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21712216
年羹尧、和珅、李侍尧、盛宣怀……从抄家档案、民间资料,看清代人如何理财,洞察时代的变迁与发展。
人类的财富载体经历了漫长的演变,从原始社会几乎没有载体,到后来发展出房屋、土地、农具、牲畜、衣物、珠宝、古董、艺术品、金银,再到债券、股票、基金、保险、期货等金融产品,家庭的资产结构也随之变化。
从某种意义上讲,家庭资产结构是一个社会的金融发展程度和现代化程度的一面镜子。资产的选择,决定资源的总体流向,甚至*终重塑社会经济的面目形态。因此,时代变迁、社会发展、金融化进程,可以从私人财富的安排与组合中体现出来,并借此认识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的经济特征和性质。
本书聚焦于离我们并不遥远的清朝,集中整理了深藏清宫多年的内府资料,揭开包括盛宣怀、年羹尧、李侍尧、和珅这些耳熟能详的人物在内的清代官绅家产的谜团。研究清代精英家庭的资产结构,并侧重考察有了一定经济财力后如何安排与组合自己的各项资产,对于认识历史上的经济特征有着很大的帮助,也有助于加深对传统社会的经济性质、以及中国金融化历史过程的了解。
导论
上篇 案例篇
第1章 雍正初年的抄家与官员家产
雍正朝的抄家 ∕ 031
满洲贵族赵昌家产 ∕ 034
《红楼梦》故事原型之一:苏州织造李煦家产 ∕ 041
山东登州知府李元龙家产 ∕ 048
附录:总管内务府奏查抄李煦在京家产清单 ∕ 052
第2章 年羹尧的家产案例
年羹尧失宠与被抄家 ∕ 059
年羹尧的家产 ∕ 062
附录:《清实录》载年羹尧罪状之“贪黩之罪”“侵蚀之罪”内容 ∕ 075
第3章 乾隆初年京城刨银案
纳兰明珠“家奴”安图家产之谜 ∕ 078
京城民人的投资置产 ∕ 090
第4章 云南布政使钱度婪索多赃案
云南铜厂亏空案 ∕ 095
钱度的家产 ∕ 101
钱度幕僚叶士元兄弟的家产 ∕ 111
第5章 云贵总督李侍尧贪纵营私案
李侍尧贪纵营私案情 ∕ 115
李侍尧的家产 ∕ 126
云南按察使汪圻的家产 ∕ 131
云南迤南道庄肇奎的家产 ∕ 135
云南巡抚裴宗锡的家产 ∕ 139
李侍尧家仆张永受、民人郭全的家产 ∕ 144
第6章 清代文字狱中的几则家产案例
内阁学士兼礼部右侍郎齐召南的家产 ∕ 150
举人王锡侯的家产 ∕ 154
江宁布政使陶易家产 ∕ 158
生员祝廷诤家产 ∕ 169
大理寺卿尹嘉铨家产 ∕ 171
附录:祝廷诤名下田山地基什物估计价值清单 ∕ 181
第7 章 甘肃捐监冒赈案中的家产案例
清代最大贪污案:甘省(甘肃)捐监冒赈案 ∕ 183
冒赈案“一号犯人”王亶望的家产 ∕ 199
冒赈案“二号犯人”蒋全迪的家产 ∕ 207
刑部员外郎程栋的家产 ∕ 211
甘肃按察使刘光昱的家产 ∕ 215
第8 章 闽浙总督陈辉祖侵盗王亶望入官财物案
陈辉祖侵盗王亶望入官财物案情 ∕ 225
陈辉祖的家产 ∕ 243
陈辉祖胞弟陈绳祖的家产 ∕ 257
安徽布政使国栋的家产 ∕ 259
安徽按察使陈淮的家产 ∕ 261
第9 章 和珅家产价值重估
关于和珅家产的争议 ∕ 267
和珅家产的重新估计 ∕ 271
附录1:《清史稿》关于和珅的记载 ∕ 286
附录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珅犯罪全案档》之“御览抄产单” ∕ 291
第10章 盛宣怀的家产结构
1920年盛氏遗产清理的结果 ∕ 295
盛宣怀主要财产及地理分布 ∕ 298
盛宣怀家庭资产结构 ∕ 304
哪项资产最重要 ∕ 307
附录:盛宣怀主要资产项目列表(1920年) ∕ 313
第11章 估产方法备注
田地产业估价 ∕ 315
房产估价 ∕ 318
财物估价 ∕ 322
人口估价 ∕ 333
下篇 量化分析篇
第12章 清代官绅家庭资产结构的一般特征
研究资料与样本特征 ∕ 340
主要概念的技术性界定与基本统计框架 ∕ 347
数据的生成:资产估价与计算方法示例 ∕ 355
样本的描述性统计 ∕ 359
资产结构的一般特征 ∕ 360
本章小结 ∕ 368
