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010264110
内容简介
“本书深入探讨了河长制背景下地方党政领导在水资源管理方面的责任问题,提出了“定责型水治理”这一创新概念。该概念与中央的“统领型水治理”及基层民间的“合作型水治理”相结合,共同塑造出“全流域水治理”的新模式。此模式立足于中国特色的三级水治理体系,为全球水资源管理领域贡献了一套多级治理的“中国方案”。
本书提炼出地方党政领导治水的三种责任模式,即“主体式定责”“分级式定责”和“分段式定责”,建构了理想的地方党政领导治水“责任一问责”体系,深化了地方党政领导治水责任的有关理论研究,实现了学术思想的突破与创新。
本书五个观点创新:中国水治理的多层次性;河长制的核心在于定责;河长制的本质是地方党政领导责任;河长制的关键在于责任机制;河长制的成功依托于问责机制。”
本书提炼出地方党政领导治水的三种责任模式,即“主体式定责”“分级式定责”和“分段式定责”,建构了理想的地方党政领导治水“责任一问责”体系,深化了地方党政领导治水责任的有关理论研究,实现了学术思想的突破与创新。
本书五个观点创新:中国水治理的多层次性;河长制的核心在于定责;河长制的本质是地方党政领导责任;河长制的关键在于责任机制;河长制的成功依托于问责机制。”
目 录
略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