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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87271丛书名: 财税法论丛
经过一年的精心筹备,《财税法论丛》第十八卷终于与读者见面了。本卷论丛秉持一贯的学术风格,在篇章结构上更加符合论文规范,栏目设置上除了保留“财税法基础理论”“领域法学与交叉研究”及“全球热点财税问题”等经典栏目之外,结合当下财税法领域的热点问题,专门开辟“党的二十大与财税法治建设”“税法总则与税法典”“经典著作评析”栏目。本卷论丛以质取文,希望本卷论丛进一步夯实财税法的理论基础、拓展财税法的研究领域、促进财税法的学科发展。
【党的二十大与财税法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问题重要论述对完善财税法治的启示 李 帅 魏启宇
论百年党史中的人民财政观 杨大春 陈心悦
【税法总则与税法典】
税法不确定概念适用的判断余地与司法审查 汤洁茵
税法责任债务制度的理论阐释与规范建构 冯 硕 闫 海
【财税法基础理论】
新发展格局下一般反避税条款标准衔接的法治化路径 许多奇 金琪睿
纳税人预算参与权建构的理论逻辑与制度进路 陈 治
税费趋同的表象与实质:基于里程税费改革的路径选择 郭维真 权普宇
论增值税法律制度中“应税交易”概念的引入 欧阳天健
税务规范性文件的规范事项范围 刘云刚 樊聪颖
【领域法学与交叉研究】
地方专项债券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 熊 伟 陈光磊
论亏损结转在公司合并中的继受与限制 李俊明
森林植被恢复费到税:兼论森林资源税的立法构想 叶金育 计欣钰
金融交易税的功能定位与立法构想 佘倩影 刘心茹
【全球热点财税问题】
意大利地方财政自主:制度构建、实施边界与法治路径 翁武耀
欧盟认定固定机构的规则、标准及启示——以东洋案为例 吴青伦
服务贸易数字化的税收挑战与解决路径 李 娜
【经典著作评析】
人工智能时代的税法回应——评《对机器人征税:如何使数字经济适应AI?》 王宗涛
如何建设21世纪的税收国家——评《21世纪的税收与政府》 王婷婷
本卷导读
经过一年的精心筹备,《财税法论丛》第18卷终于与读者见面了。本卷论丛秉持一贯的学术风格,在篇章结构上更加符合论文规范,栏目设置上除了保留“财税法基础理论”、“领域法学与交叉研究”及“全球热点财税问题”等经典栏目,结合当下财税法领域的热点问题,专门开辟“党的二十大与财税法治”“税法总则与税法典”“经典著作评析”栏目。本卷论丛以质取文,收录的论文全部通过了编辑部的三审终审程序,希望本卷论丛进一步夯实财税法的理论基础、拓展财税法的研究领域、促进财税法的学科发展。
“党的二十大与财税法治”栏目收录了两篇文章。李帅、魏启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问题重要论述对完善财税法治的启示》一文,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问题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主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问题的重要论述包括党领导下的民主财政、从“财税法制”到“财税法治”、依宪理财、对政府财政权力进行必要的限制四个方面。对于完善进路,包含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社会主义财税法制体系、完善人大的预算监督机制、厘清政府与市场的权力边界、注重税收政策惠企利民四个方面。杨大春、陈心悦《论百年党史中的人民财政观》一文以人民财政观为主题,对新时代的人民财政观进行展望。该文梳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和新时代的人民财政观念变迁,总结了与人民有关的核心内容、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基础以及五大基本特征。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新时代人民财政观还面临着民生、公平、权利保护机制不完善等主要问题。针对以上问题,该文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思想,提出发展经济、社会法治的路径,并围绕税制完善提出了七方面建议。
“税法总则与税法典”栏目收录了两篇文章。汤洁茵《税法不确定概念适用的判断余地与司法审查》一文对税法中的不确定条款进行了研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不少条文中包含了不确定概念,使得其享有一定的政策调整空间或判断余地,作者认为不得因税法条文包含不确定概念以及税务机关固有的专业性判断而对税务机关的决定一味予以尊重。相反,应当通过提升法院的税法专业审判能力,对税务机关的适用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真正发挥法院钳制征税权行使的功能。冯硕、闫海《税法责任债务制度的理论阐释与规范建构》一文对税法上的责任债务进行了研究。文章从税法中责任债务的理论基础出发,税收之债理论具有与法制建设目标契合和重塑税法品格的双重功效,税收之债的客体归属最终仍以纳税人的“自有性”为依归。税法责任债务有从属性、补充性、替代性与法定性的基本属性,征缴过程中应注重创新征管手段、追求税收正义和加强现代化建设。由于传统规则水土不服、征缴困难等问题存在,税法责任债务有引入的必要性。作者分别从立法体例、实体规范、程序规范和权利救济规范角度探讨我国税法责任债务的规范建构。
