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纯质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是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50634794
晚清经学大师俞樾代表作的全新整理本。
清代学术名著《群经平议》的全新点校整理本。《群经平议》是晚清著名经学家俞樾校释群经的代表作,此书对先秦十五部重要的经典进行文字上的讹误校订,对前人及同时代学者的学术观点亦有批驳,新见新义颇多。整理者王其和广泛参考诸版本,对此书做了细致的校勘与标点工作。
目録
前言一
序目一
群經平議卷一
周易一
群經平議卷二
周易二
群經平議卷三
尚書一
群經平議卷四
尚書二
群經平議卷五
尚書三
群經平議卷六
尚書四
群經平議卷七
周書
群經平議卷八
毛詩一
群經平議卷九
毛詩二
群經平議卷十
毛詩三
群經平議卷十一
毛詩四
群經平議卷十二
周官一
群經平議卷十三
周官二
群經平議卷十四
考工記世室重屋明堂考
群經平議卷十五
儀禮一
群經平議卷十六
儀禮二
群經平議卷十七
大戴禮記一
群經平議卷十八
大戴禮記二
群經平議卷十九
禮記一
群經平議卷二十
禮記二
群經平議卷二十一
禮記三
群經平議卷二十二
禮記四
群經平議卷二十三
春秋公羊傳
群經平議卷二十四
春秋穀梁傳
群經平議卷二十五
春秋左傳一
群經平議卷二十六
春秋左傳二
群經平議卷二十七
春秋左傳三
群經平議卷二十八
春秋外傳國語一
群經平議卷二十九
春秋外傳國語二
群經平議卷三十
論語一
群經平議卷三十一
論語二
群經平議卷三十二
孟子一
群經平議卷三十三
孟子二
群經平議卷三十四
爾雅一
群經平議卷三十五
爾雅二
前言
清代是訓詁學的全面復興時期。以戴震爲首的皖派學者倡導把文字、音韻、訓詁綜合研究的治學方法,强調‘詁訓之旨,本於聲音’‘就古音以求古義’(王念孫《廣雅疏證·自序》),以聲音通訓詁,取得了巨大成績。高郵王念孫、王引之父子被誉爲‘乾嘉之首’,代表了清代訓詁學的成就。到了道咸時期的晚清,訓詁學從全盛開始走向了衰微。但晚清訓詁學上承乾嘉遺緒,下啓近現代訓詁學先聲,涌現了一批訓詁學家,取得了顯著成績。俞樾就是其中的傑出代表之一。
俞樾(一八二一—一九〇七),字蔭甫,號曲園,浙江德清人,晚清著名經學家、訓詁學家。道光元年(一八二一)十二月二日,俞樾生於浙江省德清縣城關鎮東門外南埭村。祖父俞廷鑣,乾隆甲寅(一七九四)恩科欽賜副貢。祖母夏氏、戴氏。父親俞鴻漸,嘉慶丙子(一八一六)科舉人,母蔡氏、生母姚氏。道光十七年(一八三七)俞樾應鄉試,中丁酉科副榜第十二名。道光三十年(一八五〇)中庚戌科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編修。其覆試詩題爲‘淡煙疏雨落花天’,俞樾首句云‘花落春仍在’,爲曾國藩所激賞,評價爲‘咏落花而無衰颯意,與小宋《落花》詩意相類’,被定爲名,這是俞樾受知於曾國藩之始。俞樾後遂以‘春在堂’名其全書,志曾氏之知遇也。咸豐五年(一八五五)俞樾簡放河南學政。咸豐七年(一八五七),俞樾因御史曹登庸彈劾其試題割裂經義而被免官,回鄉後專心著述、教書。俞樾曾主講蘇州紫陽書院、上海求志書院、歸安龍湖書院、杭州詁經精舍等,其中在杭州詁經精舍講學時間長,達三十一年之久,被後人譽爲‘東南大師’‘道咸之冠’,培養了章太炎、戴望、黄以周、黄以恭、朱一新、施補華、王詒壽、馮一梅、繆荃孫、吴慶坻、吴承志、袁昶等一大批有聲於時的弟子,聲名遠播日本、朝鮮、東南亞等地。光緒三十二年(一九〇六)十二月二十三日(公曆爲一九〇七年二月五日),俞樾卒於蘇州寓廬,終年八十六歲。《清史稿·儒林傳》《清儒學案·曲園學案》等有傳。俞樾的生平事迹亦可參看周雲青《俞曲園先生年譜》、徐澂《俞曲園先生年譜》、章太炎《俞先生傳》、繆荃孫《俞先生行狀》、俞潤民和陳煦《德清俞氏:俞樾俞陛雲俞平伯》、馬曉坤《清季淳儒——俞樾傳》、張欣《花落春仍在:俞樾和他的弟子》、謝超凡《游心與呈藝:晚清文化視閾下的俞樾及其文學著述》等相關論著。
