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9930047
1、作品全美狂销超过2000000册,被翻译成30多种语言,在70多个国家出版发行,其作品在Goodreads上近90000条★★★★★好评!美国亚马逊平均4.3分★★★★★肯定!《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图书馆杂志》《出版者周刊》《书单杂志》等知名媒体集体盛赞!荣登日本《周刊文春》推理小说TOP10、“这本推理小说好想读!”
2、两部作品连续获得美国推理界*奖——“爱伦·坡*小说奖”的“双冠王”作家!《*后之子》为“爱伦·坡*小说奖”获奖作品!获得过该奖项的作品还有雷蒙德·钱德勒《漫长的告别》和斯蒂芬·金《梅赛德斯先生》,其作品《铁房子》曾与东野圭吾《嫌疑犯X的献身》共同入选“爱伦·坡奖*小说奖”。此外包揽“巴瑞奖”“南方独立书商奖”“伊恩·弗莱明钢匕首奖”“北卡罗来纳州文学奖”!
3、惊悚小说界里的一股文艺清流!被媒体盛赞为“百年一遇的文学奇才”“堪比马克·吐温和福克纳的文学功底”!约翰·哈特出道十余年间每部作品均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榜单!
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愤怒的葡萄》《奇风岁月》译者倾情翻译,语言精巧细腻,忠实还原原著文风,从*句开始就难以移开目光。
5、女孩失踪引发的连环谋杀 × 隐秘教堂的血腥传说,精彩程度PK斯蒂芬·金和东野圭吾,比看恐怖电影还过瘾100倍!每一份惊悚书单上都必须拥有的超强杰作!
6、童 年,不 过 是 一 种 虚 幻 的 想 象。 谁,才 是 * 后 的 孩 子?
童年,不过是一种虚幻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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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尼从小就看透了人生,世上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
一切都因为妹妹阿莉莎的离奇失踪。有人看到她被塞进了一辆来历不明的货车,此后再无音信。
父亲离家出走,母亲整日依赖药物和酒精,寻找妹妹的责任全部放在了这个十三岁少年身上。
他孤身闯入丛林*深处的诡谲秘堂,在那里他遇到逃狱的巨人。而巨人所知道的一切,正毫不留情地瓦解着妹妹还活着的信念……
丛林之外,惨绝人寰的连环杀人案此起彼伏。
被摩托撞死的劳改犯,全身赤裸而破碎的男女尸体,在粉红色塑料布和黑色胶带封死的阴冷小屋里惨死的数名女孩……事实的真相将要考验所有人承受力的极限!
而此时,镇上的第二个孩子失踪了。
——————
乌鸦停在树枝上,黑漆漆的眼睛死盯着每一个灵魂*深处的恐惧。
谁,才是*后的孩子?
???????
这部小说是约翰·哈特*代表性的作品,也是*为畅销的一本。
序 章
黑漆漆的柏油路穿越乡间,仿佛一望无际的田野上烧出一条长长的、焦黑的伤疤。尽管路面上方看不到蒸腾的热气,但天上的阳光火热刺眼,还有远方蓝天大地的交界处,那地平线像一道灼灼闪耀的白光,司机知道,热浪快来了。他推推鼻梁上的太阳眼镜,瞥了一眼后视镜。从挡风玻璃上方那面后视镜,可以看到车内的全景,看得到每一位乘客。三十年来,他在那面镜子里看遍了人生百态:青春貌美的少女,落魄潦倒的男人,酒气冲天的醉鬼,失魂落魄的疯汉,胸部高耸的妈妈抱着脸蛋红润的小婴儿。司机的鼻子比狗还灵,眼睛比老鹰还利,一英里外就嗅得出有没有危险,一英里外就看得出一个人是什么来路。是市井小民,还是亡命之徒,他一眼就看出来了。
