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890230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电力用户的数量持续增长,对供电企业提供电力服务的要求也不断提高。随着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大电网公司突出数字化转型,全面改善电力营商环境,服务脱贫攻坚,开辟新型电力业务,推进用电领域科技创新,实现了供电服务转型升级,综合实力全面提升。但各类电力用户尤其是广大工商业用户对电力业务流程缺乏完整认知,面临不熟悉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合同条款等情况,亟需正确的指导。本书结合供电营销领域的典型司法案例,以专业的角度对停电、触电、电费、计量等常见纠纷作法律分析,对全力推动电力用户减少相关法律纠纷、经济损失,提升用电获得感与满意度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前言
第一章 停电纠纷 1
第一节 不可抗力导致停电供电公司不承担损失 1
第二节 用户未按约定配自备电源停电损失自负 9
第三节 第三人原因导致停电供电公司可不担责 18
第四节 因自然灾害等断电供电方无须事先通知 23
第五节 故障停电供电公司应履行及时抢修义务 29
第六节 合同约定限额赔偿格式条款有无效风险 33
第七节 对电能质量有特殊要求须自行采取措施 41
第八节 供电企业配合政府停电属行政辅助行为 47
第二章 触电纠纷 62
第一节 供电企业开展用电检查责任不应无限扩大 62
第二节 供电企业有限承担受电工程竣工检验责任 70
第三节 用户内部触电家保未跳供电公司不应担责 78
第三章 电费纠纷 85
第一节 电费违约金和违约使用电费可能被调低 85
第二节 破产重整企业所欠电费应及时申报债权 96
第三节 欠电费供电公司应依法催交并中止供电 104
第四节 员工垫交电费追索权不受内部考核影响 112
第五节 供电员工垫交电费应负责举证垫交事实 116
第六节 销户推定为已清电费垫付欠费无法主张 121
第七节 垫电费拉闸可能存在赔偿停电损失风险 126
第八节 各类停电后容(需)量电费是否扣缴存在争议 131
第九节 供电公司应当配合公安部门反洗钱调查 142
第四章 计量纠纷 151
第一节 发现变比差错应及时维权避免时效纠纷 151
第二节 计量差错少收电费可能会影响企业决策 156
第三节 变比差错更换互感器未经用户确认无效 163
第四节 供用电双方对变比差错有异议应按鉴定 168
第五章 违约用电与窃电纠纷 175
第一节 供电公司发现用户私自转供应及时维权 175
第二节 综合体向终端用户转供电不应违法加价 181
第三节 窃电时间及电量民事与刑事认定有区别 189
第四节 违约用电处理通知单应填写准确并送达 196
第五节 查处窃电等违约用电停电前应事先通知 207
第六章 市场化业务纠纷 212
第一节 履约保险代偿后可向售电公司代位求偿 212
第二节 供售用三方结算合同有别于供用电合同 217
第三节 电力公司在结算流程中的职责和定位 220
第四节 发用电计划放开并非鼓励电厂直供新垄断 225
第七章 其他纠纷 233
第一节 供电营业场所经营者应尽安全保障义务 233
第二节 供电服务应当依法避免反垄断调查风险 236
第三节 供电企业员工私车公用的事故责任承担 243
营销是商品或服务从生产者手中移交到消费者手中的过程,是企业或其他组织洞悉并满足客户需求,建立客户关系,创造客户价值的一系列活动。与一般的商品营销无异,供电营销即电网企业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以满足人们电力消费需求为目的,通过开展一系列经营活动,提供满足消费需要的电力产品和服务,实现企业经营发展目标。随着我国电力市场的不断开放,电网企业作为单一的售电主体地位被打破,售电侧出现越来越多的竞争者。电力的商品属性正在被逐渐原,“供需影响价格,价格引导供需”,面对越来越多的电力销售者,电力用户拥有了更多的选择空间。在售电侧全面放开竞争与电力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的环境下,电力用户日益增长的电能需求与电网企业服务质量提升速度不匹配的矛盾日益凸显,矛盾纠纷时有发生。本书以近年来供电营销领域发生的实践案例为切入点,针对停电、触电、计量、电费等类型纠纷,结合具体法律法规进行案情分析,并对电网企业与电力用户提出管理建议,以期为营造公平正义的电力市场环境、依法合规开展电能交易、电能使用提供帮助与借鉴。本书所选取的案例来自“裁判文书网”与“人民法院案例库”,可根据案号查询完整案件信息。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书选取的案例部分发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相关法律法规已废止,无法作为后来案件的参考,故本书将相关法条统一更新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期对后来相关案件有所指导。本书中重复引用了部分有代表性的案例,并进行了不同角度的解析,均具有借鉴意义。限于编者水平,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各位专家、读者提出宝贵意见。编者2024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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