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0167921
★《梦的解析》跨越宗教、哲学、艺术和心理学等综合学科的经典文献,被誉为改变人类历史的书。
★本书介绍了梦分析、梦解释的入门方法,科学地揭示了人们为什么会做梦,为什么会做奇奇怪怪的梦, 堪称心理学的“百科全书”。
★《梦的解析》被誉为精神分析领域的基石之作,开创了人类思想史上自我认知的新里程。全面体现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的著作。
★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科学地探索和解释了梦境,让人们对梦有了更加清楚的认知。该书自问世以来,被译成多种语言,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看待自我和世界的方式。
★全书一共七章,分别阐述了关于梦的问题的科学文献,解析梦的方法,并指出梦是欲望的满足,点明了梦的伪装以及造梦的材料和来源。在第六章中,弗洛伊德对于梦的运作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在结尾这一章阐述了关于做梦过程的心理学理论。弗洛伊德认为,从心理学角度来看,梦是一系列病态精神现象的重要要症状,跟癔症性恐惧症、强迫臆想症和妄想症之类从属于同一类别,梦境是可以通过心理学技巧来进行分析和阐释的。
★《梦的解析》奠定了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的理论,也是“理解潜意识心理过程的捷径”。
第*章 关于梦的问题的科学文献
第*节 梦与清醒状态的关系
第二节 梦的材料:梦中的记忆
第三节 梦的刺激和来源
第四节 为何人们醒来以后就会忘记梦境的内容
第五节 梦的心理特征
第六节 梦中的道德感
第七节 关于梦的理论和功能
第八节 梦与精神疾病的关系
跋
跋
第二章 解析梦的方法:对一个梦境案例的解析
第三章 梦是欲望的满足
第四章 梦的伪装
第五章 造梦材料和来源
节 梦中近期琐碎无价值的材料
第二节 梦的来源:童年经历
第三节 梦的躯体刺激来源
第四节 典型梦
第六章 梦的运作
节 压缩作用
第二节 移置作用
第三节 梦的表现手段
第四节 关于梦境表现力的思考
第五节 梦境的象征
第六节 一些在梦中计算和讲话的例子
第七节 荒诞的梦与梦中的理性活动
第八节 梦境中的情感
第九节 梦的再加工
第七章 关于做梦过程的心理学理论
本章序言
第*节 梦境的遗忘
第二节 回归作用
第三节 关于愿望实现
第四节 从梦中醒来(焦虑的梦)
第五节 原初过程和续发过程:压抑
第六节 潜意识与意识:现实
在本书中,我想要探讨有关梦的解析的问题,并且我认为,这仍然从属于神经病理学研究的领域。因为,如果从心理学角度来看,梦是一系列病态精神现象的首要症状,跟癔症性恐惧症、强迫臆想症和妄想症之类从属于同一类别,只不过出于现实原因,医生需要采取必要的手段来治疗后几种病症。很明显,在具体的医学实践方面,梦并不具备什么实际的意义,并无重要性可言。但是,梦作为一种范例,它的理论价值却是尤为重要的。倘若人们无法对梦中出现的幻象给出合理的解释,那对于治疗癔症性恐惧症、强迫臆想症和妄想症也是无从谈起的,更不可能做出有益于病人的决策,一切治疗只能是徒劳的。
正因如此,才能证实本书所论主题的重要性和现实价值,但同时这也导致了本书的一些缺陷。在阅读本文的过程中,读者们一定会发觉有很多不连贯之处,原因就在于,对梦进行解析的过程一旦牵涉到更加复杂宏观的精神病理学问题时,我们就无法继续下去了,只能到此为止。这些问题不便于在本书中详加讨论,只能等到以后有合适的时机和精力,或者出现新的研究材料之后,另行探究为宜。
另外,由于在解析梦的过程中所用到的材料非常特殊,无疑也给本书的表达带来了困难。相信读者在阅读的时候就能明白:为什么我在释梦的过程中不能全盘利用文献中记载的或者那些不知从何处得来的梦的材料,我只能选择两种梦——一种是我自己的梦,另一种是在我这里接受精神治疗的病人的梦。其中,采用病人的梦也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这一类梦往往会掺杂神经症的种种特点,导致梦境更加纷繁复杂。可是,如果把我自己的梦当成分析材料,就必然会将我自己个人的心理状态和精神状态曝露在众人面前,接受陌生人的审视和观察。大概只有诗人们乐意这样做吧,我敢说任何一般的科学工作者都不会愿意接受这样的做法。这会让我感到非常难为情,但为了证实心理研究的成果,我又不得不这样做。当然,我会省略掉一些涉及我个人隐私的问题,或者用别的材料代替,尽量避免把自己机密的隐私完全泄露出去,不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一定会降低我所用材料的价值。我只能希望,本书的读者能够宽容一些,多站在我的位置上考虑一下我所面临的困难,多多包涵。此外,无论是谁,倘若觉得我在书中讲述的梦牵涉到了他本人,还请宽容一些,起码要容忍一下别人在睡梦中的思想自由。
★《梦的解析》堪称一部划时代的著作,而且很可能是迄今在经验主义基础上掌握无意识心灵之谜的勇敢尝试。
——荣格
★弗洛伊德为这代人找到了一个更深刻的世界观……科学的使命是教导人类如何在这个艰难的星球上脚踏实地,勇往直前。 ——茨威格
第六节 潜意识与意识:现实
