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895424
本书给从事银行实务的行业内外各个层级的人士提供基本的参考资料,另一方面也藉此对银行业从业人员通过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典型案例的解读,对目前多发的形形色色针对商业银行的刑事犯罪加以系统的认识了解从而提高防范和防护意识。希望实务界从这些已经发生的大大小小案例所付出的血和泪的教训中,学习如何从法律上自觉保护银行的资产以及相关从业人员自身的安全。
第一部分
刑法洗钱罪的定罪和量刑陈兴良金赛波
第二部分洗钱罪案例
一、上游犯罪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金融诈骗犯罪的洗钱犯罪案件
1.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林金海、颜瑞强、林金池集资诈骗罪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14年4月6日】
2.最高人民法院“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宁波宁兴天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永联贸易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盛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信用证欺诈纠纷案”再审民事裁定书【2013年12月18日】
3.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某丑、李某甲集资诈骗罪,李志孝洗钱罪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14年12月30日】
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张某犯洗钱罪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11年9月2日】
5.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李洋与郑某、崔红俊、宋某甲信用卡诈骗罪、洗钱罪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13年8月6日】
6.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崔红俊与原审被告人郑磊、李洋、宋某某信用卡诈骗、洗钱案”二审刑事判决书【2014年8月12日】
7.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周太康等9人出售、购买假币、洗钱罪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14年2月11日】
8.黑龙江省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周太康等出售假币罪案”二审刑事裁定书【2014年4月3日】
9.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法院“苟丽娥洗钱罪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年6月15日】
10.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人民法院“吕某犯洗钱罪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年 8月25日】
11.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潘儒民等洗钱罪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07年10月22日】
12.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人民法院“吴某洗钱罪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13年12月30日】
13.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人民法院“张慈艳、张某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叶某甲洗钱罪案”再审刑事判决书【2014年9月26日】
二、上游犯罪为合同诈骗的洗钱犯罪案件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陈某某与余某某借款案”一审民事判决书【2011年3月4日】
三、上游犯罪为毒品犯罪所得资金的犯罪案件
1.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汪照洗钱罪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04年2月9日】
2.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人民法院“李某洗钱罪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年10月15日】
四、上游犯罪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
性质组织罪的犯罪案件
1.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尉某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洗钱罪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年8月6日】
2.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尉某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洗钱罪案”二审刑事裁定书【2015年10月31日】
五、上游犯罪为贪污受贿的犯罪案件
1.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董征勇、潘承平贪污罪、受贿罪、洗钱罪案”二审刑事裁定书【2014年11月17日】
2.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黄振辉洗钱罪案”二审刑事判决书【2014年3月11日】
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季某、刘某甲犯贪污罪案”二审刑事判决书【2014年9月24日】
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许某某犯洗钱罪案”二审刑事裁定书【2011年12月20日】
5.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王松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年6月5日】
6.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晏某受贿、被告人付某洗钱罪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08年8月1日】
7.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娱音公司、谭某某犯串通投标罪、洗钱罪案”二审刑事裁定书【2015年2月9日】
8.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赵某洗钱罪案”二审刑事裁定书【2014年3月14日】
9.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赵某受贿罪案”再审刑事判决书【2015年10月16日】
10.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林某某洗钱罪、伪证罪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14年12月18日】
11.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人民法院“王某甲犯洗钱罪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13年3月18日】
12.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王某某洗钱罪案”一审刑事裁定书【2012年1月5日】
六、洗钱刑事犯罪作为民事纠纷案件的抗辩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宏迈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市嘉瑞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亚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郑志桥、李凯、张新农、魏强等借款合同案”一审纠纷民事判决书【2014年2月17日】
七、保险公司以员工违反反洗钱义务而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李伊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代理合同案”一审民事判决书【2014年2月17日】
八、银行从事存贷款业务中未履行反洗钱义务
对客户造成损失后应承担的责任
1.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彭贤瑾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储蓄存款合同案”一审民事判决书【2014年12月5日】
