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100194969丛书名: 公法名著译丛(精装本)
美国行政法的传统模式集中关注将行政行为限制在立法指令授权的范围内。斯图尔特教授追溯了该传统模式的发展和解体。他指出,自由主义国家的基本前提是,对私人自由和财产利益的合法侵犯是通过立法过程得到同意的;传统模式试图调和行政裁量权与自由主义国家基本前提之间的紧张,但事实证明是失败的。许多批评者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偏向保护组织良好的、受规制的企业利益。为了回应这些批评,美国行政法经历了诸多变革,其中包括联邦法官重构传统模式,以确保受行政决策影响的各种利益都能得到更恰当的代表。斯图尔特教授对这些变革进行了分析和批评,并总结道,正在兴起的行政法利益代表模式,终仍然无法成为行政行为合法化的普适结构。
美国行政法正在经历一场根本性的变革,这一变革导致人们对行政法在我们法律制度中的适当角色产生了疑问。本书围绕“合法性”问题,依次对行政法学上的“传送带”理论、“专家”理论、“司法利益代表”理论和“政治利益代表理论“进行分析,清晰地展示了美国行政法从传统模式到利益代表模式的发展历程,并对每一种模式的产生和变化进行了深刻的原因分析和翔实的论述。作者通过严谨的实证分析,认为美国行政法发展的一个总的趋势是:行政过程越来越具有政治过程的特征。因此作者提出,利益代表模式有可能成为解决美国行政法困境的可接受的方案。
部分 传统模式和行政自由裁量问题
第二部分 解决行政自由裁量权问题的可替代方案
第三部分 传统模式的扩展
第四部分 行政法的利益代表模式
第五部分 利益代表的政治模式
第六部分 评估和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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