司机盯着后视镜里那个小男孩。
那孩子看起来像个亡命之徒。
他的脸被太阳晒得黝黑,鼻子都脱皮了,但黝黑的皮肤底下,隐隐看得出来他脸色呈现出一种病态的苍白。那可能是因为缺乏睡眠造成的,也可能是因为营养不良,或者两样都有。他两颊瘦削,颧骨突出得很明显。看得出来他年纪还很小,大概只有十岁。满头黑发凌乱如杂草,而且剪得参差不齐,看起来像是自己剪的。他的衬衫,还有牛仔裤膝盖以下,都已经破烂到变成一条条的碎布,而脚上的鞋子已经差不多磨穿了。他大腿上摆着一个蓝色的背包,两手紧抓着不放。不知道袋子里装的是什么,不过,可以确定的是,里头东西已经不多了。
那孩子相貌清秀,但最令司机惊叹的是他的眼神。他眼睛又大又黑,眼珠子转个不停,仿佛那孩子已经摸清车上坐的是些什么样的人。这里是北卡罗来纳州的沙丘,早上,火辣辣的阳光,一辆破破烂烂的旧巴士。车上的乘客堪称是当地形形色色居民的缩影:六个到处流浪的临时工,两家子大人小孩,几位老人家,另外还有几个模样看起来像退伍军人的家伙,打架打得遍体鳞伤。而坐在最后面的是几个浑身画龙刺凤的混混。
司机注意到,男孩的视线老是瞄向走道对面那个男人。那家伙油头粉面,看起来像业务员,身上的西装皱巴巴的,脚上穿着一双弹力休闲鞋。另外,男孩也一直在打量那个黑人。那黑人两腿中间夹着一本破破烂烂的《圣经》和一瓶汽水。男孩后面的座位坐了一个穿着蕾丝洋装的老太太。她好几次凑到前面去找男孩问东问西,但男孩总是轻轻摇摇头,回答得小心翼翼。
“不,老奶奶,我不用。”
他就这么淡淡回了一句。老太太坐回位子上,手抓着眼镜上的链子,手指上一条条的青筋清晰可见。她转头看着车窗外,眼镜反射着阳光,闪闪烁烁忽明忽暗,每当巴士经过路边的松树底下,绿意盎然的枝叶遮蔽了阳光,她的眼镜就会忽然变暗。车子里也是一样,阳光忽明忽暗地闪烁着。司机打量着那个穿着皱巴巴西装的人。他脸色苍白,满头大汗,一副宿醉的模样。他眼睛小得异乎寻常,目露凶光,令司机感觉很不自在。他隔没两下就会扭一下身体,跷起二郎腿,然后又放下,或是弯腰凑向前,但很快又往后靠,手指在膝盖上轮番敲个不停。他的西装裤太肥了,皱巴巴的。每次他的视线瞄向小男孩,他就会咽一口唾液,然后很快又移开视线,漫无目的地东瞄西瞄。
司机看起来懒洋洋的,可是他说什么都无法忍受乘客在他车上胡搞。要是你喝得酒气冲天,或是一副混混模样,或是在车上大声喧哗,他绝不会给你好脸色看。打从他出娘胎之后,他妈妈就是这样教育他的,所以,尽管时间已经过了五十年,这种根深蒂固的习性永远改不了。所以,司机一直盯着那个小男孩,还有那个油头粉面目露凶光的家伙。司机看着他,而他则是一直看着小男孩。过了一会儿,司机注意到小男孩掏出一把刀,而那家伙忽然整个人往后一缩。
小男孩的动作显得漫不经心。他从口袋里掏出那把折叠刀,用大拇指翻开刀刃,然后就这么拿在手上,大家都看得到。过了一会儿,他从袋子里掏出一颗苹果,然后拿刀子开始削皮,动作干净利落。破破烂烂的座椅,脏兮兮的地板,整个车厢里弥漫着一股老旧的气息。但那一刹那,车厢里忽然香甜四溢。尽管驾驶座上飘散着浓浓的柴油味,但司机立刻就闻到了那股浓烈的苹果香。这时候,小男孩又瞄了那个人一眼,瞄瞄他那瞪得大大的眼睛,瞄瞄他那张狡猾而疲惫的脸。接着,小男孩把刀刃折回去,把刀子放回口袋里。
司机松了一口气,眼睛又看向前面的马路。接下来的几分钟,他专心开他的车,没有再去注意他们。有那么一刹那,他忽然觉得小男孩看起来很眼熟,但那种感觉很快又消失了。三十年了。他调整了一下坐姿,笨重的身躯往后一靠。
像这样的小男孩,他看过太多了。
到处都是亡命之徒。
“故事中心的男孩子是一个绝妙的创造,好像哈克贝利·芬从《蝇王》中穿越过来……哈特还年轻,还不能说《*后之子》是他的*之作,但是这部小说的愿景、情感深度和成熟度让我们看到他有无限精彩的未来!”