俞樾在三十八歲之前,熱衷於科舉和功名,後來由於仕途不順,因人言罷官後,轉求治學之路。在《群經平議·序目》中,俞氏記述了自己是如何開始走上治學道路的。他説:
道光之元,樾始生焉。生六歲而母氏姚太恭人授之《論語》《孟子》及《禮記·大學》《中庸》二篇。十歲受業於戴貽仲先生,始習爲時文。十五歲從先朝議君讀書常州,粗通群經大義。其明年入縣學,又明年應鄉試,廁名副榜,於是嫥力爲科舉之文。越七年而舉於鄉,又六年而成進士,入翰林,則年已三十矣。自以家世單寒,獲在華選,惴惴惟不稱職是懼,不皇它也。咸豐七年,自河南學政免官歸,因故里無家,僑庽吴下石琢堂前輩五柳園中。當是時,粤賊據金陵已五年,東南數千里幾無完城。朝廷命重臣督師,四出討賊,才智之士争起言兵。余自顧無所能,閉户發匧,取童時所讀諸經復誦習之,於是始竊有譔述之志矣。家貧不能具書,假於人而讀焉,有所得必録之,治經之外旁及諸子,妄有訂正,兩《平議》(筆者按:指《群經平議》和《諸子平議》)之作,蓋始此矣。
俞樾一生潛心治學,著力校釋群經、諸子,著作等身。除了在經學、語言學方面取得突出成就外,俞樾在史學、小説、詩歌、戲曲、書法、佛學等領域也都頗有造詣。俞樾所有著作合輯爲《春在堂全書》,凡五百餘卷,其中《群經平議》《諸子平議》《古書疑義舉例》是其學術代表著作。從學術淵源上看,俞樾治學宗高郵王念孫、王引之父子。他在《曲園自述詩》中寫道:‘十年春夢付東流,尚冀名山一席留。此是揅求經義始,瓣香私自奉高郵。’詩下自注曰:‘是年(一八五八)夏間無事,讀高郵王氏《讀書雜志》《廣雅疏證》《經義述聞》而好之,遂有意治經矣。’又云:‘嘗試以爲治經之道大要有三:正句讀,審字義,通古文假借。得此三者以治經,則思過半矣。……三者之中,通假借爲尤要。諸老先生惟高郵王氏父子發明故訓,是正文字,至爲精審。所著《經義述聞》,用漢儒讀爲、讀曰之例者居半焉。’(《群經平議·序目》)這正是對清代乾嘉學派治學方法的總結、繼承和發揚。俞樾的弟子章太炎在《俞先生傳》中曾評價俞樾的三部代表著作説:‘治群經不如《述聞》諦,諸子乃與《雜志》抗衡。及爲《古書疑義舉例》,輜察理,疏紾比昔,牙角才見,紬爲科條,五寸之矩,極巧以展,盡天下之方,視《經傳釋詞》益恢郭矣!’《清史稿·儒林傳·俞樾》曰:‘(俞樾)生平專意著述,先後著書,卷帙繁富,而《群經平議》《諸子平議》《古書疑義舉例》三書,尤能確守家法,有功經籍。……因著《群經平議》,以附《述聞》之後;其《諸子平議》,則仿王氏《讀書雜志》而作,校誤文,明古義,所得視《群經》爲多;又取《九經》、諸子舉例八十有八,每一條各舉數事以見例,使讀者習知其例,有所據依,爲讀古書之一助。’
《群經平議》始作於咸豐八年(一八五八),至同治三年(一八六四)全部完成,凡三十五卷,這是俞樾的部經學著作。俞樾仿王引之《經義述聞》體例,對《周易》《尚書》《周書》《毛詩》《周禮》《儀禮》《大戴禮記》《禮記》《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春秋左傳》《國語》《論語》《孟子》《爾雅》等十五部文獻進行平議,主要内容有兩個方面:一是對經文或注文存在的訛誤進行校勘;二是對漢唐舊注甚至是同時代學者的觀點加以駁正,發明己意,提出新説。下面主要對俞樾在校勘和訓詁上取得的成績和特點加以簡述,以供讀者參考。
一、 校勘内容豐富,方法科學,重視分析致誤之由,結論較爲精審
