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59867230
- “大学问·实践社会科学系列”018号图书,丛书主编“超级教授”黄宗智农村社会经济史研究专著,“农业经济史三部曲”最后一部,《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美国历史学会费正清奖)、《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亚洲研究协会列文森奖)后续之作。
- 探讨了中国农村发展出路相关的一系列问题:推动中国新时代的“隐性农业革命”的资本投入到底有多少、是从哪里来的?源自城乡差别的农民工问题的实际情况是什么、来源何在、到底该怎样将之置于国民经济整体中来认识?一定程度上的城乡差别,作为社会不公问题的因素之一,到底需要一种什么样的方案来解决?
- 具有强烈的现实关怀和问题意识。探讨中国农村发展的出路透露出作者强烈的现实关怀,作者着眼于农村经济、非正规经济等中国现实,探寻解决农村发展、国有企业改革、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等问题的可能途径。
- 立足本土、从实践出发的经济史研究。黄宗智教授“倡导从中国实际出发的社会科学”理念的系统化呈现,通过社会经济史研究中的悖论现象,深入、清晰地论述“实践社会科学”的方法、理论,探寻建立中国研究自身的新社会科学的方案。
编辑推荐
《超越左右:实践历史与中国农村的发展》集中体现了黄宗智教授多年来对农村社会经济现实的思考。基于对农村现实的经验和理论分析以及多年的社会经济史研究,黄宗智教授认为,在“三大历史性变迁”趋势的交汇之下,中国农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变迁,即“隐性农业革命”。但从西方理论来看,这几乎完全是悖论的。本书从18 世纪中国与英格兰的对比出发,探究两者农业经济的差异所在,揭示中国经济史与西方经济史的差异,突破西方意识形态和理论范式,认为我们必须以中国经济史的实践经验为准来决定理论上的取舍,并以此来看待明清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史中的“内卷化”问题和小农经济发展的问题。此外,本书探讨了中国农村发展的出路相关的问题,如:源自城乡差别的农民工问题的实际情况是什么、来源何在、到底该怎样将之置于国民经济整体中来认识?一定程度上的城乡差别,作为社会不公问题的因素之一,到底需要一种什么样的方案来解决?本书依旧延续了黄宗智教授一直以来所倡导的“实践社会科学”的研究进路,即通过中国经济的实践历史来摆脱、超越源自西方经验的理论模式,通过与西方理论的对话,指出其所包含的逻辑,进而阐明中国经济史实践所包含的不同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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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超越左右:实践历史与中国农村的发展》《中国的新型小农经济:实践与理论》《中国的新型非正规经济:实践与理论》《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过去和现在:中国民事法律实践的探索》《中国的新型正义体系:实践与理论》《经验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实践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史与法律史研究》《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合一:中国历史回顾与前瞻》《实践社会科学的方法、理论与前瞻》。
本书是黄宗智教授农村社会经济史研究专著,“农业经济史三部曲”zui后一部。书中从18 世纪中国与英格兰的对比出发,探究两者农业经济的差异所在,并以此来看待明清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史中的“内卷化”问题和小农经济发展的问题。本书还检视了统筹城乡试验区的实践,探讨了中国农村发展出路相关的问题,如:源自城乡差别的农民工问题的实际情况是什么、应该怎样将之置于国民经济整体中来认识?一定程度上的城乡差别,需要一种什么样的方案来解决?全书立足本土、从实践出发,集中体现了作者多年来对农村社会经济现实的思考。