“财税法基础理论”栏目收录了五篇文章,涉及目前财税法领域重点、热点、难点的基础理论问题。许多奇、金琪睿《新发展格局下一般反避税条款标准衔接的法治化路径》一文对反避税条款进行了研究。为消除由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引发的顽疾,维护单一课税原则,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引入主要目的测试作为应对税收协定滥用的一般反避税条款;而我国税法体系确立以合理商业目的为核心的一般反避税条款,并引入经济实质标准构筑起一般反避税体系。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一般反避税条款的标准衔接问题成了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我国应在《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生效的背景下,进一步完善一般反避税规则体系。陈治《纳税人预算参与权建构的理论逻辑与制度进路》一文对纳税人预算参与权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纳税人预算参与权的基本依据来源于宪法中人民参与管理国家、经济、社会、文化事务的权利,且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目的、权利属性都具有财税法的特殊性。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进行考量,纳税人预算参与权具有强化收支预算权力制约、弥合传统发展罅隙、协调利益关系、克服路径偏向等功能。面对预算参与权构建的困境,作者提出了规范化构造、参与机制、保障机制三条基本理路。郭维真、权普宇《税费趋同的表象与实质:基于里程税费改革的路径选择》一文以里程税费为论证对象,对税费趋同的现象进行了分析。该文从公路筹资的财政属性出发,认为公路是公路筹资的前提和基础,且公路作为公共物品亦有不同筹资方式,应审慎评判现实生活中的税费趋同问题。对于我国里程税费的路径选择,作者提出考虑是否匹配政府与市场的职能划分、是否匹配中央与地方的职能划分以及里程税费两种路径比较,从而设计以人民福利为基本出发点、服务于高质量发展目标的里程税费制度。欧阳天健《论增值税法律制度中“应税交易”概念的引入》一文从增值税法中的“应税交易”概念出发,认为应税交易是后“营改增”时代对税收法定的回应、新经济时代的“货劳一元化”统合。在此基础上,作者对应税交易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从反面角度将基于特殊政策目的和依照法理无须征税的情形排除在外以确定外延,并从列举式与概括式关系的角度界定其内涵,并从应税行为与对价给付两个角度归纳应税交易的判定标准。刘云刚、樊聪颖《税务规范性文件的规范事项范围》一文指出,税务规范性文件对弥补以不确定性为特点的成文法缺陷,并提供相对精确的司法口径与维度发挥重要作用。但实践中,税务规范性文件存在突破上位法规定创设规范、行立法之实、缺乏上位法明确授权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界定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来源以及可规范事项范围。对于税务规范性文件的规范事项范围,作者认为应该从适当性、必要性和相当性回应立法构造,应考虑公众与制定机关意志沟通与影响的程序机制以及明确范围的适用标准。
“领域法学与交叉研究”栏目收录了四篇文章。财税法的交叉研究将有利于凸显财税法作为领域法的开放性、交叉性、应用性和整合性等特征,具有开放互融的研究价值。熊伟、陈光磊《地方专项债券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一文从信息披露要求、法律规范、主体、实体程序要求、制度建设等方面展开论述。作者认为,我国应当制定统一、详细的信息披露标准,改进专项债券信用评级制度,在完善强制性信息披露规定的同时,健全自愿性信息披露激励机制,并且处理好全面披露与重点披露的关系。专项债券信息披露还存在渠道较少、功能单一的不足,打包发行导致不同项目信息披露的同质化,对此,应考虑优化信息披露渠道,逐步实现债券按项目单独发行,并完善信息披露期限的要求。李俊明《论亏损结转在公司合并中的继受与限制》一文指出,公司合并在企业间频繁发生与合并前各方尚未扣除完毕的亏损是否能结转到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规定模糊的矛盾给企业合并增加了额外的成本负担。亏损结转的制度功能在于体现公司真实所得,符合量能课税原则;亏损结转在法律上属于权利,且应当以公司作为一个连续经营的主体为基础。亏损结转在公司合并后的继受应考虑其继受资格和依据,且同时满足结果、时间、主体三个继受要件。叶金育、计欣钰《森林植被恢复费到税:兼论森林资源税的立法构想》一文对72份森林植被恢复费规范文本进行了研究,上述文本在立法目的、征收主体、被征收主体、征收标准等方面达成实践共识,但存在法律地位与森林资源保护紧迫性不适应,立法目的条款缺位,征收标准、程序混乱并与绿色财政相悖等实践争议。从森林植被恢复费“税”的本质、优势和考量因素来看,森林植被恢复“税”之于“费”存在比较优势。就设立森林资源税而言,应在具体制度中设置层次清晰的目的条款、标准统一的构成要件体系、目的导向的专款专用条款。佘倩影、刘心茹《金融交易税的功能定位与立法构想》一文对调控金融市场和获取财政收入的金融交易税进行了研究。金融交易税具有获取财政收入和调节金融市场的双重目的,但收入目的并非主要目的。借鉴巴西的金融操作税、瑞典的金融交易税和欧盟的金融交易税可以看出,在全球范围内全面征税是最优选择。该文认为,我国建立金融交易税,不符合量能课税的基本要求,税负不得超过交易秩序建设和维持的支出方符合受益负担原则。就体系定位而言,可以考虑将金融交易税作为独立特定目的税,并涵盖主要金融交易行为。
