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010186221
导言公共利益的现代法律转向
章公共利益概念的不确定性及其法律化实践问题
节公共利益法律概念的不确定性
一、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分析
二、公共利益不确定性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第二节我国法律实践中面临的公共利益法律化难题
一、行政执法实践中的公共利益法律化难题
二、立法实践中的公共利益法律化难题
三、司法实践中的公共利益法律化难题
第三节公共利益概念法律具体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一、公共利益概念法律具体化的必要性分析
二、公共利益概念法律具体化的可能性分析
第二章 公共利益概念法律具体化的理论观点与方法选择
……
第三章公共利益的立法表达
第四章公共利益的法律类型化
第五章公共利益法律化典型案例分析(一):美国财产征收公共利益要件含义的演变与限定
第六章公共利益法律化典型案例分析(二):我国财产征收中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区分
第七章公共利益法律化的制度完善
结语:寻求公共利益的法律确定
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
(二)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
在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上,西方传统思想家们的观点不尽一致,大体上有以下几种不同观点:
一是认为公共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柏拉图把社会整体视为目的,认为个人是为整体服务的工具,个人没有任何独立的价值和意义,他的价值只能是作为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古罗马斯多葛学派认为“理性要求我们把公共福利、共同的善置于个人利益之上,我们于必要时要为它而牺牲自己,因为实现共同的善,就是完成了我们真正的任务,保全了真正的自我”。①卢梭借助公意和个人意志的关系,进行了阐述。他认为,个人固有的意志,它仅只倾向于个人的特殊利益;人民的意志或主权的意志是公意。在一个完美的立法之下,个别的或个人的意志应该是毫无地位的,公意或者主权的意志永远应该是主导的,并且是其他一切意志的规范。②
二是认为公共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但是是相对的和有条件的。法国哲学家霍尔巴赫认为,人们联合起来组成社会,是为了满足本身的利益;社会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人们能够比较充分地利用大自然的恩惠来增进自己的体力和智力。因此,如果说人对社会赋有义务,那么,社会对人也承担着一些明确的义务:保障公民的物质福利和安全、帮助他享用他有权享用的一切。如果人生活在社会里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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