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100068420
本书是萨特早期的著作。此前出版的仅有的两部作品严格说来不能算作哲学研究。其一是1927年发表的有关狄骥(Duguit)法律现实理论的文章,另一篇则是在1931年发表在《公牛》杂志上的《真理的传说》,萨特在这篇文章中以寓言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思想。
《自我的超越性》写于1934年,其中一部分是萨特在柏林为研究胡塞尔现象学而写的。《自我的超越性》是萨特早的著作,萨特以这部著作开始了通向《存在与虚无》的探索。《存在与虚无》坚持了《自我的超越性》的结论,又完善、深化了它所欠缺的对唯我主义的批判。
编者序
一、“我”(Je)和“我”(Moi)
A)“我”(Je)的形式在场的理论
B)我思——作为反思意识的我思
C)“我”(Moi)的物质在场的理论
二、自我的构成
A)作为意识的超越统一的状态
B)行动的构成
C)作为状态的非强制性统一的诸种性质
D)作为行动、状态、性质的极的“自我”之构成
E)“我思”中的“我”(Je)和意识
结论
编者注释
附录
I.萨特《存在与虚无》导言:《对存在的探索》
II.萨特《存在与虚无》第二卷第二章第三节:《原始的时间性和心理的时间性:反思》(节选)
III.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第57节:关于排除纯粹自我的问题
IV.萨特《胡塞尔现象学的一个基本概念——意向性》(《处境I》)
V.萨特《存在与虚无》第二卷第三章《超越性》(节选)
VI.萨特《存在与虚无》第三卷《他人的存在》章第三节:三、胡塞尔,黑格尔,海德格尔
《自我的超越性》①是萨特早的著作。此前出版的仅有的两部作品严格说来不能算作哲学研究。其一是1927年发表的有关狄骥(Duguit)法律现实理论的文章,另一篇则是在1931年发表在《公牛》杂志上的《真理的传说》②,萨特在这篇文章中以寓言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思想。
萨特以这部著作开始了通向《存在与虚无》的探索。此外,萨特的生平纪事也可肯定它与萨特当时的哲学关注是一致的。可以说,萨特那时的所有著述,如果不是同时的,至少也是同时构思的。《自我的超越性》写于1934年,其中一部分是萨特在柏林为研究胡塞尔现象学而写的。1935年间,他还写了《想象》和《想象物》(分别在1936年和1940年发表),后来在1937年和1938年间完成1934年就构思的《心理》。后来他又从《心理》分离出另一部著作《情绪现象学理论初探》,于1939年发表。后要提到随后在1943年发表的《存在与虚无》。
综合原则。它指明了“自在的存在”的不透明性。这种不透明性与我们相对于自在的位置有关,在这个意义下我们将被迫了解及观察自在,因为我们“在外面”。自在的存在没有能对立于“在外”的“在内”,没有能类似于一个判断、一条法则、一个自我意识的“在内”。自在没有奥秘,它是实心的。在某种意义下可以把它指定为一个综合。但这是一切综合中不能分解的综合:自己与自己的综合。从中自明地得出的结论是:存在在其存在中是孤立的,而它与异于它的东西没有任何联系。过渡、变化,以及所有那些使人能说存在还不是其所将是和它已是其所不是的东西,原则上都与它无缘。因为存在是生成的存在,并且它因此是超乎于生成之外的。它是其所是,这意味着,它本身甚至不能是其所不是;事实上我们已看到,它不包含任何否定。它是完全的肯定性。因此它不知道“相异性”,它永远不把自身当作异于其他存在的存在。它不能支持与其他存在的任何关系。它无定限地是它自身,并且消融在存在中。根据这个观点,我们以后还会看到,存在脱离了时间性。它存在着,当它崩溃的时候甚至不能说它不再存在了。或者,至少可以说,正是一个意识能意识到它不再存在,正因为意识是时间性的。但是存在本身不是作为一种欠缺存在于它曾在的那个地方:存在的完全肯定性在它崩溃的废墟上面重新形成。他曾经存在,而现在则是别的一些存在存在着: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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