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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100056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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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山汉简中的《二年律令》和《奏谳书》涉及西汉初期的律令和司法诉讼,还保留了不少完整记录当时司法诉讼程序和文书格式的司法文书。这些史料反映出汉代重视以“繁法”、“严刑”维护君主专制统治、重视案件的审判权等法律思想,使亡佚的汉律的内容得以重现,改变了此前汉初法律思想的研究和评述只能基本以文献所载为依据的现状,使得学术界在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探讨汉初的法律思想成为可能,从而对从秦至唐中国古代社会法律思想的发展和演变的研究起到承上启下的积极作用,对研究中国古代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内容简介
张家山汉简出土之前,对汉初法律思想的研究和评述基本以文献所载为依据;张家山汉简被发现以后,使得在比较系统的法律制度基础上探讨汉初法律思想成为可能。张家山汉简的法律思想再现了汉初法律思想的概况,它不仅对秦汉法律思想的研究有重大启示,也对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有重要意义。
目 录
导论
一、关于法律思想的界定
二、研究张简法律思想之必要
三、研究方法与新观点
章 张简中的君权法律思想
一、以“繁法”维护统治
二、以“严刑”体现权威
第二章 张简《二年律令》中的诉讼程序法律制度及其法律思想——以《具律》为主
第三章 从《田律》看《二年律令》的农业、土地管理的法律思想
第四章 张简的家族法律思想
一、对“父权”等的维护
二、有关奴婢的法律思想
三、《置后律》与其继承法律思想
第五章 《奏谳书》中的法律思想初探
第六章 张简法律思想的主要特点——与古罗马法律思想的比较
一、“君权至上”的法律思想基础
二、以“繁法严刑”维护皇权统治——从法律的定义和分类角度分析
三、对“父权”的维护
四、不承认奴婢的人格权
第七章 其他汉简与张简法律思想之比较
一、敦煌悬泉汉简中律文的法律思想与张简法律思想的比较
二、《居延汉简》中的法律思想与张简法律思想的比较
三、《王杖十简》、《王杖诏书令》的法律思想与张简中法律思想的比较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一、关于法律思想的界定
二、研究张简法律思想之必要
三、研究方法与新观点
章 张简中的君权法律思想
一、以“繁法”维护统治
二、以“严刑”体现权威
第二章 张简《二年律令》中的诉讼程序法律制度及其法律思想——以《具律》为主
第三章 从《田律》看《二年律令》的农业、土地管理的法律思想
第四章 张简的家族法律思想
一、对“父权”等的维护
二、有关奴婢的法律思想
三、《置后律》与其继承法律思想
第五章 《奏谳书》中的法律思想初探
第六章 张简法律思想的主要特点——与古罗马法律思想的比较
一、“君权至上”的法律思想基础
二、以“繁法严刑”维护皇权统治——从法律的定义和分类角度分析
三、对“父权”的维护
四、不承认奴婢的人格权
第七章 其他汉简与张简法律思想之比较
一、敦煌悬泉汉简中律文的法律思想与张简法律思想的比较
二、《居延汉简》中的法律思想与张简法律思想的比较
三、《王杖十简》、《王杖诏书令》的法律思想与张简中法律思想的比较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在线试读
章 张简中的君权法律思想
汉代承袭了秦朝的中央集权制,在这种制度下,皇帝集各种权力于一身,他是的立法者和裁判者。维护君权不仅是法律的目的之一,也成为中央集权制度下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张简《二年律令》中的相关规定,把维护君权的法律思想充分地表现出来。
一、以“繁法”维护统治
法律的繁简与疏密,可以反映出立法者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以及法律制度本身的概况,同时也能反映出立法者一定的立法意图和法律思想。通过下面分析《二年律令》的律令名称及其所反映的法律思想的特点能够了解:当时的统治者力图通过“繁法”来维护其政权和统治地位,“繁法”是其法律思想的重要特点之一。
《二年律令》共有律二十七种,令一种。律是法律规范的名称,秦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商鞅变法,以李悝的《法经》为蓝本,改法为律,有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等。从此至清末,中国古代的法律规范均用“律”这一名称。令,《汉书·宣帝纪》称“天子诏所增损,不在律上者为令”,是当时统治者对“律”的修改或补充,汉时的令极为繁多。《二年律令》的律令,分别是《贼律》、《盗律》、《具律》、《告律》、《捕律》、《亡律》、《收律》、《杂律》、《钱律》、《置吏律》、《均输律》、《传食律》、《田律》、《口市律》、《行书律》、《复律》、《赐律》、《户律》、《效律》、《传律》、《置后律》、《爵律》、《兴律》、《徭律》、《金布律》、《秩律》、《史律》和《津关令》。同睡简中的《秦律十八种》对比,律名相同的有《置吏律》、《传食律》、《田律》、《行书律》、《效律》、《徭律》、《金布律》七种。同睡简中的《秦律杂抄》所涉及的律名对比,有《传律》的名称是相同的。唐律中的律名与汉律的名称大不相同,虽然《唐律疏议》中与《二年律令》律名基本相同的只有《贼盗律》和《杂律》,但是许多内容却沿袭了秦律和汉律内容,这在本书后面的论述中会专门提及。下面,将《二年律令》中的二十八种律、令名逐一考证,希望从其历史沿革看法律制度和原则发展的变化,并从中分析其法律思想的特点。
……
汉代承袭了秦朝的中央集权制,在这种制度下,皇帝集各种权力于一身,他是的立法者和裁判者。维护君权不仅是法律的目的之一,也成为中央集权制度下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张简《二年律令》中的相关规定,把维护君权的法律思想充分地表现出来。
一、以“繁法”维护统治
法律的繁简与疏密,可以反映出立法者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以及法律制度本身的概况,同时也能反映出立法者一定的立法意图和法律思想。通过下面分析《二年律令》的律令名称及其所反映的法律思想的特点能够了解:当时的统治者力图通过“繁法”来维护其政权和统治地位,“繁法”是其法律思想的重要特点之一。
《二年律令》共有律二十七种,令一种。律是法律规范的名称,秦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商鞅变法,以李悝的《法经》为蓝本,改法为律,有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等。从此至清末,中国古代的法律规范均用“律”这一名称。令,《汉书·宣帝纪》称“天子诏所增损,不在律上者为令”,是当时统治者对“律”的修改或补充,汉时的令极为繁多。《二年律令》的律令,分别是《贼律》、《盗律》、《具律》、《告律》、《捕律》、《亡律》、《收律》、《杂律》、《钱律》、《置吏律》、《均输律》、《传食律》、《田律》、《口市律》、《行书律》、《复律》、《赐律》、《户律》、《效律》、《传律》、《置后律》、《爵律》、《兴律》、《徭律》、《金布律》、《秩律》、《史律》和《津关令》。同睡简中的《秦律十八种》对比,律名相同的有《置吏律》、《传食律》、《田律》、《行书律》、《效律》、《徭律》、《金布律》七种。同睡简中的《秦律杂抄》所涉及的律名对比,有《传律》的名称是相同的。唐律中的律名与汉律的名称大不相同,虽然《唐律疏议》中与《二年律令》律名基本相同的只有《贼盗律》和《杂律》,但是许多内容却沿袭了秦律和汉律内容,这在本书后面的论述中会专门提及。下面,将《二年律令》中的二十八种律、令名逐一考证,希望从其历史沿革看法律制度和原则发展的变化,并从中分析其法律思想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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