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76408393
本书是为学生而写的一本入门讲义,作者以简明扼要的语言呈现了法理学的核心内容。通过将法学流派与学术人物进行交错讨论,清晰地勾勒出法理学发展的基本轮廓,为那些想要迅速了解法理学内容的读者提供了绝佳的阅读参照。
目录:
总 序·001
序 言·004
《法理学简读》导读 / 孙海波·001
第1章 法理学·030
第2章 自然法·054
第3章 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和启蒙运动·083
第4章 早期法律实证主义·099
第5章 当代法律实证主义·118
第6章 功利主义·130
第7章 历史法学派·138
第8章 社会法学与马克思主义·144
第9章 形式主义、现实主义和实用主义·154
第10章 德沃金·171
第11章 批判法学研究·177
第12章 当代理论·184
索 引·198
译后记·229
总 序
“法理学”(Jurisprudenz, jurisprudence)之名总是会令初学者望而生畏。因为无论是作为法的一般哲学理论的“法哲学”(Rechtsphilosophie, legal philosophy),抑或是作为法的一般法学理论的“法理论”(Rechtstheorie, legal theory),虽从地位上看属于法学的基础学科分支,但却往往需要有相当之具体专业知识的积累。在西方法律院校,通常只在高年级开设法哲学和/或法理论课程,法理学家一般情况下也兼为某一部门法领域的专家。有关法的一般性理论研究的专著往往体系宏大、旁征博引,同时也文辞冗赘、晦涩艰深。这些论著大多以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之法学专业人士为假定受众,非有经年之功无法得窥其门径与奥妙。
中国的法学教育模式与西方有所不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法理学被列为法学专业必修课程的第一门,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统编教材罗列法学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只见概念不见问题、只见枯死的材料不见鲜活的意义,往往使得尚未接触任何部门法知识的新生望而却步,乃至望而生厌。尽管有的法律院校(比如中国政法大学)同时在三年级开设了相关课程,且内容以讲授西方前沿理论为主,却又使得许多学生“不明觉厉”、畏葸不前。除去授课的因素之外,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在于,虽然目前我国学术市场已有为数不少以法哲学和法理论为主题的专著和译著,其中也有不少属于开宗立派之作或某一传统中的扛鼎之作,但却缺乏适合本科生群体的微言大义式、通览或概述式的参考读物。
有鉴于此,“法哲学与法理论口袋书系列”教材以法学初学者(主要为法学本科生,也包括其他对法理学感兴趣者)为受众,以推广法哲学和法理论的基本问题意识、理论进路和学术脉络为目标,拟从当代西方法哲学与法理论论著中选取篇幅简短的系列小书,裨使法理学更好地担当起“启蒙”和“反思”的双重功能。它的目标,在于让学生更易接近法理学的“原貌”,更能知悉法理学的“美好”,更加明了法理学的“意义”。为了便于读者掌握各本小书的思路、内容与结构,我们在每本小书的前面都加上了由译者所撰的“导读”。
德国哲人雅斯贝尔斯(Jaspers)尝言,哲学并不是给予,它只能唤醒。这套小书的主旨也并不在于灌输抽象教条、传授定见真理,而是希望在前人既有思考的基础上唤醒读者自身的问题意识、促发进一步的反省和共思。
雷磊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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