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52045802
本书编者多年来对重商主义问题展开研究,细查经济学从重商主义向自由主义的范式转移,着意总结相关的经验教训,积累了相当丰厚的成果。基于此,编者以“历史经验与赶超原理”为主题,从众多英文资料中编译本书,论及世上主要国家与重商主义相关的理念与事件,旨在厘清重商主义这个面广量大、内容庞杂的历史存在,为今人在接触重商主义时,提供一份总体性导览。作为一本学术专著,本书的翻译出版,也为国内的经济学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重商主义到底是混淆货币与财富、追求垄断寻租、政府干预无度、排斥市场机制、背弃自由贸易、惯于以邻为壑,还是通过金银积累、贸易保护、工业扶植、就业促进、国家干预、强权打造、殖民扩张,促成了西方国家的赶超发展?
为探解重商主义这个众说纷纭的经济现象,本书辑录了约翰·霍洛克斯(John W. Horrocks)、雅各布•瓦伊纳(Jacob Viner)、查尔斯•威尔逊(Charles Wilson)、西尔维亚•梅西纳(Silvia A. Conca Messina)、迪特•森哈斯(Dieter Senghaas)、奥特弗里德·加贝(Otfried Garbe)、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的九篇论作。
这些名家名篇均由编者在国内首次译成中文,有助于总结重商主义作为国家赶超战略的历史经验,其中霍洛克斯的《重商主义简史》、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导言》、汉密尔顿的《关于制造业问题的报告》尤其值得推荐。
第一编 重商主义历史总览
1 重商主义简史[英]J.W. 霍洛克斯
第一章 前言
第二章 古代的重商主义
第三章 近代重商主义兴起的原因
第四章 英国重商主义史:前殖民时期
第五章 英国重商主义史:殖民时期
第六章 英国重商主义史:走向衰落
第七章 欧洲重商主义史:西班牙、葡萄牙、荷兰
第八章 欧洲重商主义史:法国
第九章 欧洲重商主义史:德国
第十章 重商主义史:奥地利、意大利、北欧国家、俄国、日本
第十一章 重商主义史:美洲
第十二章 重商主义史:英属自治领、印度
第十三章 重商主义的旧与新
第二编 重商主义真相概论
2 英国重商主义者的立法建议[美]雅各布·瓦伊纳
3 重商主义的含义与实践[英]查尔斯·威尔逊
4 重商主义历史面目再认识[意]西尔维亚·梅西纳
第三编 李斯特论落后国赶超
5 《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导言[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
6 代表工商联合会致邦联议会请愿书[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
7 李斯特与发展的基本问题[德]迪特·森哈斯
8 李斯特赶超战略的适用性[德]奥特弗里德·加贝
第四编 汉密尔顿论工业发展
9 关于制造业问题的报告[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重商主义简史
- 前言
本书旨在对一种体制进行历史的概述,不同国家的政权借助这种体制,力图控制经济生活,从而促进政治独立和国家实力。该体制因重视对外贸易中的收支顺差,被称为“重商体系(Mercantile System)”或“重商主义(Mercantilism)”。重商主义首先涉及政治的和国家的实力这一目标,其次涉及何为此种实力真正基础的某些理念,再次则涉及国家为巩固那些基础而激发并管控农业、工业、商业时所采用的某些方法。
“重商主义”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术语,它无法准确地描述,甚至不能恰当地提示,用以指称的那套理论和实践的复杂本质。人们批评它不是所指太宽泛便是所指太狭隘,据知,有关策论从未获得过作为一个明确体系的连贯性,仅仅呈现为一种颇为强大的趋势,或者数种趋势的组合,或者各种权宜措施的集成。而且,我们也不能以为它典型地表达了重商精神,因为重商精神未必会赞成国家的指令,也未必愿意去攀附政治独立和国家实力之类的理想。此外据称,让它获得现有名称的那种特征只不过偶然得自倡导者的有关说教,“重商”这一说法完全不足以说明术语想要表示的那种体制的范围或初衷。
但另一方面必须指出,世人所称的“重商主义”,即这里沿用的这个宽泛又特定意义上的“重商主义”,始终有着大体相同的总目标;它始终立足于某些大体相同的总原则,尽管其中这个或那个原则会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国家或受到忽略或受到特别强调;其政策手段为适应各种需要固然互有差异,但由于它们与总目标和总原则相关联,会始终展现强烈的同类相似性。因此,称该政策为一种“体制”也还是合适的,前提是,别把这个词语理解为指称僵硬不变的一整套规则和做法。