如果我们仔细考虑,就会发现先前的心理讨论使我们假设有两种令人兴奋的释放过程或方式,而不是靠近设备运动端的两个系统,但这并没有太大的作用,影响不大,因为如果我们发现一些更合适且更接近未知事实的内容,那么我们必须随时修改以前的概念框架和假设。所以,让我们纠正一些误解(在此之前,根据字面价值,我只是将这两个系统视作精神装置的两个位置),例如潜伏抑制和突破中所包含的这些误解的烙印。当我们说某个潜意识想法寻求进入前意识的机会,然后突破并进入意识世界时,我们在脑海中所想的并不是在新的地方形成新的思想(例如一个副本是从原始副本复制而来的,两个副本并存),突破人类意识的概念并不意味着立场的改变。同样,我们也可以说前意识的思想被潜意识的思想驱逐了。这些图像(借用争夺建筑地盘的想法)很容易使我们认为某个地方的精神据点确实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个新的据点。现在,这个类别比率被更接近现实的事物所代替:某些特殊的精神装置具有潜力,可以增加或减少,所以这种结构可以由特殊机制控制或分开。在这里,我们使用动态观点来代替上述片面的观点,也就是说,我们假设可以改变的不是精神结构本身,而是其神经分布(能量分配)。(注释:前意识观念的主要特点就是它和言知表达的残余息息相关,了解到这一事实以后,就需要进一步阐述并修正这一观点。——原注)
不过,我认为使用这两个系统的象征性比喻是合理的。如果您牢记以下想法,则可以避免滥用此表达方法的任何可能性。一般而言,概念、思想和精神结构不应被视为凌驾于神经系统的任何有机要素上,而应被视为位于它们之间,各种障碍和便利的道路形成了相应的联系。可以说,所有内在感知的物体都是虚假的,就像用望远镜折射光所形成的图像一样。不过系统本身不是精神的,我们的心理感知永远无法感知。好将其视为望远镜投影镜头之类的东西。不过,如果我们继续比较,我们将比较两种系统之间的审查机制的情况,类似于光从一种介质到另一种介质的折射。
到目前为止,我们仅依靠自己的探索来发展心理学。将来,我们应该利用现代心理学的普遍规律,并检验它们与我们的理论之间的关系。利普斯曾经在他的有影响力的文章中声称,就心理学而言,潜意识超出了心理学的范围。(注释:参考论文《心理学中的潜意识概念》(在慕尼黑第三届国际心理学大会上所做的报告,年)。——原注)只要心理学家不关注这个问题,并认为精神指的是意识,而潜意识的心理过程显然是毫无价值的,那么医生就无法通过心理诊断观察到异常的心理状态。只有当医生和哲学家互相承认所谓的潜意识过程是确定的事实时,他们才有团结在一起的基础。如果有人告诉医生,意识是精神的不可或缺的特征,医生会耸耸肩膀。如果医生对哲学家的话有足够的信心,他可能会相信。不过,毕竟,我们与科学所追求的问题并不相同。如果人们对精神病人的心理生活有一点了解,那么对梦的全面分析可能会给所有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那些复杂、合理的思想过程无疑是可以在不引起意识注意的情况下产生的心理过程。当然,这是真的:医生只有在有意识的世界形成某种可以交流和观察的影响之后,才能研究潜意识过程。不过,意识的结果可能与潜意识有不同的精神特征,所以内在的感知无法区分其代替作用。医生应该果决地继续通过潜意识过程的影响,来理解在意识上的推论。通过这种方法,他可以发现意识效应只是潜意识的一个遥远(次要)精神产物,而后者不仅以这种方式出现在意识中,而且潜意识的出现和作用通常是意识所不知道的。(注释:在这里提到一位研究者,是我觉得很兴奋的事,他通过研究梦,在意识活动和潜意识活动的关系问题上,得出的结论和我一致。杜普里尔写道:“有关心灵的概念,显而易见,需要先研究意识和心灵是不是同一的。可是,正是因为这个初步问题得到了梦的否认,梦说明了心灵的概念要比意识更加宽泛,就如同一个天体的引力并不局限于它的照明范围一样。”(《神秘主义哲学》,年,第页) “意识和心灵这两个概念有着不同的范围,这是一个值得重重强调的事实。”(同上,第页)——原注)
我们必须放弃这个崇高的观念,那就是意识是真正理解意识特性事件的必不可少的基础。正如利普斯所说,潜意识是精神生活的一般基础,潜意识是一个大圈子,其中包括意识的小圈子。每个意识都有一个潜意识的原始来源。潜意识也许仍然停留在那个阶段,不过它具有完善的精神功能,潜意识才是真正的精神实质。至于其固有性质,我们与外界的现实一样不清楚。它通过意识与我们交流,就像我们用不完整的感觉器官观察世界时一样。
当我们放弃意识与梦境之间的对立,将潜意识置于应有的地位时,许多早期作家有关梦的重要问题就失去了价值。所以,使人们感到惊讶的许多活动不再被视为梦的产物,而是属于潜意识的想法,白天的活动丝毫不少于晚上的活动。如舍尔纳所说,如果梦只是在用身体的某些象征性表现玩游戏,那么我们知道这种表现是某些特定的潜意识幻想的产物(可能来自性冲动)。它们不仅表现在梦中,而且表现在癔症和其他症状上。如果我们想要在梦中继续白天的活动并完成它们,提出有价值的新想法,那么我们要做的就是摆脱梦的伪装。这种伪装是梦境运作和内心深处的未知力量(例如塔蒂尼(注释:意大利小提琴演奏家、小说家。——译者注)梦的奏鸣曲中的魔鬼)共同作用的产物。白天所做的智力工作也是这些精神力量的功能。也许我们总是倾向于高估理智的艺术作品的意识,根据歌德和霍姆霍尔茨等富有创造力的人的理解,他们的作品中崭新而重要的部分是在整体上呈现出来的,借助于灵感而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当然,在其他情况下(需要注意每个理性组成部分时),有意识的活动也有部分贡献。这不足为奇。不过无论在哪里,只要意识参与,它就会掩盖其活动,这是它滥用的特权!