“全球热点财税问题”栏目收录了三篇文章。我国财税法起步相对较晚,虽然具体制度与国情密不可分,但不同国家之间往往分享基本法律理念和原则,比较研究亦能更全面地看到某一制度的优势与不足。翁武耀《意大利地方财政自主:制度构建、实施边界与法治路径》一文对意大利的地方财政自主权进行了研究。2001年意大利宪法改革强化了地方自主以及地方财政自主,在宪法上明确承认并扩大了地方的财政自主权,以减少实质上的不公平、提高公共服务提供的效率以及凸显地方的管理责任。同时,意大利通过国家以及经济、市场等统一的优先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税制度协调,预算收支平衡以及量能课税、税收法定等宪法原则构筑地方财政自主实施的边界。意大利这一立法经验值得我国借鉴。吴青伦《欧盟认定固定机构的规则、标准及启示——以东洋案为例》一文对固定机构进行了研究。1977年《欧盟增值税指令》中首次出现“固定机构”这一概念。而后通过欧洲法院的判例法,固定机构的概念逐渐被明确。欧洲法院判决和实施细则中,归纳了五个认定标准:足够的永久性、人力资源、技术资源、能接受和使用服务、能提供服务。固定机构与常设机构的概念有一定相似之处,但也存在差异。该文结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指南和欧盟成员国判例,对代理性常设机构和消极服务的豁免进行解读。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来临,固定机构的识别也与时俱进地不断改写。李娜《服务贸易数字化的税收挑战与解决路径》一文研究了对国际服务贸易征税的问题。作者分别分析了对传统服务贸易征税和对数字化服务贸易征税的困境与解决方案。对于数字化服务贸易征税,数字化服务的全球性、虚拟性和隐蔽性等特性进一步助长国际逃避税筹划;而按照“服务接受者参与价值创造理论”赋予来源国直接征税权有悖税收中性原则;从打击逃避税角度来扩大来源国的征税权则会构成贸易壁垒。在这些困境面前,呈现出一些解决方案。一方面,双边税收协定中的管辖权划分逐渐呈现出来源国征税权扩大化趋势;另一方面,对数字化服务贸易的征税规则也朝着区域化、多边化的方向发展。
“经典著作评析”栏目收录了两篇文章。书评是本卷《财税法论丛》的新增栏目,意在通过法学研究者的解读,让读者对财税法领域的著作有更深入的了解。王宗涛《人工智能时代的税法回应——评〈对机器人征税:如何使数字经济适应AI?〉》一文以瑞士学者泽维尔·奥伯森(Xavier Oberson)的《对机器人征税:如何使数字经济适应AI?》一书为基础,就对机器人征税问题进行研究。王婷婷《如何建设21世纪的税收国家——评〈21世纪的税收与政府〉》一文以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米兰达·斯图尔特(Miranda Stewart)的《21世纪的税收与政府》一书为基础,对现代税收国家建设进行了反思。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财税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坚实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全面推进财税法治建设,充分发挥财税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中国财税法治事业,也需要一代又一代财税法学人脚踏实地、久久为功。
本卷《财税法论丛》由教育 部“长江学者”、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担任名誉主编,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王桦宇副教授担任主编,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孙伯龙副教授担任副主编。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智惠、郑雨欣等硕士生参与了部分编辑编务工作。感谢法律出版社学术·对外出版分社孙东育社长的大力支持和曲杰编辑的辛勤编辑。非常感谢“凯原·盈科财税法研究基金”资助本卷论丛的出版。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编辑部成员对本卷论丛的编辑和出版付出了辛劳和努力,但文中错误和不足之处仍在所难免,恳请各位读者同人批评指正!
《财税法论丛》编辑部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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