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纯质纸包 装: 软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48620525
本书精选律所成立以来参与的40个经典案例,涵盖了消费权益、知识产权、公共安全、土地征收等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这些案例具有代表性和广泛的社会影响,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以及法律在社会、公正与利益之间的平衡。此外,本书内容扎实且专业性强,也适合作为法律从业者和研究者的参考读本。
《四十年·四十案》精选了律所自成立以来参与的40个经典案例,囊括了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案件,深入剖析了各类复杂的法律争议,揭示了法律、公正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微妙平衡。其中的代表性案例包括:全国首例消费公益诉讼——上海市消保委诉天津三星、广东欧珀侵权案,开创了消费权益保护的先河;黄梅戏《红楼梦》版权纠纷,通过调解妥善解决,深刻探讨了作者权益与法律公正的博弈;上海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引发的权利与义务边界讨论;以及黄河路拆迁房价值纠纷,展现了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困境。本书是对四十年来律所法律实践的全面总结,也是对中国社会发展中法律作用的记录,为法律从业者、研究者及关心社会公正的读者提供了启示和参考。
序/沈国明
刑事诉讼篇
一个死刑犯用饭碗从监狱送出的求救纸条(王家骏-翟建)001
为“上海价格”保驾护航(徐进-贝政明)007
一人公司股东“侵财”,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冯慧-王竞)012
诈骗,寻衅滋事,还是催收非法债务(冯慧-占健明)016
民事诉讼篇
黄梅戏《红楼梦》官司调解始末(潘真-江宪)025
上海野生动物园老虎咬死人引发的争议(潘真-朱洪超)031
蹊跷迷案去伪装 申诉还原现真相(冯慧-胡雪)036
一套黄河路的拆迁房,到底值多少钱?(徐进-高珏敏)042
百万元团费差点“打水漂”(徐进-高珏敏)048
赫本时光餐厅:外国逝者人格权保护第一案(王家骏-汪雪)054
《 鬼吹灯》,中国同人作品第一案(王家骏-王展)059
“封面人物”状告杂志侵犯姓名权和肖像权(徐进-梁秋娜)064
一起保障性住房交房的群体维权(王萌萌-马康年)069
一桩姐弟官司的“证据战”(潘真-寿如林)074
夫妻共有房产去名是赠与行为吗?(樊佳-毛嘉)078
商事诉讼篇
期货交易电话的一句话引发一场官司(陈烺-贝政明)087
价值四百五十万元的期货仓单为何“不翼而飞”(陈烺-贝政明)093
公司控制权之争,隐名股东成关键(冯慧-王竞)099
股东代表诉讼,破解公司僵局(徐进-高珏敏)102
对赌协议遭“无视”,投资人状告实控人(徐进-梁秋娜)108
央企国企“ 神仙打架”,再审发现关键问题(徐进-吴盈)114
高管离职退股,什么价格才算“合理”(徐进-陆春晨)119
PPP项目不合规,政府企业百姓都成输家(徐进-陆春晨)122
一份不可能兑付的保函(徐进-万骞)127
金融诉讼篇
央企“躺枪”,竟被内外勾结利用成了融资平台(陈烺-张锴)135
一起保理融资案引发的纠纷(陈烺-张锴)142
虚假供应链暴露的借贷风险(陈烺-张锴)149
豪掷四亿元,差点打了水漂(徐进-毛嘉)155
医疗诉讼篇
一起临床试验纠纷案是如何达成合意的?(陈烺-卢意光)163
行政诉讼篇
医疗美容一女士不幸身亡, 处罚不当卫健委成被告(冯慧-卢意光 陆因)171
一厘钱引发的行政诉讼(冯慧-高珏敏)175
小区停车费谁说了算?(徐进-高珏敏)180
公益诉讼篇
全国首例消费公益诉讼案的来龙去脉(徐进-江宪)189
非讼案件篇
护航百年大世界华丽转身(沈嘉禄-毛竹)201
助力浦发银行百亿再融资(徐进-汪丰)208
当好上海世界游泳锦标赛的 “智囊团”(陈烺-汪丰)214
上海花园一期:上海侨汇房按揭第一例(王家骏-张国新)221
金矿为啥生产不出金子(王家骏-陈晨)226
企业《内控手册》,律师干了会计师的活 (王家骏-陈国庆)232
如何避免外国医生境外远程服务带来的风险?(陈烺-卢意光)237
后记 243
序
沈国明(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已经四十岁了。这四十年,中国的律师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律师事务所也经历几番改制。随着改制,与联合律师事务所同龄的律师事务所几乎都改了名,而联合律师事务所仍沿用创办时的名称,遍查律师事务所名录,这样的所应该是硕果仅存的。“联合”这一名称与律师事务所都源于“国办所”的时代,又经历了改成合伙制的时代。采用“联合”作为所名,体现了创办者的远见和智慧,至今仍沿用“联合”作为所名,也显现了几代同仁的底色,即对事业的专注和对集体的忠诚。
