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45868
条文主旨 简要明晰
条文注释 精炼实用
关联法规 方便索引
权威性:权威机构出版,专业人士编写,法律文本标准
实用性:重点法条注释,条文主旨提示,配套附录实用
易用性:解读立法本意,注释精准易懂,开本便于携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注释
- 《婚姻法》《收养法》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照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 婚姻登记条例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适用提要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章 一般规定
千零四十条 婚姻家庭编的调整范围
千零四十一条 基本原则
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
千零四十三条 婚姻家庭道德规范
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原则
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近亲属及家庭成员
第二章 结婚
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
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
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
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
千零五十条 婚后组成家庭
千零五十一条 无效婚姻
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的可撤销婚姻
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
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第三章 家庭关系
节 夫妻关系
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地位平等
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姓名权
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人身自由权
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
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相互扶养义务
千零六十条 日常家事代理权
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相互继承权
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
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
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
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
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
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
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
千零七十条 父母子女相互继承权
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
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千零七十三条 亲子关系异议之诉
千零七十四条 祖孙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
千零七十五条 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
第四章 离婚
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
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
千零七十八条 协议离婚登记
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
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
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
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
千零八十三条 复婚登记
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抚养
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
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
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
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
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
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过错赔偿
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
第五章 收养
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千零九十三条 被收养人的条件
千零九十四条 送养人的条件
千零九十五条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
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特殊规定
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
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
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子女的特殊规定
千一百条 收养子女的数量
千一百零一条 共同收养
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
千一百零三条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特殊规定
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送养自愿
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
千一百零六条 被收养人户口登记
千一百零七条 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不适用收养
千一百零八条 优先抚养权
千一百零九条 涉外收养
千一百一十条 收养保密义务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千一百一十一条 收养拟制效力
千一百一十二条 养子女的姓氏
千一百一十三条 无效收养行为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千一百一十四条 协议解除及诉讼解除收养
关系
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
千一百一十六条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
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生活费、抚养费支付
附录一 条文对照
《婚姻法》《收养法》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照表
附录二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10.26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12.2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18.10.26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2017.11.4修正)
婚姻登记条例(2003.8.8)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2019.3.2修订)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5.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1.9)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12.25)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7.2.28修正)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8.9)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11.3)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11.3)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2018.1.16)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1989.12.13)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2015.12.8修订)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2014.9.24)
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2012.8.8)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2006.1.23)
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2003.12.17)
附录三 典型案例
雷某某诉宋某某离婚纠纷案
女童罗某某诉罗某抚养权纠纷案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止儿童虐待
郑某丽诉倪某斌离婚纠纷案
——威胁作为一种家庭暴力手段的司法认定
陈某转诉张某强离婚纠纷案
——滥施“家规”构成家庭暴力
李某娥诉罗某超离婚纠纷案
——优先考虑儿童利益
郝某某诉郝某华赡养纠纷案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止子女虐待老人
钟某芳申请诉后人身安全保护案
——诉后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止“分手暴力”
邓荣萍故意伤害案
——长期对养女实施家暴获刑
汤翠连故意杀人案
——经常遭受家暴致死丈夫获刑
肖正喜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
——长期实施家暴并杀人获死刑
薛某凤故意杀人案
——养女被养父长期性侵杀死养父获刑
编辑出版说明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少不了法律保障。遇到问题依法解决,已经成为人们处理矛盾、解决纠纷的不二之选。然而,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问题,如何精准、高效地找到法律依据,如何完整、准确地理解和运用法律,日益成为人们“学法、用法”的关键所在。
为了帮助读者快速准确地掌握“学法、用法”的本领,我社开创性地推出了“法律单行本注释本系列”丛书。本丛书自首次出版至今已十余年,历经多次修订完善,现已出版近百个品种,涵盖了社会生活的重要领域,已经成为广大读者学习法律、应用法律之必选图书。
本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1.出版机构权威。成立于1954年的法律出版社,是法律专业出版机构,始终秉承“为人民传播法律”的宗旨,完整记录了中国法治建设发展的全过程,享有“社会科学类全国一级出版社”“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等荣誉称号。
2.编写人员专业。本丛书皆由相关法律领域内的专业人士编写,并引入匿名审稿评估制度,确保图书内容始终紧跟法治进程,反映立法动态,体现条文本义内涵。
3.法律文本标准。作为专业的法律出版机构,多年来,我社始终使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刊登的法律文本,积淀了丰富的标准法律文本资源,并根据立法进度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4.条文注解精准。本丛书以立法机关的解读为蓝本,对每个条文提炼出条文主旨,并对重点条文进行注释,使读者能精准掌握立法意图,轻松理解条文内容。
5.配套附录实用。书末“附录”部分收录的均为重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使读者在使用中更为便捷,使全书更为实用。
需要说明的是,本丛书中“适用提要”“条文主旨”“条文注释”等内容皆是编者为方便读者阅读、理解而编写,不同于国家正式通过、颁布的法律文本,不具有法律效力。本丛书不足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我们用心打磨本丛书,以期为法律相关专业的学生释法解疑,致力于帮助每个公民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2020年8月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