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0880301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经常起到改革先锋和保障作用。1978年迄今,从“分灶吃饭”到“分税制”,从建立健全政府公共收入体系,到公共财政导向下的预算管理改革与支出制度建设,我国税制实现了从过度简化状况向多层次复合税制的演进,并配合财政分税分级框架的构建和适应宏观调控的要求,动态实施税收体系不断完善,政府以财税工具实行宏观经济调控也逐步走向成熟。
本书为“中国改革开放史料丛书”的分册之一,全书分为历程篇和史料篇两部分,聚焦1978年以来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历程及影响和历史意义,通过政策法规、期刊摘要、著作介绍、重要文献索引、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大事记等分类进行归集提炼,为我国改革开放研究提供重要理论参考依据。
第一部分
历程篇
总 论 中国财税体制的伟大变革 3
第一章 计划经济财税体制突破:利改税 19
第一节 改革初始阶段与涉外税收制度的建立 19
第二节 利改税两步走 24
第三节 工商税制改革 31
第四节 利改税后对财税体制的完善 35
第五节 利改税的评析 40
第二章 分权化改革:财政包干体制 43
第一节 改革背景 43
第二节 “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 45
第三节 “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 50
第四节 多种形式财政包干体制 53
第四节 财政包干体制的评析 56
第三章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体制框架:分税制改革 61
第一节 艰难的转折 61
第二节 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做法与相关配套措施 68
第三节 分税制改革评析 74
第四章 1993—1994年税制重大改革 79
第一节 税制重大改革的酝酿与决策 79
第二节 税制调整的主要内容 84
第三节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改革 87
第四节 1993—1994年税制改革评析 92
第五章 财税体制改革的基础工程: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97
第一节 预算外资金管理改革历程 97
第二节 清理乱收费与“费改税” 107
第三节 农村税费改革 110
第四节 预算管理制度的全面改革 114
第五节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评析 119
第六章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体制:分步实施税制改革 123
第一节 分步实施税制改革 123
第二节 税收征管制度改革与完善 134
第三节 对分步完善税制的评析 138
第七章 完善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的基础:健全公共财政体系 143
第一节 财政支出结构调整 143
第二节 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管理体制 148
第三节 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 155
第四节 健全公共财政改革评析 158
第八章 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体制改革:营改增和税制优化 163
第一节 营改增的改革历程 163
第二节 增值税后续改革与其他税制优化 172
第三节 深化税制改革的评析 179
第九章 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深化改革 183
第一节 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划分的调整和改革 183
第二节 完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191
第四节 国地税机构合并 193
第四节 改革评析 196
第十章 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 201
第一节 改革背景与初始阶段 201
第二节 1994 年投融资体制重大改革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208
第三节 PPP投融资模式的发展 214
第四节 国债管理制度改革 217
第五节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改革 222
第六节 政府引导基金 230
第七节 改革评析 232
第十一章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预算公开与绩效预算 235
第一节 预算公开改革历程 235
第二节 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历程 241
第三节 改革评析 246
第十二章 全面推进财税法治化和国际税收发展 249
第一节 预算管理与税制的法治化进程 249
第二节 税收征管的法治化 255
第三节 国际税收发展进程 261
第十三章 迈向现代财税体制:开启改革创新的新征程 267
第一节 启动应对挑战的财税体制改革行动 267
第二节 财税体制需要创新性改革 274
主要参考资料 277
第二部分
史料篇
政策法规 285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试行企业基金的规定 285
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 288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 291
国务院关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297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在国营企业推行利改税第二步改革的报告的通知 302
国务院关于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的通知 313
国务院关于地方实行财政包干办法的决定 318
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 322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329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337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346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 354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365