——《华盛顿邮报》
“优美、深刻、令人难忘。”
——《书单》杂志
“一部让人耳目一新的杰作。约翰·哈特的成功为充满讽刺和恐怖的南方哥特风侦探故事中注入几分辛辣。”
——英国《每日电讯报》
“爱伦·坡奖获得者约翰·哈特凭借其迄今为止*棒的作品牢牢地巩固了他业界翘楚的地位。”
——《图书馆杂志》
“哈特编织了一个层层深入的故事,讲述了破碎的家庭和致命的秘密。”
——《出版者周刊》
“在爱伦·坡奖获得者哈特的这部作品中,他直面谋杀、堕落、背叛等涉及残酷人性的话题,却仍在缝隙中找到了温暖。”
——《科克斯书评》
“一部文字优美、扣人心弦的故事,足以让你夜不能寐,既想要知道会发生什么,又不愿读到结尾,将这魔咒打破。”
——《温斯顿-塞勒姆报》
“《*后之子》中对语言和节奏的把握,对场景和人物的描述,以及对角色和关系的创造,令每一位读者心旷神怡。”
——《新闻与观察者报》
“哈特巧妙地把握侦探小说的节奏,引领读者走上了一条崎岖惊悚的道路。”
——《亚特兰大宪法报》
“以优美的语言呈现了一部引入入胜、节奏紧凑的惊悚小说。它将走进你的内心。”
——杰弗里·迪弗,《弃尸》作者
第一章
约翰尼从小就看透了人生。要是有人问他,为什么他看起来和别的孩子不一样;为什么他这么沉稳老练;为什么他的眼神那么深邃,仿佛会吞噬光线。那么,他会告诉你,因为他从小就看透了人生。在他还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就已经明白,世上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庭院、后院、游戏场,甚至郊区宁静的小路,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没人能够保护你。
童年,只不过是一种虚幻的想象。
一个钟头前,他就已经醒了。他在等待那属于夜晚的独特声音尽快消失,等待旭日尽快升起。他在等待早晨的时刻快点来临。这天是礼拜一,天还没亮,不过约翰尼整晚根本也没怎么睡。他一醒过来,就跑到黑漆漆的窗口检查,拉拉窗户的锁,看看有没有锁好,一晚就检查了两次。他看着外头空荡荡的马路和车道。只要天上有月光,那条车道看起来就像木炭一样黑漆漆的。有时候他也会跑到妈妈房间去看一下。不过,要是肯在家,他就不会去了。肯脾气很坏,而且手上戴着一个很大的金戒指,要是被那东西打到,身上会瘀血肿胀,肿得像鸡蛋一样大。
肯给他上了人生的另一课。
约翰尼穿上一件T恤,一条磨得破破烂烂的牛仔裤,然后走到房间门口,嘎吱一声推开门。房里的灯光立刻照在窄窄的走廊上。走廊的空气很闷,仿佛氧气都被吸光了。他闻到一股香烟味,还有一股酒味。酒洒了满地,那味道闻起来像是波本威士忌。有那么短短的一刹那,约翰尼忽然回想起昔日的气味。从前,早上的这个时间,走廊里总是飘散着鸡蛋和咖啡的香味,还有他爸爸刮完胡子后残留的香味。那是昔日的美好回忆,于是,他赶紧挥开那些回忆,粉碎那些回忆。美好的回忆只会把日子搞得更难过。
走廊上的粗毛地毯,踩在脚底下感觉硬邦邦的。妈妈房间的门没关紧,门板悬在门框的铰链上。门板是空心的,没有上漆,而且和门框的尺寸不合。原来的门板已经支离破碎,被丢在后院。一个月前,肯和约翰尼的妈妈吵了好几个钟头之后,那扇门板就被肯一脚踢飞,铰链都被踢掉了。她始终没有告诉约翰尼,那天晚上他们在吵什么,不过约翰尼猜得出来,那应该和他有关。一年前,肯根本不可能有机会接近妈妈这样的女人。当时,约翰尼一见到肯就会强调这句话,想尽办法要让他搞清楚。只可惜,那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而过去的这一年,有如一辈子那么漫长。