第一章 导论:从实践历史探寻中国农村发展出路 1
第一编 历史背景
第二章 18世纪英国与中国:两种农业系统及其变迁 31
第三章 中国高密度人口的起源及其历史意义 76
第四章 集体农业下的内卷化 88
第二编 改革时期的农业发展
第五章 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与小规模农业的前景
第六章 比较视野下的新时代农业革命 140
第七章 没有无产化的资本化 164
第八章 中国农业资本化的动力:公司、国家,还是农户? 201
第九章 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理论的对错 233
第十章 小农户与大市场 259
第三编 非正规经济与社会危机
第十一章 中国的非正规经济再论证:现实与理论 283
第十二章 中国发展经验中的非正规经济实践:历史与理论 331
第十三章 小农家庭与非正规经济 363
第四编 中国的发展出路
第十四章 “第三只手”推动的公平发展? 407
第十五章 国有企业与中国发展经验:“国家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449
第十六章 从实践出发的经济史和经济学 488
引用书刊目录 511
后记 “家庭农场”是中国农业的发展出路吗? 561
索引 600
“实践社会科学系列”总序
中国和美国的社会科学近年来多偏重脱离现实的抽象理论建构,而本系列丛书所强调的则是实践中的经济、法律、社会与历史,以及由此呈现的理论逻辑。本丛书所收入的理论作品不是由理论出发去裁剪实践,而是从实践出发去建构理论;所收入的经验研究则是那些具有重要理论含义的著作。
我们拟在如下三个子系列中收入精选后的重要作品,将同时推出中文版和英文版;如果相关作品已有英文版或中文版,则将其翻译出版。三个子系列分别是“实践法史与法理”“实践经济史与经济学”“中国乡村:实践历史、现实与理论”。
现今的社会科学研究通常由某一特定的理论立场出发,提出一项由该理论视角所生发出的研究问题,目标则是证明(有时候是否证)所设定的“假说”。这种研究方法可以是被明确说明的,也可以是未经明言的,但总是带有一系列不言而喻的预设,甚或是无意识的预设。
因为当下的社会科学理论基本上发端于西方,这种认识论的进路经常伴随着西方的经验(诸如资本主义、自由市场、形式主义法律等),以及其理论抽象乃是普适真理的信仰。而在适用于发展中的非西方世界时,社会科学的研究基本上变成一种探索研究对象国家或地区的不足的工作,经常隐含或者公开倡导在西方“模式”道路上的发展。在经济学和法学领域内,它表现得最为明显,这是因为它们是当前最形式主义化和意识形态化的学科。而中国乡村的历史与现实则是最明显与主流西方理论不相符的经验实际。
我们的“实践社会科学系列”倡导把上述的认知过程颠倒过来,不是从源自西方的理论及由此得出的理论假说出发,而是从研究对象国家的实践历史与现实出发,而后进入理论建构。近代以来,面对西方在经济、军事及文化学理上的扩张,非西方国家无可避免地被卷入充满冲突性斗争的历史情境中——传统与西方“现代性”、本土与引进、东方与西方的矛盾。若从西方理论的视野去观察,在发展中国家的历史社会实践中所发生的现象几乎是悖论式的。
我们从实践出发,是因为不同于理论,实践是生成于所研究对象国家自身的历史、社会、经济与政治的情境、视域和话语内的。而且由实践(而非理论)出发所发现的问题,更有可能是所研究国家自身的内生要求,而不是源自西方理论/认知所关切的问题。
实践所展示的首先是悖论现象的共存——那些看起来自相矛盾且相互排斥的二元现实,却既真实又真切地共存着。例如,没有(社会)发展的(全球化的)商业化、没有民主的资本主义,或者没有相应司法实践的西化形式主义法律。其挑战着那些在它们之间预设因果关系的主流西方理论的有效性,因此呼吁新理论的构建。此外,理论往往由源自西方的形式演绎逻辑所主导,坚持逻辑上的前后一贯,而实践则不同于理论,惯常地容纳着看起来自相矛盾的现象。从实践出发的认知要求的是,根据实践自身逻辑的概念化来建构理论——比如中国的“摸着石头过河”。
