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8069786
本书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关于胡塞尔现象学先验维度和规范性视角以及海德格尔早期的现象学背景的讨论,力图通过文本分析来重构海德格尔早期思想的现象学语境这一为国内学界较为忽视的工作,澄清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理论上的内在关联,消除大众其二者关系的不当解读。
本书试图围绕意向性来讨论海德格尔与胡塞尔的理论关联,从而梳理出融贯理解现象学的一段思想谱系。本书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关于胡塞尔现象学先验维度以及规范性视角以及海德格尔早期的现象学背景的讨论尝试指出,海德格尔早期诸如《存在与时间》《时间概念史导论》等重要文本中都蕴含着现象学的先验维度以及还原方法,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是海德格尔思考此在与存在意义问题的思想起点之一。通过将其与胡塞尔对话,揭示胡塞尔对海德格尔理论上的“馈赠”,澄清二者理论上的内在关联,借以消除二者对立形象的不准确定位。
导 论 海德格尔的基础存在论与现象学
一、海德格尔与现象学的“先验构成” / 003
二、海德格尔基础存在论中的“现象学还原” / 011
三、两种意向性:被使用性与被知觉性 / 015
四、现象学哲学思考:自然生命与理论态度 / 018
章 意向的自身超越性
——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对布伦塔诺意向性理论的
初步改造 / 021
一、 意向性作为“心理现象”的根本特征——布伦塔诺的界定 / 023
二、意识体验的实项内容与明见性原则 / 026
三、 胡塞尔对意向性概念的初次界定——意向行为与意向对象 / 039
第二章 《逻辑研究》第五研究中的客体化行为理论
——兼论胡塞尔对布伦塔诺表象行为理论的初步批评和
改造 / 047
一、意向本质——对意向行为的本质规定 / 048
二、表象和判断行为的质料和质性规定 / 052
三、称谓行为与判断行为 / 057
四、客体化行为与非客体化行为 / 059
五、客体化行为理论及其方法论 / 067
第三章 《逻辑研究》第六研究中的直观充实理论与真理观
一、再论行为类型分析:含义意指与直观充实 / 074
二、表达的思想与被表达的直观的动态统一 / 076
三、直观充实与代现内容 / 079
四、相即性理想、明见性与真理 / 083
五、范畴直观 / 088
第四章 被知觉性与意向性
——海德格尔对胡塞尔意向性理论的吸收 / 095
一、意向性作为现象学的专题 / 097
二、海德格尔对意向性的深化:存在的先天超越 / 099
三、范畴直观与存在 / 106
第五章 先天的超越与存在的发生
——海德格尔对胡塞尔本质现象学的吸收和改造 / 115
一、现象学的先天概念 / 117
二、感性直观与范畴直观、观念直观 / 118
三、海德格尔对康德的现象学解读以及“先验奠基” / 128
第六章 形式指引与范畴直观
一、形式指引与那托普的两个批评 / 137
二、形式化与形式指引 / 139
三、源初生命与形式指引 / 141
四、反思性的哲学与自然生命:现象学思考的维度和层次 / 145
第七章 先验还原、先验构成关系与先验反思
——胡塞尔的“先验转向”与先验主体性 / 149
一、胡塞尔的“先验转向” / 150
二、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方法 / 153
三、先验反思及其基本特征 / 169
第八章 先验现象学的“双重耽搁”与存在论问题
——海德格尔对先验意识和现象学还原的批评 / 183
一、 海德格尔对现象学还原方法的分析 / 186
二、海德格尔对胡塞尔关于意识的四种规定的分析和批评 / 190
三、意向式存在者的存在方式与先验还原、本质还原 / 196
四、现象学的根本耽搁——存在论问题 / 200
五、存在论问题与存在论还原 / 202
第九章 物的两种存在方式与被发现性
——海德格尔对胡塞尔意向性理论的改造 / 207
一、被发现性、现成在手性、上手性 / 209
二、再论客体化行为与非客体化行为 / 217
三、被使用性与被知觉性的奠基性关系? / 221
四、意向性与世界现象 / 226
五、作为意蕴关联整体的世界现象 / 231
六、被发现性与被揭示性 / 235
第十章 此在的超越性、意向性与现象学还原
