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21618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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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内容简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改了第二十九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内容,并删除了第六十条。取消了广告发布登记及农药、兽药广告审批。
目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节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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