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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890399
明确刑法应在何种程度上保护弱势群体,关键在于厘清弱势群体的概念范畴,以及理解为保护弱势群体奠基的法理依据。刑事立法应保持自我克制的特性,逐渐去除刑法中纯粹的社会治理事项,构建弱势群体正反互补的保护结构,限缩刑法干预弱势群体犯罪的场域,将保护弱势群体的任务适当移交给专门立法。刑事政策应发挥法治建构的功能,坚持消极主义的刑事立法政策,发挥刑事司法实践政策的能动作用,重点完善基于刑事执行政策的重新社会化措施。
引言
第一章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弱势群体的概念诠释
一、身心特征视角下的弱势群体
二、社会分层视角下的弱势群体
三、价值评价视角下的弱势群体
四、总结与反思
第二节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思想来源
一、中国古代的儒家思想
二、西方的思想理论
第三节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法理依据
一、伦理主义的人道理论
二、功利主义的衡量理论
三、规范主义的价值理论
四、评价与反思
第四节以刑事法规范保护弱势群体之必要与限度
一、弱势群体刑法保护之必要
二、弱势群体刑法保护之限度
第二章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立法谱系及其变迁路径
第一节弱势群体刑法保护在中国刑法史上的发展轨迹
一、先秦时期: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法治思想
二、从秦代到清代: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法典化
三、从民国至今: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现代化
四、代结论:弱势群体刑法保护在变迁中所展现之脉络
第二节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立法展开
一、保护方式
二、保护范围
三、保护程度
四、反思
第三节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瓶颈”与转型
一、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瓶颈”
二、弱势群体刑法保护在刑事立法上的转型方向
小结:立法保护的有限性
第三章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司法面貌及其发展趋势
第一节司法解释中弱势群体的刑法保护
一、内涵式扩张:司法解释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路径
二、越法解释:逻辑及其批判
三、司法解释不宜成为弱势群体刑法保护扩张依据
第二节司法裁判中弱势群体的刑法保护
一、外延式扩张:司法裁判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路径
二、发展趋势:保守地扩张
第三节弱势群体(刑事)司法保护的反思
一、实体维度: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司法界限
二、程序维度: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救济渠道
小结:司法保护的能动性与非规范性
第四章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刑事政策及其流变方向
第一节弱势群体刑法保护语境下的刑事政策
一、刑事政策与刑事立法、司法的沟通方式
二、刑事政策的界别与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语境
第二节弱势群体刑法保护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一、宽和刑事政策的主导地位之确立
二、有限保护:刑事政策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思路
三、法治路径:弱势群体刑法保护刑事政策的一体化贯彻
第三节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刑事立法政策
一、总体保守:弱势群体刑法保护刑事立法政策的基本向度
二、个别激进:弱势群体刑法保护刑事立法政策中的积极主义思想
第四节弱势群体刑法保护与刑事司法政策
一、激进策略:弱势群体刑法保护刑事政策在刑事司法解释领域的演变趋势
二、宽和策略:弱势群体刑法保护刑事政策的刑事司法在实践中的定位
第五节弱势群体刑法保护与刑事执行政策
一、行刑个别化中的弱势群体刑法保护措施
二、行刑人道化中的弱势群体刑法保护思想
三、行刑社会化中的弱势群体刑法保护制度
小结:刑事政策的系统性、前瞻性与观念性
一、系统的刑事政策
二、前瞻的刑事政策
三、观念的刑事政策
四、余论
第五章司法推动型弱势群体刑法保护体系之构建
第一节当代中国应延缓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立法步伐:基于法益视角对“恶意欠薪”入刑之批判性反思
一、劳动债权法益化与刑法的越位
二、劳动债权并非财产犯法益的证成
三、弱势群体刑法保护刑事立法扩张之批判性反思与限制路径
第二节社会性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限度:以农民土地
权益的有限保护为视角
一、宪法为核:二元的土地管理制度的确立
二、行政为基:农用地权益保护的具体举措
三、刑事为盾:农用地权益保护的“最后手段”
四、社会性弱势群体刑法保护限度
第三节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弱势群体刑法保护上的转型路径
一、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基本原则
二、弱势群体刑法保护的基本路径
第四节作为核心动力的刑事司法实践之体系定位
一、能动司法、克制因素与司法自由裁量基准之确立
二、越法裁判及其理据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总序
博士,古时为学官名,他们精通经艺,教授生徒;如今则属学位名,位于学位序列的最高一级,占据国民教育体系的最顶端。古今分别虽然悬殊,但就学识渊博、学问精专而言,则是相通的。如今,一个人若能取得博士学位,无疑标志着他由学习阶段进入了学术阶段,真正具备了独立的思考能力、敏锐的洞察意识、严谨的批判精神。如此人才,对提升国家的理论自信,塑就国民的文化自信,深化科教强国战略而言,是决然不可或缺的。因此,博士的培养一直是国家教育资源的重要倾注所在。而伫立其间的法学博士,在当下“法治是治国之重器”的战略论断下更显得意义非凡,这也是当下法学博士所应担当的时代重任之所在。基于当今宏大的历史使命,东南大学法学院与众多高校一起,共同肩负起了法学博士的培养之责。
东南大学位于六朝古都南京,承续江左文枢余脉。其法学学科肇始于1928年国立中央大学,1995年,东南大学复建法律系,2006年9月19日成立法学院。二十多年的春华秋实,十余载的开拓进取……回首往事,感慨万千,筚路蓝缕,虽苦犹甜;放眼今朝,备受鼓舞,展望未来,生机无限。如今的东南大学法学院年轻而朝气蓬勃,朴实而气象万千。在不断的奋进中,法学院已初步形成了与学校“双一流建设”要求相匹配的学科优势与特色。在研究生培养上也是全面开花,陆续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6年正式获批的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被列为江苏省重点学科,更是开启了法学院法学博士培养的新篇章。早在2008年,东南大学法学院就在马克思主义学科点独立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十载虽短,但也足以检验出一所高校法学院的博士培养水平,足以沉淀出一所法学院博士生群体的学术品性。
南京作为中国特大城市,背枕钟山,比邻长江,得天之独厚,自古便享繁华。如此这般的熙攘喧嚣,对于学术所需要的静谧,实在是一种反差。这就需要博士生们耐下性子,沉下心来,于喧闹之中觅得清净,于浮华之中自我积淀。可喜的是,我们的博士生做到了,博士学位论文的最终出版便是最好的证明。当然,这依然是不够的。因为,博士学位论文作为每位博士的学术开端,不免显得稚嫩与不足,需要博士们对其展开进一步的查漏补缺、推敲打磨,借此实现学术素养的再次升华。
思想在于交流,学术在于批判。博士学位论文的完善、学术素养的升华,最好的方式便是直面同行学人的质疑和批评。基于以上考虑,我们决定推出《东南大学法学博士文库》。一方面,为博士们对外展示自己的智识成果提供一个平台,为学界的理论研究输出一点智慧结晶,以飨读者;另一方面,我们也希望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的付梓出版,对博士们的学术积淀情况进行一番检验。因此,学界同仁们的指教与斧正于我们弥足珍贵。不仅对博士本人的学术成长,而且对法学院博士生培养工作的拔升,均受益非常。
我们也深知,学术沉淀非一日之功,学术新人的培育非一时之力。我们只是希望借助《东南大学法学博士文库》这一起点,以良好的初心为优秀作品的雕琢、为学术新人的首秀提供一方平台,如此便足矣。
是为序。
东南大学副校长 周佑勇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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