定性式犯罪进行修正,作出具体量化,缩小犯罪圈,这导致对违反法律规范行为的法律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刑罚的二元化制裁措施。中国社会面临着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巨大风险,刑事立法对社会个体的行为规制应当前移已经成为学界的某种程度上共识,但着眼于现有刑罚加重还是危害行为犯罪化成为安全刑法理论构建的两条不同途径。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现行犯罪立法模式进行归纳,剖析其存在的社会基础和弊端,并对建立立法定性犯罪模式所需要的条件进行对比分析,这对中国的刑事法治建设方面是大有裨益的。
一、我国现行犯罪立法模式评析
我国刑法在总则和分则对犯罪概念掺入了定量因素,这具体表现为刑法总则第13条,犯罪定义的但书规定,在刑法分则中许多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成立有一定的实际损害量或一定情节程度的要求。
……
我国目前的厉而不严的刑法结构和国际上普遍采取的严而不厉的结构差异,体现了不同的人性认识和理论侧重,在中国厉而不严的刑法结构下,“定性+定量”的犯罪立法模式不仅在刑事立法中大行其道,而且在对检察和审判工作起指导作用的司法解释,也对刑事立法中的定性式犯罪进行修正,作出具体量化,缩小犯罪圈,这导致对违反法律规范行为的法律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刑罚的二元化制裁措施。中国社会面临着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巨大风险,刑事立法对社会个体的行为规制应当前移已经成为学界的某种程度上共识,但着眼于现有刑罚加重还是危害行为犯罪化成为安全刑法理论构建的两条不同途径。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现行犯罪立法模式进行归纳,剖析其存在的社会基础和弊端,并对建立立法定性犯罪模式所需要的条件进行对比分析,这对中国的刑事法治建设方面是大有裨益的。
一、我国现行犯罪立法模式评析
我国刑法在总则和分则对犯罪概念掺入了定量因素,这具体表现为刑法总则第13条,犯罪定义的但书规定,在刑法分则中许多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成立有一定的实际损害量或一定情节程度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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