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 372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382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393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 401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405
期刊摘要 415
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的理论与实践 415
试论利改税的必要性 415
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理论的回顾与展望 416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保障民生的长效机制 416
中国财政分权演进轨迹及其创新路径 417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的税收政策与改革 417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演进与展望 418
中国政府预算改革四十年回顾与前瞻
—从“国家预算”到“预算国家”的探索 418
中国税制改革40年的简要回顾(1978—2018年) 419
数字经济背景下我国税收面临的挑战与应对 420
推动税收征管变革的纲领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评析 420
全球化与国际税收改革 421
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需要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 421
“入世”二十年我国涉外税制的回顾与展望 422
党领导财政工作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 422
1993年拉开序幕的税制和分税制改革 423
著作介绍 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税收史论纲》 425
公共经济学视阈的财税改革问题探究 426
《中国国际税收40 年——与改革开放同行》 426
《改革开放40年与中国财税法发展》 427
《现代财政制度——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选择》 427
国家治理与财税改革 428
中国财税制度改革与创新发展研究 428
地方视阈下财税改革现实问题研究 428
《中国财税制度改革研究》 429
《大国财税改革:构建普惠式增长的基石》 429
《新供给:深化财税改革》 430
《中国财税改革绩效评价:制度及其影响》 430
《视角与对策:财税制度改革的法律思维》 431
重要文献索引 433
政策文件 433
法律规章 436
报刊文章 438
图书著作 444
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大事记 447
总 论
中国财税体制的伟大变革
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历程和举措的逻辑关系
(一)财税体制改革的阶段划分
根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的历程和财税体制改革的实践过程,以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历次重大决定中对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为依据,大体可将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分为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突破计划经济体制财税改革阶段(1978—1991年)
这一阶段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实行企业基金和利润留成制度以及两步利改税,这是突破计划经济中政府与企业财政分配关系的改革,主要目的是政府对企业让利,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并且将企业向财政上缴利润方式改为税收,因此同时推进了税制改革。二是实行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改革,主要目的是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放权,扩大地方财政的自主性;实行地方财政包干、实行分灶吃饭*等体制改革。三是初步构建了涉外税制。这一阶段体制改革的推进,取得了全面突破计划经济财税体制的成功,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财税体制。
2.第二阶段: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体制阶段(1992—2001年)
这一阶段主要包括统称为“分税制”的改革:一是通过产品税改为增值税,建立以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二是通过中央与地方财政分税制的调整,提高中央财政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建立以中央集权和地方适度分权,中央财政实行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财政管理体制。三是启动国家预算管理制度的一系列改革,主要包括将计划经济下的单式预算改革为复式预算、实行部门预算改革、实行国库统一支付管理制度等。
3.第三阶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体制阶段(2002—2011年)
这一阶段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推进税制的完善。二是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即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建立和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三是微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支划分和分配关系,完善政府间财政管理体制。
4.第四阶段: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体制改革,向现代财税制度迈进阶段(2012—2021年)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简称营改增。二是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进行改革。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行修订。四是推进政府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的投融资体制*。五是全面实行绩效预算。
