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42256
本书从对近几年温州市地方政府财政预决算中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数据分析入手,发现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现状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并检讨现有地方政府融资存在的问题和债务风险治理路径的不足。同时,基于美国、日本等国家个案与我国地方政府财政发展的共性特点,分析我国地方政府建立破产机制的可行性。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模式、责任制度、管理体制以及债务清理机制等方面借鉴外国法律制度,重点放在破产法框架下进行地方政府性债务治理制度、破产规则及配套制度的构建。
绪论
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一、选题背景
二、选题意义
基本框架与研究方法
一、基本框架
二、研究方法
地方政府性债务研究文献综述
一、国内外地方政府性债务基本理论研究
二、国内外地方政府性债务相关问题研究
三、国内外地方政府性债务治理研究
四、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总结与评价
破产法视域下研究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理论框架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法学释义
二、以债理论为基础框架
三、以利益平衡为终极目标
四、以主体保护为核心价值研究创新点
第一章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现状研究
第一节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发展历程
一、我国近代公债三次整理
二、计划经济时期——地方政府自主举债
三、改革开放初期——地方政府没有独立举债权力
四、1994年分税制确立——禁止地方政府举债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崛起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制度化改革时期——逐步放开地方政府独立发债的权力
六、国际金融危机时期的地方政府性债务
第二节当前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现状分析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总体规模与趋势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结构分布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层级分布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区域分布
五、地方政府偿债资金来源
第二章宏观视域下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及成因
第一节宏观视域下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内部风险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外部风险
第二节宏观视域下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原因分析
一、财政制度改革不完善
二、地方政府融资缺乏法律规范
三、地方官员考核与问责机制不完善
第三章破产法视域下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及治理路径研究
第一节破产法视域下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析
一、破产法视域下我国地方政府资产的主要问题
二、破产法视域下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主要问题
第二节破产法视域下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治理路径的不足
一、地方财政信息公开的法律障碍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置换欠缺法律规范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危机化解机制缺位
第三节破产法视域下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治理路径的完善
一、编制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
二、构建地方政府信息披露法律体系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置换法治化
四、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化解制度
第四章地方政府性债务治理域外借鉴研究
第一节美国地方政府破产制度的借鉴研究——以底特律为例
一、底特律破产始末
二、美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治理规则分析
第二节日本地方政府财政重建规则的借鉴研究——以夕张市为例
一、夕张市财政重建始末
二、日本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则分析
第三节域外地方政府性债务治理的比较分析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模式的比较分析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责任制度的比较分析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的比较分析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清理机制的比较分析
第四节域外制度比较对我国的启示
一、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
二、健全地方政府融资法律制度体系
第五章地方政府破产机制在我国的可行性分析
第一节推进地方政府破产机制的内部条件与动力
一、地方政府破产机制有助于金融体系稳定
二、地方政府具备类似企业的治理结构
第二节推动地方政府破产的外部环境
一、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地方债券市场化
二、优化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方式
第三节国内部分地区与域外破产城市的特征相似
一、地区经济发展对国家政策依赖度高
二、地区经济产业结构单一
三、地方缺乏长远投融资规划
四、地方经济下滑后的表现相似
第四节地方政府具备的破产要件
一、地方政府是事实上的债务人
二、地方政府事实上无力偿还到期债务
第六章地方政府破产制度的优势与局限
第一节地方政府破产机制的优势
一、有利于地方政府财产保护
二、帮助地方政府摆脱未来合同义务
三、有利于地方政府更早获得重生机会
第二节地方政府破产制度的局限性
一、对地方政府融资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二、造成辖区一段时期的经济衰退
三、不能解决导致债务危机的根源
第七章破产法框架下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治理制度构建
