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100045018
弗雷格是现代逻辑的创始人,也是分析哲学的奠基人,他的思想对罗素和维特根斯坦有直接的影响。本书收录了他关于哲学和逻辑学的文章共14篇。
《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部分共两篇:《概念文字,一种模仿算术语言构造的纯思维的形式语言》;《论概念文字的科学根据》。对《概念文字》,没有全译,只选译了《序》,章,还有第二章的一部分。这些内容基本反映出弗雷格构造概念文字的思想,他构造的逻辑演算系统,以及他这套符号的使用和推演方法。
《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第二部分共四篇:《什么是函数》;《函数和概念》;《论概念和对象》;《论意义和意谓》。这四篇论文反映了弗雷格对函数、概念、对象、意义、意谓这些问题的认识以及围绕这些问题形成的理论,这些认识和理论对现代语言哲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第三部分共三篇:《思想》;《否定》;《思想结构》。这三篇论文是弗雷格连续发表的系列论文,被分别称为“逻辑研究”的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这是他用非形式语言描述和刻画命题逻辑的重要论文,其中也探讨了逻辑和心理学的区别。在“逻辑研究”这一标题下,他还写了第四篇论文《论逻辑的普遍性>,可惜没有完成,因而未能在生前发表。
本书第四部分共四篇:《逻辑》、《逻辑导论》、《数学中的逻辑》、《论逻辑的普遍性》。这四篇均是弗雷格生前没有发表的论文。它们探讨了逻辑的对象,逻辑的性质,逻辑和数学的关系,充分地反映了弗雷格的逻辑观。
概念文字 一种模仿算术语言构造的纯思维的形式语言
论概念文字的科学根据
什么是函数?
函数和概念
论概念和对象
论涵义和意谓
对涵义和意谓的解释
思想:一种逻辑研究
否定:一种逻辑研究
思想结构:逻辑研究第三部分
逻辑
逻辑导论
数学中的逻辑
论逻辑的普遍性
译者后记
弗雷格(Gottlob Frege)是德国著名的数学家、哲学家、逻辑学家。他是现代数理逻辑的创始人,也是语言哲学和分析哲学的创始人。
1848年11月8日,弗雷格出生在德国维斯玛。他的父亲亚历山大·弗雷格(Alexander Frege)是当地一所女子中学的校长,他的母亲名叫奥古丝蒂·比娅罗布洛特基(Auguste Bialloblo teky)。弗雷格在维斯玛读完小学、中学和大学预科。1869年,他通过了高级中学毕业考试,上了耶拿大学。他先在耶拿大学念了两年,然后去哥丁根大学念了五个学期,先后学习了数学、物理、化学、哲学等课程。1873年,他在哥丁根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是:“论在平面上对想象图像的几何描述”。1874年,他以论文“基于量概念的扩展而建立的计算方法”申请并获得耶拿大学数学系的授课资格。1879年在他发表了《概念文字》之后,他被任命为该校副教授。1896年,他被任命为该校名誉教授。1918年,他在执教44年后退休。
弗雷格在执教期间,讲授过数学的各个分支和他建立的逻辑系统。卡尔纳普和维特根斯坦曾短期听过他的课。由于他使用的符号和构建的逻辑体系不太容易为人接受,听他课的学生常常是屈指可数。学校对他的教学评价不高。
1879年他发表了《概念文字》。此后他更深入地研究逻辑和数学中的哲学问题,于1884年发表了专著《算术基础》,并于1893年出版了《算术的基本法则》卷。在此期间,他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的哲学论文:如《函数和概念》(1891年),《论概念和对象》(1892年),《论涵义和意谓》(1892年)。然而,他的思想新颖而深奥,他使用的符号令人感到复杂而陌生,以致他的这些成果没有得到人们的重视。1902年,当他的《算术的基本法则》第二卷正在付印时,他收到了罗素的一封信。罗素高度评价了他的工作,但是指出他的逻辑系统导致矛盾的可能性,这就是著名的“罗素悖论”。为此,他感到震惊。他在为该书补写的一个后记中说:“在工作之后发现那大厦的基础已经动摇,对于一个科学工作者来说,没有比这更为不幸的了。”罗素悖论的发现对他的打击很大,他似乎再也没有能够恢复过来,以致他放弃了原来准备出版《算术的基本法则》第三卷的计划。
1925年,这位伟大的哲学家和逻辑学家怀着不平、忧郁的心情于巴特·克莱嫩与世长辞,享年77岁。今天,人们给予弗雷格极高的评价,恢复了他在历史上应有的地位,他的思想得到广泛的传播并为人们广泛地应用。弗雷格在天有知,必然感到无比欣慰。
