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220131516
宋代河南吕氏家族为何能数代中举的族人连绵不绝,加以为官一帆风顺?这一宋代名族中的女性又充当着什么样的角色?庙堂之外的宋朝民间又有着怎样的习俗和信仰?何以在儒学复兴的宋代,民众竟然会奉拜有乖人伦的邪神,干出骇人听闻的“杀人祭鬼”勾当?
宋代是中国近世社会形成的关键时期,本书从“士族”与“民间信仰”两大范畴分析其中的juda变化。作者以宋代zui重要的大族“河南吕氏家族”为研究对象,探讨中古门第大族没落、科举制度代兴后,宋代所形成的“新门阀”。作者从朝廷政治的起伏、科举制度对家势维持的异化等几方面,析论了宋代士族精英和社会结构转变的情况;同时涉及近世社会中的妇女、儿童和科举教育等问题,让读者更加了解“从唐宋变革”到宋元以后中国社会的发展。“民间信仰”部分延续了作者过去对宋代巫觋信仰的研究,分别从研究方法、史料、新视角及新议题透视宋代的民间信仰。
目 录
士族篇
宋代新门阀
——河南吕氏家族研究/003
一、绪论/003
二、河南吕氏家族之发展/018
三、科举、宦途与家势/099
四、姻亲关系/148
五、宗族组织与互助/200
六、结论/255
新发见史料补遗/289
一、引言/289
二、佚名:《吕氏坟域图前集序》/291
三、吕好问:《坟域图后集序》/293
四、吕用中:《吕氏坟域图志》/300
五、吕大麟:《婺州武义县来苏乡明招山吕氏坟域图志》/308
六、吕大器:《吕大伦圹志》/310
从墓志铭看宋代河南吕氏家族中的妇女/313
一、绪论/313
二、墓志铭所见族中妇女的一般资料/316
三、女子教育与治家/322
四、守节与再嫁/330
五、结语/338
宋代儿童的生活与教育
——评周愚文《宋代儿童的生活与教育》/340
考试制度作为一种社会制度
——从李弘祺《宋代教育散论》中的中国教育史研究谈起/350
一、引言/350
二、社会流动与考试制度/353
三、公正与开放:考试制度的精神/358
四、不可替代:作为社会制度的考试制度/364
五、小结:读书的苦与乐/368
民间信仰篇
沟通古今的萨满
——研究宋代巫觋信仰的几个看法/377
一、引言/377
二、回到当代人的世界/379
三、史、论结合:从断裂的史料上建构“实况”/384
四、立足史料,谨慎变通/390
《清明集》中所见的巫觋信仰问题/395
一、引言/395
二、有关南方巫风巫俗的诉讼判词/397
三、诉讼判词所见南宋中后期南方的巫觋信仰/401
四、小结/424
文明推进中的现实与想象
——宋代岭南的巫觋巫术/427
一、前言/427
二、化外之俗——宋代两广的巫风/433
三、移风易俗——文明向南方推进/445
四、他者的想象——岭南巫俗/458
五、结语/479
妖与灵
——宋代邪神信仰初探/483
一、杀人祭鬼——问题的提出/483
二、妖异坏化——官方话语中的“邪神”/491
三、灵异骇俗——民众的视角与邪神信仰的基础/523
四、结语/558
象征符号的统一与多样性
——《不羁之神》书评/567
参考文献/578
士族篇/578
民间信仰篇/607
后 记/627
增订本后记/633
一、绪论
研究国史者,对“唐宋变革期”一词定不陌生,盖唐宋之际在政治、社会及经济等各方面均发生了显著变化,以内藤湖南及宫崎市定为首的日本学者,遂以此认定宋代乃中国近世期的开端,着力于“唐宋变革期”之研究,形成“京都学派”。其中,在政治社会方面,他们认为魏晋以来的世族政治,于唐中叶以后趋于衰颓,而门阀社会也因唐代的科举取士等措施,使世族的门第特权遭受破坏,终致崩溃,至宋代乃出现与前代迥异的社会结构。
国人方面,自钱穆(1895—1990)先生提出“士人政治”的观念后,学者就以少数著名的士人作为研究宋代政治和社会的对象,而认为世家大族在科举的竞争中旋起旋落,不足深究。孙国栋(1922—2013)先生及陈义彦则透过量化分析及运用社会流动论,不约而同指出唐代门阀世族至北宋已零落净尽,科举制度促使士人政治及平民社会崛兴;而李弘祺师对宋代科举与社会阶级开放之关系,也曾加以探讨。
