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6824856
★《漫长的告别》是雷蒙德•钱德勒的经典代表作,是钱德勒在去世前的妻子病床边照顾期间写成的,也寄寓着对挚爱漫长的告别的心情。
★钱德勒作品文笔的洗练、简洁、精准,他塑造的侦探菲利普•马洛被评为极有魅力的男人、“有着黄金般色泽心灵的骑士”。钱德勒被公认为20世纪美国文学的代言人之一。
★钱德勒的小说六次被搬上银幕,他重在塑造人物,而非致力于故事或过分讲求情节上的峰回路转。
★村上春树将它奉为人生之书,是他很爱看的小说,没有之一。“它是部完美的杰作,极其出类拔萃。村上春树曾说,他毕生的目标是写作出陀思妥耶夫斯基和钱德勒合二为一的小说。
★《漫长的告别》与《了不起的盖茨比》《太阳照常升起》《在路上》经典齐名, 是20世纪美国文学黄金时代四大杰作之一!
★《漫长的告别》被译成三十余种语言的经典推理小说,作者一生共创作了七部长篇小说,《漫长的告别》作为他*重要的一本小说,故事围绕私人侦探马洛偶然遇到被人扔在停车场的陌生醉鬼,将其带回了家。这个酒鬼半边脸上有刀疤,整过容,尽管落魄之至,仍表现得很有教养。某天,这位绅士酒鬼找到马洛,声称自己杀了自己的妻子——个百万富翁的女儿,请他帮助自己出逃……
★马洛试图追查的情杀案展开,黑道白道、政界警界上演了一幕幕复杂的戏码,随着真相的逼近,从而把马洛拖进了一场匪夷所思的漫长告别之中……
[漫长的告别]
我和特里•卢恩诺克斯第一次见面是在舞者酒吧外面,当时他喝得酩酊大醉,坐在停在酒吧露台外面的一辆劳斯莱斯银色幽灵里。酒吧的服务员把车子从停车场开出来,手扶着车门站在那里等着,无法关门。因为特里•卢恩诺克斯的左脚还在车外晃来晃去,好像他已经不记得自己还有这么一条腿。虽然他年纪不大,头发却已然花白。看他的眼睛,你就能知道他醉得很厉害;除此之外,他跟那些穿着晚宴装束、出手阔绰的年轻人毫无二致。
他的身边有一个红发女郎,笑得十分淡漠,她身上那件蓝色貂皮衣服让劳斯莱斯车都似乎黯淡无光了。不过也只能说“似乎”,因为这是不可能的。
那个服务员是那种常见的没什么耐心的年轻人,总是一副受气的表情。他穿着一件白色的外套,前襟上用红线绣着酒吧的名字。
“先生,你这样我可没法关门呀,”他尖刻地说,“要么您把贵腿收回车里,要么让我把车门打开,您滚出来?”
红发女郎看了他一眼,那目光似乎要把他刺穿,再从后背伸出四英寸,可是他对此毫不在意。如果你一掷千金,打完一场高尔夫球,产生了自己人格高贵的幻觉,舞者酒吧的人就会帮你把这种幻觉化为泡影。
一辆外国敞篷车突然开进了停车场,车停稳后从里面走下来一个男人。他穿着花格子衬衫、黄色长裤和黄色马靴。他掏出打火机,“啪”的一声点燃了嘴里叼着的香烟,然后就吐着烟圈走了,连看都没看一眼这辆劳斯莱斯,也许他根本看不上这种档次的车吧。走到露台的台阶前时,他止住了脚步,往鼻梁上放了一个单片眼镜。
女郎突然娇媚地说:“亲爱的,我有一个好主意,不如我们先坐出租车去你那里,然后开着你的敞篷车去兜风,沿着海滨开到蒙迪赛托。我知道那里正在举办泳池派对,一定能在那里见到很多熟悉的面孔。”
白发青年温和地说:“抱歉,恐怕我得让你失望了。我不得已卖掉了那辆车,它已不再属于我。”他的语调稀松平常,让你觉得他刚才只不过是喝了几杯橙汁而已。
女郎的身子离他远了一些,连声音也疏远了:“亲爱的,你说卖了是什么意思?我怎么没听明白呢?”