(二)财税体制改革的动因
通过对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历程的整体描述,可以看出财税改革的动因有三:
1.决策导向:整体经济体制改革需要
财税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取决于整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决策。从决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历程的中共中央历次重要的全会文件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各个经济体制改革决策对财税体制改革的引领,以及规定的改革任务。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和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议中,没有对财税体制改革作出具体规定。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中明确指出,“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的经济措施,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进行认真的改革”a 。根据这一决定,财税体制改革启动了企业利润留成制度的改革,两步利改税改革,同时推进相关的税制改革。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到十九届五中全会期间,有五次中央全会对经济体制改革作出重要决议。在这五次决议中,都对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改革任务和举措。这些决定是指引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和重要依据,按照这些明确而具体的中央决策要求,财税体制改革一路走来,取得一个又一个阶段的改革成果,铸就起支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税体制。
2.问题导向:矫正计划经济遗留问题
从我国整个财税体制改革历程可以看出,一些阶段中的改革举措是针对矫正计划经济的遗留问题,或者前一个阶段改革中出现的偏差和遗留问题。比如,1993—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既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又是矫正前一阶段改革中实行“分灶吃饭*”体制产生的削弱中央财政集中财力而各个地方财政财力过于分散和差距过大等问题。在“分税制”改革举措中,中央提出提高“两个比重”*。再比如,针对多年的农民负担沉重、农村存在乱收税费的沉疴,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在整个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加的基础上,2006 年中央下决心取消了对农民征收的农业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的推进,不断以问题为导向的改革举措比比皆是,这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也是财税体制改革能够朝着正确方向不断迈进的必然要求。
3.目标导向:财税体制改革有的放矢
在改革的不同阶段,中央决策提出阶段性的改革目标,财税体制改革都是服务于改革目标的实现。在改革初期,经济体制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将计划经济转变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财税体制改革主要围绕对企业让利放权、对地方政府分权为基点的一系列改革,在改变国营企业上缴利润方式的同时,开征了新的税种,将大部分利润上缴改为税收。
1992 年,中央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之后,1993—1994 年财税体制改革进行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全方位“分税制”改革,初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整体要求的税收制度、中央与地方财政管理体制,以及全面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财税体 制框架。在不断完善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指导下,我国财税体制也不断实行微调或者推出关键性改革,比如推进营改增、调整“分税制”体制、全面实行预算公开和绩效预算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等。
2020 年10 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新目标,财税体制改革继续向这一新目标迈进。
二、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成就、经验与展望
(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
经过40多年改革,我国财税体制已经完成从计划经济财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体制的全面转换。
1.建设性财政转换为民生支出为主的公共财政
我国计划经济下的财政承担着为经济建设筹集和分配资金的功能,突出表现为在财政支出中,经济建设支出的比重比较高。在1956—1978 年的财政支出中,基本建设拨款支出所占比重通常为40%左右,是财政支出的最大支出项目。a 这一比重在1978 年时为40.7%,到1985 年降到31.6%,到2004 年降到12.1%。
我国财政支出的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一般公共预算中民生预算支出占到60%以上。2020 年中央基本建设支出决算显示基本建设支出相当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5.07%。换一个角度来看,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占全社会基本建设投资的比在体制改革以后逐年下降,1978—1997 年由77.7%下降为5.8%。
上述数据表明,我国计划经济中的建设性财政已经完全转换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共财政。财政直接的经济建设性功能已经被市场化的投融资体制取代,政府已经不再承担社会经济建设投资的职责,政府财政主要承担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的公共物品提供。
2.财政收入由国有企业利润为主转换为税收为主
经过财税体制40 多年改革,政府财政收入的形式发生了重要改变。随着税制、国企等改革的推进,财政收入结构也实现了从“利税并存、以利为主”到“利改税”“税利分流”,再到“税收收入为主、非税收入为辅”的转变,质量不断提高。全国税收收入由1950 年的49 亿元增长到2020 年的15.4 万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提高到84.4%,形成了稳定的增长机制。a