西方学者研究宋代政治社会的转变,可以柯睿格(Edward A.Kracke Jr.)为鼻祖,他利用俄国社会思想家梭罗金(Pitirim A.Sorokin,1889—1968)的社会流动(Social Mobility)论,考察宋代科举考生的父、祖及曾祖三代的背景及家世,得出之结论是有一半以上的进士之前三代都无人当官,故宋代之社会十分开放,无复隋唐时代门阀贵族社会之况。姜士彬(David G. Johnson)则以赵郡李氏为个案研究,发现唐代显赫极盛的大族赵郡李氏,其家世发展至宋初已没落凋零,从而证明门阀社会之破坏。
综合上论,中、日、美等史家过去均认为门阀贵族社会经历唐末五代大乱后经已崩废,宋代以科举取士,致令士人及平民抬头,社会阶级更趋开放。然而,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部分学者对此论提出异议,其中可以美国学者郝若贝(Robert M. Hartwell)为代表,他透过研究北宋官员的家庭、婚姻及出身方式,指出宋代朝廷仍为数十个大家族所垄断,科举制度并无打破唐代以来世族垄断政权的情况,考试制度并非真正开放,亦无改变社会之阶级结构。郝氏的学生韩明士(Robert P. Hymes)更详细研究宋代江西抚州的精英分子,证明其师之言及批评柯睿格之论。
郝若贝师徒之论引起很大回响,戴仁柱(Richard L. Davis)及李弘祺师等均曾加以批评,伊沛霞(Patricia B. Ebrey)亦有详细的讨论;而贾志扬(John W. Chaffee)则专研宋代科举的社会影响,修正郝氏等论,提出中肯的观点。欧美史学界的激烈讨论,也促令国人重新思考检讨这个问题,陶晋生师首先继接日本学者青山定雄(1903—1983)等对婚姻关系的研究,出北宋大家庭透过婚姻关系,几已形成“新门阀”;而柳立言亦通过研究北宋吴越钱家之婚宦,进一步提出假如我们能证明北宋其他的旧族或新兴名族采用同样的婚姻策略而交错联结,则所谓“士人政治”可能有大部分只算是“新门阀政治”,至于科举制度对促进社会流动的贡献,恐怕也要重新评估。
以上的介绍显示我们对宋代社会及政治的认识仍很不足,宋代是否因科举制度之施行而打破唐代以来的门阀政治及社会,争论很多。不过,部分学者在指出门阀贵族社会在宋代已破坏之时,并无对“门阀社会”一词给予清楚析述,致令所论颇为含糊。个人以为,维持魏晋隋唐门阀制度之一些要素,如九品官人法、庄园制、谱牒学及郡望等在宋代已经崩溃,世族及士人不能再以高门之族望求得一官半职,旧族子弟也不能凭此自贵。因此,若我们再以魏晋隋唐门阀制度之标准去检视宋代的情况,所得的结论自然是宋代并非门阀社会。可是,每一个时代都会有高门大族,只是其性质有异而已,故我们必须对宋代这些所谓的“门阀”给予一个较切实之定义,然后才可以讨论其与社会结构及政治之关系。当然,如果宋代根本不存有累世为官之高门大族,则我们便不须对不存在的东西下定义,但事实并非如此,宋人屡屡把当世之高门冠以“门阀”或“阀阅”之辞,如李宗谔(964—1012)卒,真宗(赵恒,968—1022,997—1022在位)谓宰相曰:“国朝将相家,能以身名自立不坠门阀者,惟李昉、曹彬尔。 ”仁宗(赵祯,1010—1063,1022—1063在位)亦曾“评及本朝文武之家箕裘嗣续阀阅之盛。诸公屈指,若文臣惟韩大参亿之家,武臣惟夏宣徽守赟之家”。可见宋人确曾称部分官僚大族为“门阀”。