2.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王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翔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2014年6月4日】
3.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与龙超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2013年8月5日】
九、洗钱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案件
1.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黄再忠、郭某某、黄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二审刑事判决书【2015年6月9日】
2.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人民法院“沈春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14年5月19日】
第三部分反洗钱法律、法规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文号:主席令第83号发布日期:1997年3月 14日实施日期:1997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节录)
(发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文号:主席令第36号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7日实施日期:2016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节录)
(发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文号:主席令第79号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9日实施日期:2008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节录)
(发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文号:主席令第12号发布日期:2003年12月27日实施日期:1995年3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发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文号:主席令第56号发布日期:2006年10月31日实施日期:2007年1月1日)
二、行 政 法 规
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节录)
(发布机关:国务院文号:国发〔2015〕72号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9日实施日期:2015年12月25日)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节录)
(发布机关:国务院文号:国发〔2015〕24号发布日期:2015年5月4日实施日期:2015年5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节录)
(发布机关:国务院文号:国务院令第478号发布日期:2006年11月11日实施日期:2006年12月11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银监会、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对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指导意见的通知(节录)
(发布机关:国务院办公厅文号:国办发〔2004〕48号发布日期:2004年6月 5日实施日期:2004年6月5日)
三、司 法 解 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文号:法释〔2009〕15号发布日期:2009年11月4日实施日期:2009年11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文号:法释〔1998〕20号发布日期:1998年8月 28日实施日期:1998年9月1日)
四、部 门 规 章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节录)
(发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8号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9日
实施日期:2015年12月1日)
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节录)
(发布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发布日期:2015年10月19日
实施日期:2009年10月1日)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节录)
(发布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发布日期:2015年10月19日
实施日期:2009年10月1日)
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节录)
(发布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发布日期:2015年10月19日
实施日期:2009年10月1日)
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节录)
(发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6号发布日期:2015年6月26日实施日期:2015年8月1日)
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节录)
(发布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安全部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令〔2014〕第1号发布日期:2014年1月10日
实施日期:2014年1月1日)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节录)
(发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1号发布日期:2013年3月15日实施日期:2013年6月1日)
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年9月1日实施日期:2010年10月1日)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节录)
(发布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文号: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日期:2010年6月14日实施日期:2010年10月1日)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节录)
(发布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4号发布日期:2009年9月25日
实施日期:2009年10月1日)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发布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发布日期:2007年6月21日实施日期:2007年8月1日)
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
(发布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文号: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
发布日期:2007年6月11日实施日期:2007年6月11日)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节录)
(发布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文号: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
发布日期:2006年12月25日实施日期:2007年2月1日)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发布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文号: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
发布日期:2006年11月14日实施日期:2007年3月1日)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发布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文号: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
发布日期:2006年11月14日实施日期:2007年1月1日)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节录)
(发布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2号发布日期:2005年9月24日
实施日期:2005年11月1日)
五、国 际 公 约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节录)