第一节地方政府破产立法的发展趋势
一、地方政府破产法体系化
二、严格控制地方政府的破产申请
第二节地方政府破产制度设计的基本前提
一、地方政府主体人格的特殊性
二、地方政府涉及公共服务的财产不具有强制执行性
三、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第三节地方政府破产规则设计
一、地方政府破产规则理念
二、地方政府破产要件
三、地方政府破产重整程序
四、地方政府经法院同意可以发行具有超级优先权的债券
五、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调整程序设计
六、地方政府破产与上级政府干预的有机结合
第八章地方政府破产机制配套制度供给
第一节完善地方政府市场融资机制
一、公私合作模式的优点
二、完善公私合作体系
第二节完善财政配套制度改革
一、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合理划分
二、中央与地方的收入的合理划分
三、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第三节地方政府债券法治化
一、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原则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
三、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则架构
四、地方政府债券保险制度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前言
休谟曾断言,“国家如果不消灭公债,公债必然消灭国家”,公债的发行是国家财富的再分配,在这一分配过程中贫富差距会进一步拉大,并造成财富的分配不公平。亚当·斯密认为发行债券最大的优势体现在国家出现动乱与战争时,但是战争毕竟是短暂的,所以,长远来看征税制度比国债制度好。凯恩斯则认为,公债将伴随政府的存在而永久存续,不用担心违约现象或者无法偿还的情况出现。20世纪七八十年代经济滞胀现象让经济学家看到政府过度干预所导致的恶果。世界经济危机的本质就是债务危机,确切地说是政府债务危机,而国际金融危机只是政府债务危机的表现形式而已。当前,世界金融危机后的公债危机的阴霾依旧笼罩着各国政府,正如学者所说:我们将要为以前所做的糟糕选择承受很多痛苦,不仅发达国家,新兴国家也一样。政府债务是政府收支不平衡,为了弥补财政缺口而举借的债务。由于我国财政改革的不彻底、举债欠缺法律规制以及官员考核与问责机制不健全,导致地方政府性债务积累了内部和外部风险。地方政府适度地举债的确能缓解当地财政压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但超过必要限度的举债,则会造成政府的财政风险,财政风险的外溢性会导致房地产市场风险和金融市场风险,进而影响经济基本面。地方政府融资需求在改革开放之后不断扩大,客观上带来了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膨胀,也带来了很多结构性问题。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的同时亦给社会进步、预算的正常执行以及信用环境带来了多重影响,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依法治理已经成为困扰世界各国政治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关键问题。虽然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规模可控,但积累了大量的隐性债务,所以我国地方政府也面临同样的治理难题。
本书采用破产法视角研究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治理,用破产法资与债的关系审视地方政府的资产和债务现状,发现地方政府大量资产游离于预算之外,部分资产项目入资产负债表存在困难。不仅如此,地方政府性债务由于结构的特点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要做到资产与债务明晰,就必须制定(编制)我国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的规范,并构建地方政府信息披露法律体系,使地方政府性债务置换法治化、债务化解规范化。从这个角度来说,美国的地方政府破产制度、日本的地方财政重建制度等各有优势,结合我国的政治体制、国情、文化传统等因素,可对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治理有很大的借鉴意义。自《美国破产法》第九章问世以来,经历了上千个地方政府的破产重整,进行了几次改革,总体呈现出地方政府破产法体系化以及严格控制地方政府破产申请的趋势。地方政府破产机制为美国的地方政府财政风险做了很好地化解,因此,我国公众也不需要谈破产色变,因为我国无论从内部条件,还是外部市场环境以及部分地区与域外破产案例发展的相似历程和地方政府本身的性质来看,都有适用破产机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所以本书的观点是在辩证分析地方政府破产制度的优势与局限的基础上,制定属于我们的地方政府破产法律体系。以民法债理论为基石,平衡各方利益为价值,在坚持地方政府“因公共利益不倒”前提下,
完善地方政府债券法律规范,并在破产法框架下构建地方政府性债务治理制度和配套制度,其中包括:第一,明确破产法视域下地方政府性债务治理规则的理论基础;第二,论证地方政府破产机制在我国的可行性;第三,在破产法框架下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具体制度设计,具体涵盖地方政府破产要件和重整程序,具有超级优先权的债券发行规则,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调整程序等;第四,地方政府破产配套制度的设计;第五,规范和强化各级级政府在破产重整中的干预。本书的研究只是为地方政府性债务治理问题提供运用法学理论来解决的一种思路,尤其在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在地方政府性债务治理方面的有效经验基础上,为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治理提供新的可能性,但无论对从何种角度出发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治理,彻底解决问题的道路仍然很长。
“一个不会借债的政府是一个不会治理的政府,但一个负债累累不言偿债、不懂理债的政府更不会是一个好政府。”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金融市场的变幻莫测,金融机构对杠杆的滥用,金融衍生品风险累计……我国地方政府融资的风险和问题将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风险的积累和化解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要逐步完成。本书拟在原有地方政府性债务治理路径存在不足的基础上,以解决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为导向,旨在通过实证分析、域外借鉴、对策建议、规范设计的方式,填补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治理模式的漏洞,在法律框架下寻找更适合的解决路径,推动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化解工作,也推动我国财政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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