一、基础存在论与现象学还原 / 240
二、现成在手性与上手性、自然态度与先验态度 / 244
三、实际性生命与普遍反思的先验主体性 / 249
四、基础存在论中的“两次还原”以及此在的两种样式 / 254
五、此在的超越性与先验现象学 / 261
六、现象学还原与先验生命 / 270
参考文献 / 277
后记 / 289
在《知觉现象学》前言,当代法国著名的现象学哲学家梅洛-庞蒂说:“什么是现象学?在胡塞尔的部著作发表半个世纪之后继续问这样一个问题,似乎显得很奇怪。然而,这个问题并没有被解决。”不过,自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发表近七十年之后,他所提出的问题似乎仍然悬而未决。在我看来,孙铁根这部现象学研究专著《此在的超越性与意识的意向性——海德格尔早期思想中的现象学维度》尽管没有专门回应梅洛-庞蒂的问题,但对我们思考这一问题仍然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现象学作为一个哲学流派的诞生背景是哲学自身面临深刻危机。自19世纪中后期以来,随着德国唯心论形而上学的逐渐式微,以及自然科学的飞速进展,哲学不得不再次面对它曾经在17世纪笛卡尔时代所面临的处境。主流的哲学家们开始抛弃德国唯心论形而上学的思辨方法,转而模仿自然科学的实证研究方法。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实证主义,或者在更宽泛意义上说的自然主义,成了一种非常流行的哲学思潮和方法,这绝非偶然。当然,也有一些哲学家对自然主义感到不满,但他们走到了另一个,也就是历史主义。历史主义干脆否定哲学的科学性,而将哲学看成是一种时代性和历史性的世界观或意识形态。无论自然主义和历史主义这两种思潮看起来是多么对立,但它们的共同前提都是抛弃和否定自柏拉图以来直至黑格尔的西方主流哲学传统。在宽泛的意义上,这一哲学传统就是所谓的形而上学,其核心主张是认为不仅存在着、永恒的真理,而且真理也可以被认识。
毋庸置疑,胡塞尔对于哲学的这一危机有非常清醒的认识。无论在《哲学作为严格科学》,还是在晚年的《欧洲科学的危机和先验现象学》等著作中,他都不遗余力地批评自然主义和历史主义这两种思潮,试图重建由柏拉图所奠定并且为笛卡尔所继承的西方理性主义哲学传统。不过,胡塞尔虽然认同西方主流哲学传统的目标,即对永恒真理的追求,但他认为克服哲学危机并不是返回到之前的传统哲学或形而上学。因为后者预设了某种不言自明的前提或“原则”,却没有揭示它是如何相对于我们而给予或显现的。这样一来,传统哲学就无法回应自然主义和历史主义的挑战。对胡塞尔来说,现象学就是克服哲学之危机的一种努力。
胡塞尔特别强调,现象学的基本原则是彻底的“无前提性”,或者说,“回到事情本身”。作为一种全新的哲学思考方式,现象学首先要求摆脱当时流行的自然主义和历史主义等先入之见,并且排除一切实证自然科学的因果解释模式,忠实地描述一切现象,也就是自身显现或自身被给予之物。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这种现象、自身显现或被给予之物就是纯粹的意识体验。在《逻辑研究》等前期著作中,胡塞尔借用了他的老师布伦塔诺的说法,将现象学称为一种“描述心理学”,其任务是描述包括知觉、想象、判断、情感、意愿等在内的一切意识体验的先天或本质结构与法则。
但是,胡塞尔显然并不满足于把现象学仅仅看成是一种描述意识体验之本质的“描述心理学”,而是力图将它发展成为一种现象学式的哲学,乃至“哲学”,其目标是取代自柏拉图以来的西方哲学或形而上学传统,重新澄清并回答主体与世界之关系这一终极的哲学问题。但要实现这一目的,现象学必须搁置和排除一个更自然、更隐蔽的前提——“自然态度”。所谓“自然态度”,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一种素朴的“存在信念”,它总是不假反思地认定某物存在,却并没有澄清它是如何自身显现或自身给予的。胡塞尔认为,这种自然态度并非仅限于前哲学的日常生活,而且还贯穿了自柏拉图以来的整个哲学或形而上学传统,因为形而上学总是预设了某种实体、对象或存在者的存在,尤其是将作为存在者整体的世界之存在设定为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包括意识在内,一切存在者都属于世界这一存在者整体。但这样一来,传统哲学或形而上学就无法回答一个关于自我与世界之关系的悖论性问题:作为世界之一部分的意识或自我为什么能够反过来认识世界?在胡塞尔看来,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进行彻底的“先验还原”,也就是终止“自然态度”,将对于世界之存在的信念