“门阀”一语,在魏晋南北朝及隋唐时代均有很严格的内涵 ,但若撇开其于上述时代的特殊定义,则“门阀”一语或可简单解释为:一个家族累代继世有族人为官,并因之成为政治及社会的精英,拥有甚至垄断政治权力及财富、荣誉等。笔者就是用这个定义来讨论宋代的高门大族及社会结构,当然这并不是唯一及权威之定义,学者可各就本身之标准界定“门阀”一语,并以之建立一个“模范”,然后从其标准角度讨论。可以说,笔者希望给“门阀”下一定义,以使与读者达成共识,循同一角度讨论问题,否则便会因定义不同而造成误会。根据这一个定义来衡量宋代的官僚家族,我们可发现宋代确实存在一些累代为官的“门阀”大族,如吕、韩、史三家均“继世为相”;其中韩亿(972—1044)及吕蒙正(946—1011)二族更与宋室相始终,成为宋代最知名的大族。不过,个别累世为官的门阀的存在,并不表示当时一定是不开放或封闭的门阀社会,除非我们证明宋代的朝廷均由这些门阀所垄断,否则便不能指宋代的政治社会其实与唐代无甚分别,过去的研究均着重宏观的角度,考察宋廷是否为这些高门累世所垄断,就是此因。然而,笔者认为透过研究一些高门如本文的河南吕氏家族的个案,或可有助我们了解这些大族保持家族势力之方法;集多个个案的研究成果后,或又可以之讨论整个宋代的社会结构,这正如我们讨论魏晋南北朝的门阀时,除以宏观角度检视门第制度及众多豪族外,亦有专研“博陵崔”“琅琊王”“范阳卢”“赵郡李”等甲姓高门。
至于“士”“士大夫”和“士族”等称呼,据陶晋生师后来的研究显示,在宋人的笔下,士人就是读书人。一般来说,做了官的和没有入仕的读书人都通称为“士”“士人”,“士夫”则专指已当官者;而最常见关于士人家族的称呼是“士族”,还有“世族”“旧族”“旧阀”和“著姓”等等。当然,有关这类大族的美称大都沿袭前朝,实际上并非全都是真的世家大族;河南吕氏家族数代中举的族人连绵不绝,加以为官一帆风顺,才成为宋代名族。
本研究开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当时有关宋代家族的论著并不多见,只有少量学者出版了一些专题个案,例如戴仁柱研究史浩(1106—1194)一族,柳立言研究钱俶(929—988)及曹彬(931—999)二族;此外,陶晋生师研究韩琦(1008—1075)一族,黄宽重研究四明袁氏家族,葛绍欧研究湖州莫氏家族等。但是,对于宋代两大望族——韩亿(972—1044)及吕蒙正二族之研究,可以说仍处于初步探讨的阶段,成果不多。吕蒙正家族为宋代最显赫的大族,代出雄才,王明清便谓:“本朝一家为宰执者,吕氏最盛。”因此,笔者乃拣选河南吕氏家族作为研究对象,并希望透过研究其保持家世之方法,了解或以之讨论前述有关宋代的社会结构等问题。就笔者所知,当时有关吕氏家族的研究,仅有日本学者衣川强及国人孔东二位的著作,其中尤以衣川强一文最富启发性,惜其为对吕氏家族之初步研究,故无论在史料及观点方面都嫌不足,论旨亦与本文有异;至于孔东一书,只以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门阀观念为本,然后将宋代史料代入硬套,所说的其实并非宋人的真貌,价值不高。
时光荏苒,在笔者完成这项研究初稿后,近二十多年来,因为以郝若贝和韩明士师徒为代表的“南宋精英地方化”论的影响,宋代家族史的研究蔚为风尚,出版的著作多不胜数,学者也多有介绍与评论,这里就请从略。诸书中,美国学者柏文莉(Beverly J.Bossler)以两宋的宰相世家和浙江婺州的地方精英家族为题,研究亲属关系、社会地位和政治势力三者的关系,深化和修正了韩明士关于抚州精英的讨论,最为精彩。不过,要特别一提的是,柳立言在数年前以宋代明州个案的研究为出发点,质疑过去从家族研究士大夫的方法,将宋代的家庭、家族和宗族混淆,他甚至认为:“以‘家族’为出发点研究当地士大夫的合作,恐怕是一个假议题,因为他们背后的力量主要是家庭而非家族。同样,以‘家族’为单位挑战社会流动,恐怕也是一个假议题,因为科举成功背后的力量也主要是来自家庭而非家族。”正如本书前言提到柳立言对“唐宋变革”论的严厉批评一般,他对宋代家族史研究的深刻批判,值得我们尊敬之余,我认为同样也是所有研究宋代士人、家族、宗族甚至是社会流动或地方社会等问题的学者所必须面对的诘难,笔者也深深感受到柳文的锐不可当。
要回应柳立言的责难,或许,吕氏家族本身并非一个适合的案例,因为吕氏虽然是两宋最显赫的官僚大族,但存世的史料却不比近年学者专注研究的明州等地的地方大族多,尤其是北宋的地方志等史料远不及南宋丰富,而吕家最风光的时代却在太宗至神宗(赵顼,1048—1085,1067— 1085在位)元丰年间。不过,我赞同周扬波对柳立言的一点驳论:
再就是柳先生的七准则偏重“硬件”而忽视“软件”。分家分产、族谱、族祭、有组织性的互助活动、非组织性的互助活动五项均属可见的硬性物事,而恰恰精神性的家族传统、分化分裂的诱因两项柳先生语焉不详。一部中国宗族史,实质是一部精神认同史。制度设施等等,乃是之上的衍生物。无论如何,我们不应忽视宋人笔下俯拾皆是的“我族”“吾门”“吾宗”等表达。这些表达,一般都以杰出族人及其德业为中心。基于此辐聚的宗族认同,往往可以超越五服之外。楼钥咏归会讲辞劈头就是“吾门自高祖先生以儒学起家,衣冠六世”。其实南宋族谱修撰,已普遍突破欧苏的小宗谱法,世代在五世以上乃至十世以上者不鲜见。宗族认同起点系于起家者而非始迁祖,标志着宗族传统的成型;而超越服制,意味着宗族凝聚力的增长。这种认同甚至可超越本支,上接所从出支及其代表人物。
的确,宋人及吕氏宗人对吕氏家族的看法,不少史料就呈现这种“精神性的家族传统”,这在本文通篇里都可以找到例证。其实,柳立言之论,明显是受到现代学术研究的影响,试图为“家庭”“家族”和“宗族”定出严谨的准则,以便厘清和讨论问题,本来无可厚非,也功德无量;不过,以现代人的目光和学术理论研究古代历史,却往往有削足适履的毛病,古、今观念不同和中、西语汇迥异的翻译及解读,当中问题重重。陈其南多年前的一篇精彩论文就指出,family、lineage及clan等西方人类学的中国家族研究用语,本身无法分辨系谱性的宗祧概念和功能性的团体概念,故他提出“房”才是厘清汉人家族制度的关键。我相信,这个问题仍有待学者继续探究,但柳立言提出的问题,肯定是今后研究的重要方向。
撇除一些专研吕氏族人的文学或哲学等传记专著不计,除了前引孔东的小书在 1988年出版外,笔者的硕士论文是最早研究宋代河南吕氏家族的中文论著,也是最全面的一种。进入二十世纪以后,内地涌现了一批研究吕氏家族或吕家重要人物的博、硕论文,就笔者所见,依时序计有:王志双《吕夷简与宋仁宗前期政治研究》、张堇《北宋吕氏官僚家族问题研究》、纪云华《宋代河南吕氏家族研究》、赵璐《宋代东莱吕氏家族教育研究》、李成学《吕夷简评传》、方亚兰《吕公著研究》、刘玉民《吕祖谦与南宋学术交流》。诸文或专论吕家的重要人物,或通论吕氏家族在政治和社会方面的发展,颇有拾遗补阙之功,却未见突破过去之论。此外,还有大量研究吕氏人物的散篇论文,但大部分亦只是重复前人的研究,未见有什么特别之处;到了近年,内地又连续出版了四部研究吕氏家族的专著,即陈开勇的《宋代开封——金华吕氏文化世家研究》、姚红的《宋代东莱吕氏家族及其文献考论》、罗莹的《宋代东莱吕氏家族研究》和杨松水的《两宋寿州吕氏家族著述研究》,可说是吕氏家族研究的高峰期。
陈开勇《宋代开封——金华吕氏文化世家研究》一书的重点,是专门探讨其家族文化的内涵,他认为吕氏家族文化的内在核心是追求修心养性,而表现在聚居讲学、躬行守礼、中原文献传家、读经重史、借鉴释道之学等具体外在事相中。姚红《宋代东莱吕氏家族及其文献考论》则分为两部分,先全面考察吕氏家族在政治和文献上的基础构成,即考述宋代东莱吕氏全部成员的政治活动和文献著述,然后从家族文化层面予以解释;第二部分进一步从学理上挖掘吕氏家族的政治活动在宋代政治史和社会史上的贡献和影响,揭示吕氏家族成员不同方面的文献著述的内容、特点及价值意义。罗莹《宋代东莱吕氏家族研究》的著作动机,是因为东莱吕氏家族在宋代的文化中极具代表性,故希望透过对东莱吕氏家族的研究,以微见著,揭示宋代文化家族的某些特质,进而彰显宋代文化精神。至于杨松水的《两宋寿州吕氏家族著述研究》,以吕氏家族的著述为切入点,与罗莹的目的很相似,同样宣称欲借此以微见著,探索两宋时代的学术特征。
上述四部专著,其研究重点其实与本文迥异,但都做了不少补阙拾遗的文献工作,对研究吕氏家族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必须肯定。其中,除了杨松水是史学出身者外,其余三位本科都是研究文学,故要批评其著作在史学上的错漏,似乎有欠公允,也没有必要。不过,由于这四部著作都有部分篇幅涉及吕氏家族与宋代政治和社会的史学问题,故我还是要点出其中三个重要的缺失。
