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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48593
民法精神是民法规范的社会精神,是市场经济与人本社会的基本秩序价值与规范意识。民法精神作为以人为本和反映人的主体地位的法律精神,是一个社会的基本法治精神。民法精神既是人本社会自主构序的法治能力,又是社会秩序形态的法治化,具有法治文化的根本属性。
民法精神的基本内涵:人性自然精神;人格平等精神;利益均衡精神;行为理性精神;权利保护精神;社会自律精神;公序良俗精神;公平正义精神。
民法精神的基本特征:人本社会的生态精神;主体意志的行为精神;实践理性历史传统的民族精神;市场经济的规范精神。
没有民法精神,就没有法治精神和法治社会;民法精神的缺失,是社会和法治的根本缺失!走向法治社会,从培育和弘扬民法精神起步!
王利明教授序
卷首语 真理与谬误
——几个中国民法基础理论问题反思
论民法与道德王利民
宪法与民法的贯通与隔离——国家所有权与人格权本质分析的思路和意义尹 田
宪法与民法关系之探讨马 岭
宪法与民法的关系论纲王 锴
宪法与部门法的三重关系张 翔
宪法和民法关系研究的冷思考李 岩
论宪法关于公民财产权的规定艾尔肯
论良法标准及其审查机制王利民 郭明龙 尚海涛
民法合宪性解释的事实条件李海平
民法典编纂中的宪法观与问题意识任喜荣
民法典的宪法使命及其实现刘志刚
改革开放40多年民法学家宪法观发展演变研究申惠文
《民法总则》中“绿色原则”的宪法依据及其展开张 震 张义云
宪法私人效力中的事实与规范:一个分析框架姜 峰
民法典应承载宪法对家庭之制度性保障刘练军
从斗争到沟通:民事权利救济模式的变迁翟羽艳 张铁薇
宪法平等原则在婚姻家庭法中的展开——从“男女平等”到“出生平等”薛宁兰
水资源国家所有权理论之证成彭诚信 单平基
论法院对基本权利的保护谢立斌
论部门法保护基本权利的义务及其待解决的问题陈 征
宪法上舆论监督权对名誉权侵权责任的规范影响——基于近期司法实践的考察黄明涛
农村女性土地权益保护“制度迷宫”的破解及其规则再造程雪阳
“全覆盖”的备案审查制度体系勾勒——第二份备案审查年度报告评述郑 磊 赵计义
社会系统论视角下的宪法与民法关系初探郭 殊
附录 第四届“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与会者名单
编后语
王利明教授序
2013年11月9日,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主办、辽宁省民法学会承办的首届“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在大连海事大学成功举行,本次论坛也是中国民法学研究会成立后主办的小型系列学术研讨会之五,论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对此我感到非常欣慰。
2013年7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利民教授与我联系,提出了举办“全国民法哲学论坛”的倡议。他在给我的信中说道:“对于中国这样一个非民法传统的国家,面对中国社会复杂的社会与民法问题,除了立法和法律制度的构建与研究外,民法哲学的认知应当成为’后法律体系时代’特别重视的问题,也许我们很难在民法哲学的认识之外而以民法体系构建的形式来根本解决中国社会的秩序缺失问题。”王利民教授对举办这一论坛的认识,虽然文字不多,但却是一种认真的学术思考,我认可他的基本想法并同意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主办、辽宁省民法学会承办这一论坛。论坛筹备期间,王利民教授与我和王轶教授就论坛的组织形式和主题等相关细节问题进行了多次沟通。我认为,举办这样一个全国性的学术论坛,仅探讨民法哲学问题,面有些窄,有一定的局限性,建议把论坛的主题扩大一些,这就有了后来的首届“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的举办。
自清末变法以来,法治成为中国人矢志不渝的梦想。近百年以来,虽然中国的社会发展与法治建设历经坎坷,但是法治梦始终是中国梦,是中国人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新中国成立以来,一部中国民法典的制定,成为几代民法学者的法典梦,并为此积极呼吁和建言。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更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虽然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且已经颁行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重要的民事法律,基本涵盖了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方面,但法律体系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应当加快推进民法典的制定步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中指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步骤,也为我国未来民事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道路。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中国民法学界一方面要致力于推动民法典的出台,另一方面也要注重民法基础理论乃至民法哲学等领域的思考。民法哲学通过将哲学与法学结合起来,研究民法的发展规律,为民法的发展提供学理基础,推动民法学理论体系建构,这些都有助于为民法典提供理论支撑,民法哲学通过民法精神与理念的社会传播,培养社会自我构序的法治能力,从而推进中国社会的法治生态转型与实现。因此,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的研究,不仅是学术的需要,而且是法治的需要,是实践的需要。举办首届展示和传播中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的学术成果与思想的“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就更具有其理论与现实意义,其举办可谓正逢其时!
我赞同王利民教授提出的举办论坛的理念,即面向社会和实践,开放性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以贴近社会的主题与互动,弘扬民法精神与社会秩序认知,促进和形成学术与社会共识,推动中国社会法治的文化生态转型与实现。法学的学术成果不应当只是学者的专利,而应当成为一种自主向社会普通民众提供和传播的并能够为全民所共享的社会精神财富。作为法学成果的学术思想与学术精神,应当有助于法律文化的发展,有助于法律体系和法治中国建设,显然,这是法学学者的共同责任和使命,也是法学研究所应当承载和具有的社会价值。对此,我欣喜地看到,首届“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上不仅有来自全国高校的民法学者在论坛上发表自己的思想观点,而且论坛也主动宣传和吸收政法系统和基层民众的代表参加,从而使论坛超越了一般学术形式本身而具有了更为广泛的社会意义和影响,这一点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也是一次成功的尝试。
本次论坛,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安排中青年学者参加,他们学术思想活跃、理论视野开阔、问题意识强烈、勇于思考探索、善于开拓创新,在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研究方面具有深厚的学术功底并作出了扎实的学术努力,代表了中国民法学研究的一股新生力量。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应当以首届“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的成功举办为契机,在过去已有小型系列学术研讨会学术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为他们创造展示学术思想与学术才华的条件和机会。同时,我希望“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作为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主办的一个主题性的高端学术论坛,能够在首届成功举办的经验基础上,继续搭建好这一平台,我将持续关注和支持论坛的后续举办和发展。
借首届“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文集出版之机,我衷心希望这一论坛的成果汇集,能够展现其传播民法精神的时代意义,并希望这一论坛越办越好!
是为序。
王利明
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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