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21643480
打造“简便易用、专业实用、好读好用”案例
促进法律适用统一专业务实: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连续出版13年,为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参考解决方案。
规模强大:23个分册包含传统和新近的热点纠纷,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内容独特: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数据库增值: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
解析裁判规则的价值功能、适用要点、为法律适用提供可操作性指引。
本书是《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人格权纠纷。内容包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姓名权纠纷,肖像权纠纷,名誉权纠纷,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一般人格权纠纷。本书有以下特色:一是选编案例来源广泛、时效性强。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从各地高院2023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自今年起,本丛书优先选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力求对案例库案例裁判要旨的基本内涵、价值导向、法理基础、适用要点等进行深入分析,增强丛书的权威性、参考性 。二是由法官释理说法,全方位深度挖掘案例价值。大多数案例由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深入阐释案例的裁判思路和相关考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司法裁判、类案参考、法学研究、行为指引、宣示教育等方面的价值。三是编排依次以案由和法律适用问题为序,方便读者检索。四是注重裁判文书再加工,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案例编写突出争议焦点,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更多与争议焦点、所查类案相关的有效、有益信息。
一、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1.特定场合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及适用
——党某诉某影像工作室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2.侵权案件受害人过度治疗的认定
——石某某诉冯某某健康权案
……
二、姓名权纠纷
22.离婚后女方有权要求将自己的名字从男方家的墓碑上面清除
——刘某某、石某甲诉石某乙姓名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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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肖像权纠纷
……
四、名誉权纠纷
27.双方争吵中表达的不当言辞是否构成名誉侵权的认定
——李某诉王甲等名誉权案
28.贬损人格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司法认定
——诸某诉杜某、葛某某名誉权案
……
五、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
……
六、一般人格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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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以开放务实的态度、简洁明快的风格,在编辑过程中坚持以下方法,努力让案例书籍“好读有用”: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每个案例字数基本在3000字左右;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更多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释法说理,大多数案例由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力求引发读者思考,为司法审判提供借鉴,为法学研究提供启迪。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编辑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以研究案例库案例为首要任务。自今年起,“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优先选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力求对案例库案例裁判要旨的基本内涵、价值导向、法理基础、适用要点等进行深入分析,增强丛书的权威性、参考性。二是广泛选编案例。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每年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从全国各地法院汇集上一年度审结的典型案例近万件,使该丛书有广泛的精选基础,通过优中选优,可提供给读者新近发生的全国各地多种类型的典型性、疑难性案例。三是方便读者检索。丛书坚持以读者为本,做到分卷细化,每卷案例主要根据案由(罪名)分类编排,每个案例用一句话概括裁判规则、裁判思路、裁判理念、裁判方法或焦点问题作为主标题,让读者一目了然,迅速找到目标案例。
中国法制出版社始终全力支持“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的出版,给了编者们巨大的鼓励。2024年,丛书将继续提供数据库增值服务。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查阅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我们在此谨表谢忱,并希望通过共同努力,逐步完善,做得更好,探索出一条充分挖掘好、宣传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和其他典型案例价值的新路,为广大法律工作者和社会公众提供权威、鲜活、精准的办案参考、研究素材,更好地服务司法审判实践、服务法学教育研究、服务法治中国建设。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既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办案参考和司法人员培训辅助教材,也是社会大众学法用法的经典案例读本,同时也为教学科研机构开展案例研究提供良好的系列素材。当然,编者们在编写过程中也难以一步到位实现最初的编写愿望,客观上会存在各种不足甚至错误,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我们诚心听取各方建议,立足提质增效,不断拓宽司法案例研究领域,创新司法案例研究方法,助推实现中国特色司法案例研究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国家法官学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2024年5月
10.受害人由亲属护理时护理费的认定规则及标准——姜某某诉某发展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京01民终6783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3.当事人
原告(上诉人):姜某某
被告(上诉人):某发展公司
第三人(被上诉人):某器材公司、某旅游公司
【基本案情】
某发展公司经营的某自然风景区内有一处名为“高山草甸”的景点,该景点系上高下低的山坡,山坡底部建有一处供游客划船嬉戏的人工湖。2021年1月1日,某发展公司在其景区内运营的冰雪嘉年华旅游项目开业,某发展公司在“高山草甸”造雪并将其设置为雪场供游客娱乐,其中山坡底部人工湖处也进行造雪。1月24日,姜某某一家三口通过网络购买门票后前往某自然风景区。在景区内,姜某某携带自备的塑料坐式滑雪板到“高山草甸”雪场,在滑雪过程中跌入“高山草甸”雪场底部的人工湖受伤。某发展公司与某旅游公司、某器材公司之间存在合作经营关系。姜某某将三公司诉诸法院。
某发展公司已向姜某某预付医疗费用50000元。
【案件焦点】
确有护理必要的受害人选择亲属护理,但是不能证明有收入的护理亲属存在误工损失的,其主张的合理护理费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法院裁判要旨】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六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修正)第九十条规定,判决:
……
姜某某、某发展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后语】
一、护理费与劳动报酬的二元属性
……
二、关于“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的理解
……
编写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杨磊 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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