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3067744
本书为中英对照本,对上海法院系统20152016年精选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图书还将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本书从上海法院2015 2016年受理及审结的数千件知识产权案件中精选出具有一定代表性与指导性的案例。每个案例均设提要、案情、审判、评析四大部分。每个案例在提要部分对案例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归纳,在案情部分介绍基本案情,在审判部分详细介绍审判理由和判决结果。评析部分是在概述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详细阐述判决的法理和法律依据。 本书可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者、权利人、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高等院校研究人员和广大师生参考使用’
目录
一、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合理使用在司法实践中的审查认定——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诉浙江新影年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深度链接行为是否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上诉案
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网络内容提供者的审查认定——周维海与上海伊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创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实用艺术品的著作权保护——蓝盒国际有限公司与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复制权、发行权纠纷案
判定美术作品间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基本方法——艾影(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诉上海丫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复制权、改编权纠纷案
涉嫌侵权作品的有限保护与限制——殷文君与上海徐汇区思源教育培训中心侵害作品署名权、复制权、获得报酬权纠纷案
侵害作品改编权的界限以及相关宣传行为性质的认定——完美世界(北京)软件有限公司与上海野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改编权纠纷、虚假宣传纠纷、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私人影院观影模式的侵权认定与著作权保护——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万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二、商标权民事纠纷案件
商标独占使用重复许可时的合同效力与使用权归属——上海帕弗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诉上海艺想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毕加索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案
商品商标指示性使用的认定——维多利亚的秘密商店品牌管理公司诉上海麦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企业字号与商标冲突中停止侵权及有惩罚性功能之法定赔偿的适用问题——大润发投资有限公司与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全面模仿、立体侵权”的商标侵权案件——宝马股份公司诉上海创佳服饰有限公司、德马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周乐琴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权利冲突的司法判定——上海国福龙凤食品有限公司与宁波龙凤食品有限公司、上海亿阳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商标侵权判定的适用前提及赔偿数额认定规则——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与彪马(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自然人姓名商标权化后的商标侵权认定——葛军、陶人葛公司与敬华拍卖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原告主体资格的审查以及描述性使用的认定——哥伦比亚运动服装公司与上海兴诺康纶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正当使用与侵权使用的界限认定——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与上海雨前春茶叶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
三、专利权民事纠纷案件
外观设计的客观比对与判断方法——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得力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先用权抗辩的司法认定——盛纪(上海)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诉上海统一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法院采信单方鉴定结论的条件——山特维克知识产权股份有限公司诉浙江美安普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四、不正当竞争民事纠纷案件
电竞游戏赛事网络直播行为的不正当竞争之认定——上海耀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广州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为说明商品销售商变化而使用他人商标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和虚假宣传的认定——开德阜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阔盛管道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欧苏贸易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案
提供他人视频内容时绕开片前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深圳聚网视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企业英文名称的司法保护——江苏天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湖南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案
招投标瑕疵是否构成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的认定——天津市中力神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联电实业有限公司等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工具类软件拦截他人视频前广告行为的法律性质认定——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大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擅自公开竞争对手裁判文书信息的法律性质认定——扬州市龙卷风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圣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五、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经营场所提供者容留销假行为的刑事责任认定——李如国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以货标分离的方式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性质的认定——以李某某、徐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为视角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中“实质性相似”的理解与认定——被告人汪洁等侵犯著作权罪案
假冒注册商标罪中“非法经营数额”的司法认定与思考——被告单位上海祥运箱包有限公司等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六、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构成法定要件之举证责任——上海牟乾广告有限公司诉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商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酷美(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上诉案
七、知识产权诉讼程序案件
权利人未报案的刑事程序是否产生民事诉讼时效中断效力——勃贝雷有限公司诉陈凯、鲁秋敏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侵害共有著作权案件的行为保全——亚拓士软件有限公司与娱美德娱乐有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前停止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的诉前证据保全——申请人欧特克公司、奥多比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风语筑展览有限公司诉前证据保全案