第13章 财产合法性与清代官员家产结构
历史背景、官员家产配置案例与实证假说 ∕ 375
资料来源与数据描述统计 ∕ 381
实证思路和回归分析 ∕ 384
结论稳健性讨论 ∕ 389
本章小结 ∕ 395
第14 章 结语
从财产安全看艺术品和其他隐蔽性强的投资品 ∕ 400
家庭金融也重要 ∕ 403
篇附1 案例信息汇总表 ∕ 409
篇附2 家庭资产结构数据汇总表 ∕ 453
参考文献 ∕ 467
后 记 ∕ 477
年羹尧失宠与被抄家
雍正初年的抄家以抚远大将军、川陕总督年羹尧被抄影响最大,在雍正帝亲口“承认”的几起抄家中,年羹尧案居于首位。《永宪录》对年羹尧案亦颇为留意,载其身世如下:
羹尧字亮工。奉天镶白旗人。庚辰汪铎榜进士。点庶常。至侍读学士。擢四川巡抚。军兴加总督衔。六十年八月陛见。赐上用服饰。擢制川陕。辞朝赴任。命侍卫佛伦、拉锡持茶郊送二十里外。当抚川时。年未三十。
由这段文字可知,年羹尧是在康熙六十年(1721)被提拔为川陕总督,而此前任四川巡抚时尚不满三十岁,可谓年少得志。有清史学家认为,年羹尧坐镇川陕,冥冥中已为雍正嗣位布就了形势;因当时对雍正帝位最有威胁的皇十四子胤禵(据说是康熙晚年所中意的皇位继承人选)在青海任征西统帅,年羹尧总督川陕,正达到钳制弹压之效。后来康熙驾崩,雍正内得力于隆科多、外得力于年羹尧,皇位继承遂得稳固。
关于雍正继位与年羹尧到底有多大关系,学界至今无统一结论。
然而雍正初年大力表彰和眷宠年羹尧之事确实存在。雍正元年(1723)三月,上谕“封太保川陕总督兵部尚书年羹尧为三等公”;继之十月,“诏拜太保三等公总督川陕兵部尚书年羹尧为抚远大将军,进爵二等公,以剿罗卜藏丹金”;同年十二月,又封其妹年氏为贵妃,位次于皇后而在其他嫔妃之前。雍正帝且亲与年羹尧言,“从来君臣之遇合,私意相得者有之,但未必得如我二人之人耳”,另一批折中向年羹尧叙一趣事,临末称“闲写来令你一笑”。类此相昵之语颇多,年羹尧之承受殊宠其实已越常情。清代官方史录中多载年羹尧各种骄横狂妄、违制僭越,这其实岂是他本人一手造成?雍正的故意纵容、养其骄性不可忽视。
雍正三年(1725),雍正帝对年羹尧之态度骤变。先是四月,上谕责年羹尧诸多轻慢怠玩事,着调补浙江杭州将军,后有署山西巡抚刑部左侍郎伊都立劾年羹尧侵蚀茶盐之利,年羹尧之败已启端绪。五月,镶白旗汉军都统范时捷劾年羹尧奸欺罔贪婪五款,继之直隶巡道宋师曾等一批年党被逮捕,年之失势已成定局。
七月,勅令各省严查年羹尧藏匿资财。随后,陕西巡抚图理琛奏报查获年羹尧由西安运往京城及保定府、冀州等地并未及起送、交付西安属官之皮箱、包袱、匣子等物;两江总督查弼纳奏报,有江安粮道马世兴举报“雍正二年九月,候知县员缺之陕西庄浪县殿试朱尚文随年羹尧所购买四川地方杉松、柏等木大小二筏输运至江南,以交付木商于国典变卖,除费用外,现有市井称银八千二百两”;直隶总督李维钧奏报,保定府有年羹尧房屋一所,查出“锁子甲二十八身,密针箭头四千根,各长七寸,盔四个,并银两金银器皿纱缎绸匹玉器
瓷器铜器字画什物等项”,又在定州有房屋一所,称“今检其物件除见银五万一千四百两外,其余纱缎古董等物约值银十万余两”。九月,刑部等衙门议复审理年羹尧诬罚茶商、私占盐窝案;而在浙江杭州,年羹尧也被皇帝所派钦差散佚大臣都统拉锡逮捕并押赴京城。
十月,京城出现一则怪事,一只野虎入年羹尧在京住宅。“虎由西便门进正阳门西江米巷,入年羹尧旧宅,咬伤数人,九门提督率侍卫枪毙之”;相传年羹尧生时有白虎之兆,雍正帝借题发挥,降谕:“朕将年羹尧解京,本欲仍加宽宥,今伊家忽然出虎,真乃天意当诛。”十二月,刑部宣布了年羹尧大逆、欺罔、僭越、狂悖、贪黩、侵蚀、忌刻、残忍罪八款,共计九十二条。雍正以“念年羮尧青海之功,不忍加以极刑”为词赐令自尽,所有家资“俱抄没入官”,族中有现任候补文武官者“俱着革职”,年之嫡亲子孙未来长至十五岁者“皆陆续照例发遣,永不许赦回,亦不许为官”,有匿养年子孙者“以党附叛逆例治罪”。
年羹尧的家产
在刑部十二月宣布年羹尧罪状的同时,杭州官员奏来年羹尧在杭州任所的家产处理情形。
