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208181199
持有型犯罪历史久远。随着风险社会时代的到来,刑事司法实践中层出不穷的新情况与新问题,使得从理论上加强对持有型犯罪的研究十分必要且颇为紧迫。本书在全面整理归纳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实践,对持有型犯罪刑法规制体系进行系统深入研究。在考察持有型犯罪的历史发展与域外现状的同时,紧扣持有行为所具有的行为性与状态性交织的独特特征来论述持有行为犯罪化的正当性,并重点从持有型犯罪的犯罪构成、持有型犯罪的犯罪形态,以及持有型犯罪的立法检讨与立法动向等方面作了精彩论述。
目录
总序
导论
第一章持有型犯罪的概念与考察
第一节持有的基本内涵
一、 持有的语义学含义
二、 持有的刑法学含义
第二节持有型犯罪的概念
一、 持有型犯罪概念的规范意旨
二、 持有型犯罪定义的诠释
第三节持有型犯罪的特征与类型
一、 持有型犯罪的范围
二、 持有型犯罪的特征
三、 持有型犯罪的基本类型
第四节持有型犯罪刑法规制的比较考察
一、 持有型犯罪刑法规制的历史考察
二、 持有型犯罪刑法规制的域外考察
第二章持有犯罪化的理论证成及其正当性依据
第一节刑法中的危害行为理论
一、 危害行为的概念
二、 刑法行为理论的发展进路
第二节持有犯罪化的行为理论障碍及其破解
一、 持有的刑法属性判断
二、 持有犯罪化的行为理论障碍
三、 持有犯罪化的理论证成
第三节持有犯罪化的正当性依据与立法价值
一、 持有犯罪化的正当性依据
二、 持有型犯罪的立法价值
第三章持有型犯罪的构成要件
第一节持有型犯罪的客体要件
一、 持有型犯罪的客体
二、 持有型犯罪的客体与对象
第二节持有型犯罪的客观要件
一、 持有型犯罪的危害行为
二、 持有型犯罪的危害结果
三、 持有型犯罪的因果关系
四、 持有型犯罪的附加条件
第三节持有型犯罪的主体要件
一、 持有型犯罪的自然人主体
二、 单位能否成为持有型犯罪主体
第四节持有型犯罪的主观要件
一、 持有型犯罪引入严格责任原则的批判
二、 持有型犯罪的罪过形式
三、 持有型犯罪的主观明知
第四章持有型犯罪的犯罪形态
第一节持有型犯罪的停止形态
一、 持有型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处罚范围
二、 持有型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第二节持有型犯罪的罪数形态
一、 持有型犯罪:实质的一罪立场
二、 持有型犯罪:法定的一罪与处断的一罪之排除
三、 特殊情形持有型犯罪罪数的确定
第三节持有型犯罪的共犯形态
一、 持有型犯罪的共犯认定
二、 共同持有型犯罪的特殊情形
第五章持有型犯罪立法检讨与前景展望
第一节持有型犯罪立法检讨与完善
一、 持有型犯罪的立法检讨
二、 完善持有型犯罪立法的建议
第二节持有型犯罪的立法动向与前景展望
一、 持有型犯罪立法动向
二、 持有型犯罪立法发展展望
参考文献
总序
在现代社会,刑法在人类社会生活、国家生活中依然演绎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彰显出其无尽的魅力。刑法学作为一种文化的凝结,激发着一代代的学人为之皓首穷经,兀兀穷年,刑法学的发展正是这样薪火相传,生生不息。在这样的传承过程中,《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文库》(以下简称《文库》)就像涓涓细流或一缕烛光,以学者或学子们自身的沉思和耕耘为刑法学的研究和刑事法治的发展注入自己的精神,闪烁出自己的智慧。继承前人之心智和毅力,“安知不如微虫之为珊瑚与蠃蛤之积为巨石也”(章太炎语)。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科是上海市重点学科,早在1981年就获批设立刑法学硕士点,2003年设立刑法学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刑法学课程被评为上海市精品课程,学科曾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银行的重点资助。近年来,华政刑法学科一直走在全国同类学科的前列,致力于刑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与教学,取得了一系列高水平、令人瞩目的教学和科研成果,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层次、高质量的理论研究与教学人才、司法人才,成为中国刑法学教学和研究的南方重镇。学科依托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中心,为研究刑法学的学人提供了坚实的平台和良好的氛围,《文库》就是中心推出的系列著作中的一部分。作为博士们思想和智慧的结晶,作为他们宣传和弘扬刑法文化的窗口,《文库》中的著作包含着华政刑法专业博士生们的追求、志向和期望,维系着他们对法治前景的憧憬。
