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21643459
打造“简便易用、专业实用、好读好用”案例
促进法律适用统一专业务实: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连续出版13年,为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参考解决方案。
规模强大:23个分册包含传统和新近的热点纠纷,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内容独特: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数据库增值: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
解析裁判规则的价值功能、适用要点、为法律适用提供可操作性指引。
本书是《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内容包含婚约财产纠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撤销婚姻纠纷,同居关系纠纷,亲子关系纠纷,抚养纠纷,赡养纠纷,收养关系纠纷,探望权纠纷,分家析产纠纷,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遗赠纠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本书有以下特色:一是选编案例来源广泛、时效性强。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从各地高院2023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自今年起,本丛书优先选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力求对案例库案例裁判要旨的基本内涵、价值导向、法理基础、适用要点等进行深入分析,增强丛书的权威性、参考性 。二是由法官释理说法,全方位深度挖掘案例价值。大多数案例由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深入阐释案例的裁判思路和相关考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司法裁判、类案参考、法学研究、行为指引、宣示教育等方面的价值。三是编排依次以案由和法律适用问题为序,方便读者检索。四是注重裁判文书再加工,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案例编写突出争议焦点,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更多与争议焦点、所查类案相关的有效、有益信息。
一、婚姻家庭纠纷
(一)婚约财产纠纷
(二)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
3通谋虚假离婚中的身份关系与财产处理的效力认定
——顾某诉王某婚内夫妻财产分割案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向第三者支付款项是否构成不当得利的认定
——孟某诉刘某、张某不当得利案
(三)离婚纠纷
(四)离婚后财产纠纷
(五)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
(六)撤销婚姻纠纷
(七)同居关系纠纷
(八)抚养纠纷
(九)赡养纠纷
(十)收养关系纠纷
(十一)监护权纠纷
(十二)探望权纠纷
(十三)分家析产纠纷
二、继承纠纷
(一)法定继承纠纷
(二)遗嘱继承纠纷
(三)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四)遗赠纠纷
(五)遗产管理纠纷
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以开放务实的态度、简洁明快的风格,在编辑过程中坚持以下方法,努力让案例书籍“好读有用”: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每个案例字数基本在3000字左右;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更多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释法说理,大多数案例由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力求引发读者思考,为司法审判提供借鉴,为法学研究提供启迪。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编辑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以研究案例库案例为首要任务。自今年起,“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优先选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力求对案例库案例裁判要旨的基本内涵、价值导向、法理基础、适用要点等进行深入分析,增强丛书的权威性、参考性。二是广泛选编案例。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每年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从全国各地法院汇集上一年度审结的典型案例近万件,使该丛书有广泛的精选基础,通过优中选优,可提供给读者新近发生的全国各地多种类型的典型性、疑难性案例。三是方便读者检索。丛书坚持以读者为本,做到分卷细化,每卷案例主要根据案由(罪名)分类编排,每个案例用一句话概括裁判规则、裁判思路、裁判理念、裁判方法或焦点问题作为主标题,让读者一目了然,迅速找到目标案例。
中国法制出版社始终全力支持“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的出版,给了编者们巨大的鼓励。2024年,丛书将继续提供数据库增值服务。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查阅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我们在此谨表谢忱,并希望通过共同努力,逐步完善,做得更好,探索出一条充分挖掘好、宣传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和其他典型案例价值的新路,为广大法律工作者和社会公众提供权威、鲜活、精准的办案参考、研究素材,更好地服务司法审判实践、服务法学教育研究、服务法治中国建设。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既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办案参考和司法人员培训辅助教材,也是社会大众学法用法的经典案例读本,同时也为教学科研机构开展案例研究提供良好的系列素材。当然,编者们在编写过程中也难以一步到位实现最初的编写愿望,客观上会存在各种不足甚至错误,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我们诚心听取各方建议,立足提质增效,不断拓宽司法案例研究领域,创新司法案例研究方法,助推实现中国特色司法案例研究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国家法官学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2024年5月
5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患有疾病的,是否需要通过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主张权利
——李某某诉刘某离婚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湘05民终2748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离婚纠纷
3当事人
原告(被上诉人):李某某
被告(上诉人):刘某
【基本案情】
李某某(女)与刘某(男)结婚至今已有三十多年,所生育子女均已成年。案外人糜某某从2013年1月1日起至今一直承租刘某从其母亲徐某某处继承的位于邵东市人民路××号的房屋门面用于药店经营。2021年5月,李某某曾因患甲状腺疾病和腹痛住院治疗。2022年8月4日,刘某收取上述房屋门面租金14万元。2022年8月13日,李某某因甲状腺疾病再次住院。当月,李某某以自己所得工资仅能维持基本生活,无力承担长期的医疗费用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分刘某收取的上述门面租金14万元。
【案件焦点】
李某某能否以患病为由诉请分割与刘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案涉财产。
【法院裁判要旨】
湖南省邵东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李某某提供的住院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能够证实其为治疗该疾病造成经济困难,并向他人借款的事实。李某某要求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规定。故
……
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二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李某某是属于夫妻一方而并非其自身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故其在本案中的诉请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其不能以患病为由诉请分割与刘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案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其中扶养义务包括一方患病时的扶持,但不是通过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来主张权利。
……
【法官后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该法条第二项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夫妻一方合理利用夫妻共同财产尽法定扶养义务,以保护其他具有急迫需要的被扶养人的合法权益,不因夫妻共同财产制的限制而受到严重影响。本条适用的条件之一是,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但并不包括夫妻一方自身医治的情况。例如,妻子对其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当妻子的父母身患重大疾病时,丈夫不同意支付医疗费,此时妻子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
夫妻一方因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夫妻共同财产制不会成为解决治疗需求的实际障碍,患病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医疗费、履行法定扶养义务,但不是通过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来主张权利。故李某某在本案中的诉请不符合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李某某不能以患病为由诉请分割与刘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案涉财产。
编写人: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杨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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