将梦作为一个特殊主题的历史意义来讨论似乎不值得。例如,也许一个梦境促使领导者做出一些大胆的尝试,这可能会改变历史。只有当梦被认为是一种神秘的力量且表现出不同于以往的精神力量时,这个问题才会出现。如果梦境被认为是白天遭受挫折后的冲动的表达(夜晚深处的兴奋之源加强了这种冲动),那么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注释:参考前面所提到的亚历山大大帝国对泰尔城发动进攻时所做的那个梦。——原注)人们对梦境的尊重是建立在正确的心理理解的基础上的,这是人脑中不可控制和不可摧毁的力量,它崇拜产生梦境的魔鬼以及在我们的潜意识中运作的力量。
当我提到“我们的潜意识”时,其中也隐藏着我的意图。因为我描述的潜意识与其他哲学家不同,甚至与利普斯说的也不同。在他们看来,这个名词只是意识的反义词,他们以超乎寻常的热情和精力赞成和反对的论点是:除了意识之外,还必须有潜意识的精神力量。利普斯进一步断言,所有属于精神过程的现象都存在于潜意识中,其中一些也存在于意识中。不过,我们将重点放在关于梦和癔症的现象上不是为了证明这一理论,因为在清醒时刻的正常生活完全可以证明其正确性。从精神病理学解析和这种类型的个成员(梦)中获得的新发现是,潜意识属于精神,它是两种不同系统的功能组合。普通人就是这样,病人也是如此。所以,存在两种心理学家仍未区分出来的潜意识。在心理使用方面,它们都是潜意识的,但从我们的角度来看,其中一个被称为潜意识,它无法进入意识水平;而另一个则因其兴奋而被称为前意识。在满足一些当前的决定或经过检查和评估之后,它可以到达意识世界。在这种兴奋到来之前,它必须经过一系列固定的制度(从审查制度产生的变化可以看出,它们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之前,我们已经讨论了这两个系统之间的关系,即前意识之间存在着的潜意识和意识就像筛子一样,前意识不仅阻碍潜意识和意识之间的交流,而且还控制着自发运动的力量,并负责可改变的潜能分布。比如我们常说的“注意力”就是这种能量的一种表现。(注释:参考我的论文《对心理分析中潜意识概念的评论》(英文版刊登在《心灵研究协会论文集》第卷),在这篇论文中,我对“潜意识”这个多义词所涵盖的描述性、动力性、系统性的含义进行了区别。——原注)
另外,我们必须区分超意识和潜意识之间的区别,这在近的精神解析文献中经常出现,因为这种区别相当于强调精神和意识之间的区别。
那么,曾经支配一切并掩盖所有其他心理过程的意识在我们的论述中起什么作用?无非是使感官觉知物体的精神品质。从图的基本概念上,我们只能将意识感描述为一种特殊的系统功能,所以它适合缩写为“意识感知(Bw)”。从物理角度来看,我们认为该系统与感知系统非常相似,它可以接受各种刺激,但不能保留变化的痕迹,也就是说,它没有记忆。知觉系统的感觉器官指向外部世界的心理设备,它本身就是意识感觉器官的外部世界。基于这种关系,它可以达到目的论的合理性。在这里,我们反复受到这样一个原则的影响:各种机制(似乎主导着心理装置的结构)组成了一个统治原则。兴奋的物质从两个方向传递到意识的感觉器官:一是从感觉系统,即兴奋决定刺激的性质,也许在变为有意识的感觉之前会继续进行新的修改;二是从心理设备的内部起源,经过一些改变,其数量的累积会引起人体内部质的变化,从而产生愉悦或痛苦的感觉,经过一定的矫正,它们也可能变成感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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