(缔约时间:2000年11月15日)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节录)
(缔约时间:2003年10月31日)
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
(缔约时间:1999年12月9日)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
(缔约时间:1988年12月19日)
附录一本书判决书汉语拼音索引
附录二本书关键词汉语拼音索引
序
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兴发岩梅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
金融犯罪在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呈现出多发常见的特征,而且因为金融犯罪与金融活动密切相关,并深深地嵌入金融业务的整个过程。金融活动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决定了金融犯罪在认定上的疑难性。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对金融犯罪的实务了解与理论认知都是有所欠缺的。在这种情况下,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赛波律师组织编写了《金融犯罪法律研究系列》,并邀请我为这套丛书写序,我感到十分高兴和荣幸。
《金融犯罪法律研究系列》选择了金融犯罪的主要罪名,以判决书精选的方式,呈现金融犯罪定罪量刑的实际状况,对于了解金融犯罪的司法实践和从事刑法理论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在我国刑法中,金融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四节规定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第五节规定的金融诈骗罪。这两类犯罪的共同特点是发生在金融领域,而不同之处在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属于行政犯,而金融诈骗罪则属于自然犯。当然,即使是金融诈骗罪也不是纯正的自然犯,而是与金融业务具有密切的相关性。因此,金融犯罪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如果没有对金融业务的深入了解,就难以理解金融犯罪的性质。相对于其他犯罪而言,金融犯罪是较为专业的一种犯罪现象,具有金融性和犯罪性的复合性质。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同时具备相当的金融知识和刑法知识才能深刻地把握金融犯罪的构成要件,从而为金融犯罪的定罪量刑提供根据。
为方便我写序,金赛波律师给我寄来了该丛书的一本样书,这就是该丛书的第一本《中国法院审理洗钱罪实务和案例判决书精选》。洗钱罪在金融犯罪中并不是一个十分突出的罪名,但在社会生活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尤其是随着《刑法修正案》不断扩展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范围,洗钱罪与《刑法》第312条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之间的关系呈现出此消彼长的趋势,洗钱罪的重要性也随之提高。正好我对洗钱罪也颇有兴趣。在《判例刑法学》一书中我专门对汪照洗钱案进行过研究,初涉洗钱罪。现在正好又要对洗钱罪进行专题研究,收到金赛波律师寄来的《中国法院审理洗钱罪实务和案例判决书精选》一书,为我的研究提供了案例资料,颇有如鱼得水的感觉。翻看该书,主要内容是收集了数十份洗钱罪的判决书,按照上游犯罪的类型进行分类,由此编纂而成。该书虽然只是洗钱罪的判决书的汇集,但对于我们了解司法实践中洗钱罪的定罪量刑情况具有极大的助益。这里涉及案例的指导作用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
我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尤其是在刑法领域,基于罪刑法定原则,定罪量刑都必须严格以刑法规定为根据。当然,“两高”司法解释在定罪量刑中也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但是,法官在刑事审判活动中,还是会参考既往案例。尤其是那些较为陌生的犯罪,如何正确定罪没有把握的,更会去参考其他法院已经审结的案例。这种对于已结案例的参照性,是司法活动的特点所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对已经审结的典型案例进行广泛的收集和编纂,就成为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当前,“两高”建立了案例指导制度,分别颁布指导性案例。这些指导性案例是司法机关在处理同类案件的时候,应当参照执行的,因此,具有一定的拘束力。除了指导性案例以外,还有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室在《刑事审判参考》等业务指导刊物上肯定的权威案例,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公报》等媒体刊登的典型案例,以及各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布的参考案例等。应该说,这些案例对于司法活动都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当然,这些案例还是不能完全满足司法机关的审判活动。因此,还需要其他非官方收集和编纂的各种案例加以必要的补充。例如,学者为满足教学之需而编辑的各种教学案例,以及为满足司法实务和理论研究之需而编纂的各种案例汇集,都具有各自的价值。我认为,在案例编纂上应当提倡百花齐放,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金赛波律师组织编纂的《金融犯罪法律研究系列》,就是律师群体在案例编纂上所做出的贡献,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金融犯罪法律研究系列》的出版,使这些散落的案例以集约的方式呈现在读者面前,对于提升金融犯罪的审判水平和律师的辩护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对于这些案件的控辩审各方参与者来说,也是具有价值的一件事情。通过将这些案例公之于众,使这些案件参与者的工作效果不仅及于个案,而且对于此后处理类似案件具有参考价值。在这个意义上说,案例编纂工作是功德无量的一项善举。我期待着《金融犯罪法律研究系列》以金融犯罪个罪的形式逐本出版,并向读者郑重推荐该丛书。
是为序。
谨识于昆明滨江俊园寓所
2016年8月8日
编者序
金赛波律师,法学博士。
收到陈兴良教授电子邮件发来的为我新丛书专门写的总序后,编者忽然觉得还有几句话要写在下面。
首先,最近因为偶然的因素,经过几家银行职员的强力推荐,我为该银行的几个客户在与银行从事业务中因触犯刑事法律的案件出庭担任其辩护律师,通过详细批阅案件卷宗,仔细检视公诉人提交给法庭的证据,经细致询问当事人有关商业交易的详细情形,又经过仔细研究法律和过往案例,特别是在起草辩护词时和律师团队的讨论,我突然间发现实际刑事侦查机关包括既刑事警察和担任出庭公诉人的检察官,也包括即使从事刑事审判多年的法官,还有我的律师同行们,而对于复杂的特别是跨境的国际商业和金融交易中混杂的刑事犯罪居然是不甚了解的。其原因就正是因为他们对该等国际商业和金融的游戏规则包括法律的和实务的及国际惯例都并不甚了解,对其中已运行了数百年的精微之处实际也不甚了解。反过来我也发现,从事商业和金融行业的人又对于与他们每天从事的业务息息相关的刑事犯罪领域的法律法规也所知不多。这种状况引起了我的惊奇。
其次,基于近二十来年专业从事跨境商业和金融纠纷的处理经验,特别是对跨境复杂商业和金融欺诈案件和刑事犯罪包括洗钱案件的处理实务,我又发现目前境内外金融创新十分快速(因为金融的生命力实际在于不断地创新),导致目前商业和金融的创新产品结构越来越复杂,特别是那些跨境的结构性和架构性的商业和金融产品,因为其本身基于国际惯例或实务,或跨越多国多地的法律和实务规则,导致即使浸淫其中多年的专业人士也实难完全了解其中奥秘。我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也不断碰到警察、检察官和法官对我抱怨说有时实在看不懂目前的金融产品。更不要说一般的普通百姓了。这也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
其三,我在法律出版社出版的《金融法律实务系列》编写到今天已经是出版到超过12本书,该套书按照我自己大致的编写计划,大约我自己还要写上十来本(如果机缘还让我写得下去的话),加上我约的其他作者的书,这个系列应该还有不少本书要出版。这次又要增加一个专门针对金融犯罪特别是复杂跨境的商业和金融犯罪的法律实务系列。于我当然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可能一个人能有时间和精力及资源来做得成的。光应付我手头承接客户的案件和答应编写的书籍就已经有心无力了。所以,这还得各位有兴趣的人来共同参与。我只是出个主意,搭个手而已。目前也已经有不少朋友已初步答应了参与的。这个要等我们慢慢编写出版出来。
其四,我一直以来就说我的心愿就是特愿意做这个“地”。稍稍花点力气将地上的杂草灌木拨开,或者将野草烧掉一些使地上有些草灰作为将来的肥料,将一块长满野草的生地稍加整理,看上去大概就是一块各位可以接着种点什么的地。至于我自己,由于学力和能力有限,所以就很高兴以我的能力来做成这点地也就不错了,各位要是实在看不上用不上,就让他这么着再荒芜了也无妨,我是在实在没有时间力气和本事再接着种好这地了,况且这地本来也就是荒着的啊。我实在也就是自以为可以做个小开头的。
现在倒得着我所尊敬的前辈陈兴良教授的鼓励,也是精神为之一振,更起劲地来接着开这块荒地了。也算是接在陈教授后面写点文字在这套书前面作为一个交代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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