1879年,弗雷格出版了他的部重要著作《概念文字:一种模仿算术语言构造的纯思维的形式语言》。虽然他在世时这部著作和他本人一样几乎默默无闻,但是今天却得到人们的普遍承认和重视。逻辑学家们认为,弗雷格是现代逻辑的创始人,《概念文字》的发表标志着现代逻辑的开始。哲学家们认为,弗雷格是分析哲学的人,是语言哲学之父,而他的许多思想,譬如关于意义和意谓的思想都发源于《概念文字》。因此,研究《概念文字》对于研究弗雷格的思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对逻辑和哲学的研究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这里着重介绍并探讨弗雷格关于构造概念文字的思想,以及概念文字在逻辑和哲学方面的意义。
然而思想不是人们习惯上称之为现实的东西。现实事物的世界是这样一个世界,其中,此事物作用彼事物,使它发生变化,而自身又受到反作用并由此被改变。所有这些都是在时间中发生的事情。我们很难承认永恒的和没有变化的东西是现实的。那么,思想是有变化的还是永恒的?我们以毕达哥拉斯定理表达的思想虽然确实是永恒的、永久的、没有变化的,但是难道不是也有今天真而半年以后假的思想吗?例如,那边的那棵树绿叶茂盛,这个思想在半年以后难道不是肯定是假的吗?不;因为这根本不是同一个思想。仅“那棵树绿叶茂盛”这些词句当然不足以构成表达,因为为此还需要有说话的时间。没有为此给出的时间规定,我们就没有完整的思想,即根本没有思想。只有以时间规定作补充并且各方面都完整的句子才表达一个思想。但是如果这个思想是真的,它就不仅今天或明天是真的,而且永远是真的。因此,“是真的”中的现在时并不是指说话者的现在,而是一种不表示时间的时态(如果允许这样表达的话)。如果我们应用这种纯粹的断定句形式而避免“真”这个词,那就必须做出两种区别:一是对思想的表达,二是断定。句子中也许包含的时间规定只属于对思想的表达,而在直陈句形式中得以承认的真却是永恒的。尽管相同的词句由于说话时间的改变而可以有另一种涵义,表达另一个思想,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变化所涉及的是语言方面的东西。
确实如此!那种既不能受我们作用又不能作用我们的永远不变的东西,对我们会有什么价值呢?各方面完全没有作用的东西也就是完全不现实的东西,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不存在的。即使是永恒的东西,假如对于我们来说应该是某种东西,也就必定以某种方式与时间性紧密结合在一起。一个我绝不能把握的思想对我来说会是什么呢?但是,我把握一个思想,由此我就与它建立一种关系,它也与我建立一种关系。很有可能,今天被我想到的这个思想,昨天我没有想到。但是这样一来就取消了思想的严格的无时间性。但是人们倾向于区别本质性质和非本质性质,并且认为,如果一些东西经历的变化仅涉及非本质性质,这些东西就是永恒的。一个思想被思考者所把握,由此决定或得出的思想性质将被称为非本质的。
一个思想如何起作用?是这样的,它被把握并被认为是真的。这是一种在思考者内心世界中的一种过程,这种过程在这个内心世界中可以产生进一步的结果,而且由于这些结果延伸到意志领域,使得外在世界也可以感到它们。例如,当我把握住我们以毕达哥拉斯定理说明的思想时,其结果就可能是:我承认它是真的,此外,我应用它作出一个质量加速的决定。因此,思考和判断通常是我们的行为的准备活动。因此,思想对质量加速能产生间接的影响。人对人的作用大部分是通过思想中介的。人们传播一种思想,这是怎么发生的呢?一个人在共同的外在世界中引起变化,另一个人感到这种变化,而且这种变化能够促使这个人把握一种思想并认为这种思想是真的。世界历史上的伟大事件能够以不同于思想传播的方式形成吗?我们仍然愿意把思想看做非现实的,因为在这过程中思想似乎是无所事事的,而思考、判断、表达、理解,所有这些活动都是人的事情。与一个思想相比,一把锤子在现实中表现得有多么不同啊!传递一把锤子和传播一个思想的过程是多么不同啊!一把锤子从一种力的范围传递到另一种力的范围,它被握住,同时感到一种压力,因而部分地改变了它的密度,它的各部分结构。思想却丝毫没有这些东西。思想在被传播时,没有离开传播者的力的范围,因为人基本上不能控制住它。当思想被把握时,它首先只在把握者的内心世界中引起变化;但它自身本质核心上实际上不受任何影响,因为它经历的变化只涉及非本质性质。这里没有我们在自然现象中到处可见的东西:即相互作用。思想不是完全非现实的,但是它的现实性与事物的现实性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它的作用是通过思考者的活动而产生的,没有思考者的活动,它就没有作用,至少就我们所能看到的情况是这样。虽然这么说,可是思考者确实不制造思想,而是必须如实地接受它。不必被一个思考者把握,思想就可以是真的,并且在这种情况下思想也不是完全不现实的,至少当它能够被把握并由此产生某种效用时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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