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3072731
1.作者专业,经验丰富。作者在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培训上潜心研究多年,并先后接受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兵器工业集团、思博网、智燃界等多家单位的考前培训邀请,讲授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课程,对学员在复习和解题时存在的问题与困惑也极为熟悉。
2.重点勾画,全面准确。作者统计了2006年以来的全部真题所涉及的考点,对其中的重要知识点用波浪线进行标注,帮助考生及时把握重点,提高复习效率。
3.真题筛选,详略得当。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考点重复性比较高,熟悉历年真题无疑是为有效的复习方式之一。本书对历年真题进行了精心的筛选,力图用少的真题囊括多的知识点,帮助考生高效率地复习。
4.真题解析,深入浅出。针对考生法律基础普遍薄弱的问题,本书在“解题思路”上,用简明扼要的叙述帮助考生理解考点,对考点所涉及的法律进行了适合考生理解的理论阐述,以减轻考生的记忆和理解压力,帮助考生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5.真题答案与时俱进。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所涉及的专利法和相关的法律都处在修订的高峰期,如2017年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2018年的《专利代理条例》,2019年的《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2021年的《著作权法》《专利法》以及通过的《民法典》等。本书并不拘泥于历年真题的标准答案,而是根据法条对答案进行了适应性的调整。尤其在“专利法律知识”部分的历年真题中,那些考查现有技术、抵触申请的题目,都给出了明确的时间。
本书是针对2021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科目—相关法律知识所编写的通关秘笈。书中将真题放在相关考点之后,通过此种方式使得考生对每个考点的考查频率和考查方式一目了然。考生在做题的同时也容易返回教材正文温习考点内容,加深印象。本书注重法律的与时俱进,所有的真题都采用新法进行解析,并在解析的过程中,对法律进行了易于考生理解的阐述,便于考生理解出题者的意图,降低记忆难度。此外,本书在解析过程中还对一些相近的知识点进行了串讲,帮助考生充分深入地掌握考点,为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奠定了坚实的 基础。
章 相关基本法律法规
节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二、民事主体
三、民事权利
四、民事法律行为
五、民事责任
六、诉讼时效
七、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 合同
一、合同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二、合同的订立
三、合同的效力
四、合同的履行
五、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六、合同的终止
七、违约责任
八、技术合同
九、委托合同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
二、民事诉讼的管辖
三、审判组织和诉讼参加人
四、民事诉讼证据
五、保全
六、民事审判程序
七、审判监督程序
八、执行程序
九、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第四节 行政复议法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二、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参加人
三、行政复议程序
四、行政复议决定
第五节 行政诉讼法
一、行政诉讼的基本知识
二、行政诉讼的管辖
三、行政诉讼参加人
四、行政诉讼的证据
五、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
六、国家赔偿
第六节 其他相关法律
一、《对外贸易法》
二、《刑法》
第二章 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节 著作权法
一、著作权的客体
二、著作权的主体
三、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内容
四、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的保护
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特殊规定
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
第二节 商标法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客体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主体
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取得
四、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
五、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消灭
六、商标使用的管理
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八、
九、商标代理
第三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二、商业秘密
第四节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一、品种权的保护客体
二、品种权的主体
三、获得品种权的程序
四、品种权的内容
五、品种权的无效
六、品种权的保护
第五节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客体
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主体
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取得
四、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内容
五、布图设计登记申请的复审、复议和专有权的撤销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
第六节 其他知识产权法规、规章
一、知识产权的备案
二、侵权嫌疑货物的扣留及其处理
三、法律责任
四、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章 相关国际条约及国外专利、商标制度
节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一、《巴黎公约》基本知识
