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1511244882
内容简介
此次局部修订主要技术内容:(1)补充规定城镇燃气气源能力储备的基本要求;(2)补充规定城镇燃气气源能力储备方式;(3)补充规定气源方应急供气责任要求,修改规定解决城镇燃气逐日、逐小时用气不均匀性平衡的责任主体;(4)补充规定调峰用气源能力储备规模确定和方式选择的原则;(5)补充规定城镇燃气需气方与供气方签订供气合同的要求;(6)补充规定气源能力储备应保证向城镇燃气输配系统可靠、按需输送并实现供气的要求;(7)补充规定人工制气气源设计产量确定原则;(8)补充规定可替代气源用于气源能力储备时,供气能力、原料储备、气质互换性等要求;(9)补充规定气源能力储备采用地下储气库方式时,地下和地面工程设计应符合的相关标准。本次局部修订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第93号公告批准发布,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目 录
1总则
2术语
3用气量和燃气质量
4制气
5净化
6燃气输配系统
7压缩天然气供应(已废止)
8液化石油气供应
9液化天然气供应
10燃气的应用
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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