联合律师事务所保持了对法律事务的专注。全所上下将提高业务能力作为核心竞争力,始终殚精竭虑,将注意力集中在为客户服务上。过去的四十年,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蓬勃发展,投资和建设项目不计其数,新的社会关系层见叠出,随之而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层出不穷。要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必须运用法治思维。虽然最终解决未必都靠法律,但是,法律是不能缺位的。运用法律解决矛盾和问题是常态,在法律条文不足以直接解决问题时,则需要运用法理解释化解矛盾,联合律师事务所就是这样做的。从本书收录的一些案例中,我们能读出该所律师面对法律虔诚的心境,也能感受他们历经艰辛,运用法律辟出新路,走出项目困境的愉悦。
联合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服务中敢于尝鲜碰硬。有多个案例记录了他们以“第一个吃螃蟹”的精神,办出了相关领域中的“第一例”,如承办全国第一例消费公益诉讼案、上海第一例侨汇房按揭案、全国第一例外国逝者人格权保护案,等等。他们直接服务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书中所列的几个实例很有代表性。他们承接了让闲置多年的“大世界”重新定位开张的项目,这个项目全市关心、全国关注,他们以绣花般精细的工匠精神,经办了从重建、招商到运营的二千多份合同,使各个环节的工作有章可循,真正发挥了法律保驾护航的作用。他们在为国际泳联上海游泳世锦赛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妥善处理国际体育组织的宗旨、赛事惯例与我国法律法规、政策、习惯在认知上的冲突,运用良好的外语沟通表达和专业能力,将各个细节都做到位,提升了赛事的品牌价值和商业价值,国际泳联主席称此届赛会为“迄今最好的一届世锦赛”。他们的工作帮助上海成了国际大型体育赛事的常规举办地。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改革发生在金融领域,法治建设虽然同步推进,但实践的水流不断将意图合龙的法治大坝冲开,金融领域的新问题不断冒出,新类型案件接连不断,实践走在了法律前面。律师们运用专业知识和对金融发展前景的认识,为相关对象提供了多层次多方面的服务,满足了客户的需求,也为金融法律法规的完善提供了实践经验和具体建议。书中的案例记述了联合律师事务所为浦发银行提供的法律服务,使该行完成了募资一百四十八亿元增发融资项目,并帮助健全相关制度,促进了该行依法行事,减少风险;在尚无《期货法》的时候,他们为期货交易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不仅打赢了官司,还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推动了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复杂的股权结构下厘清事实,有效维护了股东权益;通过诉讼完善了对保函的相关规则;对高管离职退股引发的诉讼,他们帮助企业和相关机构将原则性规定变得可操作,合理寻价,解决了矛盾;他们还通过股东代表诉讼、对赌协议诉讼等,凭对法律的深入解,准确适用相关规定,从根本上梳理违规行为,使事关财产权归属的难题得到解决,推动了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在律师业务所涉的其他领域,如在控制国企风险、解决地方债务、催收非法债务、识别虚假诉讼等方面,以及维护人权、救人于危难等方面,联合律师事务所都有亮眼的不菲业绩。
帮助客户实现预期、走出困境,在此过程中培育客户的忠诚度,这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正道,也是律师执业的正道。联合律师事务所深谙此道,多年来他们一直保持极高的专注,紧盯社会发展和变化,集聚全所的力量,钻研法律层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力求娴熟运用法律知识破解难题、化解矛盾,从而赢得客户的信任。
律师对团队的忠诚度,对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也至关重要。在通过合并小所组建“航空母舰”的风潮中,联合律师事务所表现出很强的定力,没有一味追求做大,而着力将自身做强。联合律师事务所拥有数位曾获得很高荣誉的知名律师,但是,他们不摆谱,认真做事,低调为人,助推了全所“助强扶弱”风气的形成,其结果是全员专业能力和水平以及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团队凝聚力和自信心由此增强,团队成员对集体具有较高的忠诚度。高忠诚度的群体相互熟悉,交流坦诚,能够提高专业服务质量,满足甚至超过客户的期望,形成与客户稳定的关系。一个律师事务所得以成功,秘诀也往往在于此。