“为了填饱肚子,我把它卖了。”
“我知道了。”现在她的声音冷冰冰的,冷到就算把意大利冰激凌放到她身上也不会融化。
“先生,请您快一点儿好吗?我还有别的车要停。”在服务员眼里,这个白发青年已经跟他一样身份卑微了,“回头再见吧,要是还有这个机会的话。”
他松开车门,那个醉醺醺的白发青年立刻跌出车外坐到了柏油马路上。在这样的时候,我是不会无动于衷的,于是我走过去扶住了他。我想,跟醉鬼打交道可不是什么好事,就算他认识你,甚至跟你关系不错,也随时有可能给你来上一拳。我搀住他的胳膊,把他扶了起来。
他礼貌地说了一句:“谢谢。”
女郎挪到了副驾驶的位置,冷冰冰地说:“他一喝醉,就会冒出他那副令人讨厌的英国腔,谢谢你扶他。”她的声音像不锈钢一样硬。
我说:“我把他弄到后座上好了。”
可是她已经踩下了油门,劳斯莱斯开始启动。
★雷蒙德•钱德勒是我见过的,*能让人产生愉快的人。如果他不当作家,当喜剧家也一定能功成名就。
——毛姆
★雷蒙德•钱德勒创造出一种全新的描述美国的方式,从此以后,美国在我眼中改变了模样。
——保罗•奥斯特
★钱德勒的文笔,生动流畅,达到了忘我的境界。我们惊喜地意识到,在我们面前的不仅仅是个讲故事的人,而且是一个有独特文体风格的、有远见的作家。
——乔伊斯 •卡罗尔 •欧茨
★雷蒙德•钱德勒,每一页都有闪电。
——比利•怀尔德
★雷蒙德•钱德勒是一位大师。
——《纽约时报》
[漫长的告别]
庭审非常失败。法医在医学证据还没有完成的时候就开始检查了,因为他害怕公众会对他不利。他的担心是多余的,一个作家的死亡——即使是一个知名的作家——也不会是长久的新闻。那个夏天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新闻。一个国王退位,另一个被暗杀;在一个星期内,三架大型客机坠毁;一家大通讯社的头头在芝加哥被他自己的汽车撞得粉身碎骨;二十四名罪犯在监狱大火中被烧死——洛杉矶县的法医运气不佳,他错过了生活中美好的事物。
当我离开证人席时,我看到了坎迪。他的脸上露出一个明亮而恶毒的笑容——我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穿着有点太讲究了,可可棕色华达呢西装,白色尼龙衬衫,深蓝色领结。在证人席上,他很安静,给人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是的,老板最近很多次都喝得酩酊大醉。是的,在楼上枪走火的那天晚上,是他帮助他上床睡觉的。是的,老板在他坎迪最后一次离开之前要求喝威士忌,但是他拒绝了。不,他对韦德先生的文学作品一无所知,但他知道老板很气馁。他不停地把它扔掉,然后又把它从废纸篓里拿出来。没有,他从来没有听见韦德先生和任何人吵架。诸如此类。法医试图找到破绽,不过坎迪一定受过别人的指点,他回答得完美无缺。
艾琳•韦德穿着黑白色的衣服。她脸色苍白,说话声音低沉清晰,即使用扩音器也起不到什么效果。法医对她十分温柔,跟她说话的时候总是不由自主地咽口水。当她离开证人席时,他站起来鞠了一躬,她给了他一个转瞬即逝的微笑,几乎让他窒息。
在出去的路上,她几乎没有看我一眼就从我身边走过,然后在最后一刻,她把头转了几英寸,轻轻地点了点头,好像我是她很久以前在某个地方见过的某个人,但却不能完全记起来。
当一切都结束的时候,我在外面的楼梯上碰到了奥尔斯。他在观察下面的交通,或者假装在观察。
“干得好,”他头也不回地说,“恭喜你。”
“你在坎迪身上干得不错。”
“不是我,孩子,地方检察官认为偷欢的事情和本案无关。”
“什么偷欢的事情?”
他看着我。“哈,哈,哈,”他说,“我说的不是你。”然后他的表情变得冷漠起来。“我见过太多这种事,让人反胃。不过这一次有些特殊,因为是富人的故事。家世古老,外面的风雨算不了什么。再见,笨蛋。你什么时候能有钱穿二十美元的衬衫就给我打电话,我会顺便帮你拿一下外套。”
人们在我们周围绕着台阶上上下下,我们只是站在那里,不去理会。奥尔斯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香烟,看了看,把它扔在水泥地上,用脚后跟把它踩得粉碎。
“真浪费。”我说。
“只是一支烟,伙计,这比起一条人命又算得了什么?过一段时间,也许你会娶那个女孩,对吧?”
“滚开。”
他不高兴地笑了。“我一直在和正确的人谈论错误的事情,”他尖刻地说,“我说得对吗?”
“没有异议,组长。”我说,然后走下台阶。他在我身后说了些什么,但我继续走着。
我去了弗洛瓦街的一家玉米牛肉店,入口处一块粗鲁的牌子上写着:“男士专用,狗和女人不得入内。”这里很适合我的心情。里面的服务也不怎么样,服务员的胡子都没刮,他会粗鲁地把食物朝你面前一扔,然后自动把你的钱扣除一部分当作小费,根本不用征得你的同意。这里的食物很简单,但味道非常好,他们有一种棕色的瑞典啤酒,有像马提尼酒一样的劲头。
当我回到办公室时,电话铃响了。奥尔斯说:“我要去找你,我有话要说。”
他一定是在好莱坞分局或附近,因为他短短二十分钟后就出现在了我的办公室。他坐在招待椅上,交叉双腿,咆哮道:
“我太过分了。对不起,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
“为什么要忘记呢?让我们互揭伤疤多好呀。”
“很适合我,不过揭的时候还得捂着点儿。对某些人来说,你不是什么好人,可我从来不知道你做过什么歪事。”
“二十美元的衬衫有什么好笑的?”
