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1331811
1.《北京青年报》人气专栏,多年精彩文章结集
2. 图文并茂的法律文化随笔集,以温暖而多彩的形式,引领读者体味法律的智慧。
3. 六十九篇精彩文字与五十三幅传世画作的交响共鸣,透过人生百事,解说法治细节。
本书是一部法律随笔集,共收录六十九篇短文,均为作者马建红女士发表于《北京青年报》的专栏文章。如作者所言:“收入本书的文章, 写作于不同的年份和背景, 依主题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版块: 有关法官、 律师、 法律人和法律学科的, 有关法制规范、 普通人的生活规则与商业习惯的, 有关女性权益保护的, 有关散落在现代社会中的民情风俗的。 每个版块虽然关涉的都是法治的大词, 但均是从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小事入手, 抽丝剥茧, 在并不 ‘宏大’ 的 ‘ 叙事’ 背后, 揭示出其中的法理意蕴。 如此行文, 意图是让法治的种子能在普通人心中生根发芽。 ”
全书缀以多幅精心遴选的大师画作,图文并茂,笔墨与色彩携手,绘出“法治的细节”。
培根的“水流”与“水源”
培根的“水流”与“水源”
民众的法律观与法官的“课业”负担
打官司的“成本”
日本法官的那些事
“ 以法律为准绳”之不易
法官的“革命性”贡献
法官的“能力”
法律“缝隙”漏掉的司法公正
责任分配不是“吃大户”
法官的“苟且”与“诗和远方”
法官是“弱势群体”?
谁来缓解法官的道德压力
邓析之死与律师职业伦理
邓析之死与律师职业伦理
法治乃律师与法官的共同产品
从“救护车追逐者”到法庭的主演
用心且有效的辩护
于细小中彰显正义
屈原的“宪令”及其他
“普通人”管仲
“恕”之道与法律人的修养
屈原的“宪令”及其他
不可复制的法律人品格
民初城市的“气息”
法学家的风骨
子凭父贵,抑或父凭子贵
“他国的”法律
肯尼迪大法官退休了
大法学家的小故事
“鄙视链”末端的法史学科
法政教育能否“速成”
“鄙视链”末端的法史学科
书斋里的“对策”研究
守望正义:法律人一生之志业
防护栏与救护车
法网之密的利与弊
细节中的法制
防护栏与救护车
“细事”入典
非执行难也,实不履行也
公共生活中的“底线”
公共生活中的“底线”
不止一分钱的事
让春天里的花事只剩下美好
人生不能无群
被讹者的“义务”
因爱之名与人伦之殇
我们都需“入境问禁”
担不起的担保
家庭的守护神
被讹者的“义务”
只当消费者,不当上帝
诚实守信乃经商之王道
我凭什么相信你
只当消费者,不当上帝
账折与水牌中的商业信用
讨价还价与公平交易
民间借贷的规制
我的价值不多,但也不比你少
与厨房无关的地位
我的价值不多,但也不比你少
防不胜防的家暴
“三八妇女节”里的遐思
新时代的女人怎样做女人
远去的“江村”风景
远去的“江村”风景
何为“中国司法的精神”
民间习惯与公序良俗
往日不再来
如何“古为今用”?
为“争讼”正名
乡土社会契约的订立与履行
情法兼顾之两难
从身份到契约:我们准备好了吗?
强扭的瓜是苦的
彩礼啥的,政府就别管了
“随份子”之礼尚往来
自 序
对于法律学人来说,从来不缺少言说的话题。举凡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大事小情,其背后都有值得探究的学理,凡研习所得,皆可落笔成文,或洋洋洒洒,撰成论文专著;或笔调轻松,来篇随笔时评。
一般人印象中的法学,是呆板的,严肃的,中规中矩的;当一个人在讲学理的时候,似乎应该正襟危坐,不苟言笑。这是因为,法律的面孔总是那么“刚性”,让人不敢有半点儿随性轻忽。至于说理的文字,也似乎只有高头讲章,才能担得起“学术”的分量。
然而,板着面孔的法学论文或专著,难逃曲高者和必寡的命运,其读者群大抵局限在学者的朋友圈儿内,至于在社会上有着怎样的影响“因子”,那可就不好说了。相反,那些兴之所至、率性随意的时评,尽管难入专家学者的法眼,却较易引发普罗大众的共鸣。读者花几分钟看完一篇短文,于心有戚戚焉,随手点个赞;而作者不期然地就可收获一众“粉丝”。
不过,在大学的评价体系中,二者的“待遇”可谓天壤之别。论文专著是实实在在的“硬通货”,无论是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还是评优评奖,不仅可以一文多用,还可赚得令人咋舌的科研奖励。而那些发表在报刊上的随笔时评,则命运迥异,无论你写得再多,也算不上“成果”,挣不到“工分”,无法给作者带来好处。于是,人们自然也就降低了写作此类文字的热情。毕竟,谁愿意去做这些无用功呢?
收录在本书中的文章,是我近年来写下的一些不挣工分的作品。若问为什么不算成果,还写得乐此不疲?原因固然很多,比如说它不需要长篇大论,不需要添加注释,不必罗列参考文献,不用遵守严格的学术规范;而且,发表周期短,稿子发出去,无须好几个月在忐忑不安中等待编辑的回音,诸如此类。然而,更重要的原因,其实也就两个字:喜欢!