古人曾经指出:理论和学术的追求在于“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司马迁语)。著书立说,匡济天下,一直是中国文人的最高追求,这一根脉至今仍然浸润在当代学人的精神深处。在我看来,作为刑法文化的研究者,“弘扬、建构、批判”是基本的要求也是终极目标,也是《文库》追求的基本价值取向。
所谓“弘扬”,首先是指弘扬祖国优秀的刑法文化传统,发掘中国刑法文化中优秀历史遗产,汲取世界各民族一切合理的、现代的刑法知识成果,促进刑法的发展,促进法治的完善,促进社会的进步。无论是从文化发展的历史过程分析,还是从当代文化的构成体系分析,刑法文化都是人类生活不可或缺的选择方式,刑法的发展更是直接和明显揭示了人类价值与信仰的一种追求,刑法文化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一个民族、国家和地区在一定的历史时期适应环境并取得成功的一种记录。圣人贤良无非是人类文化与智慧的代言人,正是他们在对困境的思考中,产生出了精湛的思想,创造了不朽的著作,形成和丰富了文化的宝库。刑法文化既有多样性的要求,又有一些共同的价值取向,这些都需要学者们去传递和弘扬。
所谓“建构”,实际上就是与时俱进。从一定意义上说,刑法是稳定的但又是滞后的,刑法文化需要弘扬但更需要改造,尤其是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生活日新月异,法治的许多领域都在改弦更张,在旧有体制逐步解体过程中,新的体制尚未确立的边际,建构成为一项重要的使命,这是社会的迫切要求,也是理论研究者的历史责任。就刑法而言,存在着大量的如哈特所说的“空缺结构”,需要我们去应对、去补缺,建构较为完备的刑法学理论,建立科学的刑法学体系,以制度的建构促进观念的更新成为理论的重要使命。
具体而言,这种建构包括博士们对于自身学术理论的建构,对于刑法制度的设计,也包括对于作为他们研究和学业成果的《文库》本身的建构。荀子在《劝学篇》中说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我坚信,在他们继往开来的努力中,一定会在我国刑法学术体系的建构中确立自己的位置和人生轨迹。
所谓“批判”,既是一种方法论也是一种思考的结果。建构与批判实际上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对于刑法学的研究同样既是一个建构的过程又是一个批判的过程。新的理论的建构、理论的完善必然包含着对于旧的理论、理论缺陷的否定或修补,否定或修补就是一个批判的过程。而立足于批判基础上的刑法理论必将促使人们去建构和完善刑法的理论和思想。当然,由于方法论的不同,建构与批判具体表现在行为的方式和思路上也会具有较大区别。据此我们也会发现在《文库》的一些著作中,有些著作更倾向于建构某些理论,有些著作则更为突出对于现实的批判,为人们提供思考的方法和路径。批判的方法张扬了理论和学术的独立性,体现了学术的本质冲动,体现了学术存在的内在必要性,为打破知识视野的局限性提供了批判的武器,当然在现实性较为直接的刑法学领域,有时又显得束手无策。但无论怎样,质疑和批判绝非仅仅是一种情绪化的产物,而应该建立在广博而全面的知识积累基础上,也应该建立在冷静的理性论证的前提下。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本《文库》所追求的“弘扬、建构、批判”宗旨只是一种外在形式表达,从实质上说,博士应该有博学之才,应该是有识之士。他们可能青灯素面,他们也可能守土一方,但是作为“士”,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观念应该是不变的信条,著书立说应该是一件庄重而严肃的事情,应该是战胜自我,洁净心灵,悟透人生的过程。伟大的时代召唤着与其相适应的理论成果和人格性情,我衷心希望更多的博士们经过自身矢志不渝的追求,走在时代的前列,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源。
刘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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