搁置起来。由此,意识不再是世界的一部分,相反,世界变成了意识的意向相关物,是相对于意识而显现或给予的。在这个意义上,现象学就不再是一种描述心理学,而成为一种先验哲学,乃至“哲学”。
胡塞尔的现象学不仅是对当时哲学危机的深刻思考,而且也是对于哲学思想方法的一个革命性突破。正因为如此,它才对海德格尔、舍勒、萨特、梅洛-庞蒂、列维纳斯和伽达默尔等哲学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并且引发了一场世界性的哲学运动。对于这些哲学家来说,现象学的根本魅力就是让哲学在自然科学之外重新找到了自己的思想领域和方法,回到了哲学的“事情本身”。哲学既不是一味盲从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也不是重复传统形而上学的思辨窠臼,而是致力于探索、描述和澄清一个前科学的生活世界,一个具有意义和价值的意识体验世界。对于这一点,法国当代著名现象学哲学家马里翁有一个非常经典的论断:“从本质方面来讲,在我们这个世纪,现象学承担的正是哲学的角色。”
但不可否认的是,现象学本身包含了很多内在的张力。这首先体现在胡塞尔本人的哲学思考生涯之中。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等前期著作中对现象学的定位还相对比较克制,仅仅将其视为一种“描述心理学”,其任务是描述包括知觉、想象、判断、情感、意愿等在内的一切意识行为或体验的本质特征和结构。但在经历所谓的“先验转向”之后,胡塞尔不再将现象学局限于描述意识的本质结构,而认为它是一种澄清意识与世界(或主体性与客体性)之关系的先验哲学,甚至是一种取代传统形而上学的“哲学”。
当然,现象学的内在张力更明显地体现在它作为一个哲学流派的发展运动中。尽管包括海德格尔在内的很多现象学哲学家都高度肯定胡塞尔现象学的突破性贡献,并且认同现象学
的“回到事情本身”的基本原则,但对于“事情本身”究竟是什么,他们却同胡塞尔有着根本性的分歧。就这一点来说,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争论与分歧有典型意义。胡塞尔坚持认为,现象学所要返回的“事情本身”就是意向性地构造着世界和自身的纯粹意识或先验自我。但在海德格尔看来,“事情本身”并不是纯粹意识或先验自我,而是人的实际性和历史性的生存,或者用《存在与时间》中的话说,是此在的“在-世界-中-存在”。其他的现象学哲学家,如萨特、梅洛-庞蒂和列维纳斯等,也是依据类似的逻辑批评胡塞尔的现象学,尤其是他后来的先验现象学。
孙铁根的著作敏锐地把握了现象学作为一个哲学流派的内在张力,而他的切入点正是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争论。当然,就国内外哲学界的研究现状来说,他的选题并不算非常新颖,因为相关的优秀论著都非常之多。譬如海德格尔的学生冯?赫尔曼(F.-W. von Herrmann)的经典著作就非常具有代表性。本书的主要创新之处是以“意向性”这一胡塞尔现象学的核心概念为切入点,非常全面和深入地探讨了胡塞尔现象学的突破性贡献,同时也揭示了海德格尔的现象学在何种意义上批评、改造和扬弃这一概念。在此基础上,孙铁根也提出了自己关于现象学的独到看法。
众所周知,“意向性”这个概念由胡塞尔的老师布伦塔诺从中世纪经院哲学引入19世纪中后期的哲学讨论之中。但是,这一概念的哲学重要性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才得到了充分
的展示。就像列维纳斯所说的,“现象学就是意向性”。所谓“意向性”是指意识超越自身的主观内在性去意指、构造或理解一个意向的相关物或意义。正如当我听音乐时,我听到的不是我的主观声音感觉,而是一段有意义的音乐;当我在看一幅画时,我看到的也不是关于颜色的感觉,而是一幅有意义的画作。通过意向性学说,胡塞尔的现象学实现了两个重要的突破。一方面,现象学同当时流行的自然主义划清了界限,因为后者将意识看成是物理自然世界的一部分、否定意识的意向性或超越性的独特本质;另一方面,现象学也揭示了纯粹意识或自我在意向地构造世界的同时也构造了自身,由此也实现了自笛卡尔以来的现代哲学的主体性原则。
正如孙铁根所说,海德格尔充分地肯定了胡塞尔现象学,尤其是他的意向性学说的哲学贡献。在《时间概念史导论》中,海德格尔将意向性看成是现象学的三个主要贡献之一。在他看来,现象学的意向性学说使得它能够克服自笛卡尔以来的现代哲学的一个认识论困境,即主体如何超越自身的内在性去认识外在世界。因为按照现象学的意向性学说,认识作为一种意识的样式本身就具有超越性,也就是说,它能够超越自身的内在性去指向或构造一个作为意向相关物的外物。这就使得主体如何认识世界这样一个现代认识论的问题变成了一个纯粹的伪问题。
