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59875785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黑塞代表作,一部无与伦比爆炸性的作品,它是危险的、致命的,又是解放的
1946年诺贝尔文学奖颁奖典礼致辞这样称赞《荒原狼》:“它对人性的分裂进行了启发式的描述,描写了一个游离在社会和道德标准之外的个体,其欲望与理智之间的张力。黑塞在这部离奇的寓言中描写了一个没有家、像狼一样被猎杀、被神经衰弱困扰的人,他创作了一部无与伦比的爆炸性作品,也许是危险的、致命的,但同时又是解放的。”
★《德米安》《悉达多》之后,五十岁黑塞成熟之作,写透现代人的精神危机
《荒原狼》主人公隐居于一座小城,深感人生无意义,厌恶世人的庸俗虚伪。黑塞写作此书时五十岁,已出版《德米安》《悉达多》等经典作品,在写作上臻于成熟,思想上也经受淬炼。通过创作“荒原狼”这个自以为一半是人一半是狼的病态灵魂,黑塞将自己对现代人处境的思考推向极致——必须在痛苦、混乱、疯狂中突破,才能活下去。
★当世界加速崩坏,孤勇之狼的“发疯”,是以不妥协的姿态对抗世界
《荒原狼》写作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黑塞敏锐地捕捉到看似和平的社会中弥漫着的破坏气息,预见到世界正在走向崩坏。主人公“荒原狼”因为无法适应这样的社会,才会饱尝孤独、感到痛苦,他的一次次“发疯”,是要挣脱舒适的圈套,反抗压迫的体制,揭露现代文明的真实面目和现实社会的虚伪。
★设计师倾心打造全新封面,随书附赠两张16型人格书签
《荒原狼》是黑塞的自传体精神分析小说,在写作《荒原狼》之前,黑塞在荣格学生处接受了心理治疗。设计师手绘油画质感封面,极具精神分析意味,直指个人内心成长,是对黑塞文字精神内核的具像化表现。本书选取小说中两位人物,随书附赠两张16型人格书签。
《荒原狼》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黑塞的自传体精神分析小说,融合了东方神秘主义和西方文化,是黑塞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主人公“我”是一个孤独的人,隐居于一座小城,深感人生无意义,精神状态几近崩溃。他既依赖中产阶级的生活,又厌恶世人的庸俗虚伪。他以为自己的灵魂一半是人,一半是狼,本书是他的自述。
出版者序/001
哈利·哈拉手记/025
论荒原狼/046
哈利·哈拉手记(续篇)/076
后记/270
我的小传/274
黑塞年谱/275
每天都会过去,这一天也一去不返了。我总是用自己原始而孤僻的生活方式,一点一点地消磨了这一天。工作两三个小时,翻一翻古书,再用两个小时品尝老人通常都会有的疼痛的滋味。叫人高兴的是,服下药粉就可以减轻疼痛。泡个热水澡,舒适地暖和身体。去拿了三次信件,浏览了无关紧要的信件和印刷品。练习了深呼吸,不过今天就不做冥想了。散步一个小时,看到漂亮、柔软的卷云图案像画在天空一样,就像阅读古书、泡热水澡似的,让人感到非常惬意。
可是总的来说,这仍然不是光彩灿烂的一天,或者幸福快乐的一天,这只不过是我早已经习惯了的许多平常日子中的一天罢了。这是开始步入老年、爱发牢骚的人要过的平平淡淡的一天,不好不坏,没有特别的痛苦,没有特别的担忧,没有艰辛,也没有绝望的一天。就连被问到会不会像阿尔达贝特·施蒂弗特那样,在刮胡子时发生意外,也既不会激动,更不会感到不安,而是能够冷静客观地去考虑。
有谁尝过其他日子的滋味,那些糟糕的日子,在痛风发作的日子;在有如魔鬼纠缠在眼球深处,将眼睛和耳朵的活动全都从快乐变为苦恼,伴随着剧烈头痛日子;或者灵魂死去的日子;内心空虚与绝望的日子;在被股份公司吸干变得支离破碎的地球上,不管到哪里去,人类世界和所谓的文化被庸俗、虚伪和卑鄙装扮得像游乐场一样喧闹绚烂,小丑式的装腔作势般向我们龇牙而笑,这一切不断集中到病态的自我身上,不堪忍受达到忍耐极限的日子——品尝过那种有如地狱般日子的人,会对今天这样平平常常、好坏参半的日子大大地感到满足,心怀感激地坐在温暖的火炉边,看着早报,确认今天没有发生战争,新的独裁制度没有成立,政治和经济也没有爆发特别惊人的丑闻,于是心怀感激地弹响生锈的七弦琴,低声地唱起勉强还可以听、近乎欢乐的赞美诗,让平静温和、有点麻痹、万事具足的神感到枯燥无聊。在这种满足又枯燥无聊、充满感激又沉闷的空气中,两个人——一个是冷淡地点着头的神,一个是头发些许花白、唱着忧郁赞美诗的人,看起来就像双胞胎似的如此相像。
满足与无恙的日子是好的。不管是痛苦还是快乐都不大声叫喊,大家只是轻声低语,踮起脚尖走路。只不过遗憾的是,正是这种满足我怎么也无法忍受,若是稍微持续,我就会深恶痛绝,所以我不得不绝望地逃进别的温暖的地方。可能的话,我想逃往舒适愉快的方向,但如果迫不得已,痛苦的方向也无所谓。要是我在既无快乐也没有痛苦中待上片刻,呼吸到所谓的好日子那种平平淡淡的、味同嚼蜡的安稳,我幼稚的内心就会像遭到风吹雨打般变得痛苦、悲惨,因此我很想抱起生锈的、奏出感谢歌声的七弦琴,扔到睡眼惺忪的满足之神的脸上,宁愿去感受魔鬼般的痛苦在体内燃烧,也不要这不冷不热的令人窒息的温度。对这种单调、呆板、循规蹈矩、空洞的生活的愤怒,让我燃烧起疯狂的念头,想要摧毁什么东西,比如打烂百货商店或大教堂,或者摧毁自己本身,或者从几个备受崇敬的偶像头上摘下假发,或者送给几名叛逆的学生几张他们朝思暮想的前往汉堡市的车票,或者去诱惑少女,或者把几名代表小市民世界秩序的人的脖子扭断,或者鲁莽地犯下蠢罪。因为我最痛恨、厌恶、诅咒的就是这样的满足、健康、舒适,这样的小市民本位主义、乐观主义,这样的痴肥庸才。
夜幕逐渐低垂,我就在这样的心情下,结束了这个平凡的一天。但我并不是像一个打算钻进准备好的、甚至有温暖暖水袋的床铺里的病恹恹男人那样,以理所当然的对身体有益的方式结束这一天,而是对每天只有这么少的工作感到不满和厌烦,气愤地穿上鞋子,裹着大衣,走进夜色和浓雾里,到镇上去,在钢盔酒吧,遵照酒友自古以来的习惯,喝点一般人称为“来一杯”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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