从实践出发的视野要求将历史过程作为出发点,要求由此出发的理论建构。但是,这样的实践和理论关怀并不意味着简单地拒斥或盲目地无视西方的社会科学理论,而是要与现有理论进行自觉的对话,同时自觉地借鉴和推进西方内部多样的非主流理论传统。此类研究还可以表现在实际层面上,在西方主流的形式主义理论以外,有必要结合西方主流以外的理论传统去理解西方自身的经验——例如,结合法律实用主义(以及马克思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和主流的“古典正统”法学传统,去理解美国法律实践的过去和现在,或者结合马克思主义、实体主义和主流的亚当·斯密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传统,去理解西方的实践经济史。更重要的还在于,要去揭示这些存在于实践中的结合的运转理论逻辑,在这些看起来相互排斥的二元对立之间,去寻找超越“非此即彼”之逻辑的道路。
我们的丛书拟收入在实践法史与法理、实践经济史与经济学,以及中国乡村的实践历史、现实与理论研究领域内的此类著作,也包括讨论中国创新的著作,这些创新已经发生在实践内,却尚未得到充分的理论关注和表述。我们的目标是要形成一系列具有比主流形式主义研究更适合中国历史、现实的问题意识和理论观念的著作。
黄宗智教授在第一章“导论”部分详细介绍了本书每一编的主要内容,第二编中包含第五至十章,从比较视野下阐述新时代的农业发展,并探讨了小规模农业的前景。
——编者按
改革时期的农业发展
中国改革时期的农业“发展”(本书对农业“发展”的基本理解是农业劳均生产率和报酬的提高,因为如此才可能真正提高农民的收入)的基本要点是去过密化。它是改革时期农村变迁的主线。
第五章详细论证,20世纪80年代以来生育率的下降、大规模的非农就业和城镇化,以及国民收入上升所导致的食品消费转型,在这“三大历史性变迁”趋势的交汇之下,中国农业进入了前六个世纪所未有过的变迁时期。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农村劳动力虽然增加到接近5亿的顶峰,但其中相当部分被新兴的乡镇企业非农就业吸纳,因此务农劳动力在突破3亿之后,没有更多地增长,但是数量仍然居高不下。直到新世纪,劳动力自然增长率下降加上“离土离乡”农民工的大浪潮,以及农村自身非农就业的持续扩增,终于促成了划时代的农业就业人员的快速下降趋势的出现。到2010年农业就业人员数量居然降到2亿以下,在十年中降低了足足三分之一。这是非常急剧的历史性变迁。
此外则是中国的食物消费的粮食∶蔬菜∶肉食比例逐步从传统的8∶1∶1(我们根据城镇中上层40%的食物结构预测的)朝4∶3∶3比例演变,肉食和菜果的消费以每年约5%的速度增长。我们估计,在10—15年中将会完成整个转化过程,形成比较稳定的新结构。
高值蔬菜和肉食新农业总量上升以及农业劳动力减低的交汇导致了农业劳动力产出的显著增长(即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伴之而来的则是农场平均面积和收入的上升。
第六章把这个划时代农业结构变迁进一步具体化。笔者把它称作“隐性的农业革命”,因为它和以往的典型农业革命——18世纪英格兰和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绿色革命”——不同,并不表现在农业主要作物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而更多表现在农业结构转向越来越高比例的高值“新农业”(即菜—果和鱼—肉、蛋奶)的生产。新农业是资本和劳动双密集化的农业,既需要资本投入(例如蔬菜的塑胶拱棚、养殖的畜舍、鱼塘等),也需要更高密度的劳动投入(一个劳动力只能种一亩地的拱棚蔬菜,但能种四亩的露地蔬菜)。
在1980年到2010年的30年间,蔬菜和水果的播种面积增加到原来的六倍以上,其产值占到农林牧渔总产值的26.7%,肉—鱼则占到总产值的39.3%。两者合并达到总产值的66%,成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林牧渔总产值每年上升6%的主要原因和动力。相比之下,谷物在总产值中所占比例已经降低到15.9%(虽然其所占播种面积仍然相当高:55.9%)。而这个急剧的变化比较容易被人们忽视,因为蔬菜缺乏明确的统计,也因为农业结构转型涉及不同统计指标间的关系的演变,而不是单一指标的明显上升。而肉食比例的上升则主要反映于“牧”业统计指标,容易被人们误解。