进入新时代,律师工作面临进一步发展。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包括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等等。在《决定》颁布至今的十年里,律师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步。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特别是提出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培育国际一流的律师事务所的要求。这应该成为联合律师事务所下一个四十年努力的目标。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在加快,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教育在发展,全社会接受法治的基础在改善,基于这样的现实条件和社会环境,经过全体成员一代又一代的奋斗,联合律师事务所一定会有更辉煌的未来。
2024年11月1日
为“上海价格”保驾护航
徐进
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上海考察,第一站来到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铜”“上海油”“上海胶”等二十三个期货品种和九个期权品种在这里上市,“上海价格”正在成为国际贸易的定价基准。总书记强调,上海期货交易所要加快建成世界一流交易所,为探索中国特色期货监管制度和业务模式、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做出更大贡献。
作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从20世纪90年代起就开始为期货交易提供法律服务,贝政明律师更是自交易所成立开始,就一直担任交易所监察委员会的专家委员,运用专业知识,为交易行为纠错,为行业发展护航。“上海价格”的影响力不断扩大,也有上海律师的一份功劳。
掉进对敲陷阱,投资者巨亏
“上海价格”,每天都在波动,跟随这根曲线,有人赚钱,也有人亏损。投资有风险,在入市的第一天,就应该有心理准备,但有的交易存在猫腻,造成亏损的原因也不是市场需求发生了变化,而是有人在幕后偷偷为你设了一个局。这其中,有不少局和对敲交易有关。
对敲,也称为相对委托或合谋,是指行为人意图影响证券(期货)市场行情,与他人通谋,双方分别扮演卖方和买方角色,各自按照约定的交易券种、价格、数量,向相同或不同的证券(期货)经纪商发出交易委托指令并达成交易的行为,即一方做出交易委托,另一方做出相反交易委托,依事先通谋的内容达成交易。
长期以来,期货投资人把对敲交易视作一种“理所当然”的交易行为,并默契地认为,如果被交易所查出,最多只是撤回交易,给予行政处罚,并不涉及违法。2013年发生的一起案件,打破了这个行业内的“默契”。
在这起案件中,受害者陈先生是个期货投资者,但他本人并不了解期货的相关知识。由于轻信可以赚取每日千分之一的固定收益,陈先生通过网络把名下的期货账户交给职业期货炒家操作。2013年4月,陈先生发现自己的账户对某个棕榈油期货合约进行了交易,由于该合约是远期合约,且交易不活跃,这次交易有点“异常”。与此同时,和陈先生账户发生交易的账户,在极短的时间内和另外一个账户也发生了交易,一番操作后,陈先生账户产生了三百九十万元的巨大亏损。还是那句话,如果是市场原因,陈先生“愿赌服输”,但一个交易不活跃的品种瞬间发生了多次百万元级别的交易,并因此造成陈先生巨亏,性质就不一样了。
上海期货交易所也发现了这次异常交易。“期货市场按季交割,一般情况下,远期交易因为等待时间较长、存在很多的变数,交易不是很活跃,成交量更小。一下子有几百万元的大单,肯定会受到交易所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 。”贝政明说。
上海期货交易所同时发现,有两家期货公司参与了这次交易,上海期货交易所根据以往的监管流程,联系账户持有人,但实际操盘的交易双方却仿佛“人间蒸发”。“种种迹象表明,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对敲案件。交易所召集我们商量对策,我认为,这起案件不适用行政处罚,其本质涉嫌诈骗。”时任上海期货交易所监察委员会专家委员的贝政明律师说。
根据贝政明等专家的法律意见,上海期货交易所和陈先生达成三点共识:第一,当事人到公安局去报案;第二,期货公司提供一切协助;第三,交易中心根据公安局的侦查要求提供成交记录。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专门力量,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通过向证监会的相关部门查询交易信息,专案组发现,为陈先生操盘的职业炒家所用的身份信息都是伪造的。与陈先生期货账户进行对手交易的期货账户,于案发前三天才在广州开设,仅在案发当天与陈先生账户进行了对敲交易,整个交易在短短几分钟内完成。得手后,该账户内的本金及获利资金在珠海市某商户内全部刷卡套现。
随着侦查的深入,警方发现受害者并不止陈先生一人,另外还有三起对敲交易情况和陈先生相同,一个在期货市场海量交易数据中掩饰不法获利交易信息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在锁定交易数据的同时,警方也锁定了这一系列案件中的四名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轨迹。
2013年6月1日,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来到珠海,准备以同样手法再次通过期货市场对敲交易进行诈骗犯罪时,专案组果断出击,一举将四人抓获。