“哦,见鬼,我只是随口一说。”奥尔斯说,“我想到了波特老头。就像他让秘书告诉律师,让律师告诉斯普林戈地方检察官,再让他告诉艾尔南德斯组长你是他的私人朋友一样。”
“他不愿意为了我搞得这么麻烦。”
“你见过他了,他留出了见你的时间。”
“我见过他,就是这样。我不喜欢他,但也许只是嫉妒。他派人来找我给我一些建议。他很强壮,很坚强,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但总体来说他算不上恶人。”
“这世界上有没有干净的方法可以赚到一亿美元?”奥尔斯说,“也许领导认为自己的双手是干净的,但是在某个时候,一定会有人被逼到了墙角。干净的公司没法立足,只能低价转给别人。体面的人失去了他们的工作,股票在市场上被操纵,私人花一点就黄金就可以买到代理权。大钱就是大权,手握大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些投机者和大的律师事务所因为践踏有损巨头而有利大众的法规,就可以得到十万美元的酬劳。这就是体制,也许这是我们能得到的最好结果。”
“你听起来像一个党员。”我说,我是故意针对他。
“我不知道。”他轻蔑地说,“我还没有被调查,不过你很高兴那件案子被判定为自杀,是吗?”
“还能是什么呢?”
“没别的了,我想。”他把他那双硬而钝的手放在桌子上,看着手背上那些棕色的大雀斑,“我老了。角化病,他们称之为褐斑,你得到五十岁以上才能长这个。我是个老警察,老警察通常都是老混蛋。我觉得韦德的死有很多疑点。”
“比如?”我向后一靠,看着他眼睛周围紧绷的皱纹。
“即使你知道自己什么也做不了,你还是可以感觉到一些不合理。不过我能做的也就是在这里说说胡话。他居然没有留下遗书,我觉得很不合理。”
“他喝醉了,可能只是一时冲动。”
奥尔斯抬起眼睛,把手从桌子上放下来,我看到他的脸色很苍白。“我翻了他的书桌。他给自己写信,他写啊写啊写,无论是醉酒还是清醒,都会用打字机来写字。这些信有些是狂野的,有些是有趣的,有些是悲伤的。那家伙有心事,他写了很多关于它的东西,但是他从来没有真正触及过它。如果那家伙想要自杀,他应该会留下一封两页纸的信。”
“他喝醉了。”我又说。
“对他来说,这不重要。”奥尔斯疲倦地说,“接下来我觉得不合理的是,他在那个房间里自杀,是想让妻子看到吗?好吧他喝醉了,可我还是觉得不合理。另外一个疑点是,他在快艇的声音盖过枪声的时候扣动了扳机,这对他来说有什么区别呢?又是巧合,是吧?更巧的是,妻子在仆人休息的日子里忘了带门钥匙,只好按门铃才能进屋。”
“她可以绕到后门去。”我说。
“是的,我知道,我现在是在假设。如果韦德还活着,在书房里工作的话,他就听不到铃声了,因为他的门是隔音的。而且那天是周四,仆人不在,除了你没人应门,她却在证人席上说她不知道你在那儿。她不但忘记了带钥匙,还忘了仆人不在。”
“你自己也忘了一件事,伯尼。我的车停在车道上。所以在她按门铃之前,她就知道我在那里,或者有人在那里。”
他咧嘴一笑。“我忘了,不是吗?好了,假设当时的情况是这样:你在湖边,快艇正在制造噪音——顺便说一句,是几个刚从艾洛希特湖来的家伙,他们的船停在拖车上——韦德在书房里睡着了,或者已经昏过去了。有人把枪从他的桌子里拿了出来,她知道是你干的,因为你上次告诉她了。现在假设她没有忘记带钥匙,她走进房子,看到你在湖边,看到韦德在书房里睡着了。她知道枪在哪里,就拿到它,然后等待合适的时机开枪,再把枪扔在我们找到它的地方,回到房子外面,等快艇离开,然后按下门铃,等你开门。有人反对吗?”
“动机是什么?”
“是啊,”他酸溜溜地说,“这一个问题就够了。如果她想甩掉那个家伙,简直易如反掌,不但能够得到大笔赡养费,还能获得丰厚的财产分配,因为他习惯性喝醉,还对她动粗。这么说来,她完全没有动机。不管怎样,时间安排得太巧妙了,提前五分钟她都不可能做到这一点,除非你参与其中。”
我想说点什么,但他举起了手制止我。“别紧张,我没有指责任何人,只是推测。晚五分钟她也做不到,她只有十分钟的时间来完成这件事。”
“十分钟,”我恼怒地说,“这是不可能预见到的,更不用说计划了。”
他向后靠在椅子上叹了口气:“我知道。你有很多理由能够推翻这些假设,我也有,我只是觉得很不合理。你在他们之间扮演了什么角色?那家伙给你开了一张一千美元的支票,然后把它撕碎了,你解释为他生你的气,你还说反正你也不想要,也不会要。他以为你和他老婆上床了吗?”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