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100019774
有些页在脚注线以下仍印有文字。那是维特根斯坦从其他著述中剪下来的纸条上的文字。他将这些纸条插入这些页,但没有进一步指明它们应当放在什么地方。在双括号里面的话是维特根斯坦对于《哲学研究》中或其他论著(我们希望不久将会出版)中的论述的参照注。第二部分的后的一段是由我们把它放在现在这个位置上的。
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是他后期思想的代表作,也是当代分析哲学中的一部名著。
编者的话
前言
部分
第二部分
译名对照
译者后记
我在本书发表的思想是我过去十六年来进行哲学研究的结晶。它们涉及许多论题:意义、理解、命题、逻辑等概念,数学基础、意识状态以及其他论题。我把所有这些思想写成一些论述①,即一些短的段落。它们有时成为关于同一论题的拉得很长的一根链条;但有时我又突然改变,从一个主题跳到另一个主题。一一起初我打算把所有这些东西汇集成一本书,我在不同时候把这本书的形式想象成不同的样子。但重要的问题是这些思想必须以自然而然的顺序从一个论题进到另一个论题,中间没有断裂脱节之处。
我曾几次企图将自己的成果联结为一个整体,然而都没有成功。此后我认识到我永远也不会成功。我所能写的好的东西充其量不过是一些哲学论述。如果我迫使自己的思想违背其自然的倾向而企图强使其进入同一个方向,那么它们立即就会变得淡而无味了。一一而这当然是同我的研究的本性相联系的。因为它迫使我们从各种不同的方向上研究广阔的思想领域。在本书中的哲学论述,仿佛就是在这些漫长而曲折的旅途中所作的风景速写。
对相同的或近乎相同的风景点常常从各种不同的方向上重新接近,从而作出新的速写。这些速写大多画得不好,或者缺乏特色,因而带有一个蹩脚的绘图者的各种缺点。当我把那些有缺陷的速写排除后,留下的是一些还算过得去的东西。我现在又将它们重新进行编排,有时还作些删节。这样,它们便能为参观者提供一幅风景画了。因而这本书实际上只是一本速写集。
直到前不久,我才真正放弃了在有生之年出版自己著作的念头。这种念头的确又曾不时地复萌,而且这主要是由于我被迫认识到,我的成果(我在讲课、打字稿和讨论中交流过的成果)在流传中遭到各种各样的误解、或多或少地被冲淡甚或歪曲了。这使我的虚荣心受到伤害而颇难自制。
四年前①我偶尔重读了我的本著作(《逻辑哲学论》),并给别人说明其中的思想。我突然感到应当把这些新、旧思想一并发表:因为新的思想只有同我的旧的思想方式加以对照,并且以旧的思想方式为背景,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
《哲学研究/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81.弗兰克·兰姆赛有一次在和我交谈时强调指出,逻辑是一门“规范性科学”。我不完全知道他那时想的是什么,但他的想法无疑与我后来逐渐开始明白的想法紧密相关,那就是:在哲学中,我们经常把词的使用同具有固定规则的游戏或演算相比较,但是,我们不能说一个使用语言的人必须玩这样一种游戏。——然而,如果你说,我们的语言表达只是近似于这样一种演算,那你就恰恰已经站到了误解这一深渊的边缘上了。因为那样一来,就好像我们在逻辑中所谈论的是一种理想语言。似乎我们的逻辑是一种适用于真空的逻辑。——然而逻辑当然不是在自然科学处理自然现象这个意义上处理语言——或思想的,——我们多只能说我们构造理想的语言。但在这里“理想”这个词很易于引起误解,因为这听来就好像这些语言比我们日常语言更好、更完满;就好像为了终向人们指明一个正当的语句看来是什么样子而非需要逻辑学家不可一样。
但是,所有这些,只有当人们把理解、意指和思维这些概念更进一步澄清后才能看得清楚。因为只有那样,才能弄清究竟是什么东西能够错误地引导我们(并且的确曾经错误地引导了我)产生下面这个想法:如果有谁说出一个语句并且意指它或者理解它,那么他就是在按一定的规则进行一个演算。
82.我称之为“他据以进行的规则”是什么?
是这样一个假设,该假设令人满意地描述了他对词的使用,这种使用我们是观察到的?或者是这样一个规则,这个规则是他在使用记号时所查找的?或者是当我们问他他的规则是什么时他给我们的回答?
但是,如果观察不能使我们看到任何清楚的规则而提问也没有给任何事情带来光明,那又该怎样呢?
因为当我问他他把“N”理解作什么时,他的确给了我一个定义,但他又随时准备收回或改变这个定义。——所以,我该怎样来确定他据以进行游戏的规则呢?他自己都不知道这规则。——或者,更好些:“他据以进行的规则”这个表达在这里还能说些什么?
83.难道语言和游戏之间的类比没有使事情变得更明白了一些吗?我们很容易设想有一些人在一块场地上玩球取乐,他们想要开始各种通行的游戏,但许多游戏都没有玩完,而在其间他们无目的地将球抛向空中,拿着球互相追逐,抛掷取乐,如此等等。这时有人说:在整个时间里他们在玩一种球类游戏而且在每一次抛球时都遵循着确定的规则。
难道不是也存在着这种情况吗?其时“我们一边玩,一边制定规则”?甚至还有这种情况,我们一边玩一边改变规则。
84.我说过,词的应用并非处处都受规则的约束。但是,一种处处都受规则约束的游戏看起来是什么样子的?有谁的规则能够永远不让怀疑入侵,能够塞住一切可能产生的裂缝呢?——难道我们就不能设想出一条确定某一规则之应用的规则,设想出一条该规则可以排除的怀疑吗?——如此等等。
但这并不是说,我们产生怀疑是由于我们有可能设想一种怀疑。我可以很容易设想有一个人总是怀疑在他打开大门之前,是否在门后有一个张着大嘴的深坑;他在穿过这道门之前总是要把这一点弄弄清楚(他可能在某一次被表明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这并不能使我在同样场合下产生怀疑。
85.一条规则放在那儿就像一个路标。——是不是路标能使我对我应当走的路没有怀疑?在我经过它时,它是不是能给我指明我应取的方向?是沿着大路,还是小道,还是横穿田野?可是,在哪里,在什么意义上说我该按照它走呢?是按路标上手指所指的方向走还是譬如说按相反的方向走?
而且当路标不只是单独的一个而是接连的一串,或者是画在地上的一串粉笔线
是不是只有一种方式来解释它们?一因此,我可以说,路标归根到底的确没有留下任何怀疑的余地。或者毋宁说:它有时留有怀疑余地,有时则没有。这样一来,这就不再是一个哲学命题,而是一个经验命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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