俞樾治學非常重視對古書的校勘。他説:‘夫欲使我受書之益,必先使書受我之益,不然“割申勸”爲“周田觀”,“而肆赦”爲“内長文”,且不能得其句讀,又烏能得其旨趣乎?’又説:‘余喜讀古書,每讀一書必有校正。’(孫詒讓《札迻》卷首俞樾《序》)據統計,俞樾校釋過的典籍達五十餘種,主要集中在《群經平議》《諸子平議》《古書疑義舉例》《茶香室經説》等代表著作中,爲我國古籍文獻的整理留下了寶貴財富。俞樾訂正了諸多文獻的文字訛誤、衍脱或錯簡,方法科學,很多結論可成定讞,得到了後世學者的肯定和認可。如在孫詒讓《札迻》所校的七十八種諸子典籍中,有三十一種以俞氏所校本爲底本,或底本之一;鍾文烝所作《穀梁補注》曾參考《群經平議》,並於《穀梁平議》中采録若干條;沈肖巖作《田間詩學補注》亦從《群經平議》中刺取數十條。由此可見俞樾校勘之學對後世的影響之大。
俞樾在校勘古書時,繼承了漢唐學者的校勘成果和術語,根據古書訛誤的不同情況,采用了不同的校勘術語,如‘某當作某’‘某當爲某’‘某乃某字之誤’‘某讀爲某’‘奪’‘脱’‘衍’‘倒’等,具有較强的系統性和規範性。在《群經平議》中,俞樾主要對經文在傳抄過程中出現的訛誤進行辨正,有時也對注文進行校勘。在校勘過程中,俞氏能够綜合運用本校、對校、他校和理校等各種校勘方法。如《大戴禮記平議》‘衆信弗主’,俞樾認爲:‘“信”乃“言”字之誤。“衆言弗主”與上文“亂言而弗殖,神言弗致也”,下文“靈言弗與,人言不信不和”文法一律。……今作“信”者,即涉下文“人言不信不和”句而誤。’這是根據上下文句式一律進行校勘。又如《大戴禮記平議》:‘天地以合,四時以洽,日月以明,星辰以行,江河以流,萬物以昌,好惡以節,喜怒以當。’俞樾認爲:‘日月以明’四字‘當在“四時以洽”之上。其文曰:“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時以洽,星辰以行。”兩句一韻,自此至終篇竝同。今本在“四時以洽”之下,則失其韻矣。’這是根據語音關係進行校勘。再如《周書平議》:‘上賢而不窮。’注曰:‘窮謂不肖之人。’俞樾云:‘“不”字疑“下”字之誤,故孔注以“窮”爲“不肖”,蓋謂上賢而下不肖也。若是“不”字,則上賢而不不肖,文不可通,孔氏必不作是解矣。’這是根據注文進行校勘。俞樾在校勘時還十分注重古書的語法特點,認爲如果不符合古代語法規律,則可能原文有訛誤。如《禮記平議》:“敬慎重正,而後親之,禮之大體,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婦之義也。”俞樾云:‘“禮之大體而”五字,衍文也。……不獨於義不當有,且以文法論,“所以”上亦不當有“而”字也。’此條俞氏除了從文義上分析外,還從‘所以’之上不當有‘而’字的語法規律上斷定‘禮之大體而’當爲衍文,具有很强的説服力。
在校勘古籍時,俞樾不僅系統論述了古書訛誤的不同形式,如衍、誤、脱、倒、錯簡、篇章等,而且深入分析了古書訛誤的各種原因,總結校勘條例。在《古書疑義舉例》中,他總結了古書文字訛誤的三十二種類型。從俞氏所列舉的古書致誤原因看,主要可分爲兩類:一類爲因傳寫致誤,如‘楷書相似而誤例’‘涉注文而誤例’‘兩字形似而衍例’‘涉上下文而衍例’‘涉注文而衍例’‘因傳寫而誤倒例’‘因形似而脱例’‘重文作二畫而脱例’‘以旁記字入正文例’‘一字誤爲二字例’‘二字誤爲一字例’,等等;另一類是因後人臆改致誤,如‘不識古字而誤改例’‘據他書而誤改例’‘因後世常語而誤改例’‘兩字義同而衍例’‘不明協韻而誤倒例’‘因誤衍而誤删例’‘以注説改正文例’‘兩文疑複而誤删例’‘因誤衍而誤倒例’‘因誤字而誤補例’,等等。除此之外,俞樾還指出許多古書文字容易發生訛誤的規律,如‘古書“士”“出”字多互誤’‘“循”“脩”二字,隸書相似,往往致誤’‘古書遇數目字,往往錯誤’‘“見”“得”二字往往相亂’‘古書“爲”“而”二字往往混淆,蓋由草書相似而誤’‘古書從“賁”、從“貴”之字往往相亂’‘古書從“巫”、從“巠”之字往往相混’,等等。這些條例的總結對於古書校勘的規律化和理論化具有重要意義。