然而,海德格尔对于胡塞尔意向性学说的肯定同时也包含了对它的一个更深层的批评。因为在他看来,意识或认识并不是人的原初存在方式,而是奠基于一种更原初的存在方式,也就是人的实际性和历史性的生存、操心或“在世界中存在”。
相应地,真正的超越性并不是意识或认识的意向性,而是此在之生存的超越性。此在并不是一个无世界的孤立主体,而是原本就在世界中存在;而且,此在总是不断地超越或出离自身,投身于自身所在的世界之中。
孙铁根将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分歧归结为这样一个问题:究竟是意识的意向性、还是此在的超越性才是现象学所要返回的“事情本身”?这的确切中了两位哲学家的争论与分歧的要害。从胡塞尔的角度来看,海德格尔的现象学没有经过“先验还原”,错误地把人的实际生存而非纯粹意识看成是“事情本身”,这等于是将现象学降低为一种“世间性的”(mundane)或不纯粹的生存哲学。更严重的是,这种生存哲学只承认人的实际性、世间性和历史性,因此必然走向一种历史主义,以至于终否定了哲学本身。海德格尔也针锋相对地批评胡塞尔的现象学(尤其是他后来的先验现象学),仍然局限于笛卡尔和康德以来的近代主体性哲学的思路,违背了现象学的“回到事情本身”的基本原则。不仅如此,海德格尔也对胡塞尔的“无前提性”之说提出了批评。在他看来,现象学虽然确实必须排除一切科学和形而上学等前提,但它无法摆脱一个根本的生存论和存在论的前提,也就是,人作为此在对于自身之存在以及一般意义的存在问题的关注。易言之,人对于存在的关注或操心是一切意识体验的前提,因此是现象学真正的“事情本身”。相应地,真正的超越性并不是意识的意向性,而是生存或“在-世界-中-存在”的超越性。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分歧不只是局限于现象学本身,而且关系到他们对哲学的本质及其危机的不同理解。胡塞尔和海德格尔固然都看到了哲学在他们那个时代所面临的深刻危机,并且都在寻找克服危机的途径,但是他们所选择的途径完全不同。如果说胡塞尔的视野仍然局限于自柏拉图以来的西方哲学传统之中,那么海德格尔则力图超越这一视野。胡塞尔认为,哲学自柏拉图以来就是以返回本原、追求确定无疑的真理为己任,而克服哲学之危机的途径就是继承和推进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笛卡尔等为代表的理性主义哲学传统。但胡塞尔同时也指出,无论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还是笛卡尔,都未能实现哲学的这一目标。因为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前现代哲学或形而上学仍然局限于一种素朴的自然态度,设定了某种独立自在的理念或实体。笛卡尔虽然开启了现代哲学的主体性转向,将“我思”或意识看成是哲学的出发点,但他在发现了“我思”这个领地之后,又将它错误地看成是一个与物体相对的心灵实体。这样一来,他就重蹈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前现代形而上学的覆辙,落入了“自然态度”的窠臼。只有在先验现象学之中,意识的意向性特征才被真正地揭示出来。无论是世界,还是意识自身,都是在意识的内在时间之流中被意向性地构造起来的。由此,意识或自我变成了真正的主体,先验现象学则成为一种彻底的主体性哲学。在胡塞尔的心目中,先验现象学不仅是自笛卡尔以来的现代哲学的“隐秘渴望”,而且是自柏拉图以来的西方哲学精神的继承与实现。
相比之下,海德格尔的视野则完全超出了自柏拉图以来的整个哲学传统。海德格尔虽然同胡塞尔一样看到了哲学的危机,但他认为这一危机的根源恰恰是以柏拉图和笛卡尔为代表
的主流哲学传统,也就是形而上学本身。哲学原本是要澄清“存在者的存在”之含义,尔认为克服哲学之危机的途径非但不是对自柏拉图以降的主流哲学传统的继承与推进,反而是对它的根本性的颠覆与拆解。
在这个意义上,现象学作为一种方法从属于对“存在之意义”的澄清,或者说,从属于存在论。易言之,海德格尔认为真正的哲学是存在论,而不是现象学。