与其他国家的农业历史相比,中国具有明显的不同。与18世纪英国的农业革命相比,性质完全不同,规模也远远大于前者(英国农业产出100年才增加一倍,而改革期的中国则每年上升6%,12年翻一番,24年翻两番)。至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绿色革命”,一般每年才上升2%—4%,要18年到36年才翻一番。在亚洲,最早的绿色革命出现于20世纪上半期的日本,当时其农村人口基本稳定不变,因此现代科技投入所带来的增长完全体现于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收益的上升,为全社会收入的提高作了铺垫。至于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部分由于日本统治下实施的农业政策(虽然完全是为了侵略国本身的利益)促使较早使用化肥,加上后来的美国援助,导致两地的劳动生产率都在绿色革命期间得到显著提高。而中国面对的则是新投入多被人口增长和农业高度过密化蚕食掉的境况。
与中国相似的不是所谓的“东亚模式”各国或地区,更不是英国或美国,而是印度。两者同样因为人口压力而没有能够靠绿色革命的现代投入实现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收入的提高,而要等待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更大的拉动力所导致的非农就业和城镇化以及食物消费转型才向新农业转型。
第七章探讨的是伴随着中、印这种新型农业革命而来的社会经济变迁。根据马克思(和列宁)和斯密的理论预期,伴随农业市场化发展而来的应该是农民的无产化,这些农民部分成为城市工业的工人,部分成为农村资本主义农业的雇工。但是,中国新时代的农业革命再次和他们的预期相悖。在经过30年的农业革命之后,中国仍然只有很少数的农业雇工。我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以及最可靠的1996年和2006年的十年一度的农业普查资料,经过系统梳理和估算,得出的结论是,2006年中国农业总劳动投入中只有3%是雇佣劳动(2006年之后增加幅度的精确估算则要等待2016年的第三次普查提供资料)。也就是说,中国农业主体仍然是小农家庭农场。但是,新农业——例如拱棚蔬菜和新型养殖——明显比过去的旧农业(“大田”生产粮食、棉花、油料)带有更高的“资本化”(即单位劳动资本投入的上升)。我们把这个现象称为“没有无产化的资本化”。
这是个含有悖论的现象,特别凸显中国的特色。其部分肇因当然是中国实施的按人口或劳动力一村一村地平分土地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下,资本不容易获取大片的土地来进行雇工生产。但是,同样不容忽视的是小家庭生产的强韧性。一方面是新农业中小规模生产的优越性,特别体现于拱棚蔬菜种植的不定时、零碎而又繁杂、密集的劳动投入,而家庭生产单位结合了主要和辅助劳动力,特别适合如此规模的生产,是比较廉价的形式。其道理其实和明清时期的高度家庭化、过密化、结合农业与手工业的生产相似。此外则是由一个生产单位结合两种或更多的互补性活动所产生的范围经济效益(区别于规模经济效益),例如传统的(棉)花—纱—布“三位一体”生产和蚕桑 缫丝生产,以及今天新农业中的“种养结合”。
与中国相比,在土地制度上,印度建国之后的出发点不是新中国成立之初那样的土地革命和均分土地制度,也不是中国改革时期均分土地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度,而是原来的较高度私有化和不平等的土地分配。其后出现的是比中国要高得多的无产化。印度今天有约45%的农业就业人员是无地雇工,他们组成印度贫困人口的大部分。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每人日用1.25美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占到印度全人口的42%。在中国该比例则只是15.9%,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务农人员没有无产化。(2005年的数字)