他们已经认识肯很多年了,或者说,他们自以为认识。约翰尼的爸爸是营造商,而肯则是他的手下大将,他们家这个小区的房子都是他盖的。他们两个合作愉快,因为约翰尼的爸爸头脑灵敏,能力很强,而肯也算够聪明,懂得要服从领导。正因为如此,肯一直都表现得战战兢兢、毕恭毕敬。即使后来绑架案发生之后,他的态度还是没变。约翰尼的爸爸伤心欲绝,极度自责,后来有一天,他做了一个决定,就此逃脱内心痛苦的折磨。没想到,他爸爸走了以后,肯的态度来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不再像从前那样战战兢兢、毕恭毕敬了。他常常到他们家,颐指气使发号施令。他把约翰尼的妈妈孤立起来,让她只能依赖他过日子。他让她染上药瘾,引诱她酗酒。他一天到晚叫她做这个做那个,煮饭洗衣服,像使唤佣人一样。甚至,一到晚上,他会命令她进房间,两个人关在房间里。
约翰尼的一双黑眼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一到夜里,他发现自己常常在厨房徘徊,手摸着砧板上那把大菜刀,眼前浮现出肯柔软的脖子,他陷入沉思。
肯那个人根本就是丛林里的猎食动物,典型的野兽,而约翰尼的妈妈只能任人宰割。她体重不到五十公斤,瘦瘦小小弱不禁风,简直就像长年卧病在床的人。可是,男人看到她的时候,那种眼神,约翰尼都看在眼里。她平常总是深居简出,很难得看到她,不过,约翰尼注意到,每次肯一有机会看到她,整个人就神魂颠倒。她看起来很苍白,可是白晳的皮肤晶莹剔透,仿佛吹弹可破。她有一双大眼睛,眼神深邃,楚楚可怜。她才三十三岁。假如世上真有天使,那么,天使的模样大概就像妈妈,满头乌黑的秀发,纤柔娇弱,仿佛不食人间烟火。每当她走进一个地方,整屋子的男人都会马上停止动作盯着她,仿佛她全身散发出一团火焰,仿佛她随时都会飘到半空中。
但她自己根本不在乎。事实上,她一直都不在乎自己的外表,并不是因为女儿失踪才变成这样。平常,她身上永远是一条蓝色的牛仔裤,一件T恤,绑着马尾,偶尔化点淡妆。她活在一个小小的世界里。她爱丈夫爱孩子,平常没事就在花园里莳花弄草,偶尔上教堂去当义工,下雨天就唱歌给自己听。这就是她全部的世界。一个小小的世界。而如今,她的世界已经幻灭了,瓦解了。如今,她的世界是一片死寂,一片空虚,留下来的只有痛苦。她已经不再是从前的她了。不过,不变的是她的美貌。她依然美丽一如往昔。约翰尼每天都看得到漂亮的妈妈,然而,他却诅咒她那近乎完美的容貌。要是她长得丑一点,肯就不会找上她了。要是她的小孩长得丑一点,那么,他的妹妹现在一定就还好端端地睡在他隔壁的房间。只可惜,她美得像一座完美无瑕的雕像,美得不像凡人。看到她,你一定会觉得应该把她收藏在柜子里,加上重重的锁,严密保护。她是约翰尼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的孩子。然而,他痛恨她的美。
他好恨。
因为,她的美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
约翰尼打量了一下妈妈的房门。不知道肯在不在里面。可能在,也可能不在。他把耳朵贴到门板上,屏住呼吸。本来他很轻易就可以听出肯在不在里面,可是他已经好几天没睡,感觉变迟钝了。今晚,他好不容易睡着了,真的睡着了,睡得很沉很沉,完全不省人事。可是后来他忽然醒了,而且是被吓醒的,因为他好像听到玻璃碎掉的声音。才凌晨三点。
他往后退了一步,犹豫了一下,然后蹑手蹑脚沿着走廊走过去,走到浴室,打开电灯开关。灯泡发出一阵嗡嗡声后才亮起来。镜子后面的药柜开着,他看到里面摆着五花八门的药罐:抗焦虑的“赞安诺”,抗忧郁的“氟西汀”,另外还有几罐蓝色和黄色的药片。他随手拿起一罐,看看上面的标签:“维柯丁”。那是一种强力止痛药。从前没看他吃过这种药。“赞安诺”的药罐是开着的,药片撒在洗脸台上。他忽然感到一股怒气往上冲。赞安诺。某些夜里,每当肯享用过“赛神仙”之后,他都会吃几片赞安诺让自己冷却一下。