网络不正当竞争诉前行为保全的司法审查——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与上海载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申请诉前停止侵害知识产权纠纷案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如火如荼展开,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内容,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也是掌握国家发展主动权的关键要素。2018年4月10日,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发表主旨演讲,向世界宣布了中国将采取扩大开放的四项重大举措,其中就提出了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明确要求。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改革开放日新月异、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的关键时刻,中央高瞻远瞩,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发展两个大局,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
司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中最有效、最权威的手段。2018年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专门面向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事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事关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繁荣,事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对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加强审判队伍建设、提高审判质效、加大保护力度等做出了全面部署,标志着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正处于难得的历史机遇时期。面对历史机遇,人民法院必须勇于肩负起应有的光荣使命与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深化改革,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确保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营造更优的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和营商法治环境,为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年来,上海法院始终注重提升审判工作水平,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也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和探索,精心审理了一批在全国甚至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并从中确立了一些得到公认和肯定的审判规则。同时,上海法院始终十分重视各类案例的编撰工作,尤其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建立了案例编选和发布机制,如每年编发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定期出版知识产权精选案例集等,以期通过精品、经典案例的发布,力求在指导知识产权类案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发挥对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以及激励科技创新的规范、示范、引导功能,对法制普及和宣传有所助益,对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有所示范。
本书汇编的36件案例是从2015年至2016年上海法院审结的近2万件知识产权案件中精选所得,案件类型覆盖著作权、商标、专利、反不正当竞争等民事案件,以及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和涉及知识产权诉讼程序的案件,集中展现了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化水平。例如,上海帕弗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诉上海艺想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毕加索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案,涉及商标独占使用重复许可时的合同效力与使用权归属问题,入选“2015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维多利亚的秘密商店品牌管理公司诉上海麦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涉及商品商标指示性使用的认定问题,入选“2015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得力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涉及外观设计的客观比对与判断方法,入选“2016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深圳聚网视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系全国首例视频聚合不正当竞争案,涉及提供他人视频内容时绕开片前广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入选“2016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上述四件案例均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再如,上海牟乾广告有限公司诉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商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酷美(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上诉案,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上海耀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广州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涉及电竞游戏赛事网络直播行为的不正当竞争认定,入选“2016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及“2016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勃贝雷有限公司诉陈凯、鲁秋敏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涉及权利人未报案的刑事程序是否产生民事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问题,入选“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情况发布会公布的典型案例”;开德阜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阔盛管道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欧苏贸易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案,涉及为说明商品销售商变化而使用他人商标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和虚假宣传的认定问题,入选“2015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及“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情况发布会公布的典型案例”;申请人欧特克公司、奥多比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风语筑展览有限公司诉前证据保全案,入选“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情况发布会公布的典型案例”;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与上海载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申请诉前停止侵害知识产权纠纷案,入选“2015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此外,本书继续沿用中英文对照体例,便于更好地向国际社会展示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成果。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18年4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同济大学共同签署《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搭建起法院司法实践与大专院校教学培养有机结合的高端平台,探索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促进的举措机制,双向培养更多高素质、高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知识产权法律人才,不断提升“院”“校”合作的规范化、品牌化、实效化水平,力求在更高层面上实现知识产权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而本书的编撰和出版工作即是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同济大学共同完成,这既是响应双方合作框架协议的具体举措,也突显了“院”“校”合作的新成果。同济大学的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在国内外均享有盛誉,尤其是2016年11月,在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政府的支持下,同济大学在其原有的知识产权学院基础上,正式成立了“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这是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第七个世界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基地,同时也是国家教育部、知识产权局委托的“一带一路”中国政府知识产权奖学金项目基地,并承担相关国际人才培养项目,充分展示出同济大学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底蕴。相信随着双方合作的不断深化,定会结出更多、更优的实践研究成果,不断为我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科技强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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