平日里读书教学,或者看到社会上发生什么事情,偶有所感,喜欢信手记下来。最早是写在日记本上,没有读者,只是过段时间,自己翻翻,自娱自乐。后来,开了博客,在上面写些杂感,有人来阅读,就与留言评论的人沟通交流一下。再后来,博客式微,微信兴起,于是转移阵地,随性而写的小文也为更多的人点击阅读。不过,写或者不写,全赖心情,不拘时间,不拘字数,不拘主题。这种散漫,既是一种心情,也是一种生活方式。
2014年春天的一个午后,在读完《曹汝霖一生之回忆》后,有感而发,用了不到两个小时,草成一篇名为《律师与法官关系的“民国范”》的短文,发在微信朋友圈。此文被担任《北京青年报》文艺评论版编辑的高中同学张向红女士读到,她遂推荐给评论版的姬源编辑。文章很快以整版的篇幅见报。看到自己的文章白纸黑字发表在国内有影响力的报纸上,自然很是开心。此后,当有法律事件发生时,姬源编辑会约我写篇评论,我也不推辞,因为这正契合了我喜欢发感慨写心得的习惯。
转眼到了2015年春天,姬源编辑邀请我在报纸上开个专栏。我一方面有点儿抑制不住地跃跃欲试,另一方面也很忐忑,因为专栏一旦开设,就需每周交一篇稿子,且至少要开三个月或半年的时间,我怀疑自己是否有那么多的话题要写。抱着能写多久就写多久的想法,我答应下来。未曾想,这专栏一开就没停下,到写这篇自序时为止,已经持续七年有余,成文三百余篇!在这期间,除了每年的国庆及春节休停两期外,其余时间雷打不动,一周一篇,准时见报。当然,被毙掉并且已没有时间重写的情况偶尔也会发生。如今,写文章似乎成了我的主业,当老师倒像是副业了,因为当老师还有寒暑假呢,写专栏可没有!我也没想到自己居然这么“能写”。人们常说,不逼自己一把,就不知道自己有多大的潜力。信乎!
专栏之所以能够坚持下来,得益于编辑给我的一个几乎不受限制的自由发挥的空间。专栏以我的名字命名,并没有诸如“史海钩沉”“学海泛舟”一类框定的范围,所以,只要不触碰原则性的问题,不突破底线,我在这个平台上既可谈天也可说地,既可评古也可论今,凡事皆可成为言说的话题。生活是鲜活的,丰富多彩,在经历和见证的同时,我们总会有所感悟,或赞赏,或同情,或悲悯,或激愤,而这也成为专栏中时评议论永不枯竭的源泉。在这里,感谢生活是发自内心的,绝非虚应风景的套话。
讨论的话题虽然宽泛,却并不意味着信口开河,乱发议论。事实上,每个人言谈话语的背后,无不由他所学的专业在支撑。作为一名法学教师,我所聚焦的问题和言说的视角,大多与法律、规则及其背后的学理有关。所以,在北京大学出版社柯恒编辑的建议下,我将专栏中与法治话题有关的部分文章结集,于是就有了读者诸君面前的这本小书。
收入本书的文章,写作于不同的年份和背景,依主题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版块:有关法官、律师、法律人和法律学科的,有关法制规范、普通人的生活规则与商业习惯的,有关女性权益保护的,有关散落在现代社会中的民情风俗的。每个版块虽然关涉的都是法治的大词,但均是从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小事入手,抽丝剥茧,在并不“宏大”的“叙事”背后,揭示出其中的法理意蕴。如此行文,意图是让法治的种子能在普通人心中生根发芽。
写这些随笔时评,有时候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在2015年的4月下旬,发生了一件小事:一名大四的女生小陈,因父亲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接打电话,遂拍照并向交警举报,由此引发社会上的热议。基于法史研究者对古代“亲属容隐”原则的联想,我写成了《因爱之名与人伦之殇》这篇小文,在当年5月的专栏上发表。二十多天后,全国高考。语文考试甫一结束,我便收到许多信息,因为高考语文全国统一试卷的材料,正是小陈举报其父之事!于是,我就成了押中高考作文题的神奇人物!其实,哪有什么神奇,只不过因为小陈的故事,正好契合了法制史上的容隐原则,又正好与我们现代法庭上亲属作证的义务有关罢了!
一个社会法治的进步,说到底,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的参与。学者的理论素养固然重要,民众在世俗生活中对法律理念的践行也必不可少。当我们面临纠纷,不再去托关系找“人”,而是通过律师去找“法”时,我们才有资格说,社会正在跨入法治的门槛。法律学人的随笔时评,若能通过对纷纷扰扰的世相百态的分析,让我们的生活离法治更近一点儿,也算是有所贡献吧。
在小书付梓之际,本人不揣冒昧,向法史学者武树臣教授索序。武老师是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界的领头人物,他对我国法治发展的历史与未来,有深入而通透的思考。他的序言让我们体会到一位法学大家的格局与情怀。
感谢姬源编辑,以及《北京青年报》提供的平台,使我这个懒散的人有动力将心得感悟撰成一篇篇文章;感谢柯恒编辑以及北京大学出版社,让散落的文章有了汇聚在一册图书内与读者相逢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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