从海德格尔的存在论视角来看,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显然也是柏拉图和笛卡尔的哲学传统的继承者,因此也是属于“对存在的遗忘”。孙铁根很清楚地指出,海德格尔在《时间概念史导论》中批评胡塞尔的现象学不仅忽视了人的实际性和历史性的生存、耽搁了对于此在之存在方式的追问,而且耽搁了对一般意义的存在者之存在的追问。海德格尔的这一批评也预示了他后来的思想变化,甚至哲学转向。如果说海德格尔在前期仍然试图通过批评和改造胡塞尔的现象学来思考“存在问题”,譬如说将意识的意向性改造为此在之生存的超越性,那么他自20世纪30年代之后就完全放弃了现象学的思考路径。根本原因就在于,在海德格尔看来,无论是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还是海德格尔本人早期的生存现象学,都潜在地预设了某种笛卡尔式或准笛卡尔式的主体(如自我或此在),因此都局限于以柏拉图和笛卡尔为代表的主流哲学的传统视野,都不可能克服哲学所面临的危机。
海德格尔对于胡塞尔现象学的批评与改造极大地影响了现象学作为一个哲学流派的走向。事实上,现象学尽管在20世但自柏拉图以降的哲学作为形而上学却将“存在者的存在”错误地看成是一种现成的存在者,由此遗忘了“存在者的存在”。因此与胡塞尔完全相反,海德格纪产生了席卷式的影响,但它的发展方向并不符合,甚至背离了胡塞尔本人的意愿,以至于法国现象学哲学家保罗?利科有一个非常经典的评价:“现象学就是一个背离胡塞尔的故事,现象学的历史就是胡塞尔的异端的历史。”虽然后来的现象学哲学家都高度肯定了胡塞尔现象学“回到事情本身”的基本原则,但他们大多数都同海德格尔一样反对胡塞尔现象学的几个核心思想,譬如“先验还原”“意向性”等,尤其是反对将“事情本身”看成是纯粹意识或先验自我。在海德格尔之后,不同的现象学哲学家依据对“事情本身”的不同理解,提出了不同形式的现象学,使得现象学在20世纪呈现出非常多元和繁荣的局面。
不过,现象学的这种多元化发展一方面固然体现了它作为一个哲学流派的强大生命力,另一方面也隐含了它的内在危机。在现象学的奠基人胡塞尔那里,现象学原本是为了克服哲学当时所面临的危机,即自然主义和历史主义。但在20世纪,尤其是20世纪后半期,随着胡塞尔的“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理想被淡忘,现象学不仅没有克服哲学的危机,就连它自身也遭遇了一个根本性的危机。在欧洲大陆,现象学逐渐同解释学、后现代主义等哲学合流,走向了一种更彻底的历史主义。
而在英美哲学界,现象学则日益受认知科学和神经科学等实证科学的影响,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自然主义倾向。自胡塞尔发表《逻辑研究》并且创立现象学一百多年后,现象学乃至一般意义的哲学的命运似乎发生了一个轮回,重新面临它在19世纪后期所经历的危机。
那么,今天现象学在哲学上还有何种突破的可能?现象学仅仅是一个已经成为过去的哲学流派,仅仅是哲学史研究的一个现成的材料,还是一种活生生的并且具有新的思想创造力的哲学?这是包括笔者和孙铁根在内的每个现象学研究者都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严肃问题。
孙铁根在北大哲学系攻读博士期间,跟随我潜心精读了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等现象学哲学家的不少经典著作,后完成了一篇优秀的博士论文。博士研究生毕业之后,他一直潜心于现象学的研究,并且完成了一部高质量的书稿。尽管这部书稿仍然延续了博士论文的研究课题,但无论是思考的深度还是广度都大大地推进了。作为一个读者,我从他的研究和思考中受益良多。我相信,任何认真的读者都会从这本书中获得重要的东西。
除了现象学之外,孙铁根对中国哲学和思想也一直有着浓厚的兴趣。我特别期待他将来能够尝试将现象学与中国思想融合起来,为今天的现象学乃至哲学研究探索出一个新的可能路径。
孙铁根的著作敏锐地把握了现象学作为一个哲学流派的内在张力,而他的切入点正是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争论。当然,就国内外哲学界的研究现状来说,他的选题并不算非常新颖,因为相关的优秀论著都非常之多。譬如海德格尔的学生冯?赫尔曼(F.-W. von Herrmann)的经典著作就非常具有代表性。本书的主要创新之处是以“意向性”这一胡塞尔现象学的核心概念为切入点,非常全面和深入地探讨了胡塞尔现象学的突破性贡献,同时也揭示了海德格尔的现象学在何种意义上批评、改造和扬弃这一概念。在此基础上,孙铁根也提出了自己关于现象学的独到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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