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2039440
“姚先生积其长期审判及讲学之心得,著《民法物权论》与《民事诉讼法》二书。刊行以来,为学界欢迎。凡习此二科者,莫不以之为钻研之书。其中一直畅销不衰。”
——谢怀拭
“对此三门法学(民事诉讼法、民法总则、民法物权),长期历久钻研,兼顾理论与实务,将思考及经验,撰著成书,深入浅出,易读易懂。”
——姚瑞光
台湾地区民法物权编于2∞7、2009、2010年经过三次重大修正。年过九旬的姚瑞光先生即以此为内容于2011年对《民法物权论》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向读者展现了台湾地区**的物权法理论与立法实践。该书理论深邃、论述精微,自成一家之言,实为学者研习物权法之书目。
——江平
《民法物权论》讲述了:著者自任职于“法院”(一九五五)后,有缘在司法官训练所、台大、政大、东吴、辅仁、中国文化等大学讲授民事诉讼法(一九五六迄今),以“法院”民庭代表资格,参与民法总则之修正(一九七四-一九七九),受司法官训练所聘为民法物权讲座(一九六四-一九七九)。对此三门法学,长期历久钻研,兼顾理论与实务,将思考及经验,撰著成书,深入浅出,易读易懂。惟两岸法制不同,文字表达方式,亦有出入。读者如能备有台湾版之六法全书(各种法律条文)及法学辞典,则更易了解。著者生平事迹,曾经同班同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终身教授谢怀拭先生于一九九九年以寿辰贺辞方式简介(附后),请读者参阅,不赘。
序言
绪论
章 物权之意义
第二章 物权之效力
第三章 物权之类别
第四章 物权行为之概念
本论
章 物权通则
节 物权不得创设
第二节 物权之得、丧、变更
款不动产物权之得、丧、变更
项由于法律行为者
第二项非由于法律行为者
第二款动产物权之得、丧
第三款物权之消灭原因
第二章 所有权
节 通则
款所有权社会化
第二款所有权之意义及性质
第三款所有权之权能
第四款基于所有权而生之请求权
第五款所有权之取得时效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款土地所有权之范围
第二款土地相邻关系
项邻地损害之防免
第二项关于水之相邻关系
第三项邻地使用
第四项逾越疆界
第三款区分所有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款善意取得
第二款先占
第三款遗失物之拾得
第四款埋藏物之发见
第五款添附
第四节 共有
款分别共有
项分别共有人之应有部分
第二项分别共有人之权利
第三项分别共有物之管理
第四项分别共有物之分割
第二款公同共有
第三款所有权以外财产权之共有
第三章 地上权
节 概说
款地上权之意义
第二节 地上权之取得
第三节 地上权之存续期间
第四节 地上权人之权利义务
款地上权人之权利
第二款地上权人付租之义务
第五节 地上权之消灭
款地上权消灭之原因
第二款地上权消灭之效果
第六节 区分地上权
……
第四章 永佃权
第五章 不动产役权(地役权)
第六章 抵押权
第七章 质权
第八章 典权
第九章 留置权
第十章 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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