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8765242
目 录
章绪论
一、社区社会组织双向汲取行动路径问题的提出
二、社区社会组织双向汲取行动路径文献回顾6
三、社区社会组织双向汲取行动路径研究思路、
分析框架与概念工具30
第二章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
一、新时期社会组织发展现状41
二、社区社会组织的宏观制度环境46
三、社区社会组织的微观制度环境54
四、社区社会组织的项目制治理62
第三章社区社会组织的行动策略
一、社区社会组织的行动能力78
二、社区社会组织“双向汲取”的行动策略89
第四章社区社会组织汲取社会性资源
一、社区社会组织的行政化99
二、路径一:业绩包装与双重目标达成105
三、路径二:活动设计 业绩包装与双重目标达成
四、路径三:放弃包装与行政性目标达成121
第五章社区社会组织汲取行政性资源
一、社区社会组织的社会本位 128
二、社区社会组织的公共性134
三、路径四:业绩包装与双重目标达成140
四、路径五:活动设计 业绩包装与双重目标达成
五、路径六:放弃包装与社会性目标达成162
第六章社区社会组织未来发展
一、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特征173
二、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方向180
参考文献….
附录一:访谈提纲
附录二:G组织议事会章程
后记.
前 言
积极培育与孵化社区社会组织是当前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的城市社区建设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国由农村向城市转移的社会变迁1986年,民政部要求在城市社区中积极开展社区公益服务。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单位制”的逐渐消解,如何加快推动城市社区建设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2000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开始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法(修订稿)》第六条明确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支持社会组织、业委会、物业公司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公益服务。社会组织、业委会、物业公司等组织在开展各种活动中,应当积极配合相关社区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能,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支持民间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加强引导和管理,使其在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有序开展服务。”2009年,《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义》中明确提出,“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2010年,《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意见》明确指出,“社区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应该是政治上的领导与被领导者的关系,社区居委会对社会组织应该是培育、指导、协助与监督关系,基层政府对社会组织应该是引导与监督的关系。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