首先,正如本书前言及本章的讨论提到,宋代士人、家族及其相关问题,其实牵涉“唐宋变革”“宋元明变革”“科举与社会流动”及“南宋精英地方化”等等重大争议,除了美、日学者的大量经典著作外,内地和台港的史学前辈也做了很多研究,贡献至大,数其重要者如陶晋生、孙国栋、王德毅、王曾瑜、朱瑞熙、胡昭曦(1933—2019)、李弘祺、梁庚尧、黄宽重、柳立言、张邦炜、邓小南等;中青辈则有包伟民、蔡东洲、邹重华、王善军、粟品孝、周扬波、李贵禄、魏峰等等,不能尽录。奇怪的是,这四部著作除了个别问题偶有征引一二论著外,罕见有与上述学人的研究对话,个中原因,令人费解。忽略和没有参考这些重要著作,客观而言,令这四部有关吕氏家族的专著都未能汲取过去二十多年有关宋代家族史的丰富成果,致所论往往过时,徒费笔墨。举例说,谈到吕氏家族的姻亲关系,我在 1993年于《新史学》发表的论文及前引柏文莉的专著,早已全面谈到吕氏家族的婚姻概况与策略问题,姚红和罗莹在二十多年后重弹这些旧调,价值不大。
此外,对吕氏家族、对宋代士人和士族、对宋代社会流动等等问题没有认识,也令这四部专著的问题意识不足,未能把握研究吕氏家族的重要性和意义。即使著者的重点并非宋代的政治与社会问题,但如果对吕家在宋代政治和社会里的位置认知不足,其实也未能深入了解吕家的自身发展。举例说,上述著作均颇着重吕氏家族的学术和思想问题,但作者似乎对美国学者伊沛霞有关宋代士大夫生活伦理等一系列讨论一无所知,结果自然无法了解宋代士人从门阀转向文官再演为地方精英等政治社会情势,如何影响吕家这类大士族的生活、文化与思想。这四部吕氏家族的专著,未能参考前人研究之余,成果就只能停留在“文献”与相关问题,视野不够广阔,无法超越前贤。
最后在史料方面,这几部专著也常常运用后世编修的方志和族谱资料,对于研究宋代历史而言,这其实要非常谨慎。魏峰及郑嘉励最近就利用出土的吕氏家族《圹志》及传世文献,讨论陈开勇论著中经常征引的《白沙圩吕氏宗谱》(同治九年木活字本),并及另一部《上木阜吕氏宗谱》(1937年修,慎德堂木活字本)等,对研究宋代吕氏家族历史的用途及缺失,对于前者,其实我仍抱有很大怀疑,这在后文相关的章节里会再讨论;但魏峰及郑嘉励至少尽了史学工作者和考古学家的责任,运用这些族谱时与出土资料和存世文献相比对,细加考证。正如费成康指出:“要确认一条出自家谱的史料是否可靠,需要做不少考证工作。”但陈开勇和姚红二书似乎未经缜密考证就径用这类族谱,据之所论的往往不尽可信,读者必须辨明。
研究吕氏家族,笔者是其中最早的一员;但有趣的是,至少截至目前,我却是最迟出版专著者。不过,这让我拥有上述四部著作所没有的一个史料优势:能够运用近年在浙江省武义县明招山出土的十七通吕氏家族墓志,补述我在过去研究时的一些缺失,这里我必须向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学者郑嘉励致敬,没有他刊行的这批出土资料,笔者就无法重写本书的一些章节。不过,整体而言,本书的构架仍以二十多年前的旧作为本,一方面以保留笔者最初的观点和研究进路,另一方面则反映我对吕氏家族的发展仍抱持过去的看法,而经过这二十多年宋代家族史研究的热潮,本书似乎仍然经得起考验。
最后,附带一提的是,本书会先讨论吕氏家族在两宋之发展,借此透视朝廷政治与官僚家族兴衰之关系,然后分从科举、婚姻、宗族等(亦即从个人出发,而后扩展为姻家及宗族)几个方面分析其保存家族势力之方法,最后做出结论。由于涉及之年代很长、范围很大、问题极多,故书中对前贤时彦之论,多所征引,并提出笔者的不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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