第八章系统探讨中国近年来的农业资本化的来源,亦即其劳动生产率提高的主要动力。新自由主义学者根据来自西方的经验和理论,以为农业资本化会主要来自农业企业公司;而与之敌对的马克思主义计划经济学者们则倾向于认为资本投入会主要来自政府及其计划。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中国的经验再一次呈现为完全的悖论。我们根据农业普查资料和成本收益调查资料,发现小农户总资本投入量要远高于政府和农业企业,而其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小农户的“半无产化”非农打工收入。在固定资本投入方面,小家庭农场投入的总量和政府的差不多。但在流动资本(包括新农业中的化肥、农药和良种投入,新养殖业中的人工饲料和优良仔猪、鸡苗等投入,以及旧“大田”农业中为了节约劳动力的机械和农药的投入)方面,则远高于政府和农业企业。小农户显然占到所有播种面积和养殖业的绝大比例。也就是说,小农户是近年来的农业资本化的主要动力。
鉴于此,国家明显应该更多关注和扶持小农户家庭农场,而不是像过去十年那样完全向龙头企业倾斜。这是本书提倡的农村发展出路的一个方面。
为了避免人们误以为上述思路和舒尔茨(Theodore Schultz)的基本吻合,第九章系统梳理了笔者和他之间的不同。两者的基本分歧在于对人口问题的认识。舒尔茨的出发点是原教旨市场主义,认为在市场机制的运作下,资源必定会得到最佳配置,无论农业经济还是工业经济都如此。他把农业想象为和工业同样的经济。然后,根据他的新古典经济学市场逻辑,认为传统农业中不可能有人口过剩。
他首先把劳动力过剩定义为绝对过剩,即零价值的劳动,然后据此争论前工业时代的农业经济不可能有劳动力过剩。其逻辑是,显然,没有人会为零价值而劳动。但在真实世界里,关键是劳动力相对于土地的过剩,而不是绝对的过剩;是劳动力的相对低报酬,而不是绝对的零报酬。后者只是虚拟的稻草人,只是一种辩论游戏。我们已经看到,中国传统农业与英国的不同在于其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并由此导致完全不同的农业制度。
中国新时代的农业革命绝非简单来自舒尔茨所想象的市场化和私有化。这是因为,在现代中国共产党革命之前的六个世纪中,其农业经济是市场化的,也是私有化的,基本符合舒尔茨所提倡的结构,但是,经过20世纪新投入的引进,它仍然只延续了中国长期以来的社会危机和大规模的农村动荡。之后,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绿色革命”中,中国更大规模地经历了舒尔茨所认为的最关键的技术更新,但其所推动的生产发展却被人口增长蚕食掉。最后,改革时期的新型农业革命,则来自完全出于舒尔茨视野之外的“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即源于生育率下降和大规模非农就业所导致的人口相对土地压力的下降,加上全社会的食品消费向高值农产品的转型,方才促使农业劳动生产报酬大规模上升。这才是中国新时代农业革命的真正意义。
与中国相比,印度更接近舒尔茨的市场化和私有化模式,因为中国的土地产权依然不明确(农户具有使用权,集体具有理论上的所有权,但国家则保留征用权),国家对市场的干预度也远高于印度。根据舒尔茨的理论,印度的经济发展应该比中国成功。但事实正好相反。中国的新农业革命明显比印度成功,没有印度那样程度的农业生产无产化,也没有印度那样的大规模农村贫穷,整体的经济发展也远比印度快速。这些事实都和舒尔茨的理论直接相悖。
其实,舒尔茨对上述的经济史可以说是丝毫不关心。他是位纯理论家。和刘易斯同样,他凭理论把“传统农业”想象为没有变化的农业(与刘易斯的不同是,舒认为它是处于高效的“均衡”状态),完全忽视诸如英国18世纪(在前现代技术下)的农业革命,更不用说诸如中国在战国时期因进入铁器时代的农业革命、10世纪长江三角洲吴越时期的水利革命,或明清时期的棉花革命。
舒尔茨完全没有想象到经济史理论家博塞拉普(Ester Boserup)1965年所论证的,人口压力在传统农业变迁中(从25年一茬的森林树木的刀耕火种到五年一茬的灌木的刀耕火种,两年一茬的粮食和休耕/饲料轮作到一年一茬、而后一年两茬,其间劳动边际效率递减)所起的关键性作用。更毋庸说同样重要的经济史理论家瑞格里(Anthony Wrigley)1988年所阐明的前现代有机经济(organic economy)与现代无机经济(“基于矿物能源的经济”,mineralbased energy economy)在能源上的基本差别。在前者之中,人口和土地的关系是关键,在后者之中技术则更重要。舒尔茨完全没有考虑到农业和工业经济间这些方面的差别,因此才会强调人口和土地因素对农业来说并不重要。说到底,舒尔茨的理论依据是原教旨市场主义的理念。对他来说,历史和经验只能从属于其预定理论。