改革开放初期,1978 年的财政收入中,我国税收的占比为46.3%,企业利润收入的占比为51.0%,后者高于前者4.7 个百分点。1983—1984 年“利改税”改革之后,财政收入开始主要来自税收。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80%—90%。但是随着财政收入形式的多样化,预算外收入和各类政府收费以及基金收入膨胀。
20世纪末到21 世纪的第一个十年,财政部开始逐步清理预算外资金,实行全口径政府收支预算管理改革,将政府各项基金收支、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和社会保障收支,纳入财政预算全口径财政收支管理体系之中。在一般公共预算中,税收仍然是主要收入来源。2021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达85.28%。
3.高度集权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转换为中央财政集权与地
方财政分权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计划经济条件下,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之间的管理体制基本上属于高度集权型体制。在新中国建立初期,财政管理体制实行的是统收统支的高度集权体制。“一五”计划时期调整改进了统收统支体制,形成中央统一领导下的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财政管理体制。从“二五”时期到经济体制改革之前,中央与地方的财政管理体制进行多次的调整,有所差别的仅是中央财政集中的程度不同,财政管理体制的格局并无实质性改变。
1978 年后,通过“放权让利”的改革,我国开启了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分权的实质性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格局发生重要变化。1978—1991 年,我国实行多种形式分级包干的“分灶吃饭”体制,按照划定的收支范围,以1979 年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数为基础,经过适当调整后计算确定。地方的预算支出,首先用地方的固定收入和固定比例分成收入抵补,如有多余,按一定的比例上缴中央;如果不是,则从调剂收入中划给一定比例进行弥补;如果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调剂收入全部留给地方,仍不足补足地方支出的,则由中央按差额给予定额补助。这样一来,彻底打破了计划经济中的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管理体制格局,从根本上转变了中央高度集中、地方财政吃“大锅饭”的局面,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各有其收入并且各担其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分权模式。由于“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造成了财权和财力过分向地方财政倾斜,1994 年我国启动了新一轮的“分税制”改革。在中央决策提出“提高两个比重”的前提下,对中央与地方财政管理体制实行了一次纠偏性改革。这轮改革依然秉承中央财政适度集权与向地方财政适度分权的改革思路,在收支划分上进行了一些调整,提高了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
“分税制”改革迄今,在形成的中央财政集权与地方财政分权相结合的体制框架下,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多次调整,包括税收制度深化改革,如营改增改革,导致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划分被动调整;不断调整和明确中央与地方财政共有事权和支出责任,以及各自的事权和支出责任。
总之,中央与地方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格局和框架已经转换完成,但是这种体制中很多具体制度还要随着改革的深化进行调整和完善。
4.单式预算转换为复式预算,预算管理制度与国际现代通行做法接轨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财政实行的单式预算,即财政收支统一编制在一张预算表内。改革开放以后,财政收支结构发生了重大改变,政府的经常性支出主要依赖税收收入,而经济建设性支出则需要依赖国有资本收入、国有土地收入和债务收入来筹集,社会保障收支需要单独通过专门账户进行归集和反映。传统的单式预算很难将各类专门性的收支进行归类和反映。
自1992 年起,中央预算和部分省市预算开始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复式预算经历了最初的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两本预算,发展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四本预算构成的复式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算管理制度在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我国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改革:通过解决预算外资金问题和清理政府性收费的改革,建立统一预算和国库统一支付制度;通过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完成政府部门预算的公开透明化改革;按照国际惯例,建立政府采购制度。与此同时,不断推进和深化绩效预算改革,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制度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
5.税制体系经历了由简到繁,再由繁到简的历程,税制由单一主体税制转换为双主体税制
从计划经济产生的税制体系,相对比较简单,因为我国财政收入主要不是来自税收,而是来自企业利润。20世纪70年代的税收基本上以工商税收为主,所得税制十分薄弱。经过20世纪80年代的利改税改革后,我国先后增加了多个流转税和所得税税种,而且所得税税种是按照中外企业、不同所有制企业分别设置的,税种在最多时曾达到38 个。20 世纪90 年代以后,我国推进了统一内外税制、减并税种的改革,并且为了配合环境保护政策,将环境保护收费方式改为税收,新设立环境保护税。到21 世纪第一个十年,基本形成由流转税和所得税为双重主体的税制体系,税种减并到18 个。我国现行税制体制基本上适应现阶段经济发展的财源情况,能够发挥筹集财政收入的基本职能。