二、《巴黎公约》确立的核心原则和内容
第二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一、协定的基本知识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要求
三、对协定许可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四、知识产权执法
五、争端的防止和解决
第三节 国外主要国家和地区专利、商标制度基础
一、国外主要国家和地区专利制度基础知识
二、国外主要国家和地区商标制度基础知识
参考文献
一、历年真题不再公布
从2011年本人开始撰写“应试宝典”系列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用书以来,至今已经走过10个年头。按照以前的惯例,2021年版应该用2020年考试的真题替换以前的部分真题。不过,自2020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公开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故本版无法再进行大规模的真题替换。
这种不公布考试真题和参考答案的做法,并非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独有,如国家公务员考试就从未公开过试题和答案。另外,从2018年开始,司法部也不再公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真题及参考答案,理由是根据计算机化考试的需要,提高法考题库数量,考试真题或将在一定考试年度内循环使用。针对司法部不公开法考试题和答案的行为,曾经有考生以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不过一审和二审法院都认为司法部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公开考试真题及答案,该考生的诉求并未获得法院支持。
在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中,不管是《专利代理条例》还是《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都未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考试结束后有公开试题和答案的义务。如果有考生想要依样画葫芦,通过行政诉讼来尝试让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真题,恐怕也会遭遇败绩。为此,考生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在这种“新常态”下,努力备考。
二、法律法规的修改
2021年是法律修订的“大年”,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数量众多。《民法典》于2020年5月颁布,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通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等法律同时废止。《专利法》《著作权法》《刑法》《行政处罚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施行时间也都在考试日之前。在司法解释方面,人民法院颁布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法律适用规定》《专利授权确权案件适用法律规定(一)》《侵犯知产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解释(三)》《知产民事诉讼证据规定》《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规定》《担保制度解释》《知产民事案件惩罚性赔偿解释》,并对《诉讼时效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解释》《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解释》《技术合同解释》《商标管辖和法律适用解释》《商标民事纠纷解释》《商标授权确权规定》《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解释》《专利纠纷规定》《侵犯专利权纠纷解释二》《民诉法解释》等进行了修改,《民通意见》《合同法解释一》《担保法解释》《诉前停止侵犯商标权和保全证据解释》《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规定》《网络著作权纠纷解释》《合同法解释(二)》等被废止。
不过考生也不必压力过大,虽然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数量众多,但发生变化的知识点数量其实并没有那么庞大。《民法总则》制定的目的就是作为《民法典》中的“总则编”,双方除在部分文字表述和标点符号方面有细微差异外,绝大部分条文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同样,《合同法》与《民法典》“合同编”相比,考试大纲涉及的部分中,除与《民法典》“总则编”中冲突的部分被删除外,其余条文大部分仅在文字表述方面进行了调整,实质含义并未改变。至于司法解释,其本来就不是考试的重点。更重要的是,这些司法解释基本上都是针对法律的修改而进行的适应性修改。考生需要重点关注的是《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的修改内容。
三、本书的法条适用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查的是现行有效的法律,但部分历年真题的题干中明确给出了时间,如果严格按照新法生效的日期来判断,则应当适用旧法。不过考虑到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查的是现行有效的法律,故本书依然对这些题目适用新法来解析。另外,部分真题明确指明要按照《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合同法》的规定来进行选择,但考虑到这些法律已经被《民法典》所取代,故本书也会有意忽略题干的要求,适用《民法典》来进行解析。
本书以前的版本中,在相关法条之前用“★”和“☆”来标注近十年考查的频率。由于2020年之后真题不再公布,无法再进行统计,只能将五角星删除。五角星标注的方式,给考生提供了重点法条的复习指引,同时也可能为出题者有意避开重点提供了指引,故删除标注也未必就是坏事。删除标注后,考生依然可以根据相关法条下面真题数量的多少,来大致判断知识点的重要性,并不会完全一头雾水。
四、2020年考试情况
2020年的考试真题并未公布,故无法进行细致的分析。不过从考生的反馈来看,法律知识部分难度偏高,尤其是“相关法律知识”科目。根据部分考生的回忆,有个别真题来源于司法考试,如请客吃饭是否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有个别真题则紧跟时事,如“钟南山”“雷神山”是否可以注册为商标;还有个别真题则直接来自商标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中的范例。前两种变化其实以前也曾经有过,如2018年相关法律知识第82题考查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选项“叫只鸡”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标志都来源于当时的热点案例。
