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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0832260
1952年春,钱穆先生应有关方面之邀,以“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为题进行了五次讲演。《钱穆先生著作系列:中国历代政治得失(新校本)》即是先生根据讲义整理而成,分别从“政府的组织”“考试和选举”“赋税制度”“国防与兵役制度”四个方面,对汉、唐、宋、明、清五个朝代的政治得失作出分析评说,是研究中国传统政治及传统文化的一本书。
序
前 言
讲 汉代
一 汉代政府组织
二 汉代选举制度
三 汉代经济制度
四 汉代兵役制度
五 汉制得失检讨
第二讲 唐代
一 唐代政府组织
二 唐代考试制度
三 唐代经济制度
四 唐代兵役制度
五 唐代制度综述
第三讲 宋代
一 宋代政府组织
二 宋代考试制度
三 宋代赋税制度
四 宋代兵役制度与国防弱点
第四讲 明代
一 明代政府组织
二 明代考试制度
三 明代赋税制度
四 明代兵制
第五讲 清代
一 制度与法术
二 清代的部族政权
三 清代部族政权下的政府
四 部族政权下之考试制度
五 清代的统制政策
六 民众的反抗运动
七 变法与革命
总 论
〔附录〕答徐君书
序
我很早以前,就想写一部“中国政治制度史”。一则我认为政治乃文化体系中一要目。尤其如中国,其文化精神偏重在人文界。更其是儒家的抱负,一向着重修齐治平。要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绝不该忽略中国传统政治。辛亥前后,由于革命宣传,把秦以后政治传统,用“专制黑暗”四字一笔抹杀。因于对传统政治之忽视,而加深了对传统文化之误解。我们若要平心客观地来检讨中国文化,自该检讨传统政治。这是我想写中国政治制度史之因。
再则我认为政治制度,必然得自根自生。纵使有些可以从国外移来,也必然先与其本国传统,有一番融和媾通,才能真实发生相当的作用。否则无生命的政治,无配合的制度,决然无法长成。换言之,制度必须与人事相配合。辛亥前后,人人言变法,人人言革命,太重视了制度,好像只要建立制度,一切人事自会随制度而转变。因此只想把外国现成制度,模仿钞袭。甚至不惜摧残人事来迁就制度。在“新文化运动”时期,一面高唱民主,一面痛斥旧传统、旧文化。我们试问:是否民主政治可以全不与此一民族之文化传统有关联,而只经几个人的提倡,便可安装得上呢?而且制度是死的,人事是活的,死的制度绝不能完全配合上活的人事。就历史经验论,任何一制度,绝不能有利而无弊。任何一制度,亦绝不能历久而不变。历史上一切已往制度俱如是,当前的现实制度,也何尝不如是?我们若不着重本身人事,专求模仿别人制度,结果别人制度势必追随他们的人事而变,我们也还得追随而变,那是何等的愚蠢。其实中国历史上已往一切制度传统,只要已经沿袭到一百两百年的,也何尝不与当时人事相配合。又何尝是专出于一二人之私心,全可用“专制黑暗”四字来抹杀?这是我想写一部中国政治制度史之第二因。
但由于国家大局之动荡,私人生活之不安定,而自己想写的,感到比这一部书更重要的也还有,因此此书终于没有写。
一九五二年三四月间,承何敬之先生要我在战略顾问委员会讲演“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但讲期只有五次,每次只限两小时;又为旅途匆促,以及其他条件,并不能对历史上传统制度详细陈述,精密发挥,只择汉、唐、宋、明、清五代略举大纲。本来想再就讲演纪录把在讲演时未及提到的,略事增补;不幸讲演完成,我即负伤养病。在此期间,没有精力对此讲稿再事改进。只得就原纪录稿有与原讲义旨走失处稍稍校正,而其他不再润饰了。将来若偿宿愿,能写出一部较详备的“中国政治制度史”,则属至幸。而此书得以抢先呈教于读者之前,亦可稍自欣慰,并在此致谢何先生之美意。若无何先生这一番督命,连此小书,也不会有仓促完成之望的。
一九五二年八月钱穆在台中
此稿初成,在一九五二年八月我在台中养病时。嗣后总政治部来函,请写一本研究“中国历代政治制度”的教材,截稿期限甚迫;乃就此稿稍加修改,如唐代的两税制,明代的赋税制度等,均有若干新资料补入,较原稿稍微充实。然恐尚多疏漏谬误,切盼读者之指正。
一九五五年八月钱穆于香港
再说到汉代的选举制度,历史上称之谓“乡举里选”。当时各地方时时可以选举人才到中央。他们的选举,大体可分为两种,也可说是三种:
一种是无定期的。譬如老皇帝死了,新皇帝即位,往往就下一道诏书,希望全国各地选举人才到朝廷;或是碰着大荒年,大水灾,或是大瘟疫,这表示政府行政失职,遭受天谴,也常下诏希望地方推举贤人,来向政府说话,或替国家做事。这些选举是无定期的,这样选举来的人,多半称为“贤良”。贤良选到了政府以后,照例由政府提出几个政治上重大的问题,向他们请教。这叫做“策问”。“策”即是一种竹片,问题写在竹简上,故称“策问”。一道道的策问,请教贤良们大家发表意见,这叫“对策”。政府看了他们的意见,再分别挑选任用。这是一个方式。这一种选举,既不定期,也无一定的选举机关。地方民意也可举,三公九卿、政府大僚也可举。所举则称为贤良,贤良是指有特出才能的人。
第二种是特殊的选举。譬如政府今年要派人出使匈奴,出使西域,需要通外国语,能吃苦,能应变,所谓“出使绝域”的人;政府常常下诏征求。只要自问自己有此才干,可以自己报选。又如军队里用军事人才,或如黄河决口,需要晓习治水的人;大家知道有这种人才,大家可以举;自己觉得有把握,自己也可直接来应选。这是一种特殊的选举。
后来又有一种有定期的选举,那就是选举“孝廉”。汉代一向有诏令地方察举孝子廉吏的。但地方政府有时并不注意这件事,应选人也不踊跃。汉武帝时,曾下了一次诏书,大意说:你们偌大一个郡,若说竟没有一个孝子、一个廉吏可以察举到朝廷,那是太说不过去的事。而且地方长官的职责,不仅在管理行政,还该替国家物色人才。若一年之内,连一个孝子、一个廉吏都选不出,可见是没有尽到长官的责任。于是汉武帝就下令叫大家公议,不举孝子廉吏的地方长官应如何处罚。这一来,就无形中形成了一种有定期的选举。无论如何,每郡每年都要举出一个两个孝子廉吏来塞责。汉代一百多个郡,至少每年要有两百多孝廉举上朝廷。这些人到了朝廷,并不能像贤良般有较好较快的出身,他们大抵还是安插在皇宫里做一个郎官。如是则一个太学生,当他分发到地方政府充当掾属之后,他仍还有希望被察举到皇宫里做一个郎。待他在郎署服务几年,再分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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