进而言之,虽然“重商”这个形容词受到指摘,但世人尚未提出一个适当的词语来取而代之。假如换用“商业”一词,那照样会受到非议。至于“工业主义”,本来这是亚当·斯密(Adam Smith)之后古典经济学家为标榜自己思想而使用的名称,其德国批评者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却宣告,该术语倒是适合用来替代“重商主义”。理由是,重商主义者一心一意要建立本国工业,相反,斯密及其门徒宣讲“交换价值”那一套,惯于低估本国制造能力的重要性,如此说来,斯密学派才真正是“道道地地的重商主义”。不过,李斯特之所以持有这个观点,部分是因为他对重商主义作了选择性解释,部分是因为他未能认识到斯密言论与英国产业的相关性,因此,单纯调换名号并不能切实改善术语的命名。有时候人们也采用“限制性体制”一词,该术语一味强调重商主义政策的负面性,并且依其最著名的实践者而名之为“科尔贝主义(Colbertism)”,如此命名其实遮蔽了重商主义的历史轮廓与历史意义。重商主义是经济民族主义的一种体制,但经济民族主义体制未必就包含历史上重商主义的那些显著特征。李斯特把自己的经济构想称为“国民体系(National System)”,他尽管列举了自己眼中重商主义的优点,但还是着重指出了重商主义的缺点,故而在其国民体系中,重商主义那些权宜之策仅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相对性地位,哪怕李斯特学说的影响力主要体现于重商主义这一面。有鉴于此,既然缺乏一个满意的、公认的替代性术语,不妨保留大家已经熟悉的现有术语,姑且用来指称眼前要论述的主题。
研究重商主义实际上就是从一个特定角度来研究近现代文明史,这个角度代表了民族和国家在近现代政治与经济演进中反复出现、具有共性的一个侧面。重商主义几乎总是跟本国自私自利、自我意识的成长相关联,它主张增强国家实力,此乃自我防卫和向外出击所必需;主张民众的经济利益必须从属于、服务于国家实力,反过来,国家实力则必须用于捍卫并促进本国民众的利益,这些利益有别于甚至对立于他国民众的利益。重商主义主张那种排他性、侵略性的经济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只要这些特质成为一个地方的主导精神,无论那里处于专制统治还是宪政统治下,那里所鼓励的经济政策往往会追随堪称典型的重商主义路线。
重商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在形成时融汇了理念、制度及相关历史条件,要完整阐述重商主义问题,将需要追溯这些理念、制度、条件,并会牵涉重商主义政策过程及其在各国变迁的历史,以及种族、社会、地理复杂性对它产生的影响,还有它在国内和国外尤其是在和平与战争的交替中所产生的影响,此外也会注意到重商主义理论与体制中有哪些因素遭到淘汰,又有哪些因素得以保留。我这本书册当然无意开展如此面面俱到的查究,以目前的历史知识状况而论,是否可能展开这种查究其实都大可存疑。针对长时期内诸多地区的政治经济理念与实情,目前的研究尚未得出一锤定音的结果,无法为全面深入的重商主义研究提供必要的资料,该话题所涉及的领域充满了悬而未决的疑难问题和不明事实。名称上的众说纷纭,只不过反映了对于实事本身的意见分歧。例如,重商主义或者它的苗头最早在什么时候出现于这个或那个国家,它的普遍流行曾经达到何种程度,在不同国家的不同时期产生过何种结果,这位或那位理论家、统治者或主政者是否或者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归入重商主义者行列,最后还有,在理论和历史层面上,应当在多大程度上捍卫或谴责这一体制——在这些问题上大家看法各异。随着研究的推进、知识的丰富,针对某些必须梳理或涉及的问题,很难再去笼而统之地下结论。
当然,本书所呈现的概览中,自会有不少大而化之的论断,但当我不加限定地立论时,并不是说我自己没有意识到,如果更细致地论述这些问题,肯定还需要进一步修饰观点或列出某些例外情形。书中只能细论几个领先国家的重商主义史,民族主义精神的任何共同趋势,如同其他驱动力一样,只能从它在一国所采取的具体形态中得到最好的解读。至于为何要对英格兰和不列颠的历史给予特别的重点考察,那是因为在总体关注之外,还没有哪个国家的历史能像英国史那样,可以让人如此清晰地了解重商主义兴衰的先后阶段。
然而,重商主义这个话题,即使就英格兰或不列颠的情况而言,也远不止于满足人们的历史好奇,毕竟它跟我们面临的当下问题仍有很大的关联性。事实上,这种关联性之强大使得我们在解释历史时很难做到不偏不倚。研究重商主义会扯出不少问题,它们在实质上或在表面上都与近期热议、莫衷一是的现实话题密切相关,乃至让人免不了要“以今释古”。以今释古是作任何历史评判时都应谨防的毛病,但在本书这样的考察和立论中,我还是深感存在那种打通古今的特别冲动。当今的自由贸易者可能难以充分估量当年的历史条件,正是那些历史条件使得重商主义应运而生并发挥作用。同样,当今的反自由贸易者由于心怀跟旧重商主义体制相近的那种精神,虽则身处一个时过境迁的局面中,却仍可能忍不住要借用重商主义方法来寻找政策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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