2020年考试的意外应该是分数线进行了调整。多年来,分数线一直稳定为法律知识150分(满分250分)、专利代理实务90分(满分150分),今年则分别调整为145分和85分。关于这次调整,官方给出的理由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发挥专利代理行业对稳定和扩大就业的促进作用,吸引更多的人才进入专利代理行业,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促进代理服务水平的提高。在降分之后,2020年全国共有7386人通过考试。按照报名人数计算,考试通过率为16.29%;按照实际参考人数计算,通过率则为24.32%。2020年的报考通过率高于2016年的16.01%、2017年的15.56%、2018年的13.30%和2019年的12.35%,改变了近年来通过率逐年下降的趋势。
不过,个人认为2020年的通过率并不会是常态。《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全国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的人员数量要达到6万人,执业专利代理师达到2.5万人。目前,6万人拥有资格证的目标已经顺利实现,专利行业正在由注重数量走向强调质量,专利代理行业的准入也会趋严,通过率可能会恢复到前几年的水平。
五、复习应试策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公布历年真题之后,考生在复习应试方面也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复习策略需要彻底推倒重来。经过十几年的实践,考试的模式和题型已经比较成熟和固定。“相关法律知识”涉及十几部不同的法律法规,但知识点考查深度要低于法考,这也意味着知识点的考查角度和方式会受到较多的限制,重复难以避免。“专利法律知识”主要考查的就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知识点之间存在层级机构,虽然考查得比较深,但知识点数量较少,同样难以避免重复。为此,2006年以来的历年真题依然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不过,真题不再公布后,考试命题如果出现新的变化,考生也难以紧跟趋势。为此,考生更需要放弃死记硬背的模式,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毕竟,万变不离其宗。本书在解题思路部分,对知识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释,有利于考生更为深入地理解知识点。
如果考生发现本书中有遗漏甚至谬误之处,欢迎向笔者发送邮件批评指正,邮箱地址为[email protected]。如有指教,感激不尽。
祝广大考生都能发挥出自己的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杨敏锋
2021年4月
[1] 参见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0)京03 行初23 号行政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京行终3396号行政判决书。
2021年是法律修订的“大年”,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数量众多。《民法典》于2020年5月颁布,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通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等法律同时废止。《专利法》《著作权法》《刑法》《行政处罚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施行时间也都在考试日之前。在司法解释方面,人民法院颁布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法律适用规定》《专利授权确权案件适用法律规定(一)》《侵犯知产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解释(三)》《知产民事诉讼证据规定》《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规定》《担保制度解释》《知产民事案件惩罚性赔偿解释》,并对《诉讼时效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解释》《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解释》《技术合同解释》《商标管辖和法律适用解释》《商标民事纠纷解释》《商标授权确权规定》《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解释》《专利纠纷规定》《侵犯专利权纠纷解释二》《民诉法解释》等进行了修改,《民通意见》《合同法解释一》《担保法解释》《诉前停止侵犯商标权和保全证据解释》《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规定》《网络著作权纠纷解释》《合同法解释(二)》等被废止。不过考生也不必压力过大,虽然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数量众多,但发生变化的知识点数量其实并没有那么庞大。《民法总则》制定的目的就是作为《民法典》中的“总则编”,双方除在部分文字表述和标点符号方面有细微差异外,绝大部分条文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同样,《合同法》与《民法典》“合同编”相比,考试大纲涉及的部分中,除与《民法典》“总则编”中冲突的部分被删除外,其余条文大部分仅在文字表述方面进行了调整,实质含义并未改变。至于司法解释,其本来就不是考试的重点。更重要的是,这些司法解释基本上都是针对法律的修改而进行的适应性修改。考生需要重点关注的是《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的修改内容。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查的是现行有效的法律,但部分历年真题的题干中明确给出了时间,如果严格按照新法生效的日期来判断,则应当适用旧法。不过考虑到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查的是现行有效的法律,故本书依然对这些题目适用新法来解析。另外,部分真题明确指明要按照《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合同法》的规定来进行选择,但考虑到这些法律已经被《民法典》所取代,故本书也会有意忽略题干的要求,适用《民法典》来进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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