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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21630886
以主法条为干,目录标注重点,收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性案例,提供【法融】数据库。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治安管理处罚法一本通》以该法的主体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并附以相关案例,以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是广大读者及相关实务人士查阅、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参考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和特征】
第三条【处罚程序应适用的法律规范】
第四条【适用范围】
★第五条【基本原则】
第六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七条【主管和管辖】
★第八条【民事责任】
★第九条【调解】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条【处罚种类】
第十一条【查获违禁品、工具和违法所得财物的处理】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违法的处罚】
★第十三条【精神病人违法的处罚】
★第十四条【盲人或聋哑人违法的处罚】
★第十五条【醉酒的人违法的处罚】
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十七条【共同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十八条【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十九条【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的情形】
第二十条【从重处罚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而不予执行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追究时效】
第三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对扰乱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和选举秩序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对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寻衅滋事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七条【对利用封建迷信、会道门进行非法活动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干扰无线电业务及无线电台(站)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的处罚】
第二节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条【对违反危险物质管理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对危险物质被盗、被抢、丢失不报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二条【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三条【对盗窃、损毁公共设施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妨害航空器飞行安全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五条【对妨害铁路运行安全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六条【对妨害列车行车安全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七条【对妨害公共道路安全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规定举办大型活动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公共场所安全规定行为的处罚】
第三节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条【对恐怖表演、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一条【对胁迫利用他人乞讨和滋扰乞讨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二条【对侵犯人身权利六项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三条【对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四条【对猥亵他人和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五条【对虐待家庭成员、遗弃被扶养人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六条【对强迫交易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七条【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八条【对侵犯通信自由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九条【对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损毁公私财物行为的处罚】
第四节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条【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决定、命令和阻碍执行公务的处罚】
第五十一条【对招摇撞骗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二条【对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票证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三条【对船舶擅自进入禁、限入水域或岛屿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四条【对违法设立社会团体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五条【对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六条【对旅馆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七条【对违法出租房屋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八条【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九条【对违法典当、收购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条【对妨害执法秩序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一条【对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二条【对偷越国(边)境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三条【对妨害文物管理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四条【对非法驾驶交通工具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五条【对破坏他人坟墓、尸体和乱停放尸体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六条【对卖淫、嫖娼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七条【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八条【对传播淫秽信息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九条【对组织、参与淫秽活动的处罚】
★第七十条【对赌博行为的处罚】
★第七十一条【对涉及毒品原植物行为的处罚】
★第七十二条【对毒品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七十三条【对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处罚】
第七十四条【对服务行业人员通风报信行为的处罚】
★第七十五条【对饲养动物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七十六条【对屡教不改行为的处罚】
第四章处罚程序
第一节调查
第七十七条【受理治安案件须登记】
第七十八条【受理治安案件后的处理】
第七十九条【严禁非法取证】
第八十条【公安机关的保密义务】
★第八十一条【关于回避的规定】
★第八十二条【关于传唤的规定】
第八十三条【传唤后的询问期限与通知义务】
第八十四条【询问笔录、书面材料与询问不满十六周岁人的规定】
第八十五条【询问被侵害人和其他证人的规定】
第八十六条【询问中的语言帮助】
★第八十七条【检查时应遵守的程序】
第八十八条【检查笔录的制作】
第八十九条【关于扣押物品的规定】
第九十条【关于鉴定的规定】
第二节决定
第九十一条【处罚的决定机关】
★第九十二条【行政拘留的折抵】
第九十三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与其他证据的关系】
★第九十四条【陈述与申辩权】
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的处理】
第九十六条【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的内容】
第九十七条【宣告、送达、抄送】
★第九十八条【听证】
第九十九条【期限】
第一百条【当场处罚】
第一百零一条【当场处罚决定程序】
★第一百零二条【不服处罚提起的复议或诉讼】
第三节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当场收缴罚款范围】
第一百零五条【罚款交纳期限】
第一百零六条【罚款收据】
★第一百零七条【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第一百零八条【担保人的条件】
第一百零九条【担保人的义务】
第一百一十条【没收保证金】
第一百一十一条【退还保证金】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一百一十二条【执法原则】
★第一百一十三条【禁止行为】
第一百一十四条【社会监督】
第一百一十五条【罚缴分离原则】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七条【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百一十八条【“以上、以下、以内”的含义】
第一百一十九条【生效日期】
附录一:
……
附录二:
……
编辑说明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2007年、2011年、2014年、2016年、2018年、2019年、2021年我们对其进行了改版,丰富了其内容,增强了其实用性,博得了广大读者的赞誉。
我们秉承“以法释法”的宗旨,在保持原有的体例之上,今年再次对“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进行改版,以达到“应办案所需,适学习所用”的目标。新版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1.丛书以主体法的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请示答复和部分地方规范性文件,以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
2.丛书紧扣实践和学习两个主题,在目录上标注了重点法条,并在某些重点法条的相关规定之前,对收录的相关文件进行分类,再按分类归纳核心要点,以便读者最便捷地查找使用。
3.丛书紧扣法律条文,在主法条的相关规定之后附上案例指引,收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以及相关机构公布的典型案例的裁判摘要、案例要旨或案情摘要等。通过相关案例,可以进一步领会和把握法律条文的适用,从而作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参考。并对案例指引制作索引目录,方便读者查找。
4.丛书以脚注的形式,对各类法律文件之间或者同一法律文件不同条文之间的适用关系、重点法条疑难之处进行说明,以便读者系统地理解我国现行各个法律部门的规则体系,从而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司法实践服务。
5.丛书结合二维码技术的应用为广大读者提供增值服务,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免费部分使用中国法制出版社推出的【法融】数据库。【法融】数据库中“国家法律法规”栏目便于读者查阅法律文件准确全文及效力的同时,更有部分法律文件权威英文译本等独家资源分享。“最高法指导案例”和“最高检指导案例”两个栏目提供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的全文,为读者提供更多增值服务。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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