不要将账户委托给陌生人
得知自己违法了,犯罪嫌疑人连称“没想到”。在他们看来,对敲交易只是“违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违规行为”,他们还特意分析了交易所此前和对敲交易有关的通报,觉得“最多只是撤回交易,给予行政处罚”。
四名犯罪嫌疑人中的三人都是小有名气的期货操盘手,还有一人提供操盘资金。在发现期货市场的漏洞后,他们研究出了对敲方案:首先以提供配资保证金、高额融资利息为诱饵,骗得他人期货账户操作权,随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开设期货账户,用于后期实施对敲交易。由于配资过程存在操作漏洞,犯罪嫌疑人仅提供二十万元的保证金,就获得了四百万元资金账户的使用权。在对敲交易中,这四百万元就成了可以“搬来搬去”的资金。
经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四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在燃油、棕榈油、线材、黄大豆二号等期货合约上进行对敲交易,并转移他人账户内资金,导致多名被害人损失合计七百二十余万元,四名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利共计五百五十余万元。
贝政明始终关注本案的进展,并积极履行了上海期货交易所监察委员的职责。2013年5月22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向会员单位发布警示函,提醒投资者,要高度警惕以“委托理财”名义对敲转移资金的违规行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交 易密码管理,切实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警示函指出,此类案件的受害人一般忽视委托交易的风险,认为只要控制住资金调拨权,自己最多只需承担投资损失,受托人没有获取委托人账户资金的手段,殊不知受托人可以通过在不活跃合约上进行对敲交易快速地转移账户资金。由于此类案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多在异地通过互联网实施对敲行为,盈利后从转移到取款的速度极快,投资者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账户委托他人交易的风险,不要轻易将账户委托陌生人或所谓的“投资理财专家”操作。一旦发现自己账户出现异常交易,投资者应尽快修改账户密码,并向期货公司和交易所反映情况,必要时可及时报案,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从案发到处理,很好地表达了期货市场‘强监管,防风险’的态度。上海期货交易所以务实的态度,‘零容忍’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市场的安全平稳运行。”贝政明说。
办案札记
“上海价格”从无到有,再到正在成为国际贸易的定价基准,我是见证者之一。1995年初,上海商品交易所成立后,我们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时任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的朱洪超律师和我受聘担任法律顾问。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上
海商品交易所和上海金属交易所、上海粮油商品交易所三所合并,成立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是当时全国唯一一家以“期货”命名的交易所,在管理方面,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垂直管理。
上海期货交易所成立后,我受聘担任监察委员会的专家委员。先前担任上海粮油商品交易所法律顾问的聂鸿胜律师,受聘担任调解委员会的专家委员。可以说,我和聂鸿胜律师几乎是看着上海期货交易所从无到有、越做越大的,也见证
了国家为“上海价格”逐渐建立起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于我来说,基于平时工作的思考,以及对期货行业法律问题的研究,在《期货导报》(后更名为《期货日报》)上发表了几十篇关于期货市场规则、期货法律和案例的文章,其中一部分文章收录于时任上海期货交易所副理事长钟福棠主编的《期货交易纠纷案例评析》中并正式出版。在期货法律缺项的时候,我国期货市场的很多法律实务都参考了这本案例集评析。
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成交规模多年来位居世界前列,正朝着“加快建成世界一流交易所”的目标迈进。没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无法取得如今成就的。作为一名见证者、参与者,我感到十分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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