二、 在訓詁實踐中提出了諸多訓詁基本原則
,俞樾認爲訓詁的目的是爲了通經,但訓詁首先要理解詞義。在《群經平議·序目》中,俞樾提出治經之大要在‘正句讀,審字義,通古文假借’,‘三者之中,通假借爲尤要’的觀點,指出‘詁經當先明字義’(《周易平議》‘原筮,元永貞,无咎’條),這就抓住了訓詁學的關鍵。訓詁的核心問題是詞義問題,如果詞義不通,那麽訓詁也就無從談起。古文多假借,不明通假則容易望文生訓,也就不能正確理解文意,正如王引之所云‘學者改本字讀之,則怡然理順;依借字解之,則以文害辭’(《經義述聞·通説下》‘經文假借’條),因此俞樾在校釋群經、諸子時非常重視古書破通假的問題,列爲訓詁的首要,這與乾嘉學派的觀點是一脉相承的。
第二,俞樾認爲訓釋詞義時不能衹求訓詁通,而且要符合原文之意,提出了‘隨文釋義’的訓詁原則。俞樾在訓詁實踐中已經注意到了詞義和訓詁的聯繫與區别,注意到詞的存儲義與使用義的區别。如《周易平議》:‘卑以自牧也。’王弼注曰:‘牧,養也。’俞樾云:‘“牧”固訓“養”,然“卑以自養”於義未合。《荀子·成相篇》“請牧基,賢者思”,楊倞注曰:“牧,治。”然則“卑以自牧”者,卑以自治也。《方言》曰:“牧,司也。”又曰:“牧,察也。”司、察二義皆與“治”義近,雖亦從“牧養”一義而引申之,然詁經者當隨文以求其義,未可徒泥本訓矣。’
第三,俞樾反對附會穿鑿、追逐新奇的做法。俞氏認爲衹要訓詁可通,符合文意即可,其在《諸子平議》中明確指出‘凡古書之義,必求其安,未可喜新而厭故也’(《晏子春秋平議》‘景公燕賞于國内’條),‘不達假借之旨,務穿鑿而喜新奇,宋以後説經者多此類矣’(《法言平議》‘桐子之命也’條)。
第四,俞樾反對增字解經。‘增字解經’是訓詁實踐中常見的一種弊病。王引之在《經義述聞》中專門有‘增字解經’條論説之。俞樾在訓詁實踐中對於舊注增字解經的現象也屢加批評,多言‘增字釋經,非經旨也’ (《周易平議》‘涣奔其机’條)。如《尚書平議》:‘光被四表。’枚氏傳曰:‘故其名聞充溢四外。’俞樾云: ‘“光被四外”,甚爲不辭。《詩·噫嘻篇》正義引鄭注曰:“堯德光耀及四海之外。”然經文但曰“四表”,不曰‘四海之表’,增字解經,亦非經旨。’
以上訓詁原則雖然衹是俞樾在校釋群經、諸子時隨文出現,並没有系統深入地展開論述,但不可否認的是,這些原則是對乾嘉訓詁學的進一步繼承和弘揚,體現了俞樾治學的樸學之風。
三、 首次提出‘以子證經’的訓詁方法
俞樾在訓詁實踐中非常注重諸子之書在訓詁中的作用。他在《諸子平議·序目》中首次提出了‘以子證經’的訓詁方法。他説:‘聖人之道,具在於經,而周秦兩漢諸子之書,亦各有所得,雖以申、韓之刻薄,莊、列之怪誕,要各本其心之所獨得者而著之書,非如後人剽竊陳言,一倡百和者也。且其書往往可以考證經義,不必稱引其文而古言古義居然可見。’俞樾的這種‘以子證經’的方法無疑是有助於訓詁的,因爲諸子之書與群經之書大多在同一時代或相隔不遠,故所言可以互相參照。俞樾的這種訓詁思想也體現了清代學者打破漢、唐傳統訓詁學衹研究經書而不涉及諸子的弊端,研究的範圍和視野更加廣闊。俞樾通過這種方法解決了一些訓詁學上的争論。如《尚書·堯典》‘舜讓於德,弗嗣’,俞樾在《尚書平議》中認爲‘弗嗣’當讀爲‘弗怡’,王引之《經義述聞》亦持此論,然‘嗣’與‘怡’音義俱不相近。俞樾後從《列子·仲尼》‘舜不辭而受之’之文證得《尚書》古本當作‘舜讓於德,弗辭’,於訓詁、文理俱可通,較前説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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