6.行政式管理的财税法规为主转换为法治化的财税法律体系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财税法规经历了以国务院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法规、暂行条例为主的过程,比如利改税中设置的许多涉及内资企业的税种,大多是国务院颁布的暂行条例。进入21世纪后,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财税行政条例的立法进程明显加快。税收立法取得明显成效,到2021 年底,18个税种中的12 个税种完成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预算管理条例》,在1994年3月完成了立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的需要,又经历了2014 年的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得到进一步完善。
此外,2002 年我国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税相关法律的立法。经过40 多年的改革历程,中国财税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并将不断完善。
7.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税收征管模式转换到以为纳税人服务
为中心的大数据电子化管理模式财税体制改革40 多年以来,我国税收征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征管采取的是专管员直接管理企业财务和税务的方式,即以专管员为核心专户管理的“一员进户、各税统管、征管查合一”模式。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后,企业成为市场主体,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和干预企业财务,税收征管模式发生根本性改变。
我国税收征管模式历经了征、管、查三分离模式改革,以及“纳税申报、税务代理、税务稽查”三位一体模式改革后,形成以纳税人自行申报、税务机构优化服务,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和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
8.政府投融资体制从预算拨款转换为政府投资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PPP体制
政府投融资体制经历了从1979 年开始的“拨改贷”改革,以及1989 年建立基本建设基金的改革,1994 年政府投融资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即建立国家政策性投融资金融机构,计划经济下的政府投融资体制完全被突破。
在经历上述改革之后,我国逐步形成政府与市场适当分离、各自实行不同的投融资管理体制。在政府投融资体制中,经历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为主体的,以地方政府土地基金、债务融资和银行贷款为融资方式的政府投融资方式。1994—2010 年,这种投融资方式曾出现了无序快速扩张态势,随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数量和融资规模的快速扩张,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负债规模也急剧膨胀,成为金融风险的策源地。
2013年,对地方投融资平台和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国家审计署进行了集中清查,这些问题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并持续地开展清理整顿。地方政府债务和地方融资平台产生的问题,归根结底与基础设施建设模式有关。为了从制度层面解决这个问题,2014年,财政部和有关部门开始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并将这一模式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导性制度。在我国,这一体制模式已经成为政府投融资的主体模式,而且在不断地进行完善。
(二)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经验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成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
1.国际经验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财税体制既借鉴国际经验,又不能简单地照搬照抄,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成功的重要经验。在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过程中,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借鉴了国际上许多经济发达国家采取的复式预算、零基预算经验,以及预算透明度和绩效预算的国际经验。在税制改革中,我国直接借鉴了欧洲增值税的经验,将产品税改革为增值税;在流转税的主体税种设计上,采取增值税一般调节加上消费税特殊调节的国际通行做法;个人所得税采取综合计征与分项计征相结合的方式等。
财税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在较大程度上直接得益于对国际经验的吸收和运用。与此同时,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又注重根据本国国情,采取适应中国特色的体制和制度设计。比如,个人所得税的改革,避免一些经济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法规和征管过于繁杂的弊端,力求税制和征管的简洁化。在实行复式预算的专门预算账户设计上,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色,即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特点,设置国有资本经营专门预算。这是与其他经济发达国家相区别的关键点。
2.渐进性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进程是一致的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渐进性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进程是一致的。渐进性改革的优点是既能降低改革难度,又能使得改革举措积极推进,保证了改革的成功推进和完成。改革初期,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主要是适应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对企业的放权让利,先采取了企业基金制度和利润留成制度,进而再进行两步利改税改革。税制的建设更是采取了分步实施的渐进性改革,不论是流转税的改革,还是所得税的改革,都经历了几个阶段、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以增值税改革为例,1994 年以前,我国少数行业实行了增值税试点,1994 年的税制改革中,在增值税试点的基础上,除了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等服务业之外,其他行业全面实行了增值税替代产品税,不实行增值税的行业一直征收营业税。直到2017 年,增值税才完成了全面取代营业税的改革。