但是,在一个基本认识的层面上,笔者是认同舒尔茨的倾向的,虽然他自己并没有明确说明——农民应该被认定为具有能动性和创新性的主体。只要有合适的条件,农民是会推进经济发展的,在现代以前如此,在现代也如此,即便是在艰苦和不公平的条件下也如此。但是,迄今中国历代的政府一贯把农民要么视作管制和汲取的被动对象,要么视作援助和扶持的被动对象,而不是具有独立自主性的主体。尊重和扶持农民的自主性是本书要提倡的农村出路的另一方面。
第十章讨论的也是完全处于舒尔茨视野之外的问题。和马克思主义同样,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想象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由规模化资本主义工业产业和规模化农业产业组成的。由此,两者都比较关注资本和劳动之间的(马克思称作)“生产关系”。但在中国新时代的小农经济中,传统概念中的生产关系(无论是雇佣还是租佃关系)并不那么重要,更关键的是农户与市场间的(我们可以称作)“流通关系”。
在新古典经济学那里,市场是由处于同等地位的经济主体(“理性经济人”)所组成的。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中,科斯(Ronald H. Coase)根据同样的思路——平等主体的市场经济——而特别突出“公司”(the firm)的角色,认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在于公司与公司间的契约关系所附带的“交易成本”(契约签订所需要的信息、签订、验收、执行等成本)。即便是马克思,他所想象的也是大产业资本和大商业资本间的关系。
中国农村今天的实际则明显与两大理论传统都相悖。中国经济当前的主要流通关系越来越多地是由大商业资本和小农户所组成的不平等关系。事实是,小生产虽然具有一定的经济活力,但是它必须要得到较大规模的加工和销售的“纵向一体化”,否则不可能在全球化的“大市场”中生存。而在权力悬殊的实际情况下,小农户面对的是商业资本的压价和榨取。因此,小农户现在非常需要另一种、能够为小农户保留更多收益的纵向一体化。这是近年来相当数量的合作社兴起的基本原因。
但是,近十年来国家政策在补贴和优惠层面上,明显向龙头企业(其实大多是收购、加工和销售的大商业资本,而不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产业资本)倾斜。对于农民合作社,国家采取的是一种(部分由于对集体化的反应所导致的)矫枉过正的放任政策,从紧密管制转入基本让其自生自灭。但在中国的政治经济环境中,没有更积极的国家支持,任何民间组织,包括合作社,根本就没有可能真正形成气候。这也是为什么今天的合作社多是小规模的,或者是伪装的(由大户组成,借合作社的名义来获取国家的补贴和税收优惠)。
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历史经验是超越简单的集体—计划和放任—市场二元对立的另一种道路。提高农户收益和发展农业经济显然是国家和农户的共同利益所在,这就为双方的合作提供了最基本、重要的条件。在这方面,我们也许可以借鉴日本和韩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经验。它们的历史经历具有一定的共同性。首先是日本近代的经验,国家借助合作社来实行国家的农业政策和提供农业资助,合作社基本被纳入各级的地方政府,几乎是官方机构的一部分。这个模式通过日本占领而被引进韩国与中国台湾地区。其后,部分由于美国的占领或大规模援助,二者都在其影响下执行了土地改革,基本取消了之前的地主—佃农制而建立了相对平等的小耕作制度。继之而来的是(又是在美国影响之下)对原来的日本模式的民主化,把之前的合作社从为国家执行农业政策的单位改组为半官方、半民间的机构。这些半官方机构不是管制或汲取性的组织,而逐步演变成为代表农民利益的载体,最终直接参与国家涉农立法和政策。这是一个官民良性合作的很好先例。中国的合作经验则失于国家要么(在集体化时期)过度控制,要么(在改革时期)过度放任。这是本书要提倡的农村出路的另一个方面。
——选自黄宗智《超越左右:实践历史与中国农村的发展》第一章,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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