那是他发明的字眼。
赛神仙。
约翰尼盖好药罐,走出浴室。
家里乱得像垃圾堆。不过,他一次又一次安慰自己,这里不是他们真正的家。他们真正的家很干净,维护得很好。屋顶重新翻修过,而且是他亲手帮忙翻修的。放春假那几天,他每天都爬梯子上屋顶,把木瓦递给爸爸。他腰上围了一条工具皮带,上面写着他的名字,里面放着铁钉。那是一栋很棒的房子,墙壁是石头砌成的,庭院的草皮修剪得干干净净,看不到半根杂草。那栋房子离这里虽然只有几英里,但感觉仿佛有千里之遥。老家的邻居都很亲切,而且整个小区绿草如茵,环境幽雅。那栋房子还很鲜明地活在他的记忆里,可惜已经被银行扣押了。当时,银行的人拿了几份文件给妈妈签名,然后在院子里插了一块标志牌。
现在住的地方是肯的房子。他大概有一百栋像这样的房子,专门租给人家。而约翰尼认为他们住的这一栋是最烂的一栋,坐落在郊区一条脏兮兮的街上,厨房小得要命,里面到处都是绿色的铁皮,油布毯磨得破破烂烂,墙角的地方都翘起来了。屋子里看了就恶心: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空酒瓶、空酒杯,杯碟里堆满了烟蒂,镜子平摆在餐桌上。约翰尼看到镜子上有残留的白粉,在灯光下看起来特别显眼。看到眼前的景象,他忽然感到胸口发冷。地板上掉了一张一百块的钞票,卷成一团。约翰尼把那张钞票捡起来,抓在手上拉平。他已经接连一个礼拜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了,而肯可以花一百块买可卡因。
他把镜子拿起来,用一条湿抹布擦干净,然后挂回墙上。那面镜子是他爸爸曾经用过的。约翰尼眼前忽然浮现出爸爸当时站在镜子前面的模样。他在打领带,可是他的手指太粗太笨拙,打了半天,领带就是不听使唤。他只有礼拜天上教堂的时候才会穿西装,而且每次发现儿子站在旁边看时,他都会很不好意思。约翰尼感觉得出来,因为爸爸会突然脸红,然后很心虚地笑一笑。“谢天谢地,还好有你妈。”他会这样说,而这时候妈妈就会过来帮他打领带。
他双手搂住她纤细的背。
然后他会吻她一下,而她会皱一下眉头。
约翰尼又把镜子拿下来擦了一次,然后再挂回去,左右调整了一下,把镜子完全挂正。
接着,他用力拉开大门,走到门外。清晨,天色依然昏暗,空气中飘散着一股湿气,五十米外的路边有一盏路灯闪烁着幽微的光。远远的山上,车灯忽明忽灭。
肯的车不见了。约翰尼暗暗感到惭愧,但也偷偷松了一口气。肯住在城区另一头的一栋大豪宅,漂亮的粉刷,大大的窗户,还有一间巨大无比的车库,足以停得下四辆车。约翰尼深深吸了一口气,那一刹那,他眼前忽然浮现出一幅景象,仿佛看到妈妈趴在那面镜子上吸白粉。但接着他立刻告诉自己,她不会沉沦到这种地步。只有肯才会干这种事,她才不会。他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放开紧握的拳头。这时候,天色渐渐亮了,空气中开始弥漫起早晨的清新气息。于是,他努力挥开那些恼人的思绪,努力去感受那早晨的清新。他告诉自己,又是新的一天了。今天一定会是美好的一天。只可惜,对他妈妈来说,早晨是最难熬的时刻。因为,每当她张开眼睛的那一剎那,她都会突然想起,她的女儿一直没找到。
约翰尼的妹妹。
他的双胞胎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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