我国所得税的改革经历了国内外两套所得税制度并举,根据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立各自所得税的过程,渐进性地逐步归并各类所得税制度,最终形成各类所有制企业所得税统一的所得税制度。农业税费制度的改革经历了降低农业税费、减轻农民负担、农村税费改革的历史过程,最终完成了取消农业税的改革。
3.先行试点、推广实施、颁布暂行条例、再立法规范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采取了先行试点、推广实施、颁布暂行条例,然后立法的过程,而不是直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再实行。改革初期实行“利税分流”和“利改税”改革,在启动全面改革前,在一些地区或者行业实行改革试点,待试点基本成功后再全面推开。以营改增为例,整个改革过程分为三步,前两步是试点改革,第三步是全面实施改革。第一步:2012 年1 月1 日,率先在上海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2 年9 月1 日—12 月1 日,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 批次扩大至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天津、浙江、湖北8 个省(市)。第二步:2013 年8 月1 日,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自2014 年1 月1 日起,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 年6 月1 日,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第三步:自2016 年5 月1 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通过局部试点进行改革,待到改革后的新体制相对成熟再实施立法,加以规范。从实践中探索新体制,再到实践中检验,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
4.研究论证方案,择机推出改革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经过不断的研究论证和试点实践,抓住了改革时机,不断持续推进一次或者一项改革举措,积累并完成整个改革工程。每一项改革方案的形成,大都经历了相关部门的反复研究和论证。长时间的反复研究论证,一方面可以争取使改革方案更加全面和稳妥,另一方面也是在等待出台改革的较好时机。
由于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是渐进性的,在一次较大的改革举措出台后,可能留有一些未能一并改革的局部问题。也有一些改革可能同时产生了“矫枉过正”的偏差,需要在进一步改革时调整。因此,每当推动一次改革,又是研究下一步改革方案的启动之时。
(三)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展望:建立现代财税体制
在财税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伟大成就的基础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财税体制改革依然在路上,其目标是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在这一过程中,一是体制自身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改革还没有完成;二是数字经济发展和国际经济环境变幻莫测,对财税体制改革构成新挑战。
1.存在的问题
财政预算管理制度需要不断完善,绩效预算管理改革需要深入落实,国库沉淀的财政资金需要通过制度,进一步压缩和运用起来。营改增改革之后引发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变化,形成的“共享”和“共担”为主的管理体制存在诸多的新问题:地方政府财力的主体税种—营业税被废止后,地方税规模明显缩小,地方政府的财力自主权缩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地方债务规模偏大,有些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存在着局部的债务和金融风险。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依然较大。
在现行税制体系中,间接税的比重偏高,增值税依然主要依靠对企业法人的征收,留抵税款影响一些企业的经营,同时增值税的骗税和逃税案件在一些地区比较严重,税收征管风险始终存在。个人所得税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制度改革难度较大,房地产税试点工作有待推进。
2.数字经济的新挑战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经济生产和商业经营模式发生了重要变化,由电子商务率先引发了国际上对税收征管和国际税收规则的大讨论和研究。自2000 年以来,数字经济带来的国际税收摩擦,在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之间的矛盾较为明显。在一些国家开征数字服务税之后,由二十国集团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简称OECD)牵头起草和发布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简称BEPS),2021 年国际税收协调和BEPS行动计划“双支柱”解决方案取得重要进展,130 多个国家基本达成初步共识,一些国家之间的国际税收矛盾有所缓解。但是,落实BEPS行动计划还需要一个过程。
数字经济引发的国内税收征管问题对税制完善也同样产生挑战,如何对电子商务活动实行有效的公平征税,在现实中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新的商业模式和灵活就业模式对税收征管和税收制度都提出新课题。面对数字经济的挑战,我国财税体制改革需要通过改革取得更大进步。
3.国际化进程对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挑战
历经4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已经深深融入全球经济之中。对外开放形势下的中国财税体制已经不能只着眼于国内考虑财税体制改革,不仅要注意与国际规则相接轨,还必须积极参与国际财税规则的制定,因为国际规则会影响国内财税体制的改革。
在这一过程中,既要与国际规则保持必要的协调,又要维护本国的根本权益,这就需要在今后的财税体制改革中,立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根本,在与国际上逆全球化潮流、单边主义等问题的不断斗争中,完成建立顺应经济全球化进程的现代财税体制的更高目标任务。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