署理将军事务王府长史臣鄂弥达、署理巡抚事务之侍郎福敏、布政使臣佟吉图等谨奏:为钦遵上谕事。雍正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接据都统拉锡咨称:奉旨“年羹尧家中之古董、裘皮、羽缎等物交佟吉图,派可信妥善之人送来京城;其他诸物及其在杭州之三百四口家人,俱交鄂弥达、福敏、佟吉图变价处理;朕所赐三马,着赏鄂弥达。钦此”等情。遵旨,臣等公开启封,一一查点,将细毛裘衣、古物、字画等缮造清册,已由佟吉图派人送往京城。其余各物,臣等经带商人估价,折银八千九百二十三两四钱。年羹尧在杭州之三百零四口家人,变价三千二百八十五两。骡马三十九头,牛六头,共变价六百八十三两二钱。再前曾奏闻之二千七百四十八两三钱金子、四百六十二两三钱重之金器簪子等物、四万七千九百二十四两二钱之银、二千二百五十两重之银器簪子等物、房子变价银一千一百两、从井中挖出之银五百五十两、银壶一把、匙子九个,俱造清册送部外,为此谨缮折奏闻。
这份奏折概括出年羹尧杭州任所的资财:(一)金子2748.3两,金器簪子等物462.3两,银47924.2两,银器簪子等物2250两,又银550两、银壶1把、匙子9个(从井中挖出);(二)房子,变价银1100两;(三)“细毛裘衣、古物、字画等”贵重物(已运往京城),其余财物折银8923.4两;(四)家人304口,变价3285两,骡马39头、牛6头,变价683.2 两。
以上几则是年羹尧家产被抄的基本资料。但仔细分析这些资料,尚存在几个疑问。第一,根据雍正二年(1724)十二月刑部公布的年羹尧之罪款,仅“贪黩之罪”一款(共十八条,详见本章附录)已涉及将近一百万两,“侵蚀之罪”(共十五条)涉及更多,约计三百多万两,而上述查抄结果加起来总共不过二十五万两上下,相去甚远。第二,这些资料中未见任何田产记录(与李元龙情况同),依年羹尧的地位身份和财产规模,这是很不可思议的,同时年羹尧是否有放贷银两及开设典当铺等亦不见载,而这两项在清代富人中间相当普遍。第三,年羹尧之财物价值不够明晰,杭州任所之“细毛裘衣、古物、字画”,因雍正有令将“年羹尧家中之古董、裘皮、羽缎等物”直接送交京城,故无变价记录,价值未知;而直隶定州房屋内财物(“纱缎古董等物”)据直隶总督李维钧报,“约值银十万两”,这一数字系臆测之数,加上折内字里行间本有些落井下石的味道,很难凭信。
关于第一个问题,主要是资料不全的缘故。《清实录》载雍正皇帝处置年羹尧的谕旨中,曾提到一句“其现银百十万两,着发往西安,交与岳钟琪、图理琛,以补年羹尧川陕各项侵欺案件”,说明曾抄出过年羹尧一笔110万两的现银,只是这一情节在目前的资料中都未涉及。另一方面,《清实录》所载实际上只反映各种“进项”,而年羹尧“出项”亦多。比如,杭州方面曾报,年羹尧自革去将军职后,给将军衙门之笔帖式四名、亲军校六名每人一楼房;对跟随其来杭州之轿夫十余人,每人给盘费银百两,此外又多给五十两,遣回各自原籍;再如,江苏也曾报,康熙五十九年有江都县民人向年羹尧领银三千两,后来年羹尧差家人讨人二十口即作销算。凡此行为,可知年羹尧平日气派甚大,被革职后又广散钱财,故被抄时的资产存量,未必如《清实录》所列数目巨大。
关于第二个问题,仍是由于文献的佚失。清代官方自始有消除记录甚至篡改史实的行径,故今日很多人物、很多事件的直接资料甚少,年羹尧属其中之一。不过,据后来乾隆九年(1744)的一份奏折显示,年羹尧当年确有地亩:
查得雍正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原任步军统领阿奇图面奉谕旨:“年羹尧城外所有房间着交尔三营官弁取租,存尔衙门,以为赏赉番役之用。钦此。”钦遵由大宛(按:大兴、宛平)二县将各城外所有年羹尧名下房间移交巡捕三营在案。臣因前项房屋今已历有年,所理应彻底清查,随行令三营将弁查报。嗣据参将吴应铨等将旧管瓦土房并灰棚共一千四百三十四间、一十五半间、地四百亩零二分,自接受后开除赏赐、赎回抵换衙署、拨作米厂、拨盖营房以及烧毁骑沟少盖、地震坍塌房共三百九十一间、三半间、地四十二亩外,实存房共一千零四十三间、一十二半间、